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村裡住久了,我有時會嚮往都市。倒不僅僅是懷念都市裡的舒適和方便,因為做到那一點並不太難,在鄉下實現那一切的日子也不會太遠罷。
在我看來,都市生活最大的誘人之處,是人們互為隱者的一份輕鬆。我們有同事但可能從不知道同事家裡發生過什麼,有鄰居但可能從不知道鄰居房門後是何景象。至於更多的客戶、乘客、路人、售貨員、水管工、郵遞員、保險推銷人等等,在每個日子裡擁擠而來,但因為太密集而被我們視而不見,過目即忘。他們是一些著衣的影子,一些游動的佈景或飄忽的面具,其姓名如同假名,其言語如同台詞,其服裝如同偽裝。他們讓我們難以辨識也無須辨識,無法深交也不需深交。
我們真正的同事和鄰居是影視片裡的知名演員、流行報刊裡的新聞人物、網上聊天室裡的匿名網友。如果我們順著電纜一類線索查下去,追查到繁忙媒體的車間或機房,還可發現他們的物理本質不過是電磁信號或紙媒信號,由一些專業人員採集著,編輯著,複製著,包裝著,日夜向外傳輸著。這樣,我們就像地老鼠,藏在十分安全的暗層,與遠方的符號產品打著交道,對一些隱匿別處的機器流水線產生著感情。我們不必擔心自己受到他們(亦即它們)的傷害。我們就是做了好事或壞事,也沒有任何人發現。
Lovetobeunknown!E·希奧蘭深知人們的這種衝動。
相反,鄉村人口稀少,交通不便,但少量的目標必是被過多關注的目標。互相熟悉的程度使人們的生活處於長久曝光狀態。我們無法隱名更無法逃脫,身上肩負著太多來自鄉親們肉眼的目光。這樣,即便在一個山坡上獨自翻地,即便四野空闊無人,我也感到自己是一個公共場所的雕像,日長月久地示眾,多少有點累。
世界上為什麼會有城市?人們為什麼進入城市?到底是為了渴求鄰居還是為了擺脫鄰居?是為了進入群體還是為了逃避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