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前跑了大約一半,蘇晨停下來,朝前面一邊大聲喊叫,一邊揮舞著胳膊。果然,片刻後,那團黑氣就開始移動,朝蘇晨追來。這傢伙自然也看到了,摩托一調頭,加大油門又開了回來,而我則心中暗自祈禱,那炮仗千萬別提前炸,不然真就白忙活了。
此時,我的腳下,還給整個結界符留了一個口子,這需要在炮仗響起後,視情況由我手工給補上,作用是保護那團黑氣,不至於被徹底崩散。這筆本來是要畫上的,但我故意留了出來,如果先畫上,結界已成,到時候爆竹的威力無法準確掌握,所以,這也是我為什麼不能去親自盯著時間,把炮點燃的原因。
蘇晨很快就沖了回來,但那團黑氣還在幾十米外,離布的陣還有相當一段距離,我此時也只能拿著磚頭蹲在地上,嘴裡反覆念叨著:「千萬別炸……千萬別炸……」
五十米……四十米……三十米……二十五米……二十米……但是拿煙頭掐的定時裝置哪能那麼準?就在這團黑氣離結界還有二十米不到時,設在結界內的炮仗突然炸了!
這樣的一個距離,那一團怨氣恐怕等一響起來馬上就會跑掉,我心叫糟糕,立刻又用袖子將結界的口開得大了一些。
炮竹一響,黑氣頓時就像要爆炸了似的,劇烈地抖動、收縮,並且迅速往來時的路退去。眼看其越來越小,顏色越來越淡,我一腳跨上摩托,對蘇晨道:「追上去!快!」
就這樣,在一陣鞭炮聲中,我們完成了逆轉,由被追改為追它,但是開了一會兒,蘇晨突然喊道:「我看不到了,怎麼追呀?!」
我始終瞇著一隻眼,卻能瞧見前方幾十米處那團快速移動的黑霧,這時才終於明白,自己的盛陽眼,所謂的只能看到黑氣,可以說是透過現象看本質,其本身的偽裝並不能影響到我,是人是鬼,一目瞭然。即使在其撤掉了偽裝逃走後,依然能夠被我很清楚地撲捉到。
……這還真有點兒孫悟空的意思!
在我的不斷指引下,蘇晨騎著摩托車追出去了至少十幾里地,最後在一條沒燈的鄉間小路上,我們終於失去了那黑氣的蹤影。
找了半天,四周漆黑一片,這裡左手是田地,右手邊卻雜草叢生,不像是種的莊稼。
「回……回去吧?別追了!」蘇晨先前的一股勁兒到現在基本上是用完了,又開始逐漸害怕起來,不斷地催促著我。
現在放棄,那就實在有些可惜了。我此時已經不以救他為主了,我更想找到那拾荒女的屍體,給她一個公道,一股怨氣,鬧成現在的樣子,畢竟她也不想,既然能解決,為什麼不解決呢?
當然,也不是說我就打算非要犧牲蘇晨,如果他說的都是實話,這些人裡,的確他的罪名是最輕的,這種富家子弟,適當地讓他們知道一下什麼是比金錢還可貴的,很有必要。
人,不分貴賤,在生命面前,每個人都應該是平等的。所以,即使是一個流浪的拾荒者,也應該享有她所擁有的,最基本的,生命的尊嚴!
扒開右手邊的雜草,我突然聽到腳下是一片水聲,讓蘇晨把車頭燈照過來,頓時明白了,原來這裡是個魚塘!
如果那拾荒女的屍體在這一片,魚塘的可能性是最大的,畢竟直接扔進去可比挖坑埋了要方便得多。
確定之後,我回過頭對蘇晨說道:「你隨身帶的有手機吧?報警吧!」
聽到這句肯定的話,蘇晨雖然臉色不怎麼好看,但還是深深地呼了一口氣,掏出手機。
我倆半夜就被帶回警局去錄口供了,蘇晨在我的提前授意下,全盤交代,包括後來這些超自然的現象,我也不讓他隱瞞,儘管說。
如果胡編亂造的話,單是我倆為何大半夜的騎摩托車到郊外,還能發現沉在魚塘中的女屍,這一條就很難說得明白。
至於錄我們口供的人該怎麼向上面報告,那就不礙我什麼事兒了。而且醫院那裡也會出具一份有力的證據,就是被初步斷定為植物人的車禍傷者,我倆一去就突然好得跟沒事兒人似的,也不由得他們不信。
天亮後,我才被放了出來,由於蘇晨牽扯到一周前的肇事逃逸案,還需要進一步配合調查。聽從現場回來的人講,經過半夜打撈,魚塘中果然撈出了屍體,但不是一具,而是一男一女兩具。女的自然是那位受害人,男的身份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其實我不用猜就知道,那男的恐怕就是將拾荒女撞倒逃逸的第一位司機。
正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有時候辦錯了事兒,不要以為躲過法律的制裁就沒事兒了,往往被制裁的方式並不只有一種,而法律,看起來倒是最輕的了。
作為報案人,我臨走前被特准見了蘇晨一面,這孩子在另一間審訊室,待遇倒也不錯,看到我,苦笑著說道:「今晚可以睡個好覺咯!」
「呵呵,你不怕好覺會挪到看守所裡?」我嚇唬他道。
「好覺,好的不是地方,是心態!」蘇晨說完,看著我道:「我是真沒瞧出來,你有這麼神奇的本事!等我沒事兒了,教教我好不好?」
我往旁邊的椅背上一靠,開玩笑道:「可以啊!不過按我們這行的規矩,你可是要拜師的!從今往後管我叫師父,我才能教你!說點正事兒吧,我一直沒來得及問,你這只蛤蟆是哪來的?」說著,我掏出了那個招風蟾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