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我能夠證明坐在我對面的這個花白頭髮的傢伙是個卑鄙之徒,沒有資格說我,甚至沒有資格和我同桌吃飯。他進了幾千打無夢睡眠器,讓我給他推出去。這東西肯定是賣不掉的,我也不想給他推,他提出可以給一大筆回扣,由我支配。不管你給多少,我有我的原則:夢是好的,不能把它摧殘掉。所以我要另外想辦法。以下是曾經想到的一個辦法:說這東西不是無夢睡眠器,而是一種壯陽的設備,放到藥房裡賣,連廣告詞我的想好了:
「銷魂一刻,當頭一鎮,果然不同!」
在小報上一登,肯定好賣。惟一的問題在於,我沒有把握是不是真的不同。從理論上說,腦袋上放了一個冷冰冰的東西應該有區別,但我沒試過,因為我至今是光棍一條。假如我知道真有區別,不管是好區別還是壞區別,就可以這麼干——我的原則是不能騙人。這個方案的好處是:假如有人無聊到需要壯陽的器械,騙他點錢也屬應該,因為想必他的錢也不是好來的。它的不足之處是必須等到我婚後加以試驗才能實行。我今年三十九歲了,還是童男子。但我一直在找老婆,還上過電視。我把這些對他匯報過,他問我還有沒有正經的。正經的有,但我不能說出來:那就是把那些鐵絲籠子當廢鐵賣掉。那東西戴上去照樣做夢,只不過夢到的都是不戴帽子到北極探險——我試驗過的。——這一點更不能說,因為眾所周知,我夢到的只是南瓜和豆腐——這種狗屁東西只有報廢的資格,但是他老逼我把它賣掉;你說他是不是個卑鄙的傢伙?他還說:你得幹活,不能再泡了——否則另尋高就。聽到這裡,我決定告辭,否則就沒有原則了。當然,告辭也有藝術,不能和他搞翻。我說:我吃好了。其實我還餓著。他說:哎呀,剩了這麼多,浪費了不好。我要盡力再吃吃。我說:那我失陪,就這樣走掉了。
這種無夢睡眠器其實不難賣掉,只要找個區教育局的人,讓他和下屬的學校說一聲,就能把這種鐵絲筐戴到中小學生頭上。但我不想把它戴到入睡的孩子頭上,只想把它戴到做愛的禿頭男子額上,這就是我的原則。因此,我從飯店裡往外走時,心裡很不愉快,因為事情已經到了這個地步,我不得不犧牲原則:我懶得另外找事幹。後來我又變得愉快了:一出了飯店的門,就聽見有個女聲說道:往後看。於是就見到原來同過事的小朱站在門旁邊,原來她在公司時是記錄員。那時候她老勸我說,你夢點別的罷,我替你編。有人還給我們撮合過,不過最後沒成。她結過婚,有個孩子,這種情況俗稱拖油瓶。這一點我是不在乎的,只要人漂亮就成。遺憾的是,這位小朱雖然臉像天使,腿可是有點粗。另外,當時我的情況比現在好,所以有點挑花了眼的感覺——現在不這樣了,最近幾個月覺得頭頂上有點涼快,很快就會需要一個頭套。現在我不覺得她腿粗,也許是因為天涼了她沒有穿裙子。
她把手指放在嘴上,示意我別聲張,然後讓我和她走。到了沒人的地方她說:看見你們倆在裡面就沒進去。我猜你馬上就會出來。她猜對了。她又猜我沒吃飽,又猜對了。於是她請我吃飯,我愉快地接受了邀請。到了飯桌上,她又猜我和老闆搞得不順心。我說,你怎麼都知道?她就哈哈笑著說:這些事我都經歷過。原來老闆也請她吃過飯,在餐桌上說,自己夫婦感情不好,feellonely。她聽了馬上就告辭,老闆也說,要了這麼多東西扔了可惜,要留下吃一吃。事實證明,這個老闆是色鬼、小器鬼、卑鄙的東西,還feellonely哩,虧他講得出口來。給這種人當僱員是恥辱,應該馬上辭職。她就是這樣做的。她做得對。但他沒對我說過feellonely。所以我還要忍受這個壞蛋。我就這樣告訴小朱,並且愁眉苦臉,好像我正盼著老闆來冒犯我,以便和他鬧翻,其實遠不是這樣的。其實就是老闆告訴我他feellonely,我也不會立即辭職,而是說:對不起,你搞錯了,我不是同性戀。我只會逆來順受,像一匹騸過的馬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