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板路在南邊可以說是習見的物事,本來似乎不值得提起來說,但是住在北京久了,現在除了天安門前的一段以外,再也見不到石路,所以也覺似有點希罕。南邊石板路雖然普通,可是在自己最為熟悉,也最有興趣的,自然要算是故鄉的,而且還是三十年前那時候的路,因為我離開家鄉就已將三十年,在這中間石板恐怕都已變成了粗惡的馬路了吧。案《寶慶會稽續志》卷一「街衢」云:
「越為會府,揚道久不修治,遇雨泥淖幾於沒膝,往來病之。守汪綱亟命計置工石,所至繕砌,浚治其湮塞,整齊其嶔崎,除哄陌之穢污,復河渠之便利,道塗堤岸,以至橋樑,靡不加茸,但夷如砥,井裡嘉歎。」乾隆《紹興府志》卷七引《康熙志》云:
「國朝以來衢路益修潔,自市門至委巷,粲然皆石甃,故海內有天下紹興街之謠。然而生齒日繁,闤闠闠充斥,居民日夕侵佔,以廣市廛,初聯接飛簷,後竟至丈餘,為居貨交易之所,一人作俑,左右傚尤,街之存者僅容車馬。每遇雨弄雪消,一線之徑,陽焰不能射入,積至五六日猶泥濘,行者苦之。至冬殘歲晏,鄉民雜途,到城貿易百物,肩摩趾躡,一失足則腹背為人蹂躪。康熙六十年知府俞卿下令辟之,以石牌坊中柱為界,使行人足以往來。」查志載汪綱以宋嘉定十四年權知紹興府,至清康熙六十年整整是五百年,那街道大概就一直整理得頗好,又過二百年直至清末還是差不多。我們習慣了也很覺得平常,原來卻有天下紹興街之謠,這是在現今方才知道。小時候聽唱山歌,有一首云:
知了喳喳叫,
石板兩頭翹,
懶惰女客困旰覺。
知了即是蟬的俗名,盛夏蟬鳴,路上石板都熱得像木板曬乾,兩頭翹起。又有歌述女僕的生活,主人乃是大家,其門內是一塊石板到底。由此可知在民間生活上這石板是如何普遍,隨處出現。我們又想到七星巖的水石宕,通稱東湖的繞門山,都是從前開採石材的遺跡,在繞門山左近還正在采鑿著,整座的石山就要變成平地,這又是別一個證明。普通人家自大門內凡是走路一律都是石板,房內用磚鋪地,或用大方磚名曰地平,貧家自然也多只是泥地,但凡路必用石,即使在小村裡也有一條石板路,闊只二尺,僅夠行走。至於城內的街無不是石,年久光滑不便於行,則鑿去一層,雨後即著;日釘鞋行走其上亦不虞顛仆,更不必說穿草鞋的了。街市之雜邏仍如;日誌所說,但店家侵佔並不多見,只是在大街兩邊,就店外擺攤者極多,大抵自軒亭口至江橋,幾乎沿路接聯不斷,中間空路也就留存得有限,從前越中無車馬,水行用船,陸行用轎,所以如改正舊文,當雲僅容肩輿而已。這些擺攤的當然有好些花樣,不曉得如今為何記不清楚,這不知究竟是為了年老健忘,還是嘴饞眼饞的緣故,記得最明白的卻是那些水果攤子,滿台擺滿了秋白梨和蘋果,一堆一角小洋,商人大張著嘴在那裡嚷著叫賣。這種呼聲也很值得記錄,可惜也忘記了,只記得一點大意。石天基《笑得好》中有一則笑話,題目是老虎詩,其文曰:
「一人向眾誇說,我見一首虎詩,做得極好極妙,止得四句詩,便描寫已盡。旁人請問,其人曰,頭一句是甚的甚的虎,第二句是甚的甚的苦,旁人又曰,既是上二句忘了,可說下二句罷。其人仰頭想了又想,乃曰,第三旬其實忘了,還虧第四句記得明白,是很得很的意思。」市聲本來也是一種歌謠,失其詞句,只存意思,便與這老虎詩無異。叫賣的說東西賤,意思原是尋常,不必多來記述,只記得有一個特殊的例:賣秋白梨的大漢叫賣一兩聲,頻高呼曰,來馱哉,來馱哉,其聲甚急迫。這三個字本來也可以解為請來拿吧,但從急迫的聲調上推測過去,則更像是警戒或告急之詞,所以顯得他很是特別。他的推銷法亦甚積極,如有長衫而不似寒酸或嗇刻的客近前,便云:拿幾堆去吧。不待客人說出數目,已將台上兩個一堆或三個一堆的梨頭用右手攪亂歸並,左手即抓起竹絲所編三文一隻的苗籃來,否則亦必取大荷葉捲成漏斗狀,一堆兩堆的盡往裡裝下去。客人連忙阻止,並說出需要的堆數,早已來不及。普通的顧客大抵不好固執,一定要他從荷葉包裡拿出來再擺好在台上,所以只阻止他不再加入,原要兩堆如今已是四堆,也就多花兩個角於算了。俗語云:拯賣情銷,上邊所說可以算作一個實例。路邊除水果外一定還有些別的攤子,大概因為所賣貨色小時候不大親近,商人又不是那麼大嚷大叫,所以不大注意,至今也就記不起來了。
與石板路有關係的還有那石橋。這在江南是山水風景中的一個重要分子,在畫面上可以時常見到。紹興城裡的西邊自北海橋以次,有好些大的圓洞橋,可以入畫,老屋在東郭門內,近處便很缺少了,如張馬橋,都亭橋,大雲橋,塔子橋,馬梧橋等,差不多都只有兩三級,有的還與路相平,底下只可通小船而已。禹跡寺前的春波橋是個例外,還是小圓洞橋,但其下可以通行任何烏篷船,石級也當有七八級了。雖然凡橋雖低而兩欄不是牆壁者,照例總有天燈用以照路,不過我所明瞭記得的卻又只是春波橋,大約因為橋較大,天幻亦較高的緣故吧。這乃是一支木竿高約丈許,橫木上著板制人字屋脊,下有玻璃方龕,點油燈,每夕以繩上下懸掛。翟晴江《無不宜齋稿》卷一《甘棠村雜詠》之十六《詠天燈》云:
「冥冥風雨宵,孤燈一槓揭。螢光散空虛,燦逾田燭設。夜間歸人稀,隔林自明滅。」這所說是杭州的事,但大體也是一樣。在民國以前,屬於慈善性的社會事業,由民間有志者主辦,到後來恐怕已經消滅了吧。其實就是在那時候,天燈的用處大半也只是一種裝點,夜間走路的人除了夜行人外,總須得自攜燈籠,單靠天燈是決不夠的。拿了「便行」燈籠走著,忽見前面低空有一點微光,預告這裡有一座石橋了,這當然也是有益的,同時也是有趣味的事。
三十四年十二月二日記,時正聞驢鳴。1——
1本文是周作人於1945年12月6日因漢奸案被捕入獄前所寫的最後一篇文章。本日北平各報載:北大代理校長傅斯年(五四時期《新潮社》骨幹,是周作人的學生)對記者談:「偽北大之教職員均系偽組織之公職人員。應在附逆之列,將來不可擔任教職。」周作人在日記中寫道:「見報載傅斯年談話,又聞巷中驢鳴,正是恰好,因記入文末」。後來周作人還寫有《騎驢》一詩,云:「倉卒騎驢出北平,新潮寺響久銷沉」,暗含譏諷之意。
(1945年12月作,選自《過去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