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拉們近些年喜歡到餐館,勝過到通常去的北京紫竹院公園聚首。拉拉比男同誌喜歡外表裝束,流行寸頭,以前倒是不能從頭髮上看出來。她們大都從熟悉或半熟悉的人堆中找自己喜歡的人。東城好幾家連鎖的台灣餐館,可見女人們手拉手進去,坐下來,一邊吃一邊聊,總有好些人用異樣的目光盯著她們。
仍在北京東城,有個王府改的餐館,拉拉們愛去那兒。一進門,那些女服務員打扮成清朝高貴的格格們,高髻插花,熱情地招待。這兒像是女兒國,包間裡,拉拉?們酒足飯飽後親熱地在煙榻上依靠在一起,彷彿從前宮女們為了度過沒有男人的寂寞日子,彼此以廝磨或撫摸對方身體得到性滿足。有時她們在腰間套上一個假陽具,代替男人進行性交。
到這兒來的女人,有種心照不宣的感覺。離這兒不遠是後海胡同,一些由小資或外地藝術家開的小餐館兼酒吧,拉拉面前放著一台筆記本電腦、兩盞可口小菜加上啤酒,與一個看上去中意的女子攀談。相比男同志,女同性戀們幾乎沒有馬上進行性行動,起碼表面上不這樣,她們講究感情世界勝過感觀世界。當然並不排斥她們喜歡集體裸舞,或開同性之愛Party。
我寫過不少女同志小說,她們失戀,嫉妒,被包養,幼時心靈遭到創傷,常被評論家稱為「中國女性主義的旗幟」。我有一個小說被研究生寫論文最多:女同性戀們組成同性戀俱樂部,女同性戀對不道德男人,採取審判的方法,來打壓男性的自尊和地位,她們用一把大鐵剪刀閹割男人的性器官。本來故事發生在中國首都北京,因為雜誌社害怕,刊登時,地點改成了上海。
所以,是拉拉的讀者,都認為我是拉拉?。有時在餐館裡遇到我,哪怕有我朋友在場,也會走過來,介紹自己。有的拉拉介紹完自己後不會離去,若是我和朋友會轉場到酒吧,她也會跟著去。一旦認識,馬上就有佔有慾,機警別的女人對我的態度。有一次我在西單圖書大廈簽名售書,一個女同性戀來簽名,她要請我去吃上海菜。我客氣地拒絕了。我與出版社在人大有活動,她就一直跟著。出版社請她離開。第二天我們去上海,在機場遇到她,她打扮得非常漂亮,她一直跟到上海。在上海三天,她每天通過旅館前台給我轉來一封長長的信,說她如何喜歡我,信裡談到小時父親如何拋棄她和母親,她與不停自殺的母親相依為命等等。她說她恨男人,也不是對每一個女人會動心,而我,讓她丟魂落魄,夜夜難眠。「能不能再見我一次?哪怕一次也好。」她的信似一團火,可是點不燃我。雖然我不想見她,她還是寫信來。這種狂追,最後到我回倫敦才停止。
坐在霄雲路一家舒適的小餐館裡,面對美食及女人一顆柔軟的心,說實話誰能不受到誘惑?C在這兒的一家椰子檸檬東南亞風味的餐館認識了小鳳,兩人一見傾心。半個月後,兩人租了一間胡同裡的房子開始共同生活。小鳳的母親聽到這消息如同雷擊,勸女兒回家,但是小鳳不聽。C在音樂學院畢業,沒工作,晚上到五星級的旅館拉大提琴。我見過小鳳,她看上去很年輕,短髮漂染了幾縷黃色,穿牛仔褲,上面套了一件唐裝,一說一個笑,非常可愛。一年後我和朋友坐在她倆經常去的這家餐館,我說起小鳳,問她和C怎麼樣?
朋友說,難道你沒聽說?
我搖搖頭。
朋友說C在旅館認識了一個加拿大男人,兩人的關係進展快速,到了談婚論嫁時候。小鳳傷心之極,採用各種方式拉不回C,最後對C說,她同意C離開,但是要與C告別。一個晚上她與C做完愛後,用水果刀捅死了C,她自己報了警。朋友說,小鳳絕望之極,她不能沒有C,C比她的母親更理解她,也比母親對她好。C曾發誓要一輩子和她在一起,生是同飛鳥,死做鬼也要在一起。小鳳交代時態度惡劣,故意對抗,被判了死刑。據說行刑那天小鳳打扮得漂亮,讓母親送來口紅和一件黃色的連衣裙,高高興興地裝扮好,面帶幸福的微笑面對開槍的人。
她如願以償!朋友連連感歎。而我早已淚流滿面。
一對學者女同性戀,一個四十歲,一個四十四歲,兩人各有住所,各有事業,週末聚在一起,大都愛問我京城有哪家新開張的餐館,有時是她倆去,有時我們三人在那餐館見。不過因為她們住在三里屯附近,我們就常去那兒的三個貴州人。水果拼盤來了,一人一手一支香煙,當我們談到同性之愛時,年長的從皮夾子抽出一張照片來,是一張自拍的婚紗照,兩人看上去最多三十歲。照片背後寫著一行娟秀的字:「我們相愛,我們也想和心愛的人白頭偕老。」
她們走在時代前列,那好看的婚紗不過是自我安慰而已,父母反對,親友蔑視,同事看不起,自然沒有祝賀者,更不合法。但在我眼裡,她們是最可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