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不動就說愛我 正文 第七章
    我想是偶爾難免沮喪

    想離開想躲起來

    心裡的期待

    總是填不滿

    就這樣,畢業一年後,我開始了朝九晚五的白領生活。

    用我老媽的話來說:我終於成了一個正常人。

    可在我看來,老媽卻因此而變得不正常了,她整日坐在沙發上打不完的電話,跟人家有事沒事地亂扯一通,最後總不忘加上一句:「嘉璇上班了,在環亞公關部,環亞你應該聽說過吧,很不錯的哦……」

    等她掛了,我忍不住罵她:「獻寶。」

    她也不跟我生氣,笑瞇瞇地看電視,對著腦白金廣告傻笑。

    剛巧清姨的兒子因為涉嫌貧污被單位勒令退職,清姨變成了縮頭烏龜,好多天不來我家打牌,事隔這麼我年,我老媽總算在清姨面前揚眉吐氣一回。

    從這點來說,我實在算不上是一個孝順的女兒。

    所以我決定抓住機會好好工作,更何況這份工作很適合我。我去的時候公司正好在面向廣大員工徵集我們企業之歌的歌詞,說是要請很名的作曲家來作曲並拍成MTV在電視台播放。我們經理讓我擔任初選,我每天看那些歌詞都看得笑出來,覺得挺好玩,一時興起也隨手寫了一個送上去。誰知道半個月後結果下來,最終被選中的竟是我寫的!經理這下臉上有光了,對我很滿意,當著胡月海的面誇我說:「我們這次總算找到得力的幫手。」

    胡月海微笑著說:「那就好」,然後給我一個鼓勵的微笑。

    他發現,他對誰都喜歡這樣笑。雖然他並不是天天來公司,但在公司的時候,就和我們一起在食堂裡吃飯,不管吃什麼都把盤裡的吃個精光,員工對他的印象都相當不錯,說他是一個很有親和力的老總。

    好運來了擋也擋不住,就這麼幾句隨手寫下的歌詞讓我在公司裡站穩了腳根,我們經理為此特別請客,說是一為慶功,二為對我這個新人的加盟表示歡迎。那天公關部所有的人都參加了。還特別邀請了胡月海。席間有人鬧起酒來,給我倒了滿滿的一杯五糧液非要我喝。胡月海當場替我擋下來說:「小童不能喝酒,還是我替她喝了吧。」

    說完,一杯酒慷慨下肚,眾人再沒誰敢有二話。

    我剛入社會,對付這套比起阿朵來差得遠了。所以對胡月海,心裡不是沒有感激。

    吃完了飯就是唱卡拉OK。我喜歡唱歌也算唱得不錯,在眾人的推搡下唱了一首孫燕姿的《愛情證書》。那歌很抒情,並不適合那天吵吵嚷嚷的氣氛,只是我自己很喜歡,所以就唱了。我們部門的每個傢伙都能鬧能喝,吃飯的時候沒喝夠,還在吵著問小姐拿香檳。唱到中間的時候我發現好像只有胡月海一人在認真的聽,一邊聽一邊漫不經心地抽著煙,他的眼神是很溫和的,還帶著一些獨特的寂寞。

    我慌亂地移開眼神,把一首歌唱得虎頭蛇尾。

    不知道是不是胡月海曾經替我擋酒的緣故,同事們都開始對我愈加的友好,甚至有傳聞說,我是胡月海的遠親。我對此一笑了之,和胡月海基本上也沒什麼接觸。那天是意外,臨下班了突然冒出一大堆事來,我只好餓著肚子埋頭苦幹。等到幹完出來,天早在不知不覺中黑了,還落著不大不小的雨,秋天的雨已有些微涼,我只著一條薄裙,又沒帶雨披。打的吧,自行車又不知該放在哪裡好。只好無措地在公司的門口踟躕起來。

    胡月海就是那時從電梯裡出來的,問我:「回不去了?」

    「是啊!」我說:「雨太大了,我等會兒!」

    「走,我開車送你吧。」

    我下意識地拒絕說:「不用了。」

    胡月海說:「怕人家又說你是我遠親?」

    我笑,這個明查秋毫的老總。

    「自行車放我車庫吧。」他一面說一面就過來幫我推車,細雨打在他很高級的西裝上,他連拍都沒有拍一下。

    可是胡月海並沒有直接把我送回家,而是帶我去了一家很雅致的日本餐廳。他的理由很站得住腳,你為我加班,我請你吃飯。餐廳裡若有若無地飄著松隆子的歌——愛在櫻花雨紛飛,那是我很中意的一位日本歌手。我們都不怎麼說話,如果說胡月海有什麼大優點的話,那就是他懂得沉默,這是我所喜歡並欣賞的,和這樣的人在一起,縱然他是你上司,你也不會有任何的壓力。

    誰知道快要結束的時候他卻忽然對我說:「奇怪,你今天話很少,也沒刻薄我。」

    我被他刻薄,很窘迫,只好老實地說:「我不敢。」

    「為什麼?」他明知故問。

    「因為你現在是我的頂頭上司,我每月得向你領飯票。」

    「呵呵。」他笑,「工作還滿意?」

    「這個問題是否應該我問?」我說,「胡總您還對我還算滿意?」

    「滿意。」他略顯得意地說,「我早說過我有慧眼。」

    我的自尊得到極大的滿足。

    工作就是這樣的,上了軌道便一日忙過一日。縱是砍掉許多的娛樂項目時間還是不夠用,我只好辭掉了安子的家教。但是我負責到底,請雅蘭姐在師大替她另找了個文文靜靜的小姑娘。為此我趁著休息日又專門去了一趟師大。新學期剛開學,師大一幅新景象,到處貼滿了各種社團招人的的廣告。那個小姑娘大三,挺像我那個時候,一說到錢就臉紅,她很崇拜地對我說:「嘉璇姐我知道你,你在校的時候是我們學校的風雲人物。」

    「慚愧,慚愧。廉頗早就老矣。」

    「嘉璇姐你真逗。」她笑得咯咯咯的。

    「不錯。」我悄悄跟雅蘭姐說,「就她了。」

    「你的事情能糊你?」雅蘭姐朝我眨眨眼。

    辦完事情後她還非要請我吃飯,我們跑到帝豪的樓上吃自助餐,沒有孩子們吵鬧的帝豪多出許多的高貴和雅致。我恍惚想起我的十歲生日,只是一條新的花裙子,已經樂得三天合不攏嘴。

    快樂不知何時開始變得越來越昂貴。

    「想什麼呢?」雅蘭姐問我。

    「沒什麼。」我連忙收回思緒。胡月海說得沒錯,我這人就是愛神遊。

    「書出來了。」雅蘭姐從包裡掏出她的新書給我,那本書做得非常非常的漂亮,書名就叫《我們的愛情是無恥的》。

    我接過的時候稍稍愣了一下,翻開來,裡面夾著一個信封,是一張一萬元的存折,上面寫著我的名字。

    我趕緊把信封推還給她說:「哎,雅蘭姐不要這樣啊,你不是已經給過我錢了?」

    「我本來想改個名字的,可是編輯說還是這個名字好,所以……」雅蘭姐說得有些艱難,「這是你應得的報酬,你要是不收,我會不安心一輩子的。」

    「咱倆誰跟誰啊。」我努力調侃。

    雅蘭姐又把信封推回我說,「嘉璇我知道你做人很大氣,不會計較這些,但對我而言,這是我必須做的。你就收下,別讓我難受,好麼?」

    「我不好意思收。」我實話實說。

    「回去看看書吧。」雅蘭姐說,「不好意思的其實應該是我。」

    我回到家裡就迫不及待地翻開了那本書,的確,差不多有百分之七十的內容都是我寫的,雅蘭姐只是做了一些補充和調整,讓整本書顯得更有條理也更好看了。我整個下午都沉浸在那本書裡,書中那個叫「玫瑰」的主人公,其實就是我自己,那些或搞笑或深情的情節,都是我曾經走過的一生中最青蔥的歲月。我沒想到自己的文字經過精美的印刷後會有如此吸引人的力量,看到最後的時候,我居然不可思議地流下了眼淚。

    我很久都沒有流過淚了,我是一個不喜歡流淚的女孩子,縱是再不如意也要強撐著倔強的微笑。沒想到會在這樣的方式下輕易而脆弱地被自己打動。

    我撫摸著書的封面,上面寫著:林雅蘭著。

    書腰上還寫著許多誘人的廣告語:獻給我們你們和他們的大學時代,一場非上不可的愛情必修課,新銳作家林雅蘭帶你看清愛情最美麗的樣子等等等等。

    毫無疑問,這會是一本暢銷書。

    老媽走過來對我說:「咦,太陽從西邊出來了,今天居然坐這裡讀書?」

    怕她看到我的淚痕,我把臉埋在沙發裡,懶懶地說:「我寫的麼,當然要看。「

    「你寫的?」老媽一把搶過去看了一下又丟還給我說:「你做夢哦,什麼時候寫這麼一本書出來我笑死掉哦,想你小時候作文比賽老得獎麼,越大越不中用,我看這四年中文系也是白念啦。」

    「白念就白念!」我大吼一聲衝到了自己的房間,身後傳來媽媽的歎息:「這丫頭,脾氣越來越古怪,早點嫁出去,我才省心。」

    我把門砰地關起來,以前老念著我的工作,現在工作解決了,她又念著我的婚姻,真是有完沒完了!

    我躺到床上,發現自己脾氣還真是大呢,為什麼發脾氣呢,做人這麼放不開幹什麼呢。錢都收下了,協議也簽了,怎麼可以搞得這麼小氣巴啦,我狠狠地罵了自己一番後開機玩遊戲,不知道為什麼,每當心情不好就想玩仙境,而且打起怪來又狠又準。

    糊塗曾經告訴我他在網絡公司工作,我們那幢樓裡也有個網絡公司,裡面有好幾個小男孩都是那樣,穿著很休閒的衣服整日趴在電腦前,我一看到他們,就老會想到糊塗。

    可是,糊塗竟然不在線,倒是遇到小怪,我問他:「看到糊塗了?」

    「他戒網了。」小怪說,「都是因為你。」

    「不會吧,這麼誇張?」

    「你為什麼不願意做他的女朋友?」小怪問我。

    「小孩子懂什麼!」

    「別在我面前賣老!」小怪說,「你對愛情不珍惜,就會得到應有的懲罰。」

    「呵呵,你知道什麼是愛情?」

    「當然知道。」小怪振振有詞:「愛情就是和自己喜歡的人過一輩子。」

    「這就對了,我和你糊塗GG不可能在一起過一輩子。」

    「在仙境,是可以的!」小怪對著我大喊大叫,「這是仙境,不是人間,你傷害了他,我永遠都不會原諒你!」

    不過,沒有糊塗的RO好像就真的少掉了許多的東西。不知道是不是許久不玩的緣故,我的魔法疏了許多,每死一次,我都會強烈地想起糊塗,想起他為了讓我打得更癮拖著蚯蚓不停地繞著圈跑。想起他每次有危險都奮不顧身地擋在我前面,想起他一次次地用「復活術」讓我死而復生……

    小怪在我身邊坐下說:「你是不是想糊塗G了?」

    「是的。」我說。

    「失去才知道珍惜。」她煞有其事地總結。

    「糊塗是不是真的不來了?」

    「你為什麼自己不去問他呢?」

    小怪說完,不見了。

    我下線來,發封Email給糊塗:「我上班了,所以玩遊戲的時間少了許多,對不起。不過你不在,仙境對我也沒什麼意思了,還是希望會看到你。」

    這時已經深秋,樹葉紅,樹葉黃,菊花多麼美。

    糊塗終於在第二天出現,他默默地陪我在海底奮戰,話很少。

    快分手的時候他才對我說:「玫瑰呵,收到你的信我很快樂。」

    「嗯。」

    「其實你也想我?對不對。」

    「嗯。」

    「這就夠了。晚安。」

    「哦,晚安。」

    有時候我真羨慕糊塗,糊里糊塗的他可以將愛情的夢幻在現實與虛擬中自由地轉換和塗抹。我是做不到的,我正在真實的愛情裡苟言殘喘,不辯東西。

    王樂平開始越來越忙,動不動就出差,我們好長時間不約會。他喜歡上了發短消息,在火車上輪船上在他寂寞的旅途中不斷地騷擾我。如果有電話來,電話那端,他總是無限抱歉不停地說忙完這陣就好忙完這陣就好。我對他說不要緊啦,他有些緊張地說:「嘉璇,你不會不愛我了吧。」

    「有可能哦,所以你還要加緊賺錢才是。」說完我掛了電話。其實我也是相當的忙,忙到連自己的生日也忘記。

    清晨起來的時候,媽媽把麵條端到我床頭,然後說:「你的玫瑰,一大堆,早上送到門口的。」

    我跑到客廳裡,很漂亮很漂亮的粉色玫瑰,艷艷地開了一茶几。我想當然地以為是王樂平,可花拿起來,卻是另一個我相當熟悉的簽名:胡月海。

    電話隨即而來:「嘉璇,今天你生日,可以放一天假。」

    「是不是員工都有這個待遇?」

    那邊想了一下說:「不,你例外。」

    「謝謝胡總。」我說,「那我約男朋友去逛街。」

    那邊又愣了一下,然後說:「隨你安排。生日快樂。」

    電話掛了。

    我看著玫瑰發十分鐘呆。梳洗完畢我打王樂平的電話,我蠻橫地說:「放下手中事,立刻到我家來接我!」

    「怎麼了?」王樂平問。

    「陪我逛街,吃飯。」

    「你呀。」王樂平說,「我今天有要事,晚上我一定來!好不好?」

    「二十分鐘內不到就永遠不要來見我!」

    我再看著玫瑰發二十分鐘的呆,王樂平沒來,電話也沒來,只來了一條短信息:「親愛的,別任性,晚上見。」

    他連我的生日都忘記。

    我收起心酸去上班,胡月海在過道裡見到我,吃驚地說:「不是放你假麼?」

    「老了,不過生日了。」我聳聳肩,不願多說。

    「在我面前說老了?」胡月海說,「刺激我?」

    「對不起,胡總。我不是故意的。」我低下頭,不想讓他看出我的心情不好。

    「那晚上我請你吃飯。你下班後等我。」說完,他就轉身進了他的總經理室。

    那天的心情一直悶悶的,我想起大三我過生日的那天,我和幾個優等生被分到鎮上一所很窮的中學去實習。那時候我還沒有手機,正想去找個公用電話跟王樂平訴苦的時候他忽然從天而降,背著一個大包,包裡全是我喜歡吃的零食,還有二十根很大很粗的紅色蠟燭。在鎮中學那個破舊的宿舍裡,我們一幫同學吃零食吃得牙幫子都疼,在偷偷燃起的燭火中,聽王樂平用五音不全的破嗓門領銜為我主唱張學友的《情書》。

    不過兩年而已,愛情就貶值到這個地步。

    找不到也不想找拒絕的理由,下班後我和胡月海一起到山頂的一家西餐廳。這裡環境非常不錯,而且人不多,穿白紗裙在女生在鋼琴旁彈我喜歡的一支曲子《夏日的最後一朵玫瑰》。侍應送上一個小蛋糕,竟然是玫瑰形狀的。鋼琴手開始彈《生日快樂》。看來一切都是有「預謀」的。胡月海端起酒杯對我說:「生日快樂!」

    我並沒有舉杯。

    「怎麼了?」他問我。

    我傻傻地說:「我種地方我不習慣。」

    「呵呵。多來幾次就習慣了。」他笑,然後說:「干!」

    這應該是我們第三次單獨在一起吃飯,他很快微醉了,說:「第一次見你,你穿條紫色的長裙,伶牙俐齒,眼光倨傲,像個天使。」

    「胡總,」我嚇了一大跳,「莫說醉話。」

    「醉了才敢說。」他說,「嘉璇,你是我喜歡的女孩子。」

    天。

    電話就在這時候很識時務地響了,是他的。他接了,卻又很快把手機遞給我說:「找你的。」

    我滿腔狐疑地接過來,竟是阿朵。在那邊壓低了聲音說:「我就知道你們在一起,王樂平找你快找瘋了。」

    我拉開我的包,原來手機沒電,自動關機了。

    「他在我這裡。」阿朵說,「要不要我打發他走?」

    「不要。」我說,「我很快來。」

    掛了電話我跟胡月海說:「阿朵說,要給我慶祝生日。」

    「好啊,吃完了我送你去。」他說。

    我莫名的心事重重,從飯店出來下台階時差點摔了一跤,還好胡月海及時地扶住了我,他的手捏住了我的手心,我的長髮妥貼地掩飾了我的慌亂。

    我執意不讓他送我,他只好看著我上了出租車,車子就要發動的時候,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個小小的盒子遞給我:「小小意思,生日快樂!」

    一枚很精美的水晶胸針,玫瑰的形狀。

    我把它藏到了我背包的角落裡。

    王樂平在「舊」的大門口等我,見我下了出租車,人立刻奔過來說:「死丫頭,你去哪裡了?手機也不開!」

    「你不是忙麼。」我說,「我知趣得很。」

    「跟我走!」王樂平把那輛出租再攔下,把我車裡一拉,很激動地說:「走。我帶你去一個地方!」

    車子把我們送到了市中心的一個小區,王樂平不顧我的詢問只顧拉著我一路狂奔。到了一幢小樓,我們爬上三樓。王樂平掏出鑰匙來開門,我一嚇說:「你要做什麼?」王樂平把我一抱說:「把眼睛閉起來。」

    「發什麼神經呵。」

    「乖,聽話麼。」他柔聲說。

    我只好閉上了眼。門開了,王樂平把我攔腰一抱抱了進去。當我睜開眼的時候,我驚呆了,房間裡沒有開燈,只是在客廳的長條桌上點滿了蠟燭,組成一個心的形狀。中間,放著一個蛋糕。

    「生日快樂親愛的。」王樂平說。

    「這是哪裡?」我猶如在夢中。

    「我升職了,營銷部副主任。這是單位替我租的房子。」王樂平說,「我這些天一直在佈置這裡,就是想在你生日的時候給你一個驚喜。可把我給忙壞了,沒想到你這麼任性,還鬧什麼失蹤!」

    「對不起。」我喃喃地說。

    「用不著說對不起啊。」王樂平說,「你高興就好啦。」

    王樂平的新家不算大,但有個很漂亮的露台,那晚我又縮在王樂平的懷裡看星星,聽他豪情滿懷地跟我說將來。王樂平吻我的時候,我卻要命地想起了胡月海。想起他寂寞溫和的眼神,還有那帶有質感的手,輕輕地撫過我的手心。我流了一滴淚,王樂平很快就把它吻干了。

    我對王樂平說:「我們早點結婚吧。」

    王樂平說:「行啊,頂多再過兩年。」

    「兩年時間太長了。」

    「我怕委屈你麼。」

    「就今年,我要是非要嫁呢。」

    「你呀,」王樂平轉移話題說:「對了,上次到海南出差買給你的裙子你怎麼不穿?」

    「太大了。」我說。沒敢說送給阿朵了。

    「改改麼。」王樂平說,「花了我大半月工資你還沒美給我看過呢。」

    「怎麼我現在不美嗎?」我抬起下巴來裝做生氣的樣子。

    「美美美,怎麼都美。」

    對付王樂平,我還是有一套的。

    我在雅蘭的那本書裡寫過這樣的句子:愛情裡總有一個主角和一個配角,累的永遠是主角,傷的永遠是配角。雅蘭說,這句話簡直可以稱做經典。

    回到家已經是凌晨二點,我躡手躡腳地梳洗完畢回到自己的房間,躺在床上,就著昏暗的檯燈光,我把胡月海送我的胸針捏在手裡,翻來覆去地看了又看,那朵玫瑰做得很精緻,旁邊甚至有兩個小小的字母:Jx。那應該是我名字的英文縮寫,這麼說這胸針應該是訂做的,何時做的?為何而做?

    我捏著它入眠,第二天上班差點遲到,打了車慌裡慌張地趕到單位,聽到經理正在跟別人說胡總出差了,在他回來前某事一定要完成……

    不知為什麼,竟會覺得鬆了口大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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