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負罪感,我們已經在第一章中作了一些片斷性的討論,不過現在我們需要作進一步的更充分的探討,因為它是成年人生活不幸福的一種最重要的潛在心理原因。
傳統宗教的犯罪。動理說,沒有一個現代心理學家會予以接受。據說,尤其在新教徒看來,每當個人受到誘惑作出罪惡的行為時,良心便會萌發出來,而在他犯下這一罪過之後,他有可能經歷兩種痛苦的感受,一種叫作後悔,那是沒有用處的;另一種叫作停悔,這可以消除他的罪過。在新教國家裡,甚至許多已經不再信教的人,在一段時間裡仍然繼續接受那些多少有些變化的正統的犯罪現。在如今的時代裡,部分由於心理分析的發明,情況則起了相反的變化:不僅非正統的人拒絕接受舊的犯罪現,甚至許多自詡為正統的人也採取了同樣的態度。良心不再是神秘了,而在過去,正因為它神秘,所以還可以稱它是上帝的聲音。我們知道,在世界各地,良心所禁止的行為是各不相同的,從大的範圍來看,它和各地的部落習俗是相一致的。那麼,當一個人的良心刺激他時,實際究竟會發生什麼情況呢?
實際上,「良心」一詞包含著好幾層不同的意思,其中最簡單的含義就是指擔心被發現的恐懼。你呢,讀者諸君,我相信過著一種完全光明磊落的生活;然而你如果問問別人,如果你問的這人有些事一旦被人發現就會受到懲罰,那你就會發現,在馬上有可能被發現時,他就懺悔自己的罪過。我並不是說這種做法也適用幹那些慣犯,因為他們把坐牢看作必不可少的職業冒險;但是這對受人尊敬的初犯都是適用的。例如一位在一陣緊張矛盾中貪污的銀行經理,或一位在激情的驅使下作出了越軌行為的牧師。這種人,在他們的罪行很難被人發現時,會把它忘掉,但是在這些罪行被發現、或者極有可能被人發現時,他們希望自己仍然保有品行的高貴,這時,他們就會感到自己罪惡的嚴重性。與這種想活密切相連的是擔心自已被逐出群體的恐懼。一個人玩牌時做了手腳,或者未能償還以信譽作保的賭債,一旦這些被人揭發出來,他本身便沒有理由來對大家的裁決表示反對了。在這一點上,他不像宗教改革者。無政府主義者、革命家等人。後者堅定地相信,不管他們眼下的命運如何,未來是屬於他們的;現在他們受的折磨,將來一定會變成榮譽和補償。儘管他們受到人們的普遍敵視,他們並不感到自己有罪。但是一個完全接受和認同了社會道德準則的人,在他的行為與這些準則背道而馳,因而失去其社會地位時,會感受到極大的不幸,而對這一災難的恐懼,或者災難降臨時的痛苦感受,會輕易地使他認為自己的行為是有罪的。
但是負責感的最主要的形式還潛伏在更深處。負罪感的根源在於無意識層次,而且它不會由於對別人的反對意見的恐懼而顯露於意識層次。在意識層次,有些行為即使沒有絲毫經得起反思的原因,也被標示為罪惡。當一個人作出這些行動時,他感到不適,卻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他希望自己成為一個能夠擺脫自己所相信的那種罪惡的人。他只對那些他認為心靈純潔的人表示道德上的欽眼。他多少有些悔恨地認識到自己不可能成為一」聖人。確實是這樣,他那關於神聖的信念在日常生活中幾乎是不可能實現的。因此,他在生活中總帶著一種負罪感,覺得這世界最美好的一切都與自己無緣,對自己來說,生命中最光輝的時刻不過是去作傷感的懺悔的時候。
實際上這一切的根源都在於他六歲前從母親或保姆那裡受到的道德教育。在這之前他已經明白了,罵人是邪惡的,除了使用那種女人腔的語言,不應該講別的話;只有壞蛋才喝酒;吸煙和最高尚的品德是不相容的。他知道了一個人應該從不撒謊。而首先他知道了任何一種對性的興趣都是令人厭惡的。他知道這一切都是他母親的看法,相信這一切都是造物主的旨意。對他來說,生活中最快樂的事情是得到母親的撫愛,如果母親淡漠疏忽的話,就是得到保姆的撫愛,而且這些抗愛,只有在他沒有作出罪惡的舉止、沒有違犯道德律令時;才能到享受到。因此,他慢慢學會了把模模糊糊覺得可怕的事情同他母親或保姆所反對的行為連在一起。等到他漸漸長大,他忘記了這一道德準則來自何處,以前對冒犯這一準則的懲罰是什麼。但是,他並沒有拋棄這一準則,更沒有消除這種念頭:如果違反了這一準則,就會遇到可怕的事情。
嬰兒期的道德教育大多缺乏理性基礎,因而很難適用於普通人的普通行為。例如,一個講所謂的「粗話」的人,從理性的觀點看,就不一定比不講粗話的人更壞。但是實際上,任何一個想像為聖人的人都會認為禁止罵人是極重要的。然而從理性的角度看來,這是很愚蠢的。同樣的情況還有飲酒和吸煙。談到飲酒,南方一些國家並不存在這個觀念,因為人人皆知上帝和他的門徒是喝酒的——這種想法還真有點不敬呢。至於說到吸煙,人們更易採取一種反對的立場,因為所有的大聖人根本不知香煙為何物,在這一點上任何理性的爭辯都是不可能的。認為聖人們都不會去吸煙的觀點是基於這樣一種看法,即說到底,聖人仍是不會為了快活享樂而去做某件事的。一股道德中的這一禁慾主義因素幾乎滲入了人的無意識之中,而且以各種方式起作用,使得我們的道德準則缺乏理性。在理性的道德中,只要不給別人也不給自己帶來痛苦,那麼給任何人,哪怕是給自己帶來快樂都是應予讚許的。如果我們拋棄了禁慾主義,那麼,一個會享受各種美好事物而又不帶消極後果的人,就是一個理想的道德高尚的人ˍ我們再來看說謊。我不否認世界上謊言太多這一事實,如果大家能多講真話,那對我們會更有好處。但是我確實否認,而且我認為每一個有理性的人都會否認,說謊在任何情況下都是不正當的這一看法。有一次我在鄉間散步,一隻已經精疲力盡的狐狸仍然拚命地向前跑著。幾分鐘以後,我碰到獵人,他們問我有沒有看見那隻狐狸,我說看見過;他們又問我,它朝哪個方向逃走了,我指了另一條路。我想要是我講了真話,我不會因此而成為一個更好的人。
早期的道德教育對於性觀念是一種危害。如果一個孩子由嚴厲的父母親或保姆加以傳統的教育,那麼等到六歲時,他已經牢固地樹立了犯罪和性器官的聯繫的觀念,這一切在他以後的生活中很難完全擺脫掉。當然,這一觀念又受到俄狄浦斯情結1的強化,因為兒童期最愛戴的女入是不可能與他發生任何自由的性關係的。其結果是,許多成年男子便認為女人因為性而墮落,因而他們對自己的妻子,除非她對性交表示厭惡,是不會尊重她的。但是一個男子要是他的妻子對性生活態度冷淡,他又會受本能驅使,到其它地方尋求本能的滿足。然而即使他一時得到了本能的滿足,這一滿足也會受到負罪感的侵害,因而他不可能從與任何一個女入的關係中(無論是婚姻關係中還是婚外關係中)得到幸福。對於女人來說,如果她同樣受過所謂「貞潔一方面的嚴厲的教育,也會發生類似的情況。她在與其丈夫的性關係中,本能地採取退縮態度,害怕從性行為中得到任何快樂滿足。當然,比起50年前,女人在今天的這種情況要少得多了。我應指出,目前在受過教育的人中,男人比女人在性生活方面,更多地受到負罪感的壓抑和毒害。
對兒童的傳統性教育帶來的危害,現在人們對之已經開始有了較為廣泛的認識,不過在公眾權威方面還做得遠遠不夠。正確的方法很簡單:在一個小孩還沒有進入青春期以前,不要向他或她進行任何性道德教育,更不要向他們灌輸這樣的思想,即在自然的身體機能中,有些東西是令人厭惡的這種思想。隨著需要向他們進行這方面的倫理教育的時間的到來,這種教育也要注意符合理性,在談及的每一點上都要有充分明確的根據。不過,在這本書裡,我不準備談教育問題,而主要想探討一下對於引起非理性的負罪感的不明智教育,成年人怎樣才能盡可能減少它的消極影響。
同前幾章我們的討論過的一樣,這裡的關鍵問題是,如何使無意識接受那些統治意識思維的理性信仰。人不應該受情緒操縱,一時相信此物,另一時又相信波物,沒有定見。在人的有意識的意志由於疲勞、疾病、飲酒或其他一些原因而減弱時,負罪感顯得更為突出。這時人的感覺(除非由酗酒引起的以外)可以看作是更高的自我顯示。「魔鬼生了病,一樣成聖人。」但若以為比起人的強健時刻來,人在虛弱的時刻具有更深刻的洞察力,那就是荒謬的了。人在虛弱的時候,確實很難抵制地時受到的教育的暗示,但這卻不意味著,在成年人的身體器官得到充分發展時,這類暗示就一定比那些信仰更佔上風。相反,在一個人心力充沛的時候,運用自己的全部理智而得到的那些信仰,應該成為他任何時候都不加以拒絕的準繩。消除此時的無意識暗示是可能的,我們甚至可以用正確的方法來改變無意識的內容。不管在什麼時候,在你開始對某一行為感到後悔,而你的理智又告訴你它並不是邪惡的時候,你就應該反思一下產生這些後悔感的起因,使自己明白這一切為什麼是荒唐的。讓你自己的有意識的信仰明顯突出,讓它們在你的無意識裡刻下深深的印象,使它們足以對付你在兒童時期母親或保姆留給你的那些印象。不要滿足於理性時刻與非理性時刻的交替作用。認真審查非理性意識,決不屈服於它,決不讓它左右你自己。無論何時,在它將愚昧的思想或感情注入你的意識層次時,就把這一切徹底排開,審視並拒絕它。不要讓自己一半被理智,一半被兒時的愚昧所制約,結果使自己變成一個左右搖擺不定的生物。對那些控制著你兒童期發展的那些人,不要因為對他們的記憶印象不恭而感到害怕。他們在那時對你來說可能顯得強大無比、智慧無朋,這只是因為你那時還軟弱、愚昧,現在你已經擺脫了軟弱和愚昧,你應該重新審視他。們表面的力量和智慧,考察他們是否仍然值得尊敬,而這種尊敬本來是由於習慣使然,你才向他們表示出來的。你應該嚴肅地拷問自己,傳統給予年輕人的那種道德教育,是否能使這世界變得更美好。清思考一下,那些真正的迷信思想有多少進入了傳統的、有道德的人的性格中;再想一想,所有那些假想的道德危險由那些非常愚蠢的律令所防範時,一個成年人所面臨的真正的危險,實際上並沒有引起人們的注意。一般人受到誘惑的那些真正有害的行為究竟是什麼?商業行為中那些未受到懲罰的欺詐行為,對僱員的橫蠻粗暴態度,對妻子兒女的殘暴行為,對競爭對手的惡毒攻擊,以及政治衝突中的殘忍行為——這些才是那些聲望頗高的公民所犯下的真正有害的行為。通過這些可恥的作為,一個人在他生活的周圍圈子裡撒播著痛苦,向著毀滅人類的路上跨進了一步。但是這一切並沒有使他在生病時,感到自己成了一個失去了神靈保佑的人見人恨的惡人,也沒有使他在惡夢中看見自己的母親那斥責的眼光。為什麼他的潛意識中的道德與理智相差這麼遠呢?這是因為撫育他的人所信仰的道德觀念是愚不可及的;是因為這不是來自於個人對社會承擔的義務責任的研究;是因為這是由那些非理性清規戒律雜亂拼湊而成的;還因為其中包含著一些來自於困擾著垂死的羅馬帝國的精神病中的病態因素。從名義上說,我們的道德觀念由牧師和受奴役的女人形成。現在該是讓在正常生活中發揮著正常作用的人們開始學會抵制這一病態的、荒唐的信念的時候了。
但是,如果這種抵制要取得成功,要使個人獲得幸福,使一個人在生活中奉行不變的準則,那麼,他就需要更深刻地思考和感受他的理智告訴他的一切。大多數人在他們表面匕放棄了兒時的迷信思想時,常會認為一切都完成了。他們沒有認識到,這些迷信思想仍然潛伏在心靈底處。當一個理性的信念來臨時,需要對它進行認真的思考,觀察它的後果,尋找出自己頭腦裡可能存在的與這一新的信念不一致的任何其他信念,並且當負罪感日漸強烈時,正如它時常所表現出來的那樣,別把它當作一種啟示和向著更為高級事物的召喚,而應該把它當作一種疾病,一個弱點,當然,除非它是由理性的道德觀念所譴責的行為引起的。我並不主張,人可以不要道德觀念;我只是說,人不需要迷信的道德觀念,這兩者是截然不同的。
但是即使一個人違犯了他自己的理性準則,我也懷疑負罪感是否就是一種使人走向更美好的生活方式的最佳途徑。在負罪感中有那麼一種卑鄙的、缺乏自尊的成分。通過放棄自己的尊嚴是不可能使人走上正確的道路的。理性的人會把自己的不良行為同別人的不良行為一樣對待,看作一定環境下的行為後果。這些不良行為可以通過兩種方法來加以避免,一是充分認識到這種行為的不良性,二是在可能的條件下,避開引起這類行為的環境條件。
實際上,負罪感是一種十分無益的情感,而遠遠不是美好生活的一種成因。它使人不幸,造成人們的自卑感。正因為不幸福,他便可以向別人提出過份的要求,這樣做又妨礙他去享受人際關係中的那種幸福。正因為自卑,他就會對那些比自己優越的人表示敵意。他發現對別人羨慕是困難的,而忌妒卻是容易的。他將變成一個到處不受歡迎的人,發現自己越來越孤獨。一種對待他人的大方豁達態度不僅給他人帶來快樂,也是持這一態度的人的快樂的巨大源泉,因為它使他受到普遍的喜愛和歡迎。但是對於那些被負罪感所困擾的人來說這種態度是極不可能的。它是人的自信和自我依靠的結果;它需要一種人的心理整合,通過這種整合,我的意思是說,人性、意識、潛意識、以及無意識等各個層次的心理因素共同協調作用,而不是處於無休止的爭鬥中。要取得這樣一種和諧,在多數情況下可以通過明智的教育來達到,但是在教育本身並不明智的時候,要做到這一點就更加困難了。這是一種心理分析學家嘗試了的過程,但是我相信,絕大多數情況下,病人自己就可以做到這一點,除了在非常嚴重的情況下,需要專家來幫助。別說這種話:「我沒有時間去從事這種心理勞動,我的生活忙於應付各種事務,我不得不讓我的無意識去隨意作祟。」當一個人的人格分裂的時候,沒有什麼比它更加減少人的幸福和效率了。把時間花在使自己的人格各部分之間產生協調,是值得的。我並不是說,一個人應該每天抽出一個小時來檢查自己。我認為這決不是最佳辦法,因為這樣做會強化人的自我關注,而自我關注本來就是需要治療的疾病之一,因為和諧健全的人格是直接外向型的。我的主張是,一個人應該將它的心思重點放在他所理性地信仰的東西上,而決不允許相反的、非理性的信仰不受到質問就進入自己的頭腦,甚或控制自己,不管時間如何短都不行。這是一個在人受到引誘回返到嬰兒期狀態時,同自我展開推理的問題,如果這種推理足夠集中,其過程是非常短的。因而所用的時間是可以忽略不計的。
在許多人的頭腦中存在著一種對於理性的厭惡態度,在這種情況下,我在這裡所說的一切就會顯得毫不相干,毫無意義了。有一種觀點認為,理性,如果任其自由地活動,就會扼殺一切深層次的情感。在我看來,這種觀點主要是由於對理性在生活中的作用的完全錯誤的認識引起的。激發情感並不是理性的任務,儘管它的部分作用可能是去發現某些足以防止給人的幸福造成妨礙的情感產生的方法。找出最大限度地減少仇恨感和忌妒心的方法,無疑是理性心理學的任務之一。但是如果認為在減少這些情感的同時,也減少了理性並未加以否定的這些情感的力量,那時錯誤的。對於熱烈的愛情、父母情愛、友誼、仁愛、對科學和藝術的獻身精神等,理性是決不會加以壓制減弱的。理性的人會很樂意自己具有以上任何一種,或是所有這些情感,而決不會去削弱這些情感的力量,因為所有這些情感都是美好生活的一部分,是既給自己又給他人帶來幸福的美好生活的一部分。在這類情感中,完全沒有非理性的因素,而許多非理性的人所具有的情感則是最脆弱的。從來不需要擔心,一個人會因為自己變得充滿了理性而使自己的生活變得單調煩悶、枯燥無味。恰恰相反,由於理性主要是由內在的和諧構成的,因而有理性的人,在觀察世界、運用自己的力量達到外部目標時,比起那些一直飽受內心衝突、良心折磨的人來,要自由得多了。沒有什麼比把自己禁銅封閉起來更使人呆板遲鈍了,也沒有什麼比把自己的注意力和能量轉向外部世界,更能使人興高采烈了。
我們傳統的道德觀是不恰當地以自我為中心的,犯罪意識也是這一不明智的對於自我的關注的一部分。對於那些從來沒有越過由這一錯誤的道德觀引起的主觀感受的人,理性是一種毫無必要的東西。但是對於那些曾經一度患有這種疾病的人,理性就是一劑必需的、有效的良藥。況且,也許這種疾病還真是人類精神發展的一個必然的階段呢。我傾向於認為,由於理性之助,超越了這一階段的人,比起那些從來沒有患過這種疾病,也沒有經過治療的人來,達到了一個更高的層次。我們的時代厭惡理性,這在很大的程度上是由於這一事實,即沒有把理性的運用看作是一種最基本的方法。一個自我分裂的人尋找興奮和快樂,他之所以需要強烈的熱情,並不是出於健全的理性,而是因為這能使他暫時地忘卻了自己,在短時內中止痛苦的思維。對他來說,任何情感都是一種麻醉,既然他不相信最根本的幸福,那麼只有以麻醉的形式,所有的痛苦才能得到擺脫。但是,這是一種老毛病的症狀。哪兒沒有了這種毛病,哪兒來自人體官能的最大幸福就會得到最大的實現。在心靈處於最活躍的時刻,在極少有事物被遺忘時,人才能經歷最強烈的快樂。這一點確實是幸福的最好的試金石。基於無論哪一種麻醉形式的幸福都是虛假的、難以令人滿足的。真正能令人滿足的幸福總是伴隨著人體官能的充分活躍,以及對於我們生活於其中的這一世界的充分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