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的季節是隨著插隊落戶的歲月開始的。
就是在插隊落戶初期,我認識了今天的妻子王淑君,開始了我們的初戀。那是特殊年代裡的愛情,那是艱辛苦澀的日子裡最值得珍視的一份感情。
從1969年相識,到1979年的元月結婚,連頭搭尾10年時間,其中幾乎七年半的日子,我們是在分離、在兩地相思中度過的。相互聯繫和溝通的辦法,就是通信。那些年裡,我們每年互相要給對方寫出四五十封書信,幾乎是每隔五至七天,就要寄一封信。很多時候密度更大,差不多每隔三五天就要寫一封信。這些書信,成了我精神上最大的慰藉。在勞動之餘,在每天不間斷地學習創作之餘,寫信成了我最愉快的一件事情,成了我唯一的傾訴感情的方式。當然,每次收到她寫來的信,我也總要讀了又讀,直到把信紙都捂熱了,接到她的下一封信我才把她的信放進信封,珍藏起來。至今我還記得,到了她的書信應該來的日子,我總要站在寨子高處的堰塘邊上,望著那個郵遞員走來的山埡口,熱切地、焦急地、默默地等待著。如果這一天收到了她的信,那麼黃昏和整個夜晚都會感到身心愉快、精力充沛,整個棲居的小茅屋裡彷彿也充滿了溫馨的氣息。守著一盞小油燈,我會寫得很晚很晚。而倘若沒有收到她的信,我便會在郵遞員離去以後,久久地傍著夕陽踟躕,沮喪地踏著薄暮回到我陰暗潮濕的茅草屋裡。
那個年頭山寨上沒有電話,打長途電話得到遠在十幾里地外的公社郵電所,況且音息非常微弱。而電報貴至七分錢一個字(後來降至三分錢一個字)。對於一整天的繁重勞動只能換來二角幾分、一角幾分的知青來說,利用電報和長途電話聯繫,幾乎是不可想像的事情。我們唯一的聯絡辦法,就是寫信。
一晃近30年了,我們的命運起了很大的變化,臨時的動遷不算,我們搬了十幾次家了。在搬家過程中,凡是能丟的東西,包括一些傢俱,包括我們喜愛的書籍,很多我們都只得迫於無奈捨棄了。唯獨這些書信,我和妻子都珍藏著。我裝在我的書櫃裡,她放在她的小箱子裡。可惜的是,有不少書信,由於她居住的工棚被風雨所掀,雨水侵蝕了信封和信紙,字跡模糊得已無可辨認了。就是這些殘缺不全的信,我們也還保留著。想想吧,那個年代留到今天的郵票、信封都成了價值連城的東西,別說這些飽含著我們青春的汗水和眼淚、希冀和憧憬的書信了。前兩天,有兩位記者來到我家裡,看到我書桌上滿攤著這些書信,他們隨手拿起幾隻信封來看,看到信封上的郵票、信封角上印著的小小的宣傳畫、信封上的語錄乃至「敬祝毛主席萬壽無疆」的紅字,情不自禁舉起相機一陣「辟里啪啦」地拍攝,逗得我妻子好一陣笑。
我想,與其今天提起筆來,憑藉著記憶,在往事中搜索枯腸,苦思冥想當年的那些往事或是真實的思想,不如把這些書信稍加整理,略作適當的註解,也不失為一種回憶的形式。書信的語言是那個時代的語言,書信中寫到的細節是那個時代的細節,書信中提到的人和事也只可能是那個時代的人和事,且書信中感情的宣洩和傾訴,也是那個時代獨有的形式。
我很為自己的這一想法激動,並且也獲得了妻子的贊同。而當我著手這一工作的時候,我才察覺,它並不比我重新寫一本書來得輕鬆了。
書信太多了,讀著每一封信,那個年代裡經歷的事情就歷歷在目,過電影一般的在眼前晃,不知是因年代的久遠,還是那時的墨水質量差,即使沒被雨水侵蝕的文字,有好些也已淡弱得僅能勉強辨認了。
可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透過信箋上的年輕稚嫩的文筆,讀者諸君能看到兩顆年輕熾熱的心的跳動。
促使我騰出時間來編撰這部往日的書信集,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隨著現代通訊技術的發達,長途電話已然極為普及,電腦、傳真機、可視電視進入普通人家已經成為現實。從郵電部門傳來信息,今日的書信已比過去大為減少,人們預言,當我們步入下一個世紀的時候,書信將更加大幅度地減少直至從我們的生活中消失。
如若真是這樣,那麼,把這些書信編入老三屆人的回憶錄叢書中,就更是一件有意義的事情。不知讀者以為然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