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丁確信,在推翻這個犯罪動機的方面,他已握有充分的證據。他接下來要做的工作,是在能夠認定龍小羽殺人行為的其它證據和環節中找到缺口。他和羅晶晶從平嶺回到北京,著手分析和整理已經搜集到的那些材料,他利用幾個晚上呆在老林家,和老林做徹夜之談。他們仔細分析研究了警方的證據鏈條中每一個接口,在每一個細微之處尋找這根鏈條的薄弱環節,在連續幾個不眠之夜的一個灰濛濛的清晨,他們發現自己手中凌亂的紙片上,已經橫七豎八地記載了如下收穫:一、龍小羽使用的主要凶器———尖刀,至今沒有找到,他是從哪裡搞到這個凶器的,行兇後凶器又扔到哪裡去了,案卷材料中沒有說明。
二、龍小羽那天晚上有合理的理由先後兩次進入殺人現場,在第二次進入現場時曾觸摸過另一件凶器———鐵鍬木柄,因此,公安機關在現場採集的龍小羽的鞋印和凶器上的指紋,這些認定其殺人的重要證據因違反證據的排除原則,應被認為不具證據效力。
三、龍小羽承認那天晚上與四萍發生過性關係,如果龍小羽與祝四萍曾經保持戀愛關係的事實能夠站得住的話,強姦之說就顯然站不住了。強姦如系子虛烏有,滅口又從何而來呢?
四、龍小羽的脫逃也是他嫌疑重大的又一個證據,但他的脫逃行為從心理學的角度是不難找到解釋的。
五、如果韓丁能夠讓法庭相信本案部分證人確實做了偽證,那對這些證人的其它證言也應不予採信,甚至應取消這些證人的做證資格。
老林認為,首先應端掉的,是那幾個證人的證詞,第一,要確認他們做了偽證並找出原因;第二,那天晚上指證龍小羽尾隨祝四萍進入工地的目擊者,也是龍小羽和祝四萍的老鄉,也是大雄手下的民工,這些人好像有預謀地串通在一起陷害龍小羽,至少老林有這樣的感覺。
除了老林指示的這個突破口外,韓丁還找到了另一個疑點。他在控方的證據卷宗中,始終沒有找到對龍小羽那件外套的血跡鑒定報告,但鑒定的結果卻在各種材料中被反覆提到,被反覆引用。而在不同材料中提到鑒定報告時對報告的文件編號和出處的記載竟然是不一致的,大多數材料,包括呈送檢察院的證據目錄中,引用和列明的都是「市公安局技偵處九八九○號血跡鑒定書」,但韓丁注意到,有一份材料在提到血跡時卻用了「平嶺公安學院刑事技術研究所血跡鑒定書」的字樣。韓丁經過細心比對,發現惟有這份材料,只是提到血跡鑒定,鑒定結論卻沒見下文。所以他先是懷疑,繼而假設:龍小羽外套上的血跡鑒定很可能先後出過兩份,而且結論截然不同!
韓丁想,他必須想辦法看到這兩份血跡鑒定的原始報告,看看這兩份報告究竟有什麼不同。
帶著理清的思路,帶著下一步調查取證的計劃,韓丁和羅晶晶一起,再次回到了平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