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駿短篇小說 正文 阿拉丁是上海人
    人們總以為阿拉丁是阿拉伯人,其實不然,根據《一千零一夜》裡的《阿拉丁與神燈》的原著精神,明明白白記載著他是中國人,居住在中國西部的京城裡。據本人的考證,「阿拉」乃上海方言中「我們」的意思是也,「丁」則是男人之意,所謂阿拉丁,正是「上海男人」的意思。

    既然原著上說是在中國西部的京城,那自然就是長安了。阿拉丁年少無德,因為像我一樣,是個獨生子,所以從小便好吃懶做,更兼父親早亡,把家裡都給坐吃山空了。阿拉丁和他娘孤兒寡母的,在上海老家實在混不下去了,便到長安城打工來了。唐朝的長安,那真是座世界大都市,東到日本,西到埃及,北到西伯利亞,南到爪哇,世界各地的人都聚集到這裡,自然有充分的就業機會。唐朝的上海尚是個小漁村,阿拉丁和老娘剛到長安,宛如今天的鄉下人到了大上海,好不容易在和平坊裡租了個小屋,老娘就催促著阿拉丁出去打工。

    阿拉丁在諾大的長安城裡轉了整整一天,工作沒找到,倒是給一群街頭賣藝,表演嘴巴裡噴火的印度人幾十個銅錢,把半年的零花錢全用光了。回到家,老娘罵他小棺材,不爭氣,但又不忍心打他,畢竟就只有一個兒子。從此只能以老娘每天為別人紡線度日,養活這個不爭氣的兒子。

    阿拉丁沒學過普通話,他那上海話,長安城裡沒人聽得懂,只能每天東遊西蕩,或是跟在那些來自南方的黑手黨後面,幹些代受保護費之類的勾當。一天,他又在朱雀大街上閒逛,突然有人在他身後拍了他一下。回頭一看,阿拉丁嚇了一跳,背後那人深目高鼻,膚色黑得像賣炭翁一樣,阿拉丁可從沒見過這號人物。

    「小阿弟,儂是裁縫阿發頭的兒子伐?」這傢伙居然說出了上海話。

    「沒錯,吾阿爹五年前就翹辮子了。」這傢伙一聽,居然哭了出來,抱住了阿拉丁,他滿口的羊騷臭讓阿拉丁想吐。

    「吾的阿侄。儂勿曉得,我就是儂的爺叔,吾和儂阿爹是親兄弟,吾年輕的辰光就去了非洲,一直到現在才回來,真沒想到吾阿哥已經沒了。」阿拉丁可不信他那套鬼話,這明明是個老外,卻冒充上海人,就算他老爸長得再難看,也不會有這樣的阿弟。正當阿拉丁要罵這個混蛋之際,老外卻說:「來,爺叔帶儂去吃一頓。」阿拉丁頓時把罵他的話又活生生地吃了回去,跟著他去噌飯了。他們到了長安最豪華的酒家,阿拉丁盡點那些最貴的菜,差不多把「爺叔」的錢袋給掏空了,「爺叔」嘴裡十分的大方,心裡卻罵這小子得寸進尺。只一會兒,「爺叔」還沒吃什麼,好菜好酒就被阿拉丁風捲殘雲地吃光了。阿拉丁意猶未盡,還要請酒家裡的坐台小姐到包房裡鬧通宵,他想反正有這個沖頭「爺叔」挺帳,索性就狠狠斬他一刀。「爺叔」可急了,他算是輸給這小子了,忙說:「阿侄,今朝阿拉還有要緊的事體沒辦,先跟爺叔去辦事體去。」阿拉丁正想溜走,卻被「爺叔」抓住了雙手,硬是給拖走了。

    眾所周知,這個所謂的叔叔其實是一個來自非洲摩洛哥的魔法師,懂得世界各國的語言和方言,甚至包括上海話。他來到長安,一眼看出阿拉丁是個敗家子,正是他需要的人。於是,他帶著阿拉丁到了遠離城市的一座大山中。魔法師念了幾句咒語,地面就裂開來了,阿拉丁從小膽小怕事,以為碰到鬼了,剛要逃跑,卻被魔法師一巴掌拍在頭上,暈了過去。

    最後,實在沒辦法,阿拉丁只能照著魔法師的交代下到地洞裡去取那盞燈。臨下去前,魔法師把自己手指上的戒指脫給了阿拉丁戴上,說是可以避邪。

    下到地底以後,他卻發現這裡別有洞天,原來是個藏寶洞,金光燦爛,讓他看花了眼。在所有的寶貝裡,最不值錢的恐怕就是魔法師所要的那盞油燈了吧。阿拉丁心想,如果把財寶都交給那個混蛋「爺叔」,恐怕會給他獨吞,搞不好還會要了阿拉丁的小命。不如叫他下來,暗地裡幹掉這混蛋,財寶就全歸阿拉丁了。於是,阿拉丁站在台階上對地面的魔法師說:「爺叔,裡廂啥東西都沒,儂下來看一看好伐?」「勿可能,小赤佬勿要白相吾,快點拿了燈出來。」「要是真的有,爺叔儂自己下來尋好伐?」魔法師被阿拉丁氣得七竅冒煙,於是在洞外破口大罵。阿拉丁一聽,也翻臉不認人了,把上海話裡所有的髒字都一股腦的罵了出來,簡直如黃浦江之水,滔滔不絕。論到罵人的本領,老外絕對不是我們炎黃子孫的對手,魔法師的詞早就用完了,阿拉丁卻在繼續他的攻勢,直把魔法師給罵了個狗血噴頭,而且中國人習慣把罵人的主要方面集中於對方的母親,直到祖宗十八代,三國裡就有諸葛亮罵死對手之說。魔法師的心理承受力本就脆弱,不足半個時辰,已幾近崩潰。最後魔法師惱羞成怒,一把將洞口給封死了,讓阿拉丁和神燈同歸於盡好了。他這回才算是領教了中國人的厲害了,灰溜溜地逃回了非洲大陸。

    後來的事,大家都知道,阿拉丁擦了擦手上的戒指,戒指神救了他的命,把他和財寶都帶了出來。到家後,又靠神燈的魔力,使母子倆衣食無憂。

    一日大唐的公主要到長安城外的華清池洗澡,聽到這個消息,阿拉丁立刻依靠戒指神的力量飛到了華清池,躲在洗澡的房間裡。果然,公主來洗澡了,唐朝的社會風氣還算比較開放,公主不忌諱被人偷看。就像同樣在華清池裡,楊玉環不忌諱被唐玄宗偷看一樣,否則,哪來的白居易的《長恨歌》?這位公主我雖沒見過,可是也能略為猜測一二,首先,她的三圍肯定要比今天的女孩子大上一倍,其次臉蛋想必也是白白胖胖的。因為在皇宮裡長大,哪有不胖的道理,並且在以胖為美的年代,更無減肥瘦身的要求。至於美國迪斯尼動畫片《阿拉丁》中關於公主又黑又瘦的形象實在是無知,荒謬至極。

    阿拉丁那天簡直是看花了眼,因為看了不該看的東西,他回到家眼皮就腫了起來,發了「偷針眼」。別人眼睛發炎,最多幾天就好了,可阿拉丁卻足足一個月沒好,就連神燈也治不好他。最後阿拉丁道出了原因,他想娶公主。老娘立刻扇了他一巴掌。但阿拉丁就鐵定了心了,老娘拗不過他,只得帶了許多寶石去見皇帝。

    結果大家都知道,原來當今天子是位愛財如命的主子,見了那麼都財禮,他當即就答應把女兒給賣了。堂堂的大唐皇帝,萬邦臣服的天可汗居然把錢看得比女兒都重要,滿朝文武一片嘩然。文班中走出一位大臣,正是大名鼎鼎的諫議大夫魏征:「啟秉陛下,臣以為,以公主萬金之軀,下嫁一戶平民百姓,實在有損我皇的威儀,請皇上三思。」其實,魏征早就想讓自己的兒子做附馬,到手的肥肉怎能讓給他人。

    皇帝雖然一世英雄,但卻有些怕魏征幾分,只得對阿拉丁的娘說:「親家母,婚事暫且先擱一擱,待三個月後,爾等將財禮準備齊全,自然完婚。」老娘滿心歡喜地回去,和阿拉丁一起等了三個月,卻毫無回音,後來才聽說,公主要與魏征的兒子的結婚了,就在今晚。

    原來,皇帝說等三個月,實際上是暗示魏征,給他三個月的機會,酬到比阿拉丁更多的財禮。那魏征雖說一生清廉,卻在這三個月裡晚節不保,公開受賄,買官賣官,溝通姦商,大搞走私,從毒品到軍火,無所不用其極。一時之間門庭若市,日進斗金,三個月過去,已富可敵國,全部奉送給了皇帝。天子立刻見錢眼開,把公主許配給了魏征的兒子。

    阿拉丁聽說之後,急得如同熱鍋上的螞蟻,於是想到了神燈,對神燈吩咐了一番。轉瞬之間,神燈已把公主和魏征兒子連同結婚的大床給搬到阿拉丁的家裡來了。然後魏征的兒子被關進了一間五穀輪迴之所。至於公主,則被嚇昏了過去。

    在阿拉伯的《一千零一夜》中有許多關于飛毯的故事,迪斯尼的《阿拉丁》也讓男女主人公坐上了飛毯環遊世界。其實這些無知的人們根本就不懂中國的國情,古時的中國哪有什麼毛毯,草蓆倒是不少。所以,事實上是阿拉丁帶著公主坐上了一條從上海老家帶出來的破草蓆。在神燈的幫助下,草蓆漸漸飛了起來,可是只能飛幾尺高,原來公主的體重太重了。於是阿拉丁只能拉出了戒指神助陣,加上神燈,兩位神仙一起發功,才把草蓆給托了起來。我們就姑且稱之為飛席吧。公主到了天上,被驚醒了,看到諾大的長安城已匍匐在腳下了,不禁驚恐萬分。看到身邊還有個陌生男人,更是大聲地尖叫,這天晚上,整個長安城都被這種從天而降的聲音所籠罩,全城的百姓都是一夜沒睡好,大家心裡都佩服魏征的兒子好功夫,讓公主的快樂的尖叫傳遍全城。

    阿拉丁心想既然有了神燈和公主,活在人世上,夫復何求,不如離開長安,到一世外桃源,快活一生。於是他帶著公主坐在飛席上以向東飛去,但見茫茫黑夜,什麼也看不見,到了天明,已是東海邊上了。下了飛毯,原來已回到了上海老家,阿拉丁便與公主兩人隱居於此,成為了上海人的始祖。不對,不對,上海人的祖先怎可由阿拉丁這連親娘都不要的不良少年擔當,實在是筆者的胡言亂語。至於後來阿拉丁修建宮殿,魔法師捲土重來,還有阿拉丁繼承王位怎麼都沒了,那也是筆者遵循了孔夫子關於不要「怪力亂神」的教誨。

    小子無才無能,閒來無聊的遊戲之作,權當仲夏夜裡,大家聚集於榕樹下乘涼時的飯後雜談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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