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關於婚姻是否違背人的天性的爭論永遠不會有一個結果,因為世上沒有比所謂人的天性更加矛盾的東西了。每人最好對自己提出一個具體得多的問題:你更想要什麼?如果是安寧,你就結婚;如果是自由,你就獨身。
自由和安寧能否兩全其美呢?有人設計了一個方案,名曰開放的婚姻。然而,婚姻無非就是給自由設置一道門檻,在實際生活中,它也許關得嚴,也許關不嚴,但好歹得有。沒有這道門檻,完全開放,就不成其為婚姻了。婚姻本質上不可能承認當事人有越出門檻的自由,必然把婚外戀和婚外性關係視作犯規行為。當然,犯規未必導致婚姻破裂,但幾乎肯定會破壞安寧。迄今為止,我還不曾見到哪怕一個開放的婚姻試驗成功的例子。
與開放的婚姻相比,寬鬆的婚姻或許是一個較為可行的方案。所謂寬鬆,就是善於調節距離,兩個人不要捆得太緊太死,以便為愛情留出自由呼吸的空間。它僅僅著眼於門檻之內的自由,其中包括獨處的自由,關起門來寫信寫日記的自由,和異性正常交往的自由,偶爾調調情的自由,等等。至於門檻之外的自由,它很明智地保持沉默,知道這不是自己力能管轄的事情。
二
要親密,但不要無間。人與人之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相愛的人也不例外。婚姻之所以容易終成悲劇,就因為它在客觀上使得這個必要的距離難以保持。一旦沒有了距離,分寸感便喪失。隨之喪失的是美感、自由感、彼此的寬容和尊重,最後是愛情。
結婚是一個信號,表明兩個人如膠似漆彷彿融成了一體的熱戀有它的極限,然後就要降溫,適當拉開距離,重新成為兩個獨立的人,攜起手來走人生的路。然而,人們往往誤解了這個信號,反而以為結了婚更是一體了,結果糾紛不斷。孔子說:「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這話對女子不公平。其實,「近之則不孫」幾乎是一個規律,並非只有女子如此。太近無君子,誰都可能被慣成或逼成不遜無禮的小人。
三
有一種觀念認為,相愛的夫婦間必須絕對忠誠,對各自的行為乃至思想不得有絲毫隱瞞,否則便褻瀆了純潔的愛和神聖的婚姻。
一個人在有了足夠的閱歷後便會知道,這是一種多麼幼稚的觀念。
問題在於,即使是極深篤的愛緣,或者說,正因為是極深篤的愛緣,乃至於白頭偕老,共度人生,那麼,在這漫長歲月中,各人怎麼可能、又怎麼應該沒有自己的若干小秘密呢?
愛情史上不乏忠貞的典範,但是,後人發掘的材料往往證實,在這類佳話與事實之間多半有著不小的出入。依我看,只要愛情本身是真實的,那麼,即使當事人有-些不願為人知悉甚至不願為自己的愛人知悉的隱秘細節,也完全無損於這種真實性。我無法設想,兩個富有個性的活生生的人之間的天長日久的情感生活,會是一條沒有任何暗流或支流、永遠不起波瀾的平坦河流。倘這樣,那肯定不是大自然中的河流,而只是人工修築的水渠,倒反見其不真實了。
當然,愛侶之間應該有基本的誠實和相當的透明度。但是,萬事都有個限度。水至清無魚。苛求絕對誠實反而會釀成不信任的氛圍,甚至逼出欺騙和偽善。一種健全的愛侶關係的前提是互相尊重,包括尊重對方的隱私權。這種尊重一方面基於愛和信任,另一方面基於對人性弱點的寬容。羞於追問相愛者難以啟齒的小隱秘,乃是愛情中的自尊和教養。
也許有人會問:寬容會不會助長人性弱點的惡性發展,乃至毀壞愛的基礎呢?我的回答是:凡是會被信任和寬容毀壞的,猜疑和苛求也決計挽救不了,那就讓該毀掉的毀掉吧。說到底,會被信任和寬容毀壞的愛情本來就是脆弱的,相反,猜疑和苛求卻可能毀壞最堅固的愛情。我們冒前一種險,卻避免了後一種更壞的前途,畢竟是值得的。
四
喜新厭舊乃人之常情,但人情還有更深邃的一面,便是戀故懷舊。一個人不可能永遠年輕,終有一天會發現,人生最值得珍惜的乃是那種歷盡滄桑始終不渝的伴侶之情。在持久和諧的婚姻生活中,兩個人的生命已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血肉相連一般地生長在-起了。共同擁有的無數細小珍貴的回憶猶如一份無價之寶,一份僅僅屬於他們兩人無法轉讓他人也無法傳之子孫的奇特財產。說到底,你和誰共有這一份財產,你也就和誰共有了今生今世的命運。與之相比,最浪漫的風流韻事也只成了過眼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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