「金蘭契互剖金蘭語」,這是《紅樓夢》第四十五回回目的前半。「金蘭」語出《易經》:「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後來人們就把兩個異姓人結為兄弟或姊妹的親密關係稱作「義結金蘭」。我讀到《紅樓夢》這一回前半部,自然而然地認為「金蘭契互剖金蘭語」是來概括李紈和王熙鳳兩人當眾坦率交談的一大段描寫的,從來沒有猶豫過。但最近把一卷《春夢隨雲散》的書稿給了出版社後,責任編輯廉萍是位剛到任的北京大學古典文學專業的博士,她審讀書稿極為認真,讀到我提及上述一回的文字,便給我指出,
一般人是把「金蘭契互剖金蘭語」理解成薛寶釵和林黛玉在瀟湘館的一番談話的。她問我:您那樣解釋,是想標新立異嗎?我本來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理解頗為獨特,我還以為大家都在這麼理解呢,直到面對她的提問,我才仔細推敲了一番,推敲的結果,是固執己見。
《紅樓夢》第四十二回回目的前半,是「蘅蕪君蘭言解疑癖」,已經暗用了「金蘭」的典故。寫的是薛寶釵抓住林黛玉在大庭廣眾中說酒令時說漏了嘴,暴露出她偷看過《西廂記》《牡丹亭》那樣的「移性情」的「雜書」的把柄,把她喚到蘅蕪院中「審問」,教誨她「你我只該做些黹指紡織的事才是」,一席話說的林黛玉垂頭喫茶,心下暗伏,只有答應「是」的一字(注意,曹雪芹的原文是「心下暗伏」,高鶚篡改為「心下暗服」,「伏」是被對方佔了上風暫且認輸,「服」是完全被對方征服失去自我,很不相同;這更說明我們對《紅樓夢》的正文乃至回目進行精微的文本研究,對於理解與鑒賞這部經典是十分必要的)。這段情節,曾被評家用以證明薛寶釵是個封建道德的遵從者、鼓吹者、衛道士。但曹雪芹下筆刻畫人物,絕非主題先行褒貶隨後,他總是把人物寫得活靈活現,使你感覺到在那樣的情境裡那樣性格的一個活人他就是那麼想那麼說那麼做,因此評價起來也就很難貼正反對錯的標籤。這段情節,也可以理解為薛寶釵對林黛玉格外呵護,有著情同親姊妹的情懷。
既然第四十二回已經將薛、林的關係喻為了「金蘭契」,那麼,僅僅隔了兩回,是沒有必要再重複的。細讀第四十五回,全回情節明顯分為兩大塊,前半塊主要寫李紈與王熙鳳之間全書中絕無僅有的一番直來直去的對話,後半塊主要寫林黛玉在與薛寶釵談心後心中鬱結難解,燈下讀古樂府,心有所感,亦不禁發為章句,「風雨夕悶制風雨詞」(這也就是這一回回目的後半)。如果「金蘭契互剖金蘭語」也是照應後半塊的情節,那麼,這一回回目的設置,就未免向後半塊傾斜得太過分了。揆之《紅樓夢》回目,總是盡可能用八個字概括前半回裡的主要情節,再用另外八個字概括後半回裡的主要情節,而且如果前一句強調某人的戲,後一句就換成強調另一個人的戲,如「情切切良宵花解語意綿綿靜日玉生香」「蜂腰橋設言傳心事瀟湘館春困發幽情」等等。
李紈這個角色,雖然是「金陵十二釵」的第十一釵,出場的次數極多,但在前八十回裡,絕大多數情況下,她都是場面上的陪襯,總是別人唱主角,她打打邊鼓,幫幫腔而已。「十二釵」裡的迎春、惜春在前八十回裡也大體是這麼個狀況。迎春只有在「懦小姐不問累金鳳」那半回裡才當上主角。惜春只有在「矢孤介杜絕寧國府」那半回裡才佔據舞台中心。清代一般評家,都把那兩個半回稱作「迎春正傳」、「惜春正傳」。我以為,四十五回前半回,應視為李紈正傳。李紈第四回首次亮相,被說成「居家處膏梁錦繡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無見無聞」,以後的頻頻出現,基本上是維繫著這麼個寡婦失業、溫柔敦厚的形象,她口齒雖然還不到「鋦了嘴的葫蘆」那麼憨笨的程度,但總是不多說不少道,以折中平和為其特色,以至她究竟都說過些什麼,在四十五回前很難給讀者留下深刻印象。但到了第四十五回,她大開金口,主動出擊,與王熙鳳發生劇烈的語言碰撞,請看她當眾拋給王熙鳳的這些肺腑之言:「真真你是個水晶心肝玻璃人。」「你們聽聽,我說了一句,他就瘋了,說了兩車的無賴泥腿世俗專會打細算盤分斤撥兩的話出來。這東西虧他托生在詩書大宦名門之家做小姐,出了嫁又是這樣……若是生在貧寒小戶人家,作個小子,還不知怎麼下作貧嘴惡舌的呢!天下人都被你算計去了!昨兒還打平兒呢,虧你伸的出手來!那黃湯難道灌喪了狗肚子裡去了!……給平兒拾鞋也不要,你們兩個只該換一個子才是!」衡之全書,王熙鳳一生中所遭受的當眾搶白,其激烈與不留一絲情面的程度,以此為最。真是驚若焦雷,直劈心窩。李紈的性格與內心世界,頓時超越「槁木死
灰」的「定論」,而立體化起來,豐滿、複雜,耐人尋味。最妙的是王熙鳳對李紈的偶露崢嶸,不僅沒有表現出驚詫憤恚,反而當眾「笑納」退讓,說明她與李紈其實是互相深知對方心底裡的想法,並且都有包容度和消化力的。把她們妯娌二人的關係比作「金蘭契」,把她們的一番語言碰撞說成是「互剖金蘭語」,不是很恰切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