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的通俗彷彿是一個用來襲擊作家的臭雞蛋。如今的小說家,你說他的小說通俗,十有八九會以為你是在罵他。小說本來不是什麼大學問,小說本來就是通俗的東西,但是害怕別人說自己的小說通俗,卻是作家的一塊心病。
純文學從來就是一件皇帝的新衣,大家都這麼說,於是也難得有人跳出來揭穿。純這個詞總讓我想起工業原料,想起酒精,想起糖精。文學是渾成的,就好像是美酒,就好像是芳香的巧克力,一旦提煉成精,就有些煞風景。喜歡喝酒的人,饞嘴的小孩子,不到迫不得已,怕是不會去品嚐酒精和糖精的。
小說不能通俗,是作家沒能耐。金聖歎曾將《水滸》提到了一個駭人聽聞的高度,他認為「天下文章,無有出《水滸》右者。」這話的潛台詞是,《水滸》不僅是小說中最好的,而且高出了四書五經。現在我們習慣用古典小說這個詞,其實古典小說都是通俗小說。不通俗就沒有古典小說,舊式文人常常看不起小說,原因就是嫌小說通俗了一些。
西方的小說也不可能遠離通俗,和中國小說如出一轍,西方的小說也是從平民百姓那裡誕生出來的。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通俗是小說的必然,小說永遠不應該是哲學著作。張恨水寫小說以通俗聞名,他的一篇小說當年曾得到茅盾先生的表揚,為此,他十分感激,專門在文章裡提及。從這點也可以看出一個通俗作家的心虛。其實張恨水小說的好與壞,並不在是否通俗,而在於缺少創新,通俗不是病,但也不是靈丹妙藥。一篇好的小說,絕不會僅僅因為通俗,就是好作品。
好小說應該通俗,更應該創新。通俗和創新根本就不矛盾,現在有人常常把兩者對立起來,實在是沒事找事,吃飽了撐得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