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晚上,王宇跑路。王宇再回到我市已是七年以後,那時候大家早就把這事搞定了。
王宇跑路的時候,具體做的是什麼,到現在還是個謎,反正是很長的一段時間,連李四都找不到他。
王宇自己說:開始時自己在深圳的夜總會做駐唱歌手,後來又去了成都做歌手,風靡萬千少女,現在帶回的成都老婆就是他的粉絲。
但是根據有些也在廣東跑路的混子說:王宇在深圳根本就不是做歌手,而是做鴨子,是賣的。風靡萬千少女估計是假的,風靡萬千富婆倒還差不多。
更有些人說:王宇根本就沒在深圳,而是和李四一樣一直在廣州,只是李四一直沒有見到他而已。有人稱親眼見到王宇在廣州的「魚吧」裡做男公關,出台只要300塊。行話來說就是干男活兒的,根本就不是干女活兒的。魚吧據說是九十年代廣州著名的同性戀酒吧,二狗工作以後曾多次出差去廣州,但是一直不知道傳說中的魚吧在哪裡,當然,二狗對這樣的酒吧也不感興趣。
總之,說什麼的都有。
王宇每當聽見別人這樣說時,總是一笑了之。二狗曾向他求證,已年過而立的王宇說:「男活兒我肯定沒幹過,或許我跟幾個香港有錢的女人睡過吧,但我沒收過錢。呵呵」
「那別人亂說的時候你怎麼不削他?」二狗問
「嘴長在人家身上,愛怎麼說怎麼說去吧。話說回來,我是沒被逼到份兒上,如果真到了窮得吃不上飯的地步,我或許真有可能去做鴨子去。」王宇說完,笑了笑。
「……」二狗無語。
和眾說紛紜的王宇相比,幾乎和王宇同時跑路的李四則透明多了,那是因為,李四在廣州混得忒好了,忒牛逼了,忒尿興了。無數在我市犯了事兒的混子,紛紛南下投奔他。
據說李四的成名之作是在廣州的一個小型工廠的倉庫裡以一敵四十,當然,這是我市江湖中人的傳說。
李四去廣州時最早找的是他的一個戰友,在一個小工廠裡當保安,李四當時走的時候帶了點錢,並不是太缺錢,所以在廣州也沒找賺錢的路子,經常在他的那個戰友那裡下下象棋什麼的。結果,他的那個戰友工廠的老闆得罪了廣州當地的黑社會。
晚上八點多,四十多人,手持鋼管、砍刀等到了李四戰友的工廠,李四的戰友不在,但李四睡在這個工廠倉庫裡。據說人來的時候,剛點著了一根煙在躺著看書的李四連煙都沒掐,從枕頭底下抽出一把槍刺就拉開了倉庫的門。
「你們來幹啥,有事好好說」李四在我市囂張習慣了,一向就這麼說話,一副老大的派頭,改不掉,沒辦法。
「砸你們工廠,閃開,否則連你一起剁了。」來砸場子的人看著面前這個睡眼惺忪微駝著背的人,根本就沒放在心上。
「誰砸我捅了誰」李四把煙嘴咬在了嘴上,有點含糊不清的說。
四十人對一人,絕對優勢,領頭的人冷哼了一聲就帶人衝到了倉庫裡。
李四咬著煙卷根本沒費話,提起槍刺迎面衝了上去。
兩分鐘後,廠子院裡只剩下了李四一人,手提著一把滴著血的槍刺。
「真他嗎的慫」傳說中,李四從嘴上拿下了還沒熄滅的香煙,抽了一口,摸了摸短得只剩下青茬的頭髮,優哉游哉的說。
二狗也曾求證過:「四叔,打成那樣你還叼著煙卷跟人家干?」
「我當時叼著煙捲了嗎?我忘了,要是叼了,那也是沒時間拿下來了,呵呵」
「聽說你一個人兩分鐘捅了四十個?」
「扯淡,就算是給我四十隻小雞崽子,我兩分鐘也殺不完啊!」
「大家都這麼說」
「我一共捅了四個,我第一下就捅了領頭的那個,隨手又紮了他身後那個,這時候,他們的人開始逃跑,我追上了兩個,各來了一下,我再追的時候,工廠的院裡已經沒人了,連被扎的都跑了。」
所以,二狗說:江湖傳言,信三成即可。
李四這個「東北仔」一戰成名,很快被一位有香港黑社會組織背景的老大納入麾下,極短的時間內,李四又成了這個團伙裡的金牌打手,到回到我市時,已經是該團伙的二號頭目。
九十年代的廣州,畢竟是個大都市,有著海納百川的氣魄,能讓李四這樣的外地人,有一席之地。但我市,就算是到今天,依然沒有任何一位來自外地的社會大哥。
話說回來,無論王宇和李四在廣東混得是好還是差,和本文都無關了,他們都消失在了故事之外。我市的江湖中,再也聽不見了他倆的名字。再次聽到他倆的名字時,已經是六年之後。
李四和王宇分頭跑路的當天晚上,趙紅兵在飯店內被捕。被捕時,趙紅兵、高歡、小紀、孫大偉等人正在一起吃飯。
趙紅兵被捕時就知道了事態的嚴重性,因為刑警隊是把他銬走的。
「照顧好你們嫂子,陪她吃好喝好。」趙紅兵只說了這一句,對小紀和孫大偉說的。說完,被警察戴上手銬,走了。這個世界,最值得趙紅兵牽掛的,就是高歡了。和上次不同,這次,趙紅兵是在高歡面前被銬走的。
這天,距離趙紅兵和高歡重逢,正好半年。
以嚴春秋為首的刑警隊的一批人,都從心裡恨趙紅兵,早就下了決心:只要找到機會,一定判了趙紅兵。
有趙紅兵這樣的人在社會上存在,對於他們警察的權威,是極大的挑戰。
還好,94年我國法律還沒有黑社會犯罪一說,趙紅兵最終被定了指使他人故意傷害罪,而且定的是故意傷害致殘,理由是東波被砍以後左手活動不怎麼利索了。東波沒死,是趙紅兵的萬幸。
刑警隊找不到王宇,找不到李四,卻抓住了趙紅兵交差。
有期徒刑四年,儘管判得有些勉強,但最終只判四年還是沈公子等人拚命活動的後果。
趙紅兵雖然說過不要毀在鼠輩手裡,這次,雖然他沒徹底「毀」在鼠輩手裡,他還是「栽」在了鼠輩東波手裡。雖然他沒去自己和東波這個「瓷器」去碰,但是最後卻把他給牽扯了進來。
趙紅兵當時心裡肯定在苦笑:跟趙山河打翻了天都沒人去管,這次僅僅過問了一下黑東波的事兒,就被判了四年,去哪說理去?
但是沒辦法,誰讓他趙紅兵是有前科的人呢?誰讓他趙紅兵是全市男女老少都知道的江湖大哥呢?誰讓刑警隊的人恨他恨得牙癢癢呢?據說當時刑警隊已經不是嚴春秋一個人恨他,而是全刑警隊都恨他,這是由於,社會上的混子打架把事兒弄大了,都不願意去找警察,都去找趙紅兵等人解決,趙紅兵、張岳等人在社會上比警察說話管用得多,哪個警察接受得了?這下,可算有機會判趙紅兵了。
當然,這次入獄對於趙紅兵來說,可能並不算是壞事。他起碼從這次入獄明白了倆道理。
1,在中國,社會上混得再好,如果不和政府和司法單位打好交道,早晚有一天得扔進去。
2,不涉及自己和自己兄弟利益的江湖恩怨,能不參與就不參與,說不定再有個芝麻大的小事兒,就又把自己毀了。
中國人講究成大事者不拘小節,但是二狗認為,成大事者通常都毀在了小節上。通過這次,趙紅兵應該是明白了。李四肯定不是第一次找人背地裡黑別人,但是就是這次就犯事兒了。可能有人會說:「李四找的人也太不專業了,這算什麼社會大哥啊!就找這哥倆兒,都是廢物。」
可能是各位香港電影看得太多了,一想到打手殺手就想起一身黑衣黑褲戴個墨鏡手裡掐著一把AK47一通亂突突,幹完以後從上百層的高樓跐溜一下就沒影了。張家兄弟的形象和這相差也太遠了,穿著五塊錢的髒兮兮的T椊衫,坐著兩塊錢的三輪車流著大鼻涕去埋伏,去砍人,砍完還喝9毛錢一斤的原漿散白酒。這是不是有點太衰了?
二狗想說,其實,這才是打手或者殺手的真實形象。最起碼,是東北打手或者殺手的真實形象。張家哥倆滿足作為作為打手或者殺手的最基本的四個條件,1,缺錢。2,手黑。3,生面孔。4,不是我市的江湖中人。
趙紅兵再次進去,倒是沒受什麼罪,首先是沈公子的錢花到位了,第二是這次再進去對其它犯人根本連歸攏都不用歸攏了。
這時趙紅兵的江湖地位,和88年那次入獄已是大大的不同了。
趙紅兵再次入獄,倒是真把高歡給坑了。高歡這邊離了婚,那邊趙紅兵卻又進了笆籬子,孩子沒過哺乳期,高歡不是一般的苦。
「要麼,你再復婚吧,你孤零零的一個女人,怎麼過啊」別人都這麼勸高歡。高歡的老公很愛高歡,如果高歡回來,她的老公一定不會拒絕。
「不可能,我現在終於想明白了,我寧可一個人過,也不會和一個我自己不愛的人過。對我前夫,我只能說句對不起了。」
高歡的主意特正,八匹馬也拉不回來了。
「你別再上班了,每個月工資連1000塊都沒有,又當班主任,又帶著孩子,太苦了,你要是實在閒著沒事,來飯店當會計吧,這飯店是我和紅兵的,當然也是你的。」沈公子勸高歡別再上班了,的確,飯店每天的營業額就要上萬,高歡那點工資和飯店的利潤比起來,九牛一毛。
「當老師,總歸是有點正事,日子一忙碌,時間過得就快了,不就是四年嗎?沒多久。等他出獄了,我就不上班了」高歡微笑著說。
高歡希望用日子的忙碌來打發時間,等趙紅兵出獄。
「你一個女人自己住不安全,乾脆住在我家吧,我家有空的房間,人多點,熱鬧。」李洋讓高歡住她家。
「好吧」高歡也沒客氣,直接就住進了張岳家。
趙紅兵和張岳過命的交情,李洋和高歡是最好的朋友,高歡真就住在了張岳家。
日後,曾有江湖中人有時候開玩笑說,「張岳,你真行啊,家裡養著倆老婆,長得都那麼漂亮,而且倆老婆關係還特好」
「別你嗎的扯淡,高歡是我嫂子!」張岳每次聽到這樣的玩笑就上火、罵人。
張岳就是這樣,嚴格恪守著中國江湖的傳統。高歡是趙紅兵的老婆,張岳絕不多看一眼。
一年多以後,張岳家裡就剩下高歡和李洋了。張岳又進去了,兩年勞教。如果說趙紅兵進去還有點原因的話,那張岳被判勞教可能連原因都沒有。張岳這次被勞教二狗到現在也不知道張岳被定的是什麼罪,或許根本就沒什麼罪,就因為他是社會大哥,組織流氓團伙,曾指使或參與過流氓鬥毆。
據小道消息說,當時香港快回歸了,像是張岳這樣的人必須得進去,否則影響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等香港回歸以後再把他放出來。二狗對公安部門此舉頗為不解:張岳的確是混子,但是誰說了混子就不愛國啊?香港回歸張岳高興還來不及呢,他還能幹出什麼出格的事兒不成?
當然,也有可能,張岳的確是在那時候干了點壞事才被抓起來的,但可以肯定,他肯定沒幹什麼太大的壞事,否則也不可能是「兩年勞教」。
95、96年,張岳、趙紅兵、表哥、費四四個人都在服刑,但服刑的地點頗有不同。張岳和費四是在勞教所,趙紅兵是在本市的監獄,表哥是在本省的重刑犯監獄。
趙紅兵在看守所還沒被宣判時,李武已經出獄。
正所謂:五百年自有王者興。
沒了趙紅兵、張岳、李四、費四的江湖,群龍無首,一樣的熱鬧,一樣會有新的江湖大哥出現。
但是沒了趙紅兵、張岳、李四、費四這樣豪氣千雲義薄雲天的江湖大哥的江湖,總是讓人覺得少了點什麼。
挺落寞。
二狗想起了《紅樓夢》裡的那句:好似食盡鳥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
最起碼在二狗心中:從94-97年的江湖,有如白茫茫大地,真乾淨。二狗未曾關心過。
所以,第三部還是要從趙紅兵出獄寫起。
故事已經完了,但是第二部還沒有完。
那是因為,二狗每天的工作就是寫研究報告,研究報告不能把事兒說完了就算完了,還必須要寫Conclusion&Recommendation,不寫的話客戶馬上一個電話打過來張口開罵。在這個帖子裡,Recommendation是不用寫了,但是Conclusion還是必須要寫,必須要為拜金流氓做個總結,必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