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國平自選集 正文 心靈的空間
    在寫了上面這一則隨想之後,我讀到泰戈爾的一段意思相似的話,不過他表達得更好。我把他的話歸納和改寫如下——

    未被佔據的空間和未被佔據的時間具有最高的價值。一個富翁的富並不表現在他的堆滿貨物的倉庫和一本萬利的經營上,而是表現在他能夠買下廣大空間來佈置庭院和花園,能夠給自己留下大量時間來休閒。同樣,心靈中擁有開闊的空間也是最重要的,如此才會有思想的自由。

    接著,泰戈爾舉例說,窮人和悲慘的人的心靈空間完全被日常生活的憂慮和身體的痛苦佔據了,所以不可能有思想的自由。我想補充指出的是,除此之外,還有另一類例證,就是忙人。

    凡心靈空間的被佔據,往往是出於逼迫。如果說窮人和悲慘的人是受了貧窮和苦難的逼迫,那麼,忙人則是受了名利和責任的逼迫。名利也是一種貧窮,慾壑難填的痛苦同樣具有匱乏的特徵,而名利場上的角逐同樣充滿生存鬥爭式的焦慮。至於說到責任,可分三種情形,一是出自內心的需要,另當別論,二是為了名利而承擔的,可以歸結為名利,三是既非內心自覺,又非貪圖名利,完全是職務或客觀情勢所強加的,那就與苦難相差無幾了。所以,一個忙人很可能是一個心靈上的窮人和悲慘的人。

    這裡我還要說一說那種出自內在責任的忙碌,因為我常常認為我的忙碌屬於這一種。一個人真正喜歡一種事業,他的身心完全被這種事業佔據了,能不能說他也沒有了心靈的自由空間呢?這首先要看在從事這種事業的時候,他是否真正感覺到了創造的快樂。譬如說寫作,寫作誠然是一種艱苦的勞動,但必定伴隨著創造的快樂,如果沒有,就有理由懷疑它是否蛻變成了一種強迫性的事務,乃至一種功利性的勞作。當一個人以寫作為職業的時候,這樣的蛻變是很容易發生的。心靈的自由空間是一個快樂的領域,其中包括創造的快樂,閱讀的快樂,欣賞大自然和藝術的快樂,情感體驗的快樂,無所事事地閒適和遐想的快樂,等等。所有這些快樂都不是孤立的,而是共生互通的。所以,如果一個人永遠只是埋頭於寫作,不再有工夫和心思享受別的快樂,他的創造的快樂和心靈的自由也是大可懷疑的。

    我的這番思考是對我自己的一個警告,同時也是對所有自願的忙人的一個提醒。我想說的是,無論你多麼熱愛自己的事業,也無論你的事業是什麼,你都要為自己保留一個開闊的心靈空間,一種內在的從容和悠閒。惟有在這個心靈空間中,你才能把你的事業作為你的生命果實來品嚐。如果沒有這個空間,你永遠忙碌,你的心靈永遠被與事業相關的各種事務所充塞,那麼,不管你在事業上取得了怎樣的外在成功,你都只是損耗了你的生命而沒有品嚐到它的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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