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謝堂前的燕子 正文 《孤戀花》的幽深暖昧含義與作者的表現技巧
    《孤戀花》這個短篇小說,可以說是作者以隱喻方式,對人類命運所下的注評,對人類孽根所做的探討。小說內容與旨意,幽暗神秘,撲朔迷離,我們憑著知性和理性,不能予以合理的分析爭說。在這篇小說裡,作者以現實世界的黑社會(或地下社會)為象征,影射人性之中最幽黯可怖的一隅。換句話說,作者用人間的地獄,影射人心的地獄,我們許多人,很可能一輩子沒親眼看過、親身接觸過下流社會,但我們都知道“黑社會”確實是存在的。同樣,我們許多人,活一輩子,可能從未十分意識到自我黑暗罪惡的一面,而惡性也很可能沒有十足發作過。但《孤戀花》的作者顯然認為,在所有理性修養與意識控制的掩蓋下,人心深處確實隱匿著一個幽暗陰森的罪孽淵藪,而當這份“孽”不幸而發作起來,就是一股絕對無法抗拒的魔力,把人往下拖拉,吸吞人這一個不見天日、幽暗無比的深淵。

    作者采用第一人稱敘述法,敘述者是一個中年的酒家女,以前在上海萬春樓陪客,現在在台北五月花卻當起“經理”來,看管年輕的酒女,因而得一綽號,叫“總司令”。她顯然是一個同性戀者,在上海的時候,和一個同在萬春樓當妓女,比她年輕名叫五寶的女孩同居,後來五寶被吸鴉片煙的流氓華三肉體虐待,不堪痛苦而自殺,死前口口聲聲對敘述者說:“我要變鬼去找尋他!”十幾年後,在台北五月花,敘述者結識另一酒女娟娟,娟娟唱台灣小調,和五寶以前唱戲同樣,“也是那一種悲苦的神情”。兩人臉形相似,“都長著那麼一副飄落的薄命相”。

    “總司令”把娟娟帶回自己家同居,後來她花費一生的積蓄,並變賣珍留的一對翡翠鐲子(五寶的遺物),拼湊著在金華街買下一棟公寓,與娟娟“成家”,娟娟是蘇澳鄉下的人。她母親是一個無可救藥的瘋子,被丈夫用鐵鏈子套在頸脖上,鎖在豬欄裡。娟娟幼年時,有一天偶然得知這瘋子就是自己母親,於是拿一碗菜飯,爬進豬欄遞給她。不料肌膚一接觸,瘋子就慘叫一聲,伸出手爪撈住娟娟,猛咬她喉嚨。從此,娟娟的咽喉下端就橫著一條手指粗,像蚯蚓般鮮亮的紅疤。

    娟娟的單薄身子,不但容納著母親遺傳下來的瘋癲症,更烙印著父親加之於她的亂倫罪。真正是載滿了罪孽。和“總司令”同居約一年後,娟娟被一個有嗎啡癮的“黑窩主”柯老雄纏上,於是“魂魄都好像遭他攝走了一般”,任他萬般施虐而不抗拒。可是到了中元節的晚上,娟娟突然用一只黑鐵熨斗,猛錘柯老雄的頭顱,把他天靈蓋敲開,豆腐渣似的灰白腦漿灑得一地。

    殺死柯老雄後,娟娟完全瘋掉,被關在新竹海邊的一個瘋人院裡。小說的末尾,“總司令”由林三郎陪伴,一同去新竹看娟娟。林三郎是五月花的一個老樂師,日據時代頗有些名氣,自己會寫歌,《孤戀花》這一首淒涼歌曲,就是他寫的。

    兩人見到了娟娟。她帶著手銬,因為她變得會咬人。她不再認得人,“總司令”叫了她幾聲,她才笑了一下,“笑容卻沒有了從前那股淒涼意味,反而帶著一絲瘋傻的憨稚”。坐了一陣子,沒什麼話說,兩人便走出瘋人院。在刮著海風的秋日黃昏,沿著漫長寂寞的黃泥道路,“總司令”攙扶著眼睛差不多全瞎掉的林三郎,一步一步走上了歸程。

    在這樣一個看來好像以聳人聽聞的離奇情節來取勝的短篇小說裡,卻埋伏著作者對人類命運的基本看法與總評。我們可以說,白先勇是一個百分之百的宿命論者。他的種種“迷信”觀念,和中國傳統社會思想完全符合,但卻使講究科學理性的現代人驚詫不解。白先勇簡直不是我們今日世界的人。他,就是“過去”,就是他以為命中注定必須衰微的中國傳統文化之精靈。

    讓我們看看他如何將“宿命”觀念織入《孤戀花》情節裡。

    小說敘述者,到五月花不當酒女之後,有一天碰見從前上海的老客盧根榮盧九。

    他一看見我便直跺腳,好像惋惜什麼似的:

    “阿六,你怎麼又落到這種地方來了?”

    我對他笑著答道:

    “九爺,那也是各人的命吧?”

    敘述者回憶在上海時,五寶被華三虐待,雪白的胳膊上印著一排銅錢大的焦火泡子,是華三用他那桿煙槍子烙的。可是敘述者一勸她擺脫華三,五寶就冷笑道:

    “這是命,阿姐。”

    後來娟娟被柯老雄纏上,受他虐待,弄得全身“七癆五傷”。敘述者勸阻她,娟娟就淒笑一下,十分無奈的說道:

    “沒法子喲,總司令——”

    小說人物的想法,當然不一定就是作者本人的想法。然而像這樣子再三重復同一調子,好比交響樂裡主題旋律之一再重復,顯然與“主題”有關,不僅是“寫實”。

    另外,作者更藉由敘述者之觀點,一再強調娟娟的“薄命相”,以及她任由命運擺布卻無能抗拒的淒苦:她唱歌神情“悲苦”,像在“訴冤”。沒有酒量的她,被日本狎客來回猛灌酒,卻“並不推拒”,“連聲也不吭”,三角臉上“一抹笑容,竟比哭泣還要淒涼”。她那“一捻細腰左右搖曳得隨時都會斷折一般”;天邊的落日,“染得她那張蒼白的三角臉好像濺滿了血”。柯老雄的赤黑粗膀子,把娟娟那把細腰,“夾得緊緊的”,“扭得折成了兩截”。“不知娟娟命中到底沖犯了什麼,招來這些魔頭”。敘述者覺得“這副相長得實在不祥”,“拿娟娟的生辰八字去批過幾次,都說是犯了大凶”。

    白先勇似乎認為,一個人的“命”,和祖宗血液遺傳很有關系。娟娟體內遺傳得到母親的瘋癲症,所以在她出生時,甚至成胎時,她的悲慘命運就可說是已經注定的了,她咽喉上被母親咬成的紅疤,就是“孽”的象征。敘述者撫摩著她頸項,“覺得那條蚯蚓似的紅疤,滑溜溜的,蠕動了起來一般”。如此,作者以“孽痕”之蠕動,預示娟娟身上的“孽”將十足發作起來。而在來自母親的先天“孽”上,後又加添亂倫罪孽,娟娟的凶命到此已完全鑄成。值得注意的有兩點:一、她的亂倫,對象是親父。作者如此再度暗示“孽”來自父母祖宗之旨意。二、這亂倫之孽是被迫加在她身上的,絕非她自由意志的選擇。所以她先天的孽和後大的孽,都是“冤”孽,完全超出自我能力控制的范圍。作者如此暗示,人的命運全是天定。一切人為的反抗和掙扎,都不能扭轉改變天命的軌道。

    而作者心目中的“孽”,和肉體與肉欲有絕對不可分離的關系。人類兼具靈性與獸性;人之不能脫離“肉”而生存,顯然是作者最大的悵恨。在作者心目中,肉體與肉欲是上天加諸人類的“孽”,就因為這個“孽”,人類成不得“仙”。自從盤古開天辟地,有了人類以後,這個“孽”,就一代一代遺傳下來,千年萬載也消除不去。正如娟娟唱歌,像在悲苦訴冤,“也不知在唱給誰聽”,《孤戀花》的小說作者,仿佛代表整個人類,向茫茫蒼空訴冤:我有何罪,必須遭受如此的天譴!

    小說裡,華三和柯老雄二人,就是人類獸性部分的象征。也就是作者心目中的人類“冤孽”象征。這兩個人,可以說是同一個人,都是黑社會裡的大惡棍,皆有毒癮,有虐待狂,淫蕩、凶暴、齷齪、野蠻。他們簡直不是人,而是獸。試看作者如何把“獸”的意象加諸柯老雄一角:

    柯老雄脫去了上衣,光著兩個赤黑的粗膀子,膈肢窩下露出兩大叢黑毛來,他的褲頭帶也松開了,褲上的拉鏈,掉下了一半,他剃著個小平頭,一只偌大的頭顱後腦刮得光光的,天平上卻聳著一撮根根倒豎豬鬃似的硬發。他的腦後見腮,兩個牙巴骨,像鯉魚腮,往外撐開,一對豬眼睛,眼泡子腫起,滿布著血絲,烏黑的厚嘴唇,翻翹著,閃著一口金牙齒。一頭的汗,一身的汗,還沒走近他,我己聞到一陣帶魚腥的狐臭了。

    柯老雄有“魚”腥味,有“狐”臭,兩個牙已骨像“鯉魚”腮,倒豎之硬發如“豬”鬃,還長著一對滿布血絲的“豬”眼睛。作者顯然認為所有動物中,豬最能代表骯髒的肉體,亦即人類之“孽”,這大概就是為什麼作者把娟娟的母親——娟娟的“孽”之來源——安排在豬欄裡。

    柯老雄不但長的樣子像野獸,行動舉止也齷齪如獸:“嘴裡不干不淨的吆喝著”,“尖起鼻子便在娟娟的頸脖嗅了一輪,一只手在她胸上摩掌起來”,“伸出舌頭便在她腋下舐了幾下”,“抓住她的手,便往他腹下摸去”。

    可憐的娟娟,被這樣一個野獸“夾得緊緊的”。盡管她驚惶得“拼命掙扎”,細腰“扭得折成了兩截”,哪裡有逃脫的可能?(正如我們人類,那裡有逃脫“肉”的可能)開始一度驚惶過去後,娟娟“魂魄都好像遭他攝走了一般”,任由柯老雄虐待施暴,不再掙扎抗拒。(顯然,獸性或肉性,一方面令人深惡痛恨,一方面卻又有惑人魅力,使人迷失心竅,愈墮愈深,終於不能自拔。)娟娟逐漸染上嗎啡癮,就是作者暗示,獸性使靈性麻痺。亦暗示人類自出生到成長,逐漸麻醉於肉性,終於完全喪失敏銳靈性。

    然而,生為“萬物之靈”的人,豈能甘心於靈性的喪亡?豈能接受如許之“冤孽”?所以,娟娟總是訴冤一般,哼著一些淒酸的哭調,“聲音空空洞洞的,好像寡婦哭喪一般”。但她顯然是個“被虐狂”患者,繼續承受柯老雄的淫笑叱喝,肉體凌虐,而發著“一聲聲病貓似的哀吟”。可是,當我們認為她已無藥可救,墮陷得不可自拔,她卻突然“像一只發了狂的野貓在尖叫著”,用一只黑鐵熨斗,猛錘柯老雄頭顱,把他天靈蓋敲開,腦漿灑得一地。

    娟娟之凶殺柯老雄,可以說是她對自身“冤孽”之報復。這“冤孽”,當然,一方面是情節裡表明的源自母親的瘋癲症和源自父親的亂倫罪,另一方面則是作者所暗示的來自人類原始祖先的天譴。值得注意的一點,即娟娟殺死柯老雄的方式,是敲開他的天靈蓋。作者用“天靈蓋”三字,取代“腦殼”,絕對不是偶然的。我已說過,在作者心目中,人的獸性或肉性,就是人類祖先留傳給我們的“孽”。而柯老雄這個角色,就是獸性的象征。所以殺死柯老雄就是殲滅獸性肉性,而殲滅了獸性肉性就有希望重獲天性靈性。如此,娟娟猛錘柯老雄那長著“一撮豬鬃似的硬發”的“天靈”“蓋”,因為如果不先把這長滿獸毛的“蓋子”敲開,就根本沒有希望達獲“天靈”。

    而娟娟,殺死了柯老雄後,的確好像達獲了“天靈”:總司令和林三郎去新竹瘋人院看她時,覺得“奇怪得很,她的笑容卻沒有了從前那股淒涼意味,反而帶著一絲瘋傻的憨稚”。娟娟身上的罪孽,仿佛由於敲開了柯老雄的天靈蓋,而獲得淨化。她似乎突然拾回久已失去的“童真”(innocence),變回嬰兒一般的潔淨。可是,當然,她是“完全瘋掉了”。到底她逃避不了母親遺傳給她的“孽”。但誰能逃避人類原始祖先遺傳下來的“孽”?人既受圃於肉體桎梏,靈魂永遠得不到自由解放。無怪乎娟娟,雖然好像敲開了天靈蓋,最後還必須戴著手銬!此外,娟娟的發瘋亦暗示,一個人若想毀滅肉性,獨擁靈性,必然成為現實世界的失敗者。

    如此,《孤戀花》這篇小說,從作者對“天命”的探索,推演而成類似《那片血一般紅的杜鵑花》之靈肉對立的故事。事實上,這兩篇小說還有許多相似之處,其中之一便是小說的敘述觀點。

    這兩篇,都是第一人稱寫成的。而且第一人稱的敘述者,都是故事裡較次要的角色。作者惜用他們的眼睛觀察小說主角,並用他們的口吻敘述故事。《孤戀花》的敘述者“總司令”,比起《那片血一般紅的杜鵑花》之敘述者“表少爺”,參與情節動作的程度大得多。而且敘述故事時,糾纏許多自己感情,混含很多主觀的意見,遠不似“表少爺”那樣客觀、冷靜。這是因為“總司令”,異於“表少爺”,和小說主角關系十分親密的緣故。

    “總司令”起先和五寶,後來和娟娟,顯然有同性戀愛的關系。作者在小說裡並未明說,但到處給予暗示。她屬於女同性戀得中的“男性化”型;這從她被稱做“總司令”之事實,亦可猜知一二。她“是在男人堆子裡混出來的”,“和他們拼慣了”。她厭惡男性;同樣一句話,若是“男人嘴裡罵出來的,愈更齷齪”。她說:“我知道,男人上了床,什麼下流事都干得出來的。”提起五月花那些酒女,她就說“那起小查某”,“那些女孩兒”,好像自己不屬於女性似的。

    但當然,最明顯的證據,是她和五寶、娟娟先後同居的事實。以及她服侍她們上床睡覺,把五寶“攥入懷裡”“親了她兩下”,摟娟娟肩膀,撫摩她頸項,替她卸奶罩,梳頭,等等肌膚接觸的親密動作。還有就是她所敘述的:

    從前我和五寶兩人許下一個心願:日後攢夠了錢,我們買一棟房住在一塊兒,成一個家,我們還說去贖一個小清倌人回來養。

    以及:

    五寶死得早,我們那樁心願一直沒能實現,漂泊了半輩子,碰到娟娟,我才又起了成家的念頭。

    雖然作者多方給予明示暗示,但這份同性戀愛關系只是被作者用來做小說背景的,與小說的主旨含義並沒有必然的關聯。也就是說,這個同性戀愛關系,和作者心目中的人類冤孽與罪孽,並不相關。而且,如果真要論起來,她們這種不尋常的戀愛關系,由於除了肉體之外含有更多成分的感情,所以和華三、柯老雄的獸性相對而立,形成作者對人生較肯定的一面。

    “總司令”這個角色,以及她的同性戀癖,除了敘述故事,供給小說背景外,另又有一個十分特殊的作用,那就是做為一個中間媒介,把五寶和娟娟這兩個看來毫不相干而且從未互相見面的人物,十分神秘十分奧妙地拉合在一起。於是,這兩個薄命女人,變成一而二,二而一,撲朔迷離,是非難辨。

    當“總司令”見娟娟像訴冤一般唱著《孤戀花》一曲,她突然想起以前在上海,五寶唱起戲來也有同樣悲苦的神情。

    從前我們一道出堂差,總愛配一出《再生緣》,我去孟麗君,五寶唱蘇映雪,她也是愛那樣把雙眉頭蹙成一堆,一段二簧,滿腔的怨情都給唱盡了似的。

    《再生緣》這出京戲,是講孟麗君女扮男裝,考取狀元的故事。她考上了狀元,經過離奇事故,與她從前乳母的女兒蘇映雪相配成婚,最後才二女共嫁皇甫少華(另一王孫公子)。白先勇把這出京戲引入小說裡。一方面是影射小說人物的同性戀愛關系,另一方面,我覺得,作者也真的存心取用“再生”二字的字面意義。

    這,就牽涉到白先勇的另一個使現代人感覺驚詫的“迷信”。他好像真的相信輪回。因果報應之說。他好像真的存心暗示:娟娟就是五寶。五寶靈魂投胎,變成了娟娟。

    在《那片血一般紅的杜鵑花》裡,作者也暗示過,王雄死後魂兮歸來。所以這兩篇小說的另一共同點。即都具有神秘不可解的含義。就是這一種的神秘性,使這兩篇顯得奧妙不可言喻,十分難懂,不能依據理性與知性來做合理的解說。如此,我們從事小說分析工作的人,所能做到的,也只是暫時無條件接受作者的前提,而進行研討作者究竟用什麼樣的技巧手腕,從這一個既定之前提,合乎邏輯地把故事導演出來。

    小說裡,從頭至尾,沒有一言半語,明說五寶和娟娟之間的神秘聯系。連“明示”也沒有。完全是“暗示”。而敘述者本人,除了覺得她們兩人臉形神情相似,卻也不把她們想成是同一個人(或,同一個“魂”)。既然不明說,連敘述本人都不知覺,作者怎麼可能把這樣一種幽深神秘的含義傳達出來?這,就要靠高明的表現技巧了。

    作者的第一個表現技巧,就是強調過去的五寶和現在的娟娟,兩人的相似處,以及兩人的經驗遭遇之前後重復或互相對應。頭一個相似點,當然,她們同是敘述者的同性戀愛對象。而五寶唱戲,娟娟唱歌,神情酷似,都有“那一種悲苦的神情”。“兩個人都是三角臉,短下巴,高高的顴骨,眼塘子微微下坑,兩個人都長著那麼一副飄落的薄命相”。她們都沒得到過父母的恩愛,娟娟的身世我們已談過,五寶則十四歲時被人牙販子從揚州鄉下拐出來,賣到萬春樓,她連自己的母親是誰都不知道。“總司令”從前和五寶同睡一房,半夜替她蓋被;現在服侍娟娟上床,也替她蓋被。五寶被黑社會老龜公華三纏上,任他百般欺虐,而對敘述者冷笑道:“這是命,阿姐。”娟娟被同樣惡毒下流的黑窩主柯老雄纏上,也任他施暴欺虐,而對敘述者淒笑道:“沒法子喲,總司令。”五寶的胳臂,被華三的鴉片煙槍子,烙上一排銅錢大的焦火泡子。娟娟的手臂,被柯老雄扎上一排四五個青黑的嗎啡針孔。五寶“那雙小小的奶子上”,曾經被咬得“青青紅紅盡是牙齒印”;娟娟“那兩只奶頭給咬破了,腫了起來,像兩只熟爛了的牛血李,在淌著黏液”。

    作者的第二個表現技巧,是混淆今昔。我們注意到,這篇小說的結構,或描述方法,是讓過去在上海發生的事,和現在在台北發生的事,交插相間而並進。今昔之轉接,多半時候界線相當分明(分明程度不一)。可是有時界線十分曖昧模糊,於是在敘述者意識中,今昔混淆,現實與回憶雜合一處。這也就是所謂的“意識流”技巧。(其實,娟娟的故事也是用追敘方式,講述出來的,所以嚴格說來,也是回憶動作,也是“過去”。我說“今”,“現在”,是和十幾年前的往事相對而論。)敘述者的今昔聯想,總是以娟娟、五寶二人為中心,所以敘述者雖然不知不覺,下意識裡卻是常把她前後兩個同性戀愛的對象混而為一的。而我們讀者,也就隨著作者的擺布,感覺這兩個女人好像暗合在一起。讓我們舉幾個例,看看作者如何以敘述者今昔交流的意識,制造錯覺,使讀者產生兩人同為一人的印象。

    敘述者頭一次帶娟娟回家過夜那個晚上,娟娟被一個日本押客強行灌酒,灌得爛醉,嘔吐昏迷。“總司令”服侍她上自己床睡覺,十分體貼,替她蓋被,因而聯想到“從前五寶同我睡一房的時候”,陪酒喝醉回來的情形,以及被華三打傷回來的情形。

    她那雪白的胳臂上印著一排銅錢大的焦火泡子,是華三那桿煙槍子烙的。我看她痛得厲害,總是躺在她身邊,替她揉搓著,陪她到大天亮。我摸了摸娟娟的額頭,冰涼的,一直在冒冷汗。娟娟真的醉狠了,翻騰了一夜,睡得非常不安穩。

    這段文字的前一半,到“陪她到大天亮”一句,寫的是從前的事,即五寶;而後面一半,寫的是現在的事,即娟娟。但上下兩半,語意甚聯貫,好像是同一場景,同一經驗,即“總司令”躺在受罪回來的情人身邊,陪到大天亮。如此,間隔在這兩景,兩經驗之間的十幾年,好像消失,根本不存在,而五寶和娟娟也就像是合為一體似的。

    又如“總司令”敘述她以前和五寶兩人許下一個心願,日後攢夠了錢買房子成家。由此說到五寶的可憐身世,以及自己如何開始對她生出一股母性的疼憐。說了這許多關於五寶的話,後面突然緊接著來一句:

    “娟娟。這便是我們的家了。”

    這樣的文字連接,思路貫通,如果不是明寫著“娟娟”,真會使人以為“總司令”這句話是對五寶說的,以為她們兩人終於達成了買屋成家的心願。又,“總司令”購買金華街這棟公寓,是為了和娟娟同住,可是她買屋的錢,除了自己一生的積蓄,也變賣五寶遺下的翡翠鐲子湊上。所以就又好像是她和五寶合買而成家的。如此,在讀者印象中,娟娟和五寶,又一次暗中符合。

    再如中元節發生事故那個晚上,敘述者回想著五寶自殺前被華三虐待的一幕:

    ……她拼命的喊了一聲:阿姐——我使足了力氣,兩拳打在窗上,窗玻璃把我的手割出了血來——一聲穿耳的慘叫,我驚跳了起來,抓起案上一把菜刀,便往房中跑去。

    這幾行文字,也包含今昔二景,中間相隔十幾年。前面一半,到“我的手割出了血來”,說的是五寶的事;從“一聲穿耳的慘叫”起,說的是現在娟娟的事。可是我們一口氣讀下來,幾乎感覺不到今昔的分界,好像是單一的場面,好像是同一個女人處於緊張危局。

    作者表達神秘含義的第三個技巧方法,是讓娟娟終於報成冤孽,以暗合五寶死前“我要變鬼去找尋他”的誓言。我已提過,華三和柯老雄也簡直像同一個人(都是有毒癮、虐待狂的黑社會惡棍,都有一口金牙,華三罵五寶“臭婊子”,柯老雄咒娟娟“干伊娘”)。五寶是因為受不了華三的折磨才自殺的,死時極不甘心,口口聲聲說要變鬼去找他。果然,在十五年後的中元節(即所謂“鬼節”)晚上,娟娟凶殺柯老雄,把他腦袋錘碎。

    我們細讀作者對當天晚上事故的描寫,可以很有把握他說,作者確實存心暗示娟娟和五寶是同一個人。或,說得更恰當些,五寶的靈魂棲息在娟娟身上。在這個“鬼節”晚上,敘述者買了元寶蠟燭,做了四色奠菜,祭五寶之靈。這一祭,五寶的靈魂(娟娟?)大概有了感應,因為總司令“兩腮都發燒了”,“好像火燒心一般,心神怎麼也定不下來”。接著,也是由於聽到柯老雄在房內吆喝撕打娟娟,“總司令”突然想起五寶自殺前的慘狀。

    就在這一霎那,一向只軟弱淒苦地忍痛受虐的娟娟,突然使出令人萬料不到的千斤巨力,把個野獸般凶狠的大男人用鐵熨斗錘死。這股巨大力量是哪裡來的?她的突然改變是怎麼來的?當然,我們可以解釋說,她母親遺傳給她的瘋癲症,猛然間發作了起來。可是,“娟娟一頭的長發都飛張了起來,她的嘴巴張得老大,像一只發了狂的野貓在尖叫著”;“她那瘦白的身子……突然好像暴漲了幾倍似的”,這樣的描寫,頗令人毛骨悚然,暗示娟娟鬼魂附身,借助“鬼力”,報成了前世的冤孽。其實,作者從一開頭描寫娟娟,除了“薄命相”,也予以“幽靈”影像:譬如她苦笑起來,三角臉,“扭曲得眉眼不分”;她穿黑旗袍,披白褂子,“一頭垂肩的長發,腰肢扎得還有一捻”。

    又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對當夜事故描述中,所隱隱暗示的因果報應觀念。讓我們先細讀五寶自殺前受華三虐待的一幕:

    五寶跌坐在華三房中,華三揪住她的頭,像推磨似的在打轉子,手上一根銅煙槍劈下去,打得金光亂竄,我看見她的兩手在空中亂抓亂撈……

    再細讀柯老雄遭娟娟凶殺的一幕:

    娟娟雙手舉著一只黑鐵熨斗,向著柯老雄的頭顱,猛錘下去,咚、咚、咚,一下緊接一下……柯老雄的天靈蓋給敲開了……他那兩根赤黑的粗膀子,猶自伸張在空中打著顫……

    我們比較這兩幕行凶細節,可發現其中有頗多完全互相對應的地方。首先,所用凶器就是一對:華三打五寶,用一根“銅煙槍”;娟娟(五寶靈魂)報仇,用一只“鐵熨斗”。其次,華三揪住五寶的“頭”,“劈下去”,打得金光亂竄;娟娟則對准柯老雄的“頭顱”,“猛錘下去”,一下緊接一下。又,五寶被打得“兩只手在空中亂抓亂撈”,而柯老雄的“粗膀子,猶自伸張在空中打著顫”。

    作者似乎如此暗示:犯了什麼樣的罪孽,必遭什麼樣的報應。若非今世,就是在來世。而載著冤孽的靈魂,永不得安息,直到把孽債還清為止。殺死柯老雄這一行動,一方面好像使娟娟還清了前世孽債,另一方面又好像把她今世新招的罪孽洗滌一淨。所以後來她的笑容就不再有淒涼意味,而帶著“憨稚”。我們注意到,她本來留著垂肩長發,可是進入瘋人院後,“娟娟的頭發給剪短了……看著像個十五六歲的小女孩。”而五寶,被人牙販子賣到萬春樓的時候,是一個十四歲的處女,“剪著一個娃娃頭”。如此,我們覺得,載滿一身冤孽的娟娟,在殺死柯老雄這野獸之後,仿佛神秘不可解地變回當初純潔的五寶。

    經由上面討論的三種技巧與方法,作者成功地暗示出娟娟和五寶是同魂異體的神怪含義,使小說更增添一種陰森曖昧的氣氛。娟娟,是《台北人》所有主要角色中,惟一不是出身中國大陸的。但當我們領會她就是五寶的“鬼”,她的背景,她的過去,也就獲得和中國大陸有關。然而關於二女共具同一靈魂的神怪意義,根據小說內容,又有一些疑難存在。我就此提出來說一下。

    娟娟,若真如作者所暗示,是五寶投胎變成的,那麼在年歲問題上,又說不過去。中元節“總司令”祭五寶的時候,說:“算了一算,五寶竟死了十五年了”。可是娟娟在追敘自己被父親強奸的悲慘經驗時,說“那時我才十五歲”。而“總司令”後來看到她頭發剪短,覺得她“像個十五六歲的小女孩”。由此相較可知,五寶去世的時候,娟娟已經誕生,活在人間了。那麼,五寶的魂,怎麼又能投胎變成娟娟?這是作者的疏忽嗎?還是作者故弄玄虛,存心使之似是而非,制造懸疑?靈魂小是否也能不“投胎”,而游回於天地氖氫中,擇時停駐在活人身上?娟娟,是生下來就是五寶,還是行凶的剎那才變成五寶?兩個人的靈魂是同一?或是由於“總司令”的拜祭,五寶的冤魂從陰間回來,附在娟娟身上,借她的手行凶,償還孽債?

    還有一點也值得深索。娟娟一生下來,身上就有母體遺傳的瘋癲孽。但亂倫孽是十五歲的時候被迫加她身上的。也就是說,她的“冤孽”,出生之後十五年而固定。而五寶的冤魂,也是等了十五年之後才回來討債。這之間,有沒有什麼神秘牽聯?或者只是偶然?

    這一大疑團,恰似渾沌一片,使這篇小說的含義更變得朦朧曖昧,像一個無底的謎。真個是:今昔不明,虛實難分。似真似幻,如醉如癡。

    這,大概也就是生命之謎吧。

    另外,作者似亦暗示,娟娟這個薄命女人,不僅是五寶一個人的冤魂,也是天地間所有冤魂的總合,小說另一角色林三郎,日據時代愛上一個蓬萊閣叫白玉樓的酒女,後來那酒女發羊癰瘋跌到淡水河裡淹死,他就為她寫下《孤戀花》這首十分淒涼的歌,從那時起,每天用他那架破舊手風琴拉奏。根據“總司令”的敘述,“娟娟在五月花的時候,林三郎很喜歡她,教了她許多台灣小調,他自己寫的那首《孤戀花》就是他教她唱的”。而總司令“在五月花裡,不知聽過多少酒女唱過這支歌了,可是沒有一個能唱得像娟娟那般悲苦的小一聲聲,竟好像是在訴冤一樣”。這些文字,隱隱暗示娟娟和林三郎以及《孤戀花》這首歌曲,也有某種的神秘緣份。好像她同時也是淹死的白玉樓的冤魂。我們注意到,“白玉樓”這個名字,以及“蓬萊閣”,皆象征至美之“靈”。作者似乎如此暗示,這個酒女也是因為受不了“肉”的冤孽,才枉死的。作者對林三郎這一小角,倒費不少筆墨來描寫。這個眼睛爛得快瞎的老樂師,天天抱著那磨得油黃的手風琴,拉《孤戀花》哀調,好像為天下的酒女,天下的冤魂,奏著永恆的挽歌。最後“總司令”到新竹瘋人院看娟娟,林三郎也陪伴同去。當我們看到這兩個人,為了娟娟,互相攙扶著在寂寞漫長的黃泥路上一步一步行走,我們隱隱感覺,這二女一男之間,似有某種神秘聯系,好像前世有過什麼緣份似的。正暗合《再生緣》一戲的情節含義。

    又,根據“總司令”的敘述,黑窩主柯老雄,三年前是五月花的常客,耍過幾個酒女,“有一個叫鳳娟的,和他姘上不到一個月,便暴斃了。我們五月花的人都噪起說,是他整死的,因此才斂跡了幾年”。這次他回五月花,“我派過麗君和心梅去,他都不要,還遭他罵了幾句‘干伊娘’,偏偏他卻看上了娟娟”。為什麼柯老雄不肯要麗君。心梅這些個有風頭的酒女,偏偏選中顯然不大出色的娟娟?這也是“天命”吧?或者娟娟也是在死的鳳娟冤魂,來身柯老雄討債?

    如此看來,娟娟確實好像不單是五寶一人的冤魂,而是天地之間所有冤魂的總合,我上文已經討論過,在作者視界中,人,一生下來,身上就烙有孽痕——人類原始祖先遺傳下來的孽。而這“孽”,就是人類的獸性或肉性。人既不能超脫“肉”而存在,就根本無法法除這個被迫加諸身上的冤孽,所以從作者觀點而言,全人類的靈魂都是“冤”魂,而娟娟,既代表所有的冤魂,也就變成了全人類的象征。於是《孤戀花》這篇小說,從一個酒女的故事,引申擴大,成為整個人類的故事。成為一個天長地久、永無止息的人類悲劇。

    所以我們可以說,這篇小說的真正主角,不是娟娟,不是五寶的鬼魂,而是全體人類的“冤孽”。

    還有一點我也順便一提。我們中國古代神話,認為人間亂世,和“冤魂”有關,《西游記》裡,唐太宗游觀地府,陰司的崔判官就提醒他回陽間以後,做個“水陸大會”,超度“那無主的冤魂”,因為,“若是陰司裡無報怨之聲,陽世間方得享太平之慶”。白先勇在《孤戀花》裡,似亦取用同一神話含義,影射我們今日社會之混亂。然而除了這麼一點暗示性的社會批評,這篇小說的象征意義遠甚於寫實意義,我們不宜將它歸為社會寫實小說的類型。像柯老雄那樣凶蠻下流的黑心野獸,像娟娟父親那樣連自己親生女兒都要強奸的喪心病狂,用來影射人性惡的一面,十分適當。可是如果我們偏要用純寫實眼光來看,就會覺得太缺乏普遍性。而且會誤解作者選用這樣的人物題材,是想以色情暴力刺激讀者的感官。

    本來,像這樣一個“鬼故事”,也不可能是“寫實”——除非解釋為“心理之寫實”。在西洋文學裡,也有不少以人性善惡或靈肉對爭為主題的小說名著,內容牽涉到鬼魂或其他“超自然”(Supernatural)力量。例如亨利·詹姆斯的《碧廬冤孽》(TheTurnoftheScrew),王爾德(OscarWilde)的《陀利安格雷的畫像》(ThePictureofDorianGray),史蒂文生(RobertLouisStevenson)的《化身博士》(TheStrangeCaseofDr.JekyllandMr.Hyde),這些都是。為什麼如此?這,大概是因為,一談起“靈”和“肉”,就是觸及人類生命最根本的奧秘;而要表現解釋這樣一個無可理喻的生命之謎,即使天下最高明的作家,也不得不借助於鬼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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