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將重新出現的納粹狂熱稱作青年抗議。他們把這個詞扭曲到無法辨認的程度。因為年輕的納粹分子呼籲的不是社會或政治方面的改進,他們喊出的是國家社會主義的口號。他們以優秀種族的名義行攔路搶劫之事。他們追逐和殺害別人並不能改變他們自己的生活,他們對自己的生活不滿意是事出有因的。在外國人和有辱種族形象的德國人(因為他們無家可歸、搞同性戀或是有殘障)那裡搞暗殺、放火以及鬥毆,這不能被稱為青年抗議。
但就連批判性的——即那些人們根據法西斯主義的歷史模式用來形容德國人特點的——相關詞彙也已僵化成意識形態了。因此這些特點——在一種尚未尋找就已經終結了的邏輯下——就被牽強地聯繫在一起。這種模式竭力宣稱,每個具體的德國人無論在何時作為可供使用的行為規範都不外乎希特勒治下其民族的殘暴行徑。即使是雙目圓睜地對法西斯主義進行批判性地審視,在嚴格拒絕國家社會主義的同時有人卻像國家社會主義本身一樣,宿命地認為個人不過是整個「民族性」的組成部分。有關德意志民族特點的模式僅僅是從國家社會主義那裡抄襲來的,這種模式覺得能夠自圓其說,但臨摹法西斯主義自然是行不通的。區別對待是不可能的,因為這樣會打破模式。模式是想保持封閉的,它讓每個重複者都能獲得發明者的滿足感。最糟糕的是:這種模式令人著魔,其自信達到了躁狂程度。它霸佔著話語權,並阻止人們進行反思,這種反思——不確定地——試圖換一個視角看問題。
然而社會,或者說被我們稱為社會的,因為沒有更貼切的詞,也就是人卻是活的。他們每天都說話,在兩種分歧的意見間穿梭,即處於中間地帶。
再加上歷史和文化的沉澱並非無條件的,否則東西德在經歷了四十年分裂為意識形態完全不同的兩個國家後就不會有這麼大差別了。
1970年烏韋·約翰遜在《試圖解釋一種心態:論在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一類東德公民》的文章中寫道:
誰離開,不需要一種具體的當前政治原因,甚至不需要所有原因。他與東德斷絕了關係,他不再相信她的話,他不能再繼續和她過下去了,聽到她的聲音他就受不了,他對她不再信任,現狀不能再繼續下去了。所有這些說法都是人們用來描述私人關係解體時的狀況的。因為走的人完全清楚,用俗話說是他遺棄了她,就像一位太頤指氣使的新娘,有朝一日也該讓她嘗嘗受傷害的滋味……
西德難民營接收程序起到了令人震驚的效果。它讓人不再憧憬國家的統一。那些人們想與其統一的人受到了如此對待。沒有想到的是統一的代價令人如此厭惡。這種傷害被遮掩了,但這並不能幫助傷口更快地癒合。此外,這些人也不是為了要待在西德,而是他們要離開東德……
東德人和西德人相互對待的態度並不是統一帶來的後果,這種態度就像最早東邊人對西邊人的詛咒一樣源遠流長。東邊的人愛訴苦,西邊的人傲慢,這種被認為是典型德意志做派的東西,在別處可以被看成是典型匈牙利做派,如果想成為匈牙利人的七座城市的人和「正宗的」來自匈牙利的匈牙利人相遇的話。如果來自羅馬尼亞的羅馬尼亞人和摩爾多瓦人相遇的話,那就是典型的羅馬尼亞做派。東德人和西德人打交道的方式並非典型德意志做派,而是和世界各地在同一語言區域內有文化落差的群組間交往一樣典型。
我在羅馬住過一年,常去一家小菜店買菜。我第一次去那家店買東西時,售貨員問我從哪兒來,我說從德國來。那是位上了年紀的老頭兒,他經歷過法西斯時代。我用意大利語問候他,也用意大利語說出我想買的東西。但那位售貨員與我打招呼時只用德語,而且那聲調像狗吠,每個字都斷裂成好幾個音節。所有與德國有關的對他來說都是希特勒。每次我離開店時,他都在我身後邁著正步把我送到門口並說:是,一切正常。
在這家店裡我一點機會都沒有,我做什麼都不對。因為我不是一個個人,而僅僅是引起他對糟糕往事回憶的契機。我是德國人生的,他說話的聲調讓我無法給予任何反駁。為了能承受這一切,我必須在腦子裡想出點兒什麼,以證明受傷害者有權這樣做。我想到普裡·莫萊維,腦子裡想著他我總能再次走進那家店。然而每次去那兒買東西我都想帶上赫爾穆特·科爾,以便他不會再說:戰後的歷史已經結束了。科爾這麼說是想抹去戰爭受害者那不斷湧現的回憶。德國人沒有權利宣佈戰爭造成的傷害已經結束。
這就像今天沒有人有權利宣佈有關原東德國家安全部工作人員的爭論已經結束一樣。沒有人可以這樣做,這既包括那些因生活在獨裁體制以外而得以倖免者,也包括那些生活在獨裁體制下卻僥倖未受迫害者。那種認為事情的核心已經不存在,投降主義與抵抗往往難以區分的論據根本站不住腳。只有已經陷進去的人才想把水攪渾。他們說什麼煽動和運動,因為有陰影落到他們身上。他們怕來自外部的陰影要勝過自己腦袋裡的陰影。其實人們更願意看到的局面是:他們怕自己腦袋裡的陰影要勝過來自外部的陰影。
國家安全部的犧牲品之所以成為犧牲品,是因為他們——不言而喻與陷進去的人處於同樣的困境——拒絕陷進去。對他們而言事情的核心仍舊存在:告密與拒絕告密二者之間的區別。對犧牲者來說,事情不是關係到公開供大家解釋的意見,而是關係到事實,經過恰恰是這樣,而不是那樣。這些事實必須成為每次討論的尺度,不容更改。誰要是無視這一尺度,那他就沒有尺度了。
幸好有一個人,他叫烏韋·約翰遜。有一個人叫羅伯特·哈費曼。有一個人叫薩拉·基爾施。還有一位沃爾夫·比爾曼和一位於爾根·富克斯。還有一位漢斯·約阿希姆·捨德利希、一位京特·庫納特、瓦爾特·肯波夫斯基、埃裡希·勒斯特和賴納·孔策。日常生活中還有許多其他人,儘管我們不知道他們的名字。
人們經常聽到一種論點,有幸在西德出生和長大的人不應該進行批判。在以下情況下有關國家安全部的辯論就無法結束:只要受傷害者還在尋找他們那遭到竊用的生活,只要局外人還在對此進行思索,而且他們和受害者一樣擁有這種權利。誰每天瞭解世界各地的新聞,那他就無論如何每天都在做出評判。
在藝術方面也是如此。應該允許提出這樣的問題:一位藝術家是否生活在其作品的後果中?我們有理由期待他這樣做,就像我們期待其他人這樣做一樣。
如果沒有這一尺度,如果梅爾克說:我愛過你們大家;
如果埃列娜·齊奧塞斯庫死前說:我愛過你們如同愛我的孩子;如果1945年因把猶太人和吉卜賽人驅逐到德涅斯特河沿岸的滅絕集中營中一事對安東內斯庫進行審判時他說:我們家連雞都沒有宰過,我們就會毫無選擇地相信他們。
如果我試圖理解德國,我只好靠我自己。我與一直生活在這裡的人沒有什麼兩樣。要說有什麼區別,那就是我不得不同時面對生活在這裡的我和那個離開了某個國家的我。但這兩個國家是如此格格不入,它們和(過去與現在的)我身上沒有任何東西能夠相安無事地相遇。這也許就是原因所在,因此關於德國人我說不出什麼確定的話,我在德國從未有過從屬感,但我也無法離開德國。
為了說清楚為什麼我的眼光,哪怕是觀察同樣的事,也與在這兒土生土長的人的眼光不一樣,我得指出一些對這兒的人來說是陌生的東西,而對我來說是過去的東西。要說強求自己的目光與這裡人的目光一致,這不光不可能,而且也是造假。
我的書在德國總會遇到兩個問題。一個問題是:我什麼時候才能寫寫德國的事。另一個問題是:我為什麼要寫德國。第一個問題認為我看德國的角度不對,因為它與眾人習慣的角度不一致。那陌生的視角刺激了某些人,讓人嗅到一種非法的干涉。第二個問題給我明確規定了寫作範圍:我從什麼地方來,就應該寫那裡的人和事。在我的第二種較好的生活中,我雖然有權利啃一角德國麵包並嚥下去,但我這張從前空著、現在塞滿了、但依然是陌生的嘴至少應做到食而不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