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這樣一個女孩子。我問她,真愛是什麼?
她說,那是飢餓時畫出的餅,是身在沙漠想像出的綠洲,是幻想時的海市蜃樓。這兩字的存在,只是讓舟車勞頓的人以為自己尋找到了美好,而親身躬行後,便會明白,它不過是一場鏡花水月的虛幻。
她供稿與某雜誌社,是自由撰稿人,基本不過白晝,夜晚流連夜店唱歌。
她不信愛情,不信擁有。她說,我的愛情死在十七歲那年的夏天。她喜歡用火柴點煙,喜歡發呆。她的世界裡,存在的是一群妖魔亂舞的朋友,他們給她呼吸,給她空氣。
她談過一場又一場戀愛,從一個懷抱奔赴另一個懷抱,她不怕愛錯人,只怕沒愛過。
二十三歲時,她遇到了一個捧她若珍寶的男子魏星沉,可是她卻對他說,我不是你給我熊掌,我便贈你蜜糖。
同年,她找回十七歲那年的愛人林尋。
只是,昔日美少年已為人夫,她不顧一切,爭搶,渴望,再愛。
五年的時光,昔日敗寇,捲土重來。
這個世上最惆悵的事就是人人都給你青眼,唯獨你愛的人,給了你白眼。
你縱有千般好萬般強,在她眼裡,卻一文不值。魏星沉也曾悲憤過痛苦過,他問她,為何獨獨走不出回憶。
她答,我這個人很花心也很濫情,但我愛上一個人就不會放手。即使山窮水盡,路途遙遠,即使他皺紋叢生,有妻有子。我的愛不會隨著時間和人際變故消亡。
她固執的堅持自己所愛的是五年前的林尋。
她飛蛾撲火,不計傷害,不計代價,不怕被萬人唾罵,也要守在他身邊。
可是在他身邊時,她的心是空的。她以為,那只是兩個人之間無法填滿的時光在作祟。
珍愛她如生命的男子,她不屑一顧。左右為難,貪生怕死的,對她來說像毒藥一樣的男子,她卻含笑飲鴆。
男人都想擁有紅玫瑰和白玫瑰。
她也想兩全其美,兼得魚和熊掌。
愛自己的,做朋友。自己愛的,做戀人。
她一直覺得自己是聰明的人。也深刻的意識到自己的自私。
可是她陷入在這種境況裡無法自拔。他陪她走過了那麼多紀念日,到底卻未走進她心底。他在她的生活裡不斷缺席,卻被她侍為座上賓。
我曾看過這樣一段話:上段戀情,全心投入,結果重傷.於是這次戀愛怕受傷,就很保留。這意味著:上次那個傷你的爛人,得到最完整的你,而這次這個發展中的情人,得到個很冷淡的你。我知你是保護自己,但這若是做生意,你這店一定倒的。永不再來的惡客,得到最好服務,而新客上門,卻備受冷落,這店怎麼不倒?
我說給她聽,可是她無奈的說,誰都不想這樣,可是到最後都不得不這樣,不是嗎?
她用力生活,卻不夠熱愛生活。她不貪生,卻怕死。她明明厭倦愛情,卻又在愛情裡尋找慰藉。她相信自己的幻覺,卻不相信口耳鼻感受的真愛。
他看過她最醜陋的一面,他在泳池曾輕輕抱起她,他在她需要時,像年少時渴望的忠實的騎士守護在她身邊。他在她做噩夢時,把她抱在心口撫慰。他恨不得把心挖出來貢奉在她面前。
可是,自以為看透愛情,厭世的她,卻沉溺在自己十七歲那年的幻覺裡不可自拔。
他以為她終有一天會看到自己,愛上自己,和自己生活。
是的,後來,她看到了,可是,他不在了。
她想把整個世界哭成一座盛滿眼淚的城池,可是他卻再也不會回來。
直到那時,她說,曾經我以為,這一生很長恨長,我們總會愛很多很多人,但想與之共守的放在心底的僅有一個。後來,我才發現,經過張牙舞爪的時間,光陰的死去活來,最後記憶力銘記的愛人其實有兩個,一個他愛你,一個你愛他。就像我十七歲那年遇到的林尋,二十三歲時碰到的魏星沉。而與之相伴後半生的,其實,永遠都不可能是你十七歲愛的那個。
她還說,我現在已經不愛林尋了,可是,我失去了魏星沉。或許此生,無伴終老。
那一年,她去流浪,未歸。
她叫陸塵埃。是我新書的女主角。我花費了這麼冗長的筆墨介紹她。
因為她之於我,或許是另一個我。我的第一部長篇有一個叫陸齊銘的男子,他是我的愛情。我的第二部長篇有一個叫陸塵埃的女子,她是我的青春。
只是青春散場,塵埃,誰許你塵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