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約寫一篇稿子,想談一談七十年代人的矯情,我卻不知談些什麼好,據說七十年代出生的人是矯情的始作俑者,依我看,矯情更像是一種性格而不是社會風氣,至於矯情到底是一種什麼東西,這倒很難說得清楚,有時候我覺得無非就是一種特主觀的個人感受,當你覺得別人矯情的時候,往往你正處在矯情的另一端。
矯情中暗藏著一些私人性質的體驗,按照常人的理解,一個人喜歡羅大佑無可厚非,但
要是喜歡得非要坐飛機到上海去聽羅大佑個人音樂會,就是喜歡得有點過分,那就是矯情了,比矯情更叫人看不上的是狂熱,人們同狂熱的人是無法爭論的,因為他們懂得狂熱是無道理可說的,但他們竟傻到認為矯情是能說一說的,這就叫我有點無法理解,事實上,與別人爭論別人的愛好毫無意義,一個人喜歡紅色,另一個人喜歡藍色,這有什麼可說的呢?
二○○二年,各種報紙雜誌用了一年的時間來談論小資,春上村樹、咖啡、紅酒之類的東西紛紛進入話題範圍,直到二○○三年出現一本小資手冊,把英國作家喬伊斯也納入小資範圍,一下子,在我眼裡,小資這個詞語便成為人們生活中所有事物的代名詞,連喬伊斯都小資了,還有什麼不可能成為小資的呢?在我看來,這才是一種愚蠢的矯情,因為它首先是一種愚蠢,然後才談得到其他,事實上,讀過喬伊斯的人少得可憐,這從喬伊斯的《尤利西斯》少得可憐的印刷量上就可看得出來,即使是受過正經文學訓練的人也很難讀懂它,這樣一本書,怎麼可能成為一個龐大人群的明顯標誌呢?
我認為七十年代人是一個率先邁向健康的人群,這一群人首先意味著經歷過從物質匱乏到物質豐富的社會時期,在此之前的人受著貧窮的折磨以及精神生活的極端壓抑,之後的人對傳統缺乏基本的認識,過分地自以為是,而社會從什麼都沒有,飛速地向物質社會轉型,轉型後的社會以個人佔有社會財富的多少論成敗,精神生活被娛樂所取代,而七十年代人多多少少受到過一點精神生活的吸引,至少,弗洛依德、薩特、海德格爾、福柯曾成為七十年代人的時髦話題,要知道,想談論那些話題,就需要有一點相關的知識與對思想的好奇心,往後看,成為時髦話題的就只有漫畫、明星、旅遊、汽車和時尚家居,在七十年代的人看來,成功還是人們生活中眾多內容中的一個,對於成功還存在道德上的某種考慮,而八十年代,道德顧忌徹底地消失了,成功成為每一個人心中的夢想,而那夢想的內容只有一個單調的錢字。
我認為,社會財富的急劇增加以及財富增加帶來的好處,使社會對財富抱有一種幻想,認為財富至少可解決人們的大部分問題,這是一種唯物質主義的矯情幻想,從長遠看,財富所能代表的,只是一種少數人的生活方式,除此以外,它並不具有太多意義,特別是,在財富上成功,永遠都只是少數人的事,而其他人要是以此為目標,得到的就只有不成功的痛苦,由這種痛苦所形成的社會性的焦慮及壓抑,是十分令人擔心的。
七十年代人現在正是三十來歲、年富力強之時,他們之所以成為關注目標,是因為他們是城市消費的主要力量,在他們的消費過程中,他們的消費特點形成了某種被爭相摹仿的風格,這種風格在不具有與他們同等消費實力的人看來,是一種附庸風雅,一種過分,因此很容易被稱為矯情,而對於超過他們消費實力的人看來,他們是一些沾沾自喜的失敗者,因此也極易被說成是矯情,在兩者的眼光看來,七十年代的人都有點過分,不幸的是,兩種觀點都只是局外人的眼光,而在七十年代的人本身看來,他們只是自然地適應著社會以及自己的內在需求,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行事,我想,毛病不是出現在這群人當中,而是出現在局外人當中,是局外人對七十年代人的生活細節的不理解,要麼,乾脆就是一種不正當的挑剔及誤解。
我個人覺得從心理學的角度倒是能更清楚地談矯情這件事,因為它很像是某種輕微的強迫症,只要人們不過分地堅持自己的想法,不過分地為自己的行為辯解,那麼,矯情說到頭了,也就是一種無傷大雅的私人性質小個性。我本人限於水平,就只能說到這裡了。
在我眼裡,泡妞是青春期會遇到的問題之一,這是一個進入青春期的男性,在性慾的趨使下,使用各種手法,贏得適齡女性信任的過程。泡妞的短期目標,是找到一個釋放性慾、寄托感情的途徑;而它的長期目標,是建立家庭、生育及培養下一代人類,並使之很好地生活下去;它的社會意義在於,異性之間通過相互接觸瞭解,建立信任,達成契約,以便相互幫助;更重要的是,它能讓人們之間形成一種有效的溝通,從而使人進一步瞭解,自我是什麼,而他人又是什麼,從而使我們考慮,我們以前是什麼樣的人,我們應該成為什麼樣的人
,我們正在成為什麼樣的人。從這一角度看,若是把泡妞與人生的某種重要意義聯繫起來,一點也不是小題大做,就像人類通過如何取得食物、如何分配食物來認識人性一樣可靠。
對於最短期的目標,我是指滿足性慾,事實上可說之事並不多,不過,這裡面有什麼訣竅?
訣竅很明顯,那就是,更多的權力,更多的錢,更多的性魅力,一般來講,有了前兩項,你就不必為最後一項發愁了,若是沒有前兩項,那麼,無論途徑如何,假裝你將會盡快地擁有它,你就有了性魅力,就這麼簡單。
泡妞的意思就是要得到姑娘,為了得到姑娘,你就得滿足姑娘的要求,也就是說,投其所好,一般姑娘要求什麼,你就滿足她什麼,這事兒就成了,如果你無力或無法滿足她們,那麼只好向她們說謊,向她們保證你會很快滿足她們,如果被她們看穿,你就失敗了。無論從成功與失敗中,我認為,運用頭腦,人們都可學到一些對自己有用東西,這裡面重要的是什麼?我認為,從同樣一件事中,不同的人可學到不同的東西,從道德上劃分,就是好人學到更好的東西,壞人學到更壞的東西。在我眼裡,泡妞像世間任何一件事物一樣,可以磨礪人的性格與品質,使它更接近自我,使自我更向它本來的樣子邁進。
在人的青春期,極易受制於周圍的文化與自身的習性,也就是古老的遺傳,嚴重地缺乏自己的判斷,在我的經驗裡,若要認清這兩種東西,是十分艱難的,回首往事,我不得不承認,偏見是多麼地妨礙人的判斷,在當時,我所認為的異性的美好,無論是美好的相貌、皮膚、身材、姿態,以及言談舉止,全是出自自己的文化與習性。我曾以為我有獨特的眼光,但事實證明,我的眼光幾乎與所有人一樣;我曾以為我發現了一個姑娘獨特的美,其實大家早就發現了;我曾以為我在追求愛情,事實上不過是性慾通過想像在起作用;我曾以為自己在奉獻,事實上不過是在毫無掩飾地設法滿足自己的私慾,當我人到中年,驀然回首,觀察自己走過的道路時,才知自己離自由是多麼遙遠。現在,我認為失敗的戀情更有意義,它令我從社會為個人指定的獨木橋上走下來,去放眼更為廣闊的人性空間,那裡有更多的異性,更多的自由,更多的生活之路。
有編輯來信問我十年前吃什麼,玩什麼,如何花錢,是否吃碗兩塊錢的豆腐腦就感到幸福?這些問題問得我直發愣,因為即使現在,豆腐腦也只是一塊錢一碗,而對於愛吃的人,一般來講,可以吃到豆腐腦總是令人高興的,卻很難與幸福扯上關係,我一直認為,幸福是倫理學討論的一個主題,而在普通生活中,一般使用快樂或快感這樣的詞語就夠了。
不過編輯的話卻讓我想到十年前的生活水平,沿著這樣一條線索,我甚至可以想到一百
年或一千年前中國人的生活水平,在我們有限的一生裡,目睹了很多巨大的變化,這些變化發生在物質範圍裡,食物豐富了,住房面積改善了,我們的快樂增加了嗎?這真難說。
事實上,我認為,快樂與否首先涉及記憶,我偏巧有記日記的惡習,翻翻日記本,可以看出,快樂是一件十分偶然的事情,我對著日記,翻來翻去,卻無法得出什麼結論,一般來講,生活中絕大多數時間,我處於渾渾噩噩的狀態,有點麻木,有點機械,甚至呆頭呆腦,靠著習慣完成一切,吃、穿、性、閱讀、寫作等等,剩下的時間裡,一般都被這樣與那樣的壓力包圍著,那些壓力令人焦慮,令人不滿,當然,挫敗是最經常的,只要是我想做的事情,或是我認為有意義的事情,它一定不會成功,總是這樣。而那些快樂,或是直接說,那些偶然的滿足,簡直就是出奇不意地襲來,一次沒想到的結局還過得去的愛情,猶如馬路上撿到的一個錢包,或是一次該付而沒有付出的賬,丟失的手機撿了回來,打麻將在最後幾盤裡和了大牌,把輸的錢撈了回來,還有什麼呢?想不出來了,快樂總是短暫的,易逝的,很難抓住的,被牢牢抓住的快樂往往會變成乏味,甚至快樂的反面,只要想想那些離婚的人,你就很容易同意我的觀點。
十年前,我的消費水平是每年約一萬元,用這筆錢,可以隨意地看電影,逛公園,玩遊戲,買地攤兒新衣,買書,可以吃得起小飯館,比起現在,只是無能力消費住房與汽車,出遠門只能坐擁擠的火車,坐不起飛機,那時出國更加艱難一點,但在攀比消費時,心裡會更平衡,因為在個人對物質的佔有上,沒有形成眼前這麼大的差別,然而這一切都只是生活的表象,只要把視野放大,就會看得出人與人、社會與社會的差別,十年前,我看同時期的美國小說,不自覺地與美國人對比,令我感到與那個世界存在著巨大的差別,現在,我仍看同時期的美國小說,是否覺得與他們的差別縮小了呢?沒有,一點沒有!反而是由於文化水平提高了的緣故,覺得與他們的差別更大了,我不再會問那個幼稚的問題了,不再會問,為什麼總覺得當一個美國人就感覺一切都會好一點呢?我長大了,獲得了一種智慧,這種智慧便是:不講條件,不問原因,逆來順受,冷酷無情,自私麻木,得過且過,因為這樣可以免受幻想的污辱,因為這樣可以更加接受這個世界,因為這樣可以令我平靜。
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