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時代似乎離我們已經非常遙遠了。當時,不僅在中國,而且在歐洲和全世界,人文知識分子大多充滿著政治激情,它的更莊嚴的名稱叫做歷史使命感。那是在五十年代初期,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不久,世界剛剛分裂為兩大陣營。就在那個時候,曾經積極參加抵抗運動的加繆發表了他的第二部散文風格的哲學著作《反抗者》,對歷史使命感進行了清算。此舉激怒了歐洲知識分子中的左派,直接導致了薩特與加繆的決裂,同時又招來了右派的喝彩,被視為加繆在政治上轉向的鐵證。兩派的態度鮮明對立,卻對加繆的立場發生了完全相同的誤解。
當然,這毫不奇怪。兩派都只從政治上考慮問題,而加繆恰恰是要為生命爭得一種遠比政治寬闊的視野。
加繆從對「反抗」概念作哲學分析開始。「反抗」在本質上是肯定的,反抗者總是為了捍衛某種價值才說「不」的。他要捍衛的這種價值並不屬個人,而是被視為人性的普遍價值。因此,反抗使個人擺脫孤獨。「我反抗,故我們存在。」這是反抗的意義所在。但其中也隱含著危險,便是把所要捍衛的價值絕對化。其表現之一,就是以歷史的名義進行的反抗,即革命。
對盧梭的《社會契約論》的批判是《反抗者》中的精彩篇章。加繆一針見血地指出,盧梭的這部為法國革命奠基的著作是新福音書,新宗教,新神學。革命的特點是要在歷史中實現某種絕對價值,並且聲稱這種價值的實現就是人類的最終統一和歷史的最終完成。這一現代革命概念肇始於法國革命。革命所要實現的那個絕對價值必定是抽像的,至高無上的,在盧梭那裡,它就是與每個人的意志相分離的「總體意志」。「總體意志」被宣佈為神聖的普遍理性的體現,因而作為這「總體意志」之載體的抽像的「人民」也就成了新的上帝。聖·鞠斯特進而賦予「總體意志」以道德含義,並據此把「任何在細節上反對共和國」亦即觸犯「總體意志」的行為都宣判為罪惡,從而大開殺戒,用斷頭台來擔保品德的純潔。濃烈的道德化色彩也正是現代革命的特點之一,正如加繆所說:「法國革命要把歷史建立在絕對純潔的原則上,開創了形式道德的新紀元。」而形式道德是要吃人的,它導致了無限鎮壓原則。它對心理的威懾力量甚至使無辜的受害者自覺有罪。
我們由此而可明白,聖·鞠斯特本人後來從被捕到處死為何始終保持著沉默,斯大林時期冤案中的那些被告又為何幾乎是滿懷熱情地給判處他們死刑的法庭以配合。在這裡起作用的已經不是法律,而是神學。既然是神聖的「人民」在審判,受審者已被置於與「人民」相對立的位置上,因而在總體上是有罪的,細節就完全不重要了。加繆並不懷疑諸如聖·鞠斯特這樣的革命者的動機的真誠,問題也許恰恰出在這種可悲的真誠上,亦即對於原則的迷醉上。「醉心於原則,就是為一種不可能實現的愛去死。」革命者自命對於歷史負有使命,要獻身於歷史的終極目標。可是,他們是從哪裡獲知這個終極目標的呢?雅斯貝爾斯指出:人處在歷史中,所以不可能把握作為整體的歷史。加繆引證了這一見解,進一步指出:因此,任何歷史舉動都是冒險,無權為任何絕對立場辯護。絕對的理性主義就如同絕對的虛無主義一樣,也會把人類引向荒漠。
放棄了以某種絕對理念為依據的歷史使命感,生活的天地就會變得狹窄了嗎?當然不。恰好相反,從此以後,我們不再企圖做為歷史規定方向的神,而是在人的水平上行動和思想。歷史不再是信仰的對象,而只是一種機會。人們不是獻身於抽像的歷史,而是獻身於大地上活生生的生活。「誰獻身於每個人自己的生命時間,獻身於他保衛著的家園,活著的人的尊嚴,那他就是獻身於大地並且從大地取得收穫。」加繆一再說:「人不只屬於歷史,他還在自然秩序中發現了一種存在的理由。」「人們可能拒絕整個歷史,而又與繁星和大海的世界相協調。」總之,歷史不是一切,在歷史之外,陽光下還綿亙著存在的廣闊領域,有著人生簡樸的幸福。
我領會加繆的意思是,一個人未必要充當某種歷史角色才活得有意義,最好的生活方式是古希臘人那樣的貼近自然和生命本身的生活。我猜想那些至今仍渴望進入歷史否則便會感到失落的知識分子是不滿意這種見解的,不過,我承認我自己是加繆的一個擁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