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盾散文集 卷八 雜感隨想 雜談
    我們姑不論"新」「舊"之爭和"文」「白"之爭在客觀方面的是非;我們姑且退一步說,對於"新」「舊」「文」「白"都無成見,只要是好的文藝作品,我們都一樣的珍視;我們姑且以"卑之無甚高論"的標準看法去評量文藝作品;那麼,我們鑒賞文藝作品時,至少當以下列數條為原則。

    (一)文字的組織愈精密愈好。

    (二)描寫的方法愈"獨創"愈好。

    (三)人物的個性和背景的空氣愈顯明愈好。

    凡是好的作品,上面的三個條件一定具備。我們試依這三個條件去衡量市面上充塞的"小說",便見市面上充塞的「所謂小說",不但不能具備這三個條件的一二分,並且一一與之相反。

    現在市面上充塞的所謂"小說"都是些粗製的流水帳式的事實的集合物。他們自以為他們的文字淺易,看起來不費力,而其實這就是疏淺粗劣的供詞。人類如果萬事都求淺易而不費力,就應該毀棄一切文化,復歸於茹毛飲血的時代。人類所以要藝術品,就為的要滿足他的複雜的情緒的要求;文藝作品的小說而以淺易不費力為目的,豈不是笑話!

    粗製的流水帳式的事實的集合物本來無所謂"描寫"的。我們姑且放低了眼光,假定他們那些作品中也有一二段算得是"描寫",那麼,這種描寫方法完全是因襲的抄來的。《水滸》描寫魯智深的"莽和尚腔"以禪杖戒刀為襯托,這在他是"創造的",就是有價值的;舊章回體小說寫一個英雄出場總是用"只見得"三字吊起一大段臉面身段和服絅的描寫,現在我們看了總覺得討厭,但在第一個應用這種描寫法的人,便也是有創造天才的小說家。所以描寫法誠然也有高下,只要他能創造就好。不料現市面充塞的惡劣小說,連這一點都做不到,不但描寫的"方法"是抄襲的,甚至於描寫的字句也是抄襲的。自從前人創造了"朝朝寒食夜夜元宵"兩個句子來形容都市的繁華,他們現在還是抄用著。這種例子,舉不勝舉。文藝作品裡的"描寫"竟至於此,無怪憤世者要說民族精神已經墮落了。

    人物的個性和背景的空氣,在藝術上自然是更深一步的工夫,當然不是"小說匠"所敢望的。而且在流水帳式的事實的集合物裡,本說不到"人物的個性"和"背景的空氣"。然而小說的骨幹卻在有"人物的個性"和"背景的空氣"。沒有這兩者,該篇小說的著作是多事。換一面講,要一起小說出色,專在情節佈局上著想是難得成功的,應該在人物與背景上著想。"情節"的方式是有限的,凡戀愛的悲劇無非是一男一女或數男數女戀愛終之以悲或歡:這是無往而不如此的。兩篇好的戀愛小說所以各有其面目,各能動人,就因為他們中間的人物的個性是不同的,背景的空氣是不同的;讀者所欣賞於他們的,是靈魂的搏戰與人格的發展,決不是忽離忽合象做夢似的"情節"。

    以上三層,原不過是"常識"範圍以內的話,但是市面上的所謂"小說家"似乎完全不曾懂得,一般讀者也是不曾懂得,所以去年居然有一時盛行著惡劣的流水帳式的事實的集合物,而這些集合物的作者亦靦然是"小說家"了!友人某君以為他們應取尊號為"小說匠",但我以為小說二字給那些作物冒用,實在也是萬分的不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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