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制度與大革命 第一編 第五章
    第五章:法國革命特有的功績是什麼

    前面所有的論述只是為了闡明主題,以幫助解決我一開始就提出的問題:大革命的真正目的是什麼?它的本身特點究竟是什麼?為什麼它恰恰要這樣發生?它完成了什麼?

    大革命的發生並不像人們所認為的那樣,是為了摧毀宗教信仰的權威;不管外表如何,它在實質上是一場社會政治革命;在政治制度範圍內,它並不想延續混亂,並不像它的一位主要反對者所說的那樣要堅持混亂,使無政府狀態條理化,而是要增加公共權威的力量和權利。它並不像另一些人所想的那樣,要改變我們的文明迄今具有的特點,阻止文明的進步,也沒有從實質上改變我們西方人類社會賴以依存的根本法律。如果撇開不同時期不同國家發生的曾經暫時改變大革命面貌的所有偶然事件,而只考察大革命本身,人們就會清楚地看到,這場革命的效果就是摧毀若干世紀以來絕對統治歐洲大部分人民的、通常被稱為封建制的那些政治制度,代之以更一致、更簡單、以人人地位平等為基礎的社會政治秩序。

    這些就足以產生一場規模巨大的革命;因為古老的制度與歐洲的幾乎一切宗教法律和政治法律混合交織在一起,除此之外,這些制度還產生了一整套思想、感情、習慣、道德作為它們的附屬物。要想一舉摧毀並從社會軀體中摘除與各器官相連的某一部分,需要一場可怕的動亂。這就使這次大革命顯得更加偉大;它似乎摧毀一切,因為它所摧毀的東西觸及一切,可以說與一切相連。

    不管大革命怎樣激進,它的創新程度比人們普遍認為的卻少得多:這個問題我將在後邊加以闡明。確切地說,大革命徹底摧毀了或正在摧毀(因為它仍在繼續)舊社會中貴族制和封建制所產生的一切,以任何方式與之有聯繫的一切,以及即使帶有貴族制和封建制最微小的印跡的一切。大革命從舊世界保存下來的只是同這些制度始終格格不入或者獨立於這些制度之外的東西。它決不是一次偶然事件。的確,它使世界措手不及,然而它僅僅是一件長期工作的完成,是十代人勞作的突然和猛烈的終結。即使它沒有發生,古老的社會建築同樣也會坍塌,這裡早些,那裡晚些;只是它將一塊一塊地塌落,不會在一瞬間崩潰。大革命通過一番痙攣式的痛苦努力,直截了當、大刀闊斧、毫無顧忌地突然間便完成了需要自身一點一滴地、長時間才能成就的事業。這就是大革命的業績。

    但是使人驚異的是,今天看來如此明瞭的事情,當初在那些上智者眼裡卻始終顯得模糊不清,混亂一團。

    就是那位伯克對法國人說道:「你們想要匡正你們政府的弊端,但何必創新呢?你們何不因循你們古老的傳統?你們何不恢復你們古老的特權?倘若你們無法恢復你們祖先體制的隱失的面貌,那麼你們何不將目光移向我們英國?在英國,你們將會找到歐洲共同的古老法律。」伯克對近在眼前的事竟全然不察;革命恰恰是要廢除歐洲共同的舊法律;他沒有看到,問題的要害正在於此,而非其他。

    但是這場到處都在醞釀、到處產生威脅的革命,為什麼在法國而不在其他國家爆發?為什麼它在法國具備的某些特點,在任何地方也找不到,或只出現一部分?這第二個問題確實值得一提;考察這個問題將是下面各編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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