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天裡亮晶晶的星星》,和緊接於前的《秋思》,是《台北人》裡最短的兩篇,都不超過五千字。然而這兩篇也都賦有《台北人》全體一貫的特色,兼具生動的社會寫實和深刻的象征含義。
《滿天裡亮晶晶的星星》一篇,可能使許多讀者困惑不解。《台北人》裡較難的幾篇,如《孤戀花》、《永遠的尹雪艷》、《那片血一般紅的杜鵑花》等,都難在復雜的內層旨意;如果不追究小說主題含義而單論顯現於外的寫實層面,這幾篇小說就沒什麼難懂的地方。相反的,了解《滿天裡亮晶晶的星星》一篇之主要障礙,卻是呈現於外的寫實部分。許多讀者,很可能根本沒領悟到這篇裡面也有社會寫實的層面,只認為是作者夢囈一般故弄玄虛的“印象派”作品。這樣的讀者,卻也大可不必感覺慚愧,責怪自己不懂得欣賞文學作品,因為這和文學鑒賞能力並沒什麼關系。
實際上,就連一個最高明的文學鑒賞者,如果對“同性戀”世界的一般景象沒有相當程度的認識,也會同樣覺得這篇小說有點莫名其妙,不知所雲,因為此篇從頭至尾,勾繪呈現的,便是今日男同性戀者的世界,而裡面角色也全是男同性戀者。小說裡,使許多讀者覺得玄虛空洞的描寫和敘述,如果從這個並非人人皆知的特殊世界之觀點來看,卻是具體實在,逼真逼肖的社會寫實。
此篇采用第一人稱敘述法,但有一點值得注意:這第一人稱,是復數,而非單數。敘述者一再的說“我們”如何如何,一次也沒提到“我”。由此可知,這篇小說的敘述者,是一個團體的代表。這個代表者本人,個性如何,與小說毫不相干,於是作者不賦予他任何個人之特點或姓名,只賦以他所屬的團體之類型特性。
而敘述者所代表的類型或團體,便是夜晚回蕩於新公園荷花池邊,探索尋求臨時交媾對象的同性戀群眾中,年輕的一輩。小說主角則是一個有“來歷”的老頭子——三十年代上海明星公司的紅星朱焰。敘述者說起,有一天如何在黑美郎(一個“自以為是個大美人”的同性戀小伙子)家裡開舞會,大家赤裸身子跳“祭春舞”,黑美郎扭著蛇腰,尖起他“小公雞似的”嗓子,喊著宣布:“我們是祭春教!”於是敘述者這個團體,就在公園裡那批“夜游神”中,挑選朱焰為祭春教的“教主”,因為他“來歷到底與眾不同”,有“那麼一點服眾的氣派”。
根據敘述者的記述,特別根據他轉述的“教主”之醉言醉語,我們可以窺知這個小說主角一生大概的故事。默片時代教主“紅遍了半邊天”,在《三笑》裡飾演唐伯虎,轟動一時。可是有聲片子一來,他便沒落了,其實他只紅了民國十九、二十、廿一,共三年。他最後演《洛陽橋》,一敗塗地,被批評界“活埋”,指稱為“藝術生命死亡的演員”。之後他改當導演,卻因時常酗酒,又一身做骨,得罪明星,所以一流片子總也輪不到他去導。後來他愛上一個名叫姜青的少男明星,突然覺得自己從死亡中復活過來。他傾家蕩產,重拍《洛陽橋》,導演姜青的時候,由於愛之深,責之切,有一次把他臉上打出了五條血印子來。人人稱姜青為“朱焰的白馬公子”。姜青有天才,有靈氣,“天生來是要做大明星的”,朱焰咬緊牙關對他說:“孩子,你一定要替我爭這口氣!”結果《洛陽橋》一片,大大成功,在上海大光明開演那天,路上交通都擠斷了。
然而,此後不久,姜青戀愛上一個叫林萍的女演員,不聽朱焰的“忠告”,和她交往。有一天乘坐朱焰送他的跑車,和林萍出游,卻發生意外車禍,林萍拋到地上連頭發也沒有傷一根,姜青卻在跑車裡燒成了一塊黑炭。燒死的,不只是姜青一人:復活的朱焰,也仿佛一同焚滅。“教主”顯然再也沒有從這第二次的“死亡”復活過來。
今日在台北,白發蓬蓬、背項佝垂、喪失了青春、事業、愛情的朱焰,除了那些死也不肯遺忘的記憶,就只剩一具老朽的、毫然意義、擺脫不了肉欲的身體。當黑夜降臨,他和許多別的同性戀者一樣,到新公園荷花池邊尋求肉欲滿足。“一直到最後一雙充滿了欲望的眼睛,消逝在幽冥的樹叢中”,祭春教的教主教徒才開始他們的“聚會”,聽教主訴說往日的故事(這群人在滿足肉欲之後,還聚會不散,有時還開舞會,顯然是“物以類聚”,同“病”相憐)。
有一個時期,一連幾個月,教主沒出現在公園。原來一日他喝醉酒,在街上追纏一個男學生,嘴裡咕噥“洛陽橋”、“白馬公子”,把那男學生強摟進懷裡。終於被警察抓到監獄裡去。一個濕熱的夏夜,他突然又來到公園,穿著一套嶄新西裝,全身整潔打扮,可是大概在獄裡遭刑警毒打,腳下的步子竟帶著受了傷的蹣跚。他一個人,獨自靠在池邊欄桿上,矗然佇立,仿佛沒聽到周圍的竊竊私語和嗤笑。站立許久,直到深夜,他才帶著一個面目姣好但卻瘸足的少年男妓,“蹭蹬到那叢幽暗的綠珊瑚裡去”。
對於不由自己而身陷同性戀世界的人,或由觀察和閱讀而知悉同性戀世界景象的人,《滿天裡亮晶晶的星星》這一篇小說,十分逼真有力地勾繪出這個被正常社會或忽略或鄙視的幽冥世界。同性戀者之中(這裡完全指男同性戀者。根據社會研究報導,女同性戀者的生活型態就又不同),固然也有一些能夠安靜地和固定的同性伴侶過夫婦一般的生活,但大多數都安定不下來,也控制不了自己,墮陷在肉欲與愛情追逐的輪回中,總是移動游蕩,急切探索,不斷地追尋,卻像繞圈子一般,從少年時期繞到老年,永遠找不到解脫的出口。試看作者的描寫:
或許是個七八月的大熱天,游冶的人,在公園裡,久久留連不去,於是我們都在水池邊的台階上,繞著池子,一個踏著一個的影子,忙著在打轉轉。濃熱的黑暗中,這裡浮動著一綹白發,那裡晃動著一顆殘禿的頭顱,一具傴僂的身影,急切的,探索的,穿過來,穿過去。
這一大群人(根據美國社會調查,在美國,每六個男人,就有一人有同性戀經驗),年輕的,年老的,繞著荷花池,“忙著在打轉轉”。他們的“目前之務”,是互相探索,尋找“對象”,一等游冶的人離去,便可展開他們的“活動”。可是作者的文字描寫,卻也適當地影射了這些人的整個生活狀態。
對於大多數的男同性戀者,青春是最大的“本錢”。因此他們特別怕老。他們膜拜青春肉體,所以當然他們信的教,是“祭春教”。然而除了這一共同“信仰”,這個同性戀的類型集團又可分為許多小類型,或不同“階級”。第一種的分類法,是按照年歲:一般說來,年歲愈大,階級就愈低。如此,小說敘述者所代表的年輕輩,就和他所說的“我們的爺爺輩”,隔著一段距離,不互相打成一片。除了“教主”,因為有“來歷”,存“過去”,而多少贏得年輕一輩的尊敬(雖然可能是半頑笑似的尊敬),敘述者團體對於那些長著“一綹白發”、“一顆殘禿的頭顱”、“一具傴僂的身影”的老年同性戀者,顯然不大看得起。敘述者就說:
公園裡那些夜游神中,比他(教主)資格老的,大有人在。然而他們猥瑣。
另一個分類法,是按照各人的性向和打扮。同樣是同性戀者,卻有好幾種不同的性向典型。有像黑美郎那樣“自以為是個大美人”的,疲困起來就“墊起了腳尖,張開手臂,伸了一個懶腰,哦哦的打了幾個呵欠”;身穿猩紅緊衫,黑短褲,坐在台階中央,甩動一雙穿著涼鞋的光腿,“炫耀得像一只初開屏的小孔雀”。可是也有像山地人阿雄那樣原始曠野的,或脫得精赤跳山地人的祭春舞,或穿緊繃的白帆布臘腸褲,“全身都暴露著飽和的男性”。然而他們大多數,特別是那些結了婚或已經沒有青春可以炫耀的人,外貌打扮經常和普通人無異。就像那穿著“花格子夏威夷衫”的肥胖禿頭外國人,或如換上“一套嶄新發亮的淺藍沙市井西裝”的教主,我們在路上碰到,一點也不會覺得有什麼奇特。
男同性戀者的又一種類型劃分法,是按照各人的職業或興趣。譬如小說裡,導演教授莫老頭,和“天生就是個武俠明星”的阿雄以及“將來一定要闖到好萊塢去”的黑美郎,就因為志向興趣相似,乃超越年齡之分界而同屬一類。另一職業集團便是“三水街的那一幫小ど兒”。這些“小ど兒”,其實就是男妓,一般都向結了婚的或沒結婚的中老年同性戀者“拉客”,並像普通妓女那樣每次收費。敘述者所代表的團體,不包括這些以金錢交易為主的男妓,反而和他們有對峙之勢,頗看不起他們。可是那幫小ど兒,“卻並沒有因此占了下風,他們三五成群的,勾著肩,搭著背,木屐敲得混響,在台階上,示威似的,蕩過來,蕩過去,嘴裡哼著極妖冶的小調兒”。
男同性戀世界,既以青春肉體為本,一般男同性戀者最大的憂懼,和最難堪的悲哀,便是青春消逝,肉體不再被人追尋,而肉欲卻固留不去。在討論《那片血一般紅的杜鵑花》一篇時,我曾提過,白先勇常以潮濕悶熱的夏夜,象征肉欲的飽和狀態。《滿天裡亮晶晶的星星》便是一個好例子。小說裡面前後兩次有關同性戀者急切探索尋求“對象”的寫實,背景都是“七八月的大熱天”,“濃熱的黑暗”。特別是小說末尾兩大段的描寫文字,泛滿了“肉”意。茲錄下其中幾行:
那是個不尋常的夏夜,有兩個多月,台北沒有下過一滴雨。風是熱的,公園裡的石階也是熱的,那些肥沃的熱帶樹木,郁郁蒸蒸,都在發著暖煙,池子裡的荷花,一股濃香,甜得發了膩。黑沉沉的天空裡,那個月亮——你見過嗎?你見過那樣淫邪的月亮嗎?像一團大肉球,充滿了血絲,肉紅肉紅的浮在那裡。公園裡的人影憧憧,像走馬燈一般,急亂的在轉動著。
緊接著,作者細膩描寫黑美郎如何炫耀身體姿態,原始人阿雄如何暴露飽和的男性,三水街小ど兒又如何示威似的勾逗引誘。教主的突然出現,把大家“懾住了”,可是這份注意力只持續片刻。“頃刻間,台階上又恢復了先前的鬧忙。夜漸漸的深了,台階上的腳步,變得愈來愈急的,一只只的腳影都在追尋,在企探,在渴求著。”教主孤獨站立,“一直到那團肉球般的紅月亮”,從他身後懨懨下沉,他才帶著一個名叫小玉的小ど兒,一同離去。
就教主今日的實際行動來評判,他便是同性戀者之中典型的青春已逝、肉欲猶存的悲倫人物。但為什麼他獨不“猥瑣”,獨有“那麼一點服眾的氣派”?為什麼膜拜青春的祭春教徒,會認為這麼一個早已失去青春的老頭子,有資格當他們的“教主”?
這,就牽涉到《台北人》一系列作品的一貫主題:擁有光榮過去的人,縱然這份“過去”已幻化為虛空的記憶,知能保留住一種氣質,一種尊嚴,使他異於、高貴於一些不曾或無緣享受到光榮過去的人。
讓我們看一看,作者如何用敘述者的語言,把老朽墮落的,教主奇跡似地保留下來的“氣質”或“尊嚴”,生動有力的表達出來:
他那一頭花白的頭發,蓬得一綹一綹的,在風裡直打顫,他緊皺著眉頭,額上那三條皺紋陷得愈更深了。你看過嗎?一個人的皺紋竟會有那麼深!好像是用一把尖刀使狠勁劃出來的,三條,端端正正,深得發了黑,橫在他那寬聳的額上。高個子,寬肩膀,從前他的身材一定是很帥的,可是他的背項已經佝垂了,一徑裹著他那件人字呢灰舊的秋褸,走起來,飄飄曳曳,透著無限衰颯的意味。可是他那雙奇怪的眼睛——到底像什麼呢?在黑暗裡,兩團碧熒熒的,就如同古墓裡的長命燈一般,一徑焚著那不肯熄滅的火焰。
即連最後他被刑警“修理”,跛著腳出獄,還來到公園追尋欲望滿足——在這樣一個可憐可鄙的處境,教主卻還奇怪的保留得住某種矜傲與尊嚴:
他一個人,獨自佇立著,靠在欄桿上,仰起了那顆白發蓬蓬的頭,他那高大削瘦的身影,十分磷峋,十分傲岸,矗立在那裡,對於周圍掀起的一陣竊竊私語及嗤笑,他都裝做不聞不問似的。
教主之所以異於其他“夜游神”,是因為他在三十年代,曾享受過三年光輝燦爛的藝術生命。某日他在祭春教聚會裡,醉醺醺說道:“朱焰?朱焰嗎?——他早就死了!”又說:“朱焰只活了三年。”其實這不是醉語,而是教主,以及小說作者,把藝術生命(“靈”)和肉體生命劃分為二,有了前者,便是“活”,沒有了前者,單有後者,便等於“死”。
藝術生命終結而“死亡”的朱焰,由於戀愛姜青而曾一度“復活”。在具有“那股靈氣”的姜青身上,他拾回了失落的自己。於是他把再活的生命,寄托在姜青的天才上,姜青的成功上。他因為親嘗過“讓人家活埋”、“脖子給人家掐住”似的痛苦滋味,他一定要姜青“替我爭這口氣”。順便可以一提的,即當年影評界“把他推到井裡去,還要往下砸石頭呢。活埋他!”等的敘述文字,似亦暗示“正常社會”對於行態歧異的同性戀者之制裁態度。
朱焰當年對姜青的同性戀,是真正的愛情——性靈溶化為一的愛情。這樣熾熱專一的戀愛,和今日新公園裡胡亂追逐肉欲滿足的同性戀愛,形成明顯尖銳的今昔對比。
教主在“祭春教”聚會裡,談到他那“白馬公子”時,朝著敘述者眾人,一個個指點了一輪,說:“姜青是天生下來要做大明星的,他身上的那股靈氣——小老弟,你不要以為你們長得俊——你們一個也沒有!”黑美郎不以為然地“把嘴巴一撇,冷笑了一聲”。作者在此顯然又有意把代表“過去”的姜青,和代表“現在”的黑美郎,做為一個對比:兩人年齡相仿,而且都有志當電影明星,這是相同處。可是姜青純淨,是中國古典型(騎白馬,穿水綠絲綢袍子,就是一種暗示),身上有“那股靈氣”,是一個真正的“天才”。黑美郎呢?卻在台北新公園擺弄姿勢,炫耀肉體,“自以為是個大美人”,又一心崇洋,要闖到好萊塢去。還恐身段太矮,考慮定做一雙高跟鞋,好和洋人配戲!此外,“天生來就是個武俠明星”的阿雄,和當年“天生來是要做大明星”的姜青,也是一個對比。
作者在小說中提到的“洛陽橋”,確有其片,是一部神話電影。而姜青這個少年,也實在飄逸得像個神話人物,其象征意義顯然超過寫實。姜青象征的,當然,就是青春活力和“靈”的光輝。所以朱焰戀愛他,也就有了另一層抽象的含義。
朱焰“第一眼就知道林萍是個不祥之物”。他對女明星林萍的忌恨,一方面當然就是同性戀者的強烈妒嫉。但他顯然也真的預感到她終將“糟蹋”姜青的天才。果然在一次車禍裡,姜青燒成了一塊黑炭,“那個小妖婦”卻毫毛無傷。林萍不但糟蹋了姜青的天才,也仿佛偷竊了他的成功,後來竟變成天一的大紅星。
由於朱焰把新生的生命完全寄托維系於姜青的天才和成功,姜青的死亡就也毀滅了他復活的生機。他又一次死去。事情過了許多年,今日回憶起來,教主還會像是又一次“脖子給人家掐住”“快給人家扼斷了氣”那樣,喉頭“哽住了一塊骨頭一般”的咿哩喔嚕喃喃:“燒死了——我們都燒死了——”。
可是,他真的“死”了嗎?作者的意思,是他真死了嗎?卻又不然。否則教主“那雙碧熒熒的眼睛”,不致於“閃得跳出了火星子來”。就因為他保存著一種“不屈服”的氣質,在生命的黑暗廢墟上“一徑焚著不肯熄滅的火焰”,所以縱然處於最可羞最難堪的情境,縱然腿部挨傷而步子蹣跚不穩,他卻還出奇地能夠“傲岸矗立”,不流於“猥瑣”(當然,他的傲岸神情,和他來新公園的實際卑微目的,之間的極大不調和,也是作者存心諷刺的一點)。
從這裡,我們就可轉而一談此篇小說的象征含義。這篇小說的題材,雖然局限於同性戀愛和同性戀世界的特殊景象,我們卻可引申其含義,而把小說解釋為整個人類普遍現象的投影。真是,豈只同性戀者,我們哪一個人,不痛惋青春之短暫,年壽之有限?我們哪一個人,在最後死亡以前,不是為了營目前之務,在沒有出口的人生圈子裡“忙著在打轉轉”,我們人類,在不受壽命限制的神仙眼中看來,該是多麼的可憐、可鄙!“像走馬燈一般,急亂的在轉動著”,那樣“鬧忙”,那樣“急的”,卻為的什麼?不過是貪求那麼一點欲望的滿足!那麼一點卑微的生活欲望之滿足!
而時間,永遠不等待人,永遠不肯歇止地流逝。一度充滿青春活力的身體,轉眼問“脈搏愈跳愈慢,神經一根根麻死,眼睜睜的,你看著你的手腳一塊塊爛掉”。生命就這樣慢慢腐蝕,終於死滅。
如此說來,人,活這麼一場,到底有什麼意義?簡直好像和動物沒什麼區別。可是作者卻又認為大有區別。或,應該大有區別。人和動物不同的地方,就是人除了“肉”,還有“靈”。藝術、理想、愛情,是“靈”的表現。現實生活和性欲,是“肉”的表現。一般人隨著年歲成長,肉性漸增,靈性漸失。作者顯然認為,在此無可奈何的人生定律控制下,一個喪失了青春理想或藝術生命的人,惟有靠一份記憶,一份對昔日“靈”的記憶,來救贖那只剩“肉體”的生命,保住一點人性的尊嚴。
如此,教主的故事,就不再只是一個可憐的同性戀老人的故事,卻也成為整個人類天長地久的悲劇故事。而作者這種引申用意,我們可從這篇小說十分特殊的語氣或語調,感染體會出來。
我已說過,此篇敘述者,是一個團體的代言人,總是用復數“我們”,不具任何個別特性。好比滿天裡亮晶晶的星星,一顆和一顆之間,看不出什麼差異。只是,閃亮一陣子後,都會“漸漸黯淡下去”。就連朱焰,一顆默片時代的大“明星”,也一樣“漸漸黯淡下去”,生命逐漸灰黯,終於消滅的命運,當然不限於同性戀者,而普及人類全體。所以,從這一點來論,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敘述者團體的一員。
而這個暗中代表人類全體的敘述者,確實以他特殊的語調,傳達出人世之滄桑感,人類命運之荒涼感。這個敘述者,好像沒有面孔,沒有形體,只有聲音——一種縈回的,奇怪的,仿佛發自黑暗古暮或幽冥谷壑的空洞回音。欣賞這一篇小說,似乎主要是用聽覺,而非視覺。
這種有如空谷回音的語調,一大來由便是作者在敘述文字裡,時而夾入一些短促的,有時還重復或具有重復節奏的疑問句子。如:
朱焰?朱焰嗎?——他早就死了!
你看過嗎?一個人的皺紋竟會有那麼深!
可是他那雙奇怪的眼睛——到底像什麼呢?
你們以為自己就能活得很長嗎?……你以為你的身體很棒嗎?你以為你的臉蛋兒長得很俏嗎?……你們以為你們都能活到四十?五十?
“唐伯虎”?他們個個都趕著叫他。
而你呢?你的脈搏愈跳愈慢。
可是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不聽我的話?
那個月亮——你見過嗎?你見過那樣淫邪的月亮嗎?
又,讓我們看一看小說的開頭一段:
每次總是這樣的,每次總要等到滿天裡那些亮晶晶的星星,一顆一顆,漸漸黯淡下去的時分,他才靠在新公園荷花池邊的石欄桿上,開始對我們訴說起他的那些故事來。
這段裡的“每次總是”和“每次總要”,除了文字重復而產生回響效果,在含義上也暗射一種恆常的狀態。我們注意到,小說敘述者,只說明故事發生在濃熱的黑夜(“或許是個七八月的大熱天”),卻不指明固定的時日。這就使人更覺得故事背景是一個沒有時間性的幽靈世界。而三更半夜裡“祭春教”的教主教徒之聚會,使人聯想到異端邪教或巫師巫徒的聚會;教主的言語,變得像是神諭或魔咒;都使小說大大增加幽黯詭秘的氣氛。此外,“幽冥的樹叢”,“幽暗的綠珊瑚”,“郁郁蒸蒸……發著暖煙”的熱帶樹木,“甜得發了膩”的荷花濃香,“肉紅肉紅”的“淫邪的月亮”,“碧熒熒的……如同古墓裡的長命燈”之眼神,這些,和還有一大堆例舉不盡的描寫文字,也都創造出同樣的氣氛,使人疑為妖仙幻境,或精靈鬼怪出沒的場所。這些因素合起來,便醞釀出小說裡一種“超寫實”(Surrealistic)的氣質。
本來,和正常社會完全隔絕的同性戀世界,在常人眼中看來,也確實有點像這麼一個刁鑽古怪的虛幻世界。所以,不了解此篇寫實層面的讀者,認為這是一篇空洞怪誕的印象派小說,其實也不是誤解。
《滿天裡亮晶晶的星星》之敘述者,勾繪的是一群被社會摒棄的同性戀者之生活型態。可是教主靠在石欄桿上,背著黑暗蒼穹道出的“那些故事”——或,說得更確切些,敘述者用他那特殊的空靈語調托引出來的教主故事,訴說的則不僅是同性戀者命中注定的悲哀,更是全體人類與生俱來不可避免的悲哀。那是一個古老的故事。永恆的故事。一個從原始時代就開始的,長遠悠久永無休止的悲劇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