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如血 正文 第二十章
    保良回到省城的第二天,就向單位請了一周事假,隨後便帶了簡單的行裝和自己的全部六百多元積蓄,啟程上路。

    他選擇的第一個方向,是鑒河大埠安坪市,安坪市建有鑒河流域最大的貨運碼頭,是過往船隻最為集中的一個埠口。選擇安坪的另一個理由,是因為李臣關於那艘「強龍」號駁船的消息,就是從那裡來的。

    李臣是和父親一起到他們準備盤下的那家飯館談價格時,聽到鄰桌兩個來自安坪的貨主談到權虎的。那兩個貨主在抱怨權虎這兩年生意越做越敗,船破了也捨不得花錢修修。那兩個押船的貨主關於權虎的交談僅此三言兩語,李臣惟一記住的最有價值的線索就是那條貨船的名字。

    保良在出發前曾經打過一個電話給金探長的,金探長的手機不在服務區,他又打了一個電話給夏萱,在聽到夏萱的聲音後他又把電話掛斷了。他忽然改變了主意,他不知道一旦公安通過他的舉報抓住了權虎,他的姐姐會不會像當年對父親那樣,連他也恨。

    他決定自己前往安坪,自己找到「強龍」,如果真能找到姐姐,他會悄悄告訴她權三槍殺人的事情。他不相信姐姐已經知道這件事情,他在直覺上也不相信姐夫參與了這個事情。

    找到權三槍在此時似乎已不是保良的主要渴望,他更渴望的其實是見到他的姐姐,尤其是在失去母親又失去父親之後,尤其是在與張楠事實上分手之後。

    保良在安坪呆了三天,天天到碼頭附近察看過往的貨船。他也混在下船吃飯灌水的船工中間,打聽「強龍」號駁船的來影去蹤。在那些衣著骯髒言語粗鄙的船工之間,有不少人知道「強龍」這個名字。那是一條大船,能裝下幾十噸貨的,可惜有點舊了,說不定已經停航大修。

    保良本來是一直堅信「強龍」並沒停航的,因為十幾天前李臣還見過那條船的兩個貨主。但是在安坪呆到第四天他還是根據廠個船老大的建議,乘長途汽車去了安坪下游的拱源。拱源有一個很大的修船廠,那裡可以同時停泊十條以上待修的大船。拱源也有一個碼頭,保良在修船廠沒有找到「強龍」,也沒探得「強龍」在此維修的記,錄。他就在拱源的碼頭上又「逛」了一天,發現在這裡停泊的貨船少得可憐。他根據在碼頭上聽來的指點,又轉移到再下游的另一個埠岸。那裡雖然只是一個無名小鎮,但從鑒河的整個航程來看,有很多船隻會在那裡停船過夜。

    小鎮名叫沽塘,保良從小長在鑒河岸邊,卻從未聽說過鑒河流域還有沽塘這個地方,更沒想到這個並不知名的彈丸之地,居然會是水上駁運的一個重要驛站。

    保良在沽塘下車時天色已晚,但他還是一路步行,走到河邊碼頭附近的一家旅店投宿。和他估計的一樣,這家旅店每天的主要客源,就是那些一整天都在水上漂泊的船工。保良花十元錢住進了一間擠著十多張床位的客房裡,房子又小又臭,船工們都還沒睡,幾個人擠在一張床上賭著紙牌,幾個人坐在各自的床上神聊閒侃。還有一個喝醉酒的,和衣躺倒呼呼大睡。保良進屋時引來了不少審視的目光,從他的衣著和形象上看,顯然不是同道中人。

    自然,就有人主動搭訕:小伙子幹什麼的,不是跑船的吧?保良說不是,是出來打工的,路過這兒住一宿,想看看明天有沒有船能搭他到澤州去。馬上有人指著那個喝醉爛睡的漢子說:他就是去澤州的,你明天可以讓他搭你走。保良隨口說,搭到澤州要多少錢呀?眾人說:你在船上幫忙幹點活,他一高興,說不定不收你錢還管你飯呢。保良說:真的?

    保良想,如果在沽塘還是找不到「強龍」號,他就搭船到澤州去。澤州是鑒河盡頭的船駁總站,如果在那裡再找不到「強龍」號,他就必須從那兒乘火車直接趕回省城,因為他請的事假加上兩個雙休日,一共九天,已將期滿。

    早上,很早很早,船工們就亂哄哄地起床洗漱,昨夜醉倒的那傢伙也睡眼惺忪滿臉浮腫地爬了起來。一起在廁所尿尿的時候,一個同屋的瘦子向他介紹保良:嘿,虎子,這小孩要去澤州,你不是也去嗎,他說想搭你船呢。那個叫虎子的傢伙斜眼看保良,一直看到一泡長尿撒完,說:給多少錢啊?瘦子說:給什麼錢呀,讓他幫你幹點活兒不就頂了。虎子又看保良,保良心裡挺討厭他,也不知他尿出去的是不是都是昨天喝的啤酒,那味道騷得讓保良直躥頭皮。

    洗漱完了,船工們先先後後,絡繹走出旅店,在路邊買了些早點,邊吃邊往碼頭走去。清晨的碼頭濃霧聚集,泊在岸邊的船舶虛虛渺渺,若隱若現。

    保良見虎子買了不少大餅和鹹蛋,拎著往碼頭上走,便問瘦子幹嗎也買那麼多吃的。瘦子說船上還有人呢。保良就緊跟幾步,追上去要接虎子手上的那包大餅,他說大哥我幫您拎著。虎子便把大餅給了保良,保良看一眼瘦子,瘦子會意地衝他點頭一笑,那意思是這張免費船票他算拿到手了。

    走到碼頭,大家各上各船。保良跟了虎子,經踏板跳上甲板。虎子把大餅鴨蛋交給昨天留在船上過夜的幾個船工,又吆吆喝喝地交待著開船的事情。轉臉看見保良正往不遠處瘦子的船上嘹望,便問:「嘿,你到底怎麼著,想跟著走就幫忙收纜去,別袖著手當大爺,在這兒沒人伺候你,在這兒你是孫子!」

    保良就像沒有聽見虎子的呵斥,他的目光還在瘦子的方向凝結,雖然瘦子也像這邊的虎子一樣,上了船便開始吆三喝四,但保良的視線並不在瘦子的身上,而是聚焦於瘦子的船頭,那方方正正的船頭上寫著兩個白色的大字,那兩個大字是那麼灼目刺艮——

    強龍!

    保良在這條「強龍」號貨船上,當上了一名船工。

    此前虎子的船已經收了跳板,但攔不住保良像勇士跳崖一樣縱身一躍,並在「強龍」號剛剛離岸的剎那,像做跳遠運動似的飛上了甲板。瘦子說幹嗎幹嗎你不是要去澤州嗎,我這船是去壩城的-保良說大叔你收我當個小工吧,我什麼都能幹,您試我兩天行不行,不行您隨時讓我下船。瘦子說你不去澤州啦?保良說不去了,我看您人最好最慈善,我去哪兒反正都是打工,我就在您這兒打工得了。瘦子說,搭船行,打工不行,我船上人手夠了。保良說:您就試我兩天,給多少錢您定,不給錢管我頓飯,我也都聽您的。

    瘦子看了保良半天,半天才說:你小伙子有模有樣的幹什麼不行,怎麼非要干船上這種又髒又累的苦活兒。你不是大學生跑我這體驗生活來了吧,然後回去寫文章罵我?

    「強龍」號順著鑒河主流行走了半日,中午,離開主航道轉向支脈,向壩城的方向繼續航行。

    在支脈航行的船隻很少,河水也不像主流那樣渾濁。每天都有無數拉貨的船舶在鑒河主流來往穿梭,在河水中傾人無數垃圾、糞便、生活污水和機器廢油。人的生存在這條河流當中,遠遠壓倒對環境的保護,人人都在咒罵河水越來越髒,人人也都知道這條河還會更髒更臭。

    「強龍」號是條吃水很深的大船,在狹窄的支流行走,就像是一輛大卡車進入了巷弄。兩岸的行人房屋,有時近得可與船上的人彼此說話拋物,最窄處要想跳船上岸,甚至可以不用跳板,只需飛身一躍,即可離舷。

    連瘦子在內,這艘「強龍」號駁船,原有四位船工,一個輪機工,一個舵工,還有一個在甲板上幹活兒的小工。瘦子姓侯,是船老大。保良來了,什麼活兒都干,聽瘦子指揮,讓小工帶著,先擦洗甲板,後燒火做飯。醬油沒了那小工就飛身上岸,在岸上小店裡買了回來,再追幾步縱身上船,一切都如平地行走那樣隨心所欲,輕鬆簡單。

    這船上裝的,全是大米,從鑒河上游的涪水起程,開往下游

    支脈的壩城。在船上千完大活兒以後,保良更多的任務,就是伺候瘦子和在船上實際排位老二的輪機工,給他們點煙沏茶盛飯捶背,飯間還陪了幾杯老酒。瘦子的一雙球鞋臭得隔岸熏狗,讓保良用洗衣粉泡了一個鐘頭,才勉強洗刷乾淨。從瘦子口中保良知道,這條船歸屬千帆運輸有限公司,而這個千帆運輸有限公司剛剛成立不久,有三個股東,每人手上都有幾條貨船,共用一個公司執照,誰的船掙的錢誰分走,現掙現分,一般不往賬上存的。這樣既可以隨時拿到現錢,又可以逃掉好多稅款。李臣提供的消息果然不錯,這條「強龍」號背後的老闆,就是姓權。瘦子說到的這個權老闆名叫權大成,保良估計,所謂權大成應該就是權虎。權是小姓,應該不至於巧合得如此難以置信。

    下面的問題是,怎樣才能見到這位真正的船主。按瘦子的說法,他們這位老闆一向很少露面。每月過來收錢的,是一個名叫馮伍的幫手。據說權老闆還有不少其他生意,這兩年都做得光賠不賺,所以船破了也沒錢修修,他那幾條船一年來都是帶病運行,哪一天要出毛病全得趴窩。

    除了抱怨老闆經營的短期行為,瘦子酒後更多的是向保良大肆吹噓,說他家老闆有個兄弟是黑社會老大,鑒河上好些拉貨的船都靠他護著。在水上走的人沒有陸上的後台是走不順的,沒有後台沿岸的毛賊都敢上來搶你,更不用說對付那些關關卡卡收稅收費的幹部們了。沒有後台還要做水上生意的,那就只有等著某天徹底翻船。

    船到壩城之前,經過一個鎮,泊岸買水的時候,果然有幾個地痞上來詐錢。保良遠遠站在後甲板上,聽瘦子與舵工和他們互相談判,聲音忽高忽低,聽得斷斷續續。瘦子大概在告訴他們這是權老大的船,但對方似乎不太買賬,後來瘦子還是掏了腰包,出了點血才打發走他們。

    地痞們上岸之後,瘦子命令馬上開船。保良聽見瘦子在叨叨咕咕地罵街,聽不出是罵這幫地痞無賴,還是在罵他的老闆無盲旨。

    保良過去遞茶,故作隨口,問瘦子:「權老大就是咱們權老闆嗎?」

    瘦子搖頭:「權老大是咱們權老闆的兄弟。權老闆叫權大成,權老大叫權三槍。我們權老闆是權家的小弟,權三槍是權家的大哥,鑒河上跑船的一般都認老大,一說權老大,一般都賞臉!」

    保良說:「噢。」

    停了一會兒,保良又問:「剛才那事,回去要不要和權老大去講?」

    瘦子說:「權老大我們見不到的,只有馮伍來收錢的時候和馮伍說說。不過都說權老大前一陣讓公安查了,這一陣要躲風頭,所以一般不出來了。但我們碰了這種事,回到涪水總歸要和馮伍說的。」

    船行當晚,抵達壩城,卸了一船大米,裝了半船散貨,輕舟逆流,向涪水返航。儘管瘦子關於權虎和權三槍的說法可能虛實各有,真偽參半,但保良大致可以判斷,權虎就在涪水,距鑒寧不過百里之遙。

    在假期之前返回省城看來已經不可能了,保良必須隨船返回涪水,他必須在這條船上幹下去,直到見到那個收賬的馮伍。也許見到馮伍就有機會探到權虎的下落了,探到權虎的下落,就等於探到了姐姐的居所。至於權三槍,既然已是警方以A級通緝令全國緝拿的要犯,顯然不可能還在他的老窩或是鑒河沿線拋頭露面。他可能早就不知亡命到了哪裡,他的選擇也許從此只有兩個,或者某年某日被公安抓獲,或者隱姓埋名躲藏一生。

    在返回涪水的途中,保良一直想向單位續假,但一直沒有機會找到可以撥打長途的公用電話,每次上岸買水買菜只是片刻停留,為了節約成本,「強龍」號半夜都在趕路,從壩城到涪水三個晝夜,連瘦子都一直睡在船上。瘦子這幾天開始喜歡保良,聽說保良無家無業無親無靠,甚至動心想認保良做個螟蛉。當然也是酒後說說,醒後也沒再認真提起。不管怎麼說保良就這樣一直留在了船上,說好工錢按天計算,跑一天船給十五塊錢另包一日三餐。這麼累的活這麼苦的差事這麼少的錢保良還得再三道謝,感謝瘦子的收留之恩。

    船到涪水。

    船到涪水當晚無事,卸完貨輪機工和舵工就都下船回家去了。保良陪瘦子呆在船上,和另一位小工一起,三人喝了一斤白酒,打了半宿撲克。

    第二天,上午,來了兩個人,和瘦子在前甲板上談事。保良在舵艙裡偷看,料想其中一人定是馮伍。馮伍談完事又交待了一樁要拉的活兒,和瘦子單談了半天才走。他們一下船保良馬上走出舵艙向瘦子請假,說要到岸上買點帆西,還要給朋友打打電話。瘦子說好吧你快去快回。

    保良點頭說是,隨即下船,朝著馮伍走的方向追了過去。他在從碼頭出去的第一個街口追上了馮伍的背影,再晚一步那兩個背影就會沒人人流。馮伍和那個像是貨主模樣的男人在街口互相點煙,又聊了幾句便彼此分手。保良遠遠跟定馮伍,見他並不戒備,沿街信步,優哉游哉地走進一條小巷,扔了煙頭進了一個院子。院子的斜對面有個賣書報雜誌的攤子,保良就在攤子

    前佯做看書,只為偷眼觀察院內的動靜。

    那院子裡有幢小樓,時值盛夏,樓上的窗戶卻都緊緊關著,窗戶上的玻璃也都骯髒不堪,表明樓上並無人住。保良在攤子上看了一會兒雜誌,買了一瓶飲料,付錢時向攤主詢問對面院裡是否住著一個叫陸保珍的女人,攤主搖頭說不曉得。保良又問有沒有住著一個叫權虎或者叫權大成的?攤主還是搖頭說不曉得不曉得,這院裡住的幾家都是外來的人,進進出出互相都不認得。保良在這巷子裡來回走了兩圈,沒有看出什麼異樣的情況。眼看日當正午,只好匆匆趕回「強龍」號船上。瘦子和小工已開始洗菜做飯,見保良姍姍而歸頗為不滿,警告保良如再貪玩就趕他下船。保良除了道歉沒做過多解釋,他從瘦子和小工飯間的對話中知道,馮伍又給「強龍」號拉了一單運送化肥的大活兒,後天就要從涪水出發到安坪裝貨,再拉到下游的終點澤州去,往返行程至少要六七天呢。

    下午,瘦子下船上岸不知幹什麼去了,囑咐他們好好看著船隻,可別貪睡貪玩。瘦子走後,保良給小工手上塞了十塊錢,說自己想上岸找個網吧上網去,讓小工受累單獨看船並替他保密。小工得了好處自然高興,只讓保良早去早回。保良下船後再次去了那條小巷,儘管他說不准那個院子與馮伍之間,究竟是什麼關係——是他常住的居所,還是他串門的牌局,或者,也許,保良臆想,那會不會就是權虎與姐姐的棲身之地?

    晚飯前保良再次無果而歸,匆匆趕回「強龍」。其實那天瘦子遲至半夜三更才濫賭而回。輸了錢的瘦子回到船上,又罵罵咧咧地讓保良和小工起來給他炒菜喝酒,一直喝到清晨才睡。第二天輪機工和舵手也都回到船上,開始檢查機器加油加水。保良被派到街上買菜,買完了菜看看時間有餘,便再次拐到那條離碼頭並不太遠的小巷,像昨日一樣賴在小攤前假模假式地看報翻書。

    時近中午,保良仰臉看天,天上的太陽把人影烤得縮成一團。保良低頭顧影,影隨步移,正要往巷口的方向走回船去,忽見馮伍隨著一個男子從院內走出,那男子滿面怒容,手裡拉著一個五六歲的孩子,任憑孩子哭哭啼啼,也不去哄。緊隨在男子身後出院的,是個一臉病容的瘦弱女人,那女人想要回孩子,男人卻一再粗暴地將她推開,同時口中大聲呵斥。那馮伍一邊喊著路過巷口的出租汽車,一邊接了男人手中的孩子,抱在懷裡快步出巷,男人緊跟著馮伍在巷口上車,帶著孩子揚長而去。那女人追至巷口,望塵莫及,只好獨自哭哭啼啼。

    保良還站在書攤上沒動,他的雙腿像灌了重鉛,他的心跳跳到了喉頭,他的全身血脈賁張,他的臉色蒼白如紙。剛剛過去的景象短暫得猶如白駒過隙,而在思維鎮定之後又如老式的放映機搖出的緩慢電影。那一幕幕慢鏡頭般的畫面在保良腦海中重新來過,讓他得以堅信,跟馮伍一起走出院子的那個男人,就是他的姐夫。而那個被他們甩下的女子,就是他日思夜想的姐姐無疑。

    姐姐和姐夫都變了模樣,姐夫比以前稍瘦一點,臉上卻不知為什麼給人虛腫的感覺。兩腮稀稀落落地留起了半茬鬍子,使整個臉膛顯得骯髒不潔。

    姐姐則瘦得十分厲害,雙頰塌陷得有些脫形,臉上沒有化妝,暴露著病態的蠟黃。保良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沒有衝上前去叫住他們,也許那個他一直不願承認的擔憂此刻佔據了意識。那就是,姐夫作為權家的後代,依然對陸家充滿仇恨,姐姐作為權家的媳婦,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保良不能肯定他的姐夫對那些事過境遷的恩怨已不再掛齒,也不能肯定他的姐姐還和他一樣愛著父母雙親,尤其是當著權虎和一個外人的面時,他甚至不能肯定,姐姐是否願意和他姐弟相認。

    姐姐擦著眼淚,低著頭蹣跚著從巷口走回,她走進小院以後保良才夢醒般地跟了上去。他跟進院內沒有做聲,一直跟著走近小樓,在姐姐打開一產房門時他才在她身後叫了一聲:「姐!」姐姐居然沒有聽見,沒有回頭,木然地走進門去。保良在姐姐錯身進屋的剎那緊迫幾步,趕在房門掩上之前,雙手扒住了門扇。「姐!我是保良!」

    姐姐被嚇了一跳,驀然回頭,目光驚惶。保良拉著門擠進屋

    聲音激動得禁不住變了腔調。

    「我是保良!姐。我一直找你!」

    姐姐張皇地後退,她顯然認出了保良,但保良的出現顯然讓她不知所措,陷入慌張。

    在見到姐姐之前,有多少晨昏寒暑,保良就有多少猜測估量。他猜測姐姐依然愛他,也猜測姐姐早已絕情,但當姐弟終於重逢相見的此刻,保良萬念皆空,臉上只有眼淚,心裡只有疼痛。他只想張開雙臂去擁抱姐姐。他已經長大了,他的雙臂頎長有力,他用雙臂把姐姐抱在懷裡,他能感覺到姐姐曾經那麼豐滿的身體,現在已經瘦骨嶙峋。

    保良哭了,他的眼淚已經積存多年,他的眼淚代表了對母親,對父親,對童年和家鄉的全部思念。他再也不願控制,他要在姐姐的肩頭,讓悲傷縱情而出!

    「姐,我一直找你,我特別想你……媽讓我找你,她讓我一定要找到你!」

    但姐姐沒有哭,她的臉龐神經質地抖著,目光迴避著保良的哽咽。她的聲音也有幾分陌生,變得那麼虛弱迷離。

    「我不認識你,你是誰,你出去,我不認識你……」

    保良摘下了左耳上的耳環,他把耳環端到姐姐面前,他堅定地說:「這是媽給我的,她讓我帶著它找到你,媽說你看見它一定會想家的!姐,媽給你的那只耳環呢?媽在你結婚的時候送給你的那只耳環呢,還在嗎?」

    姐姐低了頭,往屋裡走,嘴裡依然喃喃地說:「我不認識你,我沒有耳環……你跟媽說,我早就不是她的女兒了,我早就不是陸家的人了。你去跟媽說,我早就把你們都忘了!」

    「媽已經死了!」

    保良喊了一下,他已泣不成聲:「媽早就死了,她死的時候……讓我一定要找到你!她說你只要見到這只耳環,你就見到她了,她也就見到你了!」

    姐姐呆住了,她的眼睛裡,忽然滾出大顆大顆的眼淚,她的喉嚨裡,忽然滾動著壓抑不住的嗚咽:「媽死了……媽死了?」

    保良上前,伸開雙臂,再次抱住了姐姐,姐姐也抱了他。姐姐終於哭出聲來,姐弟二人終於抱在一起,放聲大哭。

    保良沒有再回「強龍」。

    他為「強龍」號買的菜不知扔到了哪裡。

    那天晚上,他就住在了姐姐的家裡。那個不眠之夜,既親切又陌生。天快亮時姐姐說你睡會兒覺吧,並且伸出手來,像保良小時候那樣,摸了他的頭髮。

    那個晚上保良說到了母親,說到了母親對姐姐的刻骨思念,說到母親對保良的臨終囑托。他也說到了父親,說到父親的婚事和後來的家庭不幸;也說到了自己,自己的打工經歷和之前的離家出走。夜深時分姐姐從櫃子裡把母親的另一隻耳環拿了出來,給保良看,兩隻耳環並排放在一起,讓保良再次熱淚盈眶。這對鑲鑽的耳環珠聯璧合,象徵著團聚,也象徵著母親的心願終於達成。但姐姐沒有敞開談她自己,她只說她這幾年一直和權虎共同生活,還說她的兒子已經六歲,取名叫權雷,小名就叫雷雷。保良說姐你這些年想過家嗎,想過回家看看爸媽嗎?姐姐想了一下,搖頭,說沒有。她說:權虎恨你們,他家破人亡,已經夠慘的了。我既然嫁了他,就得跟他在一起。我的這個命,就注定了只能有一個家,我要了這個家,就不能再要原來的家了。

    保良問:「那我姐夫對你好嗎?」

    姐姐沒有馬上回答,但她的眼圈紅了,良久才說:「挺好。」又說,「他以前,很愛我,真的很愛我……」

    保良問:「那現在呢,現在他還愛你嗎?」

    姐姐沒有正面回答,只說:「我父親把人家一家都給毀了,人家再怎麼對我,都是應當的。」又說:「不管怎麼說,他對雷雷不錯,這就行了。」

    保良猶豫了一下,還是忍不住問:「權三槍殺了人,姐夫知道嗎?姐夫和權三槍還有來往嗎?」

    姐姐半天沒有說話,她低頭想了很久,開口反問保良:「你是不是……公安局派來的?」

    保良說:「不是,可權三槍犯了殺人的罪,如果姐夫知道了還和他在一起,姐夫也就犯罪了。姐,我是怕他們連累了你,我怕你不懂法律,稀里糊塗地捲進去。」

    姐姐搖頭,說:「他們早就不在一起了。」

    保良問:「姐夫幹什麼去了?他把雷雷帶到哪兒去了?」

    姐姐說:「他們出去做生意去了。」

    保良問:「那幹嗎要把雷雷帶走?」

    姐姐說:「他不想讓雷雷單獨跟我留在家裡,他怕我跟雷雷說他外公的事。」停了一下,又說,「他怕我帶著雷雷找我爸媽去,他怕我把雷雷帶跑了。其實我不會跑的,我早就告訴他了,我已經不是陸家的人了。」

    保良說:「姐,姐夫要是對你不好,你可以離開他的。他要不給你孩子,你可以到法院去告他。一般法院都會把沒長大的孩子判給母親帶的,你別怕他。」

    姐姐搖搖頭說:「他是我丈夫,他是雷雷的爸爸,他過去對我那麼好,我怎麼會去告他,我怎麼會告他!」

    保良說:「那,你就真的一輩子不認我們了嗎?」

    姐姐說:「我不是說過於嗎,我的命,已經定了。誰也改變不了命。」姐姐停頓了一下,又說,「保良,其實你跟姐姐的命是一樣的。爸爸不是也不認你了嗎。咱們的家,是小時候的家,現在咱們長大了,就得像鳥兒長大了一樣,各自飛各自的。你今後飛到哪兒去,你自己知道嗎?」

    保良也不知道他今後會飛到哪兒去,哪裡的枝頭,才是他永遠的窩。他現在最想做的,就是和姐姐一起去找父親,他想讓姐姐帶上她的兒子,一起去找父親。他和姐姐都需要一個家,這個家飄彌著炊煙和笑聲,充滿了親情的互慰。他從剛才巷口那一幕已經看出,從姐姐的語調中也已經聽出,姐夫現在對姐姐非常不好,他甚至不讓她單獨接觸孩子,這顯然已經構成了家庭暴力和精神虐待。姐姐只是心理上自覺有愧於姐夫,所以在感情上甘受控制。如果這樣分析,姐姐其實並不幸福。姐姐還這樣年輕,她不該這樣終此一生。如果姐姐能帶著孩子和他一起去找父親——保良這樣幻想——然後三代同堂地生活在一起,那他一定再也不惹他們生氣了!他一定聽父親的話,聽姐姐的話,幫姐姐好好照顧她的孩子。他一定會全心全意愛這個家,愛這家裡的每一個親人!

    保良知道,這是幻想。

    這是幻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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