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煞 卷三:梅城的哈莫斯 第五章
    5.哈莫斯定居梅城之二,和胡天胡地打交道,遭人勒索

    人們已經記不清楚哈莫斯什麼時候,辭去了在省城大學當教授的差事,反正很長的一段時間內,再也沒有在鮑恩家的碼頭上,看見神氣活現地他登上來來往往的輪船。若干年過去以後,大家已經習慣了在梅城隱居的哈莫斯,事實上,哈莫斯已經正式成為這個城市中的一員,他住在只是旅遊季節裡才會熱鬧的別墅區裡,經常冷不丁地從他的房子裡走出來,在梅城的大街上無所事事地漫步,在小茶館裡喝茶,站在路旁的小餛飩擔邊上,吃擱了許多辣椒醬的小餛飩。他的打扮也已經完全中國化了,他穿著中國的長袍馬褂,元寶口的中國黑布鞋,手上拿的也全是線裝本的中國書籍,說著一口流利的中國話。

    哈莫斯顯然為定居梅城做了最充分的準備,他收集了許多珍本的古籍書,以致於他的房子裡,除了線裝書之外,沒一樣值錢的東西。他的藏書都是通過各種不同的途徑得到的。有地攤上買的,這類書在地攤上照例很便宜,幾個大洋可以買一大堆。有跟人要的,所謂要,就是騙來的,很多中國紳士常常不好意思拒絕外國人。更多的是借的,他借書從來不還,在他的藏書中,有許多都堂而皇之地蓋著不同的圖書館公章。中國古代讀書人有個笑話,把書借給別人是呆子,借了書再還給別人同樣是呆子。哈莫斯的原則是他的書絕不借人,而借了別人的書,也絕對不會再還給別人。

    早在周遊中國的時候,哈莫斯就想到了日後要找個地方,好好地靜下心來做學問,隨著他對中國問題的研究的越來越深入,他對中國文化的迷戀也越來越鬼迷心竅。他已經為許多不值得做的事情,浪費了太多的精力。他過人的聰明才智許多都用在了邪門歪道上面,既然寫那些胡編亂造的書,並沒有讓人發財,哈莫斯決定正經八百地開始做學問。他在中國已經待了許多年,可謂見多識廣,他打算要寫的下一部書是《中國的『士』》。中國的官場實在值得寫一下,從學而優則士,到花錢買功名,中國的士階層既是中華文化的創造者,同時又是毀滅者。士是中國古代文明的一塊活化石,是讀書人活著的目的,也是讀書人最終的墳墓。哈莫斯決心對中國的「士」進行一番有益的曝光。

    一個晴朗的上午,哈莫斯扛著一根釣魚竿,來到江邊離鮑恩家碼頭不遠的地方,坐在一塊突出的石頭上,興致勃勃地釣起魚來。對於梅城的人來說,這是一件忽發奇想的事,一群正在江邊玩耍的小孩子,嘰嘰喳喳七嘴八舌圍了過來。幾個小時過去了,哈莫斯一條魚也沒有釣到,看熱鬧的孩子換了一批又一批,他依然興致不減地釣著魚。天黑之前,他扛著長長的魚竿空手而歸,在教堂門口碰到了浦魯修教士。

    「你這是幹什麼?」浦魯修教士看著他扛的釣魚竿,吃驚地問著。

    「這是上帝的意思,」哈莫斯笑著說,「是上帝讓我去釣魚的。」

    從那以後,哈莫斯經常坐在老地方釣魚。沒人見他釣到過魚,大家都譏笑這個洋鬼子有些神經不正常。是否能夠釣到魚對哈莫斯來說似乎不重要,他一本正經地坐在那,餓了,便把釣魚竿插在石縫裡,狼吞虎嚥一通自己隨身帶著的乾糧。人們還注意到,哈莫斯常常一邊釣魚,一邊看他隨身帶著的線裝書。即使是在釣魚的時候,他的腦子裡也彷彿在想著別的什麼事。有時候,男僕人也會給他送飯來,哈莫斯的男僕是一個五十多歲的老頭,他看見哈莫斯老是去釣魚,以為他對魚有一種特殊的興趣,於是不停地買了各種各樣的魚燒給哈莫斯吃。哈莫斯總是一邊吃,一邊向男僕請教自己吃的究竟是什麼魚。

    終於有一天,哈莫斯瞎貓撞到了死耗子,釣到了一條活蹦鮮跳的大魚。這是一件應該好好慶祝一番的事情,哈莫斯拎著那條大魚,十分招搖地從大街上走過,一大群孩子跟在後面起哄。他這次出人意外的釣魚成功,發現了一個前所未知的魚的資源,多少年後,梅城的紳士和前來度假的外國人,在那個特定的季節裡,可以從江裡釣到一種溯長江而上匆匆趕來產卵的魚,這種魚的味道極鮮美,以致於梅城除了可以避暑,品嚐這種味道鮮美的魚羹,也成了人們在那個特定季節裡到梅城遊玩的借口。

    就在釣到大魚的那天中午,哈莫斯應邀參加胡天召集的一個宴會。在對待胡天胡地的態度上,哈莫斯採取了兩種截然不同的作風,對於前者,哈莫斯盡可能的敬而遠之,就算是胡天成為了梅城的最高行政長官,哈莫斯也沒有和他太套近乎。雖然在浦魯修教士第一次被綁架時,哈莫斯曾作為調停人去過土匪的老巢獅峰山,可是他對胡天眼睛裡流露出的那股殺氣,那股對洋人的蔑視,感到不寒而慄。他不能不想到胡天和早已被砍頭示眾的胡大少之間的聯繫,在宴會上,胡天笑著和他乾杯,笑著問知道不知道他爹是怎麼死的。哈莫斯第一次在中國的官員面前失去了控制,他結結巴巴地說:「我見過你父親。」

    「你見過?」胡天的個子太矮了,他必須仰起頭,才能看清楚哈莫斯的眼睛,「你怎麼會見過?」

    哈莫斯覺得現在最好的辦法,就是向胡天表示對他父親的敬意。「你的父親是條好漢,」哈莫斯紅著臉,很誠懇地恭維著,「他是個了不起的人。」

    胡天哈哈大笑起來:「我爹會了不起,鳥,了不起的應該是我!」

    正是因為這次宴會,哈莫斯和原來只有點頭之交的胡地,開始長達十年之久的友誼,和滿是土匪氣的胡天比起來,胡地彷彿是天生的紳士,散席以後,胡地喊住了哈莫斯,熱情地邀請他去做客。他們一人坐了輛黃包車,來到了胡地的住宅。在客廳裡,胡地彬彬有禮地清哈莫斯喝茶,讓他談談他所熟悉的胡大少。事實上,哈莫斯對胡大少所知甚少,但僅僅憑青年時期曾親眼見過被砍頭前的胡大少,便可以海闊天空胡謅一通。哈莫斯對胡大少脫口而出的讚美之辭,足以引起胡地由衷的驕傲,然而他不動聲色,十分平靜地聽哈莫斯說下去。

    胡地對哈莫斯的年齡產生了疑問,既然此人見過自己的父親,那麼他現在無疑應該是個老頭子了。哈莫斯說得津津有味的時候,胡地突然很斯文地打斷了他,問他今年究竟多大年紀。哈莫斯一怔,笑著說,自從過了五十歲以後,他便決定不再去考慮自己的年齡。「五十歲是一道門檻,一個人一旦跨進這道門檻,歲月已經變得無所謂了。」

    「你看上去,絕不像過了五十歲的人。」胡地注意到哈莫斯孩子一樣細嫩的皮膚,注意到他額頭的皺紋和已經開始發白的鬢角。

    「五十歲已經是幾年前的事了,」哈莫斯感歎說。

    哈莫斯在胡地的帶領下,饒有興致地參觀了胡地的後宮。這一天,胡地的心情特別舒暢,有心讓哈莫斯大開眼界。他甚至帶哈莫斯去六姨太的房間裡又坐了半天。他們一見如故,無話不談,胡地毫無顧忌地向哈莫斯大談自己姨太太,他談到了她們的不同特點,她們各自的愛好,她們的嫉妒程度,她們的日常生活。哈莫斯在中國這麼多年,如此隨便地走進婦人的內室,還是第一次。除了和瑪麗的那段短暫熱烈的戀情之外,哈莫斯甚至都沒跟別的女人睡過覺。在酒精的作用下,胡地的充滿淫蕩氣氛的後宮,彷彿在哈莫斯本來很平靜的內心深處,掀起了狂風巨浪,多少年來,哈莫斯一直壓抑著自己對女人的慾望。對於一個已經可以稱之為老人的人來說,哈莫斯早就覺得自己已經不需要女人了,然而從胡地家回去以後,他變得有些不能控制,臨睡覺前,他又一次想到了瑪麗,等到睡著時,他卻夢到了別的女人。

    幾天以後,哈莫斯依然坐在江邊釣魚的時候,一位後來叫作陳媽的年輕女人,向他走了過去,時常有人站在一邊看哈莫斯釣魚,因此在一開始,哈莫斯並沒有把這位和他的晚年發生重大聯繫的年輕女人,突如其來的出現當回事。年輕的女人在一邊顯然站累了,便坐在江堤上漫不經心地看著,並出於好奇地問:「喂,能釣著魚嗎?」

    哈莫斯回過頭,用一種從未有過的輕浮語調說著:「只要魚願意上鉤,自然就能釣到了。」

    話音剛落,果然有魚咬起鉤來,哈莫斯連忙拉起魚竿,魚已經跑了。年輕女人在一旁看得大驚小怪,哇哇亂叫,連聲喊著可惜。接下來,魚又咬了幾次鉤,但是釣魚技巧拙劣的哈莫斯每次都落了空。年輕女人終於哈哈哈笑起來,結果,到哈莫斯起身打算回家的時候,他還是一條魚也沒有釣到。不過,這一次他回家也不能算空手而回,因為他十分冒失地把那位自稱是無家可歸的年輕女人,不懷好意地帶回了家。

    年輕女人自稱是丈夫剛剛死了,想出來找點活幹。從她絲毫沒有悲傷的樣子,說起話來一套一套,哈莫斯就應該能夠斷定她是在說謊,然而他既然有些鬼迷心竅,就根本不可能引起警惕。年輕的女人的皮膚很好,白裡透紅,一看就不像是吃過苦的人。長得也很漂亮,細眉大眼,一口小玉米一般的牙齒,笑起來還帶著幾分天真。年輕女人借口自己無處可去,希望哈莫斯能收下她當女僕。在中國已經待了幾十年,哈莫斯從來沒想到過要僱用一個女僕,可是在梅城定居的哈莫斯如今卻突然鬼使神差,幾乎不加任何思索,就一口答應了年輕女人的要求。

    「只要有口飯吃,就行了,」年輕女人笑著說,然而等她說完這句話的時候,眼睛卻紅了。

    幾乎從一開始就可以預感到會發生什麼事,兩天過去了,哈莫斯便開始深深後悔,覺得自己在中國待了那麼多年,不趁早僱用一個女僕實在大錯特錯。女僕做的菜是那樣的可口,相比之下,年老的男僕給他做的只能算是豬食。哈莫斯不是個講究飲食的人,但是自從有了這位女僕以後,他似乎第一次體會到了什麼叫作美味佳餚。哈莫斯的胃口大開,吃飯時,對女僕所做的每一道菜讚不絕口。他的讚揚當然有些做作,讚揚下的女僕也顯得十分矯情,以至於年老的男僕不僅全心嫉妒,而且一眼就看出了他們之間,各自都沒安著什麼好心。這位男僕跟著自己的主人已經有好多年了,他話裡有話地提醒主人,對於一個來歷不清楚的女人,過分熱情也許不是件什麼好事。按照中國人的習慣,來歷不清楚的女人,十有八九不是好東西。

    「難道你認為我就是個好東西嗎?」哈莫斯對自己的男僕嚴肅地說。他彷彿一下子年輕了十歲,開始像自己文章中所描寫的浪蕩子那樣,和來歷不清楚的年輕女僕調情。由於在對付女人方面,哈莫斯毫無實踐經驗,因此他永遠停留在口頭浪漫上面。他像追求上流社會的女人那樣,不斷地用一些華而不實的詞彙招惹她,動輒說一些模稜兩可的瘋話。哈莫斯盡量把自己想像中很有魅力的樣子,雖然他已經有了絕對的把握,可以十拿九穩地把年輕女僕喚到自己的床上去,但是他總是缺少最後的果斷。

    哈莫斯的猶豫不決,很容易讓人聯想到他在生理方面,是否有什麼不妥或缺陷。當哈莫斯用於調情的話,說得太過分的時候,他便用年齡已經不小了,來為自己遮羞。「不用擔心我這樣的老頭,會有什麼非份之想,」他會一本正經地說,「用你們中國人的話來說,就是君子動口不動手,不是嗎?」即使在哈莫斯謊話連篇之際,他也仍然表現得像一名紳士。他顯然有那麼一些駕馭不了自己,又時候出於本能地控制著自己,他的年齡畢竟不小了,不會輕易地把自己的非份之想付諸於行動。

    臨了著急的只是哈莫斯的男女僕人,年老的男僕和年輕的女僕,都為哈莫斯遲遲不做出進一步的行動,感到莫名其妙。於是兩位僕人無形中達成了一種默契,這就是有心促進一件事情的成功,他們思路想到一起去了,既然他們的主人是那麼想幹一樁不太好的事,煞費苦心仍然猶豫不決,那就乾脆去鼓勵他幹好了。年老的男僕是個明白事理的人,他知道阻擋如果不成,最好的辦法就是促進,為了不妨礙男主人的好事,他整天躲在自己的小屋裡不敢出來。年輕的女僕卻按捺不住,索性主動勾引起哈莫斯,她老是找借口跑到哈莫斯的房間裡去,磨磨蹭蹭不肯離開。剛到哈莫斯的住處時,年輕女僕輕易不敢走進他的臥室,可不久以後,不是哈莫斯三番五次地攆她走,她就一直厚著臉皮待在他那裡。

    哈莫斯在半推半就中,接受了年輕女僕的獻身。儘管水到渠成,一切仍然太突然,他意識到有些不太對頭,於是事情剛剛開始,就很遺憾地結束了,以致於他不得不重新戴上老花眼鏡,用繼續看書的辦法,來遮掩自己的窘態。事情過去以後,年輕女僕拎著褲子,心滿意足大功告成地離去了,他卻一直在擔心自己如何有臉面再見到她。第二天,他坐在餐桌前看著一本書,就跟什麼也沒發生過一樣,年輕女僕忐忑不安地端了菜上來,然後坐在他身邊,風情萬種地看著他吃飯。哈莫斯裝作看書看入了迷,一直到她提醒他菜冷了,才放下手中的書,心猿意馬地吃起來。年輕女僕一肚子心思,有一句無一句地和他說著什麼,哈莫斯心懷鬼胎支支吾吾,不敢正眼看她。到晚上,重複的事情又一次發生了,以後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類似的事情發生了四次。

    事態的發展和預料得完全一樣,擔心可能會出現的麻煩很快發生了。有一天,年老的男僕發現年輕女僕在自己的房間裡,和一個陌生的男人說著話。兩個人顯然是在為什麼事吵架,壓低著嗓子你一句我一句,各不相讓。說著說著就動起手來,年輕女僕自然不是對手,終於被打得哇哇亂叫,又似乎是怕別人聽見,硬是把聲音憋在了喉嚨裡。年老的男僕連忙衝進去解救,把房間裡正扭打著的男女嚇了一大跳。

    「哪來的野小子,跑這來撒野?」男僕凶神惡煞地叫了一聲。

    沒想到那男的比男僕更凶更惡,齜牙咧嘴地說道:「老不死的,管你什麼鳥事?我打自己老婆,還要得到你的允許。」那男的長得熊腰虎背,一臉的鬍子,話音剛落,揚手給年輕女僕就是一記耳光,打得又脆又響。年輕女僕讓打痛了,而且見事情已經敗露,索性號陶大哭起來,那男的不肯善罷甘休,照年輕女僕的屁股上又是一腳,將她踢翻在地上,然後轉過身來,一把揪著男僕的胸襟,用勁一擰,惡狠狠地說:「狗奴才,你那主子不是他娘的人,睡了我老婆,我饒不了他!」那男僕本來就是銀樣槍頭,不過是仗著洋人不可侵犯的勢嚇唬嚇唬人,對方一凶,自己反倒沒了主意。他踮著腳,嘟嚕著不肯服氣,邊解釋邊埋怨,畢竟又不是他睡了她老婆。

    「不是說你死了嗎?」他突然想到年輕女僕剛來時說過的話,理直氣壯地問起來。

    「問題是我他娘的還沒死,不是嗎?」

    哇啦哇啦的聲音驚動了正在讀書的哈莫斯,他捧著一本線裝書,來到女僕的房門口。他的突然出現,頓時使聲音安靜了下來,房間裡的三個人,都刷地回過頭來,大眼小眼一起瞪著哈莫斯。兇惡的男人氣焰立刻有所收斂,哈莫斯意識到苗頭有些不對,扭頭想走,那男人大聲喊了起來:「喂,洋人你他娘別走,我好端端的老婆難道就讓你白日了?」

    從天而降的年輕女僕的丈夫,使哈莫斯明白事情有些麻煩。他明白自己落進了一個別人事先安排好的圈套,想脫身並不是件容易事。面對這樣的醜聞,照例只有多花些錢才能了結。如果哈莫斯表現得強硬一些,事情也許完全是另一樣的結局,因為他正和一位典型的無賴在打交道。和這樣的無賴打交道,任何畏縮和退步,只可能帶來更一步的勒索。事實上,年輕的女僕和這男人根本不是夫妻,他們只是一對私奔的野鴛鴦。年輕女僕從小就被賣到一家大戶人家做丫頭,早在十五歲的時候,被主人家的大少爺破了身,而在十九歲的時候,又被二少爺的太太發現她和自己男人有一腿。她顯然是一位不太懂得如何拒絕男人的女人,雖然她和這家男主人在書房裡幹過的事,還沒有暴露,但是作為一個不受歡迎的狐狸精,很快被貼了些錢嫁了出去。

    年輕的女僕被迫嫁給了一個老實巴交的鄉下人,嫁過去以後,無論是舊東家的兩位少爺,還是東家本人,都尋找借口來看過他。老實巴交的丈夫竟然連吃醋都不會,反正只當著自己是白撿了個老婆,天塌下來也睜隻眼閉只眼。既然男人這麼窩囊,年輕的女僕乾脆破罐子破摔,誰想沾她便宜都來者不拒。臨了,終於和這個無賴勾搭上了,丈夫仍然不過問,爭風吃醋的族人卻不幹了,嚷著要出來主持公道。那無賴吃喝嫖賭無一不好,本來是在外面闖蕩過世面的人,三十六計走為上,便騙了年輕女僕和他一起私奔。於是來到梅城,那無賴是個好吃懶做的主,自己沒能耐賺錢,只好想辦法坑蒙拐騙。最省事的辦法就是放白鴿,年輕女僕有幾分姿色,不愁找不到上當的男人。哈莫斯對中國社會雖有研究,放白鴿這詞在書上也見過,但是他自然做夢也想不到自己一把年紀了,會被別人當作放白鴿的對象。

    幸運的是哈莫斯並沒有什麼細軟可以捲走,年輕女僕始終弄不明白主人的金銀財寶,到底藏在什麼地方,更幸運的一點,則是年輕女僕對這位洋主人產生了巨大的好感,她決定饒了哈莫斯,重新回到無賴身邊,繼續尋找下一位放白鴿的對象。偏偏那無賴堅決不幹,大吵大鬧找上門來,目的無非從哈莫斯那訛幾個錢出來。哈莫斯的慌亂讓他明白自己有機可趁,他把哈莫斯攔在了房間裡面,裝作要拚命的樣子。

    「不是幾個錢,就可以把這事打發了,」無賴接二連三的唾沫星,只往哈莫斯的臉上飛濺,他惡狠狠地說,「你日了我女人,我他娘不跟你拚命,跟誰拚命?」

    年老的男僕在一旁好言相勸,力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無賴冷笑著說:「狗奴才,這洋人要是日了你老婆,你也就這麼輕易地把這口鳥氣嚥下去,真是的,別給我人五人六地在一旁瞎雞巴囉嗦!」

    「用不著多說了,你打算要多少錢?」事情都到了這一步,哈莫斯盡量不失紳士風度,摸出手絹,擦了擦臉上的唾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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