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風經典散文集 正文 步下紅毯之後
    楔子

    妹妹被放下來,扶好,站在院子裡的泥地上,她的小腳肥肥白白的,站不穩。她大概才一歲吧,我已經四歲了!

    媽媽把菜刀拿出來,對準妹妹兩腳中間那塊泥,認真而且用力的砍下去。

    「做什麼?」我大聲問。

    「小孩子不懂事!」媽媽很神秘地收好刀,「外婆說的,這樣小孩子才學得會走路,你小時候我也給你砍過。」

    「為什麼要砍?」

    「小孩生出來,腳上都有腳鐐鎖著,所以不會走路,砍斷了才走得成路。」

    「我沒有看見,」我不服氣地說,「腳鐐在哪裡。」

    「腳鐐是有的,外婆說的,你看不見就是了。」

    「現在斷了沒有?」

    「斷了,現在砍斷了,妹妹就要會走路了。」

    妹妹後來當然是會走路了,而且,我漸漸長大,終於也知道妹妹會走路跟砍腳鐐沒有什麼關係,但不知為什麼,那遙遠的畫面竟那樣清楚兀立,使我感動。

    也許腳鐐手銬是真有的,做人總是沖,總是頓破什麼,反正不是我們壯碩自己去撐破鐐銬,就是讓那殘忍的鋼圈箍入我們的皮肉!

    是暮春還是初夏也記不請了,我到文星出版社的樓上去,蕭先生把一份契約書給我。

    「很好,」他說,他看來高大、精細、能幹,「讀你的東西,讓我想到小時候念的冰心和泰戈爾。」

    我驚訝得快要跳起來,冰心和泰戈爾?這是我熟得要命,愛得要命的呀!他怎麼會知道?我簡直覺得是一份知遇之恩,《地毯的那一端》就這樣賣斷了,扣掉稅我只拿到二千多元,但也不覺得吃了虧。

    我興匆匆地去找朋友調色樣,我要了紫色,那時候我新婚,家裡的佈置全是紫色,窗簾是紫的,床罩是紫的,窗欞上爬籐花是紫的,那紫色漫溢到書頁上,一段似夢的歲月,那是個漂亮的陽光日,我送色樣到出版社去,路上碰到三毛,她也是去送色樣,她是為朋友的書調色,調的草綠色,出書真是件興奮的事,我們愉快地將生命中的一抹色彩交給了那即將問世的小冊子。

    「我們那時候一齊出書,」有一次康芸微說,「文星宣傳得好大呀,放大照都掛出來了。」

    那事我倒忘了,經她一提,想想好像真有那麼回事,奇怪的是我不怎麼記得照片的事,我記得的是我常常下了班,巴巴地跑到出版社樓上,請他們給我看新書發售的情形。

    「誰的書比較好賣?」其實書已賣斷,銷路如何跟我已經沒有關係。

    「你的跟葉珊的。」店員翻冊子給我看。

    我拿過冊子仔細看,想知道到底是葉珊賣得多,還是我——我說不上那是癡還是幼稚,那時候成天都為莫名其妙的事發急發愁,年輕大概就是那樣。

    那年十月,幼獅文藝的未橋寄了一張慶典觀禮券給我,我台灣去了。丈夫也有一張票,我們的座位不同區,相約散會的時候在體育場門口見面。

    我穿了一身洋紅套裝,那天的陽光輝麗,天空一片艷藍,我的位置很好,運動會的表演很精彩,想看的又近在咫尺,而丈夫,在場中的某個位子上,我們會後會相約而歸,一切正完美晶瑩,飽滿無憾。

    但是,忽然,我的淚水奪眶而出,我想起了南京……

    不是地理上的南京,是詩裡的,詞裡的,魂夢裡的,母親的鄉音裡的南京(母親不是南京人,但在南京讀中學)依稀記得那名字,玄武湖、明孝陵、雞鳴寺、夫子廟、秦淮河……

    不,不要想那些名字,那不公平,中年人都不鄉愁了,你才這麼年輕,鄉愁不該交給你來愁,你看表演吧,你是被邀請來看表演的,看吧!很好的位子呢!不要流淚,你沒看見大家都好好的嗎!你為什麼流淚呢?你真的還太年輕,你身上穿的仍是做新娘子的嫁服,你是幸福的,你有你小小的家,每天黃昏,拉下紫幔等那人回來,生活裡有小小的氣惱,小小的得意,小小的淒傷和甜蜜,日子這樣不就很好了嗎?

    不是碰故園之思,它太強,不要讓三江五嶽來撞擊你,不要念赤縣神州的名字,你受不了的,真的,日子過得很好,把淚逼回去,你不能開始,你不能開始,你不能開始,你一開始就不能收回……

    我坐著,無效地告誡著自己,從金門來的火種在會場裡點著了,赤膊的漢子在表演蛙人操,儀隊的槍托冷凝如紫電,特別是看台上面的大紅柱子,直辣辣地逼到眼前來,我無法遏抑地想著中山陵,那仰向蒼天的階石,中國人的哭牆,我們何時才能將發燙的額頭抵上那神聖的冰涼,我們將一步一稽額地登上霧鎖雲埋的最高嶺……

    會散了,我挨蹭到門口,他在那裡等我,我們一起回家。

    「你怎麼了?」走了好一段路,他忍不住問我。

    「不,不要問我。」

    「你不舒服嗎?」

    「沒有。」

    「那,」他著急起來,「是我惹了你?」

    「沒有,沒有,都不是——你不要問我,求求你不要問我,一句話都不要跟我講,至少今天別跟我講……」

    他詫異的望著我,驚奇中卻有諒解,近午的陽光照在寬闊坦蕩的敦化北路上,我們一言不發地回到那紫色小巢。

    他真的沒有再干擾我,我恍恍惚惚地開始整理自己,我漸漸明白有一些什麼根深蒂固的東西一直潛藏在我自己也不甚知道的淵深之處,是淑女式的教育所不能掩蓋的,是傳統中文系的文字訓詁和詩詞歌賦所不能磨平的,那極蠻橫極狂野極熱極不可擋的什麼,那種「欲飽史筆有脂髓,血作金湯骨作壘,憑將一髒熱肝腸,烈作三江沸騰水」(注)的情懷……

    我想起極幼小的時候,就和父親別離,那時家裡有兩把長刀,是抗戰勝利時分到的,鯊魚皮,古色古香,算是身無長物的父親唯一貴重的東西,母親帶著我和更小的妹妹到台灣,父親不走,只送我們到江邊,他說:

    那把刀你帶著,這把,我帶著,他年能見面當然好,不然,總有一把會在。」

    那樣的情節,那樣一句一銅釘的對話,竟然不是小說而是實情!

    父親最後翻雲南邊境的野人山而歸,長刀丟了,唯一帶回來的是他之身。

    不是在聖人書裡,不是在線裝的教訓裡,我瞭解了家國之思,我瞭解了那份渴望上下擁抱五千年,縱橫把臂八億人的激情,它在那裡,它一直在那裡……

    隨便抓了一張紙,就在那空白的背面,用的是一枝鉛筆,我開始寫《十月的陽光》:

    那些氣球都飄走了,總有好兒百個罷?在透明的藍空裡浮泛著成堆的彩色,人們全都歡呼起來,彷彿自己也分沾了那份平步青雲的幸運——事情總是這樣的,輕的東西總能飄得高一點,而悲哀拽住我,有重量的物體總是注定下沉的。

    體育場很燦爛,閃耀著晚秋的陽光,這時下月,辛亥革命的故事遠了。西風裡悲壯的往事遠了……中山陵上的落葉已深,我們的手臂因渴望一個掃墓的動作而酸痛。

    我忽然明白,寫《地毯的那一端》的時代遠了,我知道我更該寫的是什麼,閨閣是美麗的,但我有更重的劍要佩、更長的路要走。

    《十月的陽光》後來得了獎,獎金一千元,之後我又得過許多獎,許多獎金、獎座、獎牌,領獎時又總有盛會,可是只有那一次,是我真正激動的一次,朱橋告訴我,評審委員讀著,竟哭了。

    我不能永遠披著白沙,踏著花瓣,走向紅毯盡處的他,當我們攜手走下紅毯,迎人而來的是風是雨,是風雨聲中惻惻的哀鳴。

    ——但無論如何,我已舉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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