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承志散文、隨筆集 正文 塗抹三筆
    如果非要在作品之外再做文字,那麼我在懷有一些歉疚(對於編輯)和一些奢侈感(對於時尚)的同時,想寫幾件小事:

    1984年秋在伊犁,在郊外的果園裡和幾個文學朋友座談。我很不願意搞那種座談,就在葡萄架下歪歪躺躺,嚼嚼水果。對面坐著一個維吾爾小伙子,出奇地英俊。他談到我的《北方的河》,我聽著,我還記得那天我的態度散漫而不用心了。

    他說:「……《北方的河》使人覺得:一個年輕人,不管你出身怎樣貧苦,不管你怎麼困難,只要你敢奮鬥,你就能——」他激動了。

    我的心猛地一燙。

    1986年初春在甘肅廣河。陪著我下鄉的回族小伙子馬進祥給我講故事,他漲紅著臉,聳著濃黑的眉毛。「……我正講著那個索米婭給了大車老闆子,那個媳婦子嗷地叫開了——原來她躲在門後偷聽著哩,把蒸著的饃忘下了。饃饃糊掉了——」

    我感動地品味著心裡的溫暖。他講的是在莫尼溝發生的事。莫尼溝,真正的窮鄉僻壤啊。

    前幾天我剛剛送走我的蒙古族哥哥和母親。

    我們已經有了十八年友誼了,從1968年我插隊當牧民住進他家至今,十八年我們沒有間斷過聯繫。我在闊別草原十年後的1981年,曾去看望滿60歲的額吉(母親);而他們,在十八年後的今天來看望我的母親來了。我們大模大樣走在長安街大道上,我們去看聞名已久的斑馬,我們以牧人式的尊重眼光看老虎,我們不客氣地轟走端著照相機過來圖新鮮的老外。蒙古哥哥拉著我母親的手說:「您的兒子是個好人——」

    共三筆,如上。

    也許我的文學就為了上述一切。如果說我也企圖某種獎勵的話,上述三件事就是我榮獲的三次大獎。在一個幅員遼闊的天地裡,在三片不同精神、不同民族、不同風土文化的大陸上,有誰能爭得我這樣的光榮呢?

    我當然有權自豪。也有權蔑視那些蔑視上述一切的人。十年前我曾用「阿爾丁夫」(人民之子)作筆名:十年彈指逝去了,我知道我已經成了這大陸和它的人民的兒子。

    雖然前方艱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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