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世界上,有的人信神,有的人不信,由此而區分為有神論者和無神論者,宗教徒和俗人。不過,這個區分並非很重要。還有一個比這重要得多的區分,便是有的人相信神聖,有的人不相信,人由此而分出了高尚和卑鄙。
一個人可以不信神,但不可以不相信神聖。是否相信上帝、佛、真主或別的什麼主宰宇宙的神秘力量,往往取決於個人所隸屬的民族傳統、文化背景和個人的特殊經歷,甚至取決於個人的某種神秘體驗,這是勉強不得的。一個沒有這些宗教信仰的人,仍然可能是一個善良的人。然而,倘若不相信人世間有任何神聖價值,百無禁忌,為所欲為,這樣的人就與禽獸無異了。
相信神聖的人有所敬畏。在他心目中,總有一些東西屬於做人的根本,是褻瀆不得的。他並不是害怕受到懲罰,而是不肯喪失基本的人格。不論他對人生怎樣充滿著欲求,他始終明白,一旦人格掃地,他在自己面前竟也失去了做人的自信和尊嚴,那麼,一切欲求的滿足都不能挽救他的人生的徹底失敗。
相反,對於那些毫無敬畏之心的人來說,是不存在人格上的自我反省的。如果說「知恥近乎勇」,那麼,這種人因為不知恥便顯出一種卑怯的無賴相和殘忍相。只要能夠不受懲罰,他們可以在光天化日下幹任何惡事,欺負、迫害乃至殘殺無辜的弱者。盜匪之中,多這種愚昧兼無所敬畏之徒。一種消極的表現則是對他人生命的極端冷漠,見死不救,如今這類事既頻頻發生在眾多路人旁觀歹徒行兇的現場,也頻頻發生在號稱治病救人實則草芥人命的某些醫院裡。類似行為每每使善良的人們不解,因為善良的人們無法相信,世上竟然真的會有這樣喪失起碼人性的人。在一個正常社會裡,這種人總是極少數,並且會受到法律或正義力量的制裁。可是,當一個民族普遍喪失對神聖價值的信念時,這種人便可能相當多地滋生出來,成為觸目驚心的頹敗徵兆。
赤裸裸的凶蠻和冷漠只是不知恥的粗糙形式,不知恥還有稍微精緻一些的形式。有的人有很高的文化程度,仍然可能毫無敬畏之心。他可以玩弄真心愛他的女人,背叛誠懇待他的朋友,然後裝出一付無辜的面孔。他的足跡所到之處,再神聖的東西也敢踐踏,再美好的東西也敢毀壞,而且內心沒有絲毫不安。不論他的頭腦裡有多少知識,他的心是蒙昧的,真理之光到不了那裡。這樣的人有再多的艷遇,也沒有能力真正愛一回,交再多的哥們,也體味不了友誼的純正,獲取再多的名聲,也不知什麼是光榮。我對此深信不疑:不相信神聖的人,必被世上一切神聖的事物所拋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