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列佛遊記 第28章 布羅布丁奈格遊記 (19)
    人人都鄙視憎惡他們。因為他們的出生被認為是不祥之兆,而出生的情況都記載得十分詳細,所以你只要查一查登記薄就可以知道他們的年齡。不過登記薄上記載的還沒有超過一千年的人,也許因為年代久遠或者社會動亂,一千年前的記載都被毀掉了。通常推算他們年齡的方法是,詢問他們還能記得哪一位國王或者大人物,然後再去查歷史,因為顯然他們腦中的最後一位君王不會在他們八十歲以後才登基。

    我所見過的最令人痛心的人便是他們,而女人比男人更可怕。除去因極度衰老而產生的一般缺陷,他們還有其他可怕之處,其程度隨年齡增長而日漸加劇,簡直難以形容。在六個人當中,我能很快辨識出誰年紀最大,儘管他們之間年齡相差不過一兩百歲。這下讀者們應該會相信,因為我的所見所聞,想成為長生不老之人的願望越加減弱了。打心底裡,我為我原先那些美妙的幻想感到羞愧,我認為如此苟活還不如死掉,而且樂意接受任何暴君所能想出的死法。國王聽說了我和朋友們的這些談話,很是得意地打趣,他說希望我運兩個Struldbrugs回國,也讓我的同胞們不再恐懼死亡,可惜該國的基本法律嚴禁此行為,要不然我倒真願意自掏運費不辭辛苦地把他們弄回去。

    我得承認,該國關於Struldbrugs的法律極為合理,任何他國若處在相似境況,都有必要執行這些法律。否則,年老的必然結果乃是貪婪,這些永生不老的人最終就會成為整個國家的壟斷者,這些人掌握社會的權力,但沒有能力經營管理,結果必然會使整個社會毀滅。

    第十一章

    作者離開拉格奈格,乘船去日本——從那裡他換乘荷蘭船來到阿姆斯特丹,從阿姆斯特丹回到英國。

    我猜讀者諸君也許會對上述這個頗為不同尋常的故事感興趣,至少我從未讀過類似的故事。倘我記錯了,我只能說旅行家們在描述同一國家時往往會不約而同地關注同樣的細節,這不必加上抄襲借鑒前人著作的罪名。事實上,該國和日本之間貿易頻繁,日本的作家很可能曾有過關於Struldbrugs的記載,但我在日本沒逗留多久,對他們的語言也一竅不通,所以我就沒進行什麼調查。不過我但願我這點撥能挑起荷蘭人的好奇心,他們有能力來彌補我的不足。陛下曾三番五次要封我官爵,但見我堅決想回祖國,也就快活地放我走了,他親自為我特意給日本天皇寫了介紹信,此外還給了我四百四十四塊大大的金子(這個民族很喜歡雙數)和一枚紅色的鑽石,回國後我拿它換了一千一百英鎊。

    在一七○九年五月六日,我向陛下和我所有的朋友們鄭重道別。這位極為仁慈的君王派出一支衛隊,送我到該島西南部的皇家港口格蘭古恩斯達爾德。六天後,我找到一艘可載我去日本的船,我們一路航行了十五天。

    在日本東南部一個叫做濱關的港口小鎮,我們上了岸。這城位於港口之西,一條狹仄的海峽向北通向窄小的內海,而內海的西北岸就是首都江戶1。上岸後我就拿出拉格奈格國王給天皇陛下的信,讓海關官員過目,他們很熟悉上面加蓋的御璽,那御璽有我的手掌那麼大。其上的印文是「國王從地上扶起一位跛腳乞丐」。城裡的官員們聽說我手持那樣一封信,就以接待大臣的規格接待了我。他們為我備了馬車和僕人,並義務送我去江戶,在那裡我獲准覲見,我呈上那封信,為此他們舉行了隆重的拆信儀式,接著一位翻譯將信解釋給天皇聽,又向我轉述陛下的命令,讓我有什麼要求儘管提,天皇都將看在他的拉格奈格王兄的份上逐一滿足。這個翻譯常與荷蘭人打交道,很快就從我的相貌看出我是個歐洲人,他便用熟練地道的荷蘭語重複了一遍陛下的命令。

    我早有準備,回答稱我原是一名荷蘭商人,船在一個非常遙遠的國度翻了,之後一路橫渡海陸直到了拉格奈格,再坐船前往日本,我知道我的同胞常在這裡經商,希望有機會能隨他們中的一些人返回歐洲去。說完我極其謙恭地請求天皇開恩,下令把我安全送往長崎。此外我還有一個請求,那就是陛下能否看在我的恩人拉格奈格國王的面上,開恩豁免我執行踐踏十字架儀式2,我的同胞到這兒來都要執行這種儀式,而我並非來做生意,來到他的王國是純屬遭遇不幸。天皇聽了我的第二個請求的翻譯後,似乎有些吃驚,他說他敢說我是我的同胞中第一個因這個儀式感到愧疚的人,他真懷疑我是否真是荷蘭人,卻絲毫沒料到我是基督徒。雖然我提出了上述理由,但看在拉格奈格國王的份上,他還是格外開恩的將就了我怪僻性格。但這件事必須辦得巧妙些,要做得彷彿是官員一時大意把我放了過去的。否則,他說,這秘密一旦讓我的荷蘭同胞發現,他們一定會在途中割斷我喉嚨。我讓翻譯傳達了我對這份意外恩典的感激之情,當時恰有一支要去長崎的軍隊,天皇便吩咐指揮官要將我安全送抵那裡,又特別就十字架的事叮囑了一番。

    1東京的舊稱。

    2十七世紀,基督教曾被作為邪教在日本禁止,凡是外國人入境,官方都要採用踐踏十字架(tramplingonthecrucifix)的作法試探其是否基督教徒。

    一七○九年六月九日,經過一段漫長艱苦的航程,我們終於抵達了長崎。在這艘載重四百五十噸的阿姆斯特丹的「阿姆波伊納號」大商船上,我很快就與幾名荷蘭水手交上了朋友。我荷蘭話講得不錯,因為在萊頓讀書時我在荷蘭呆過很長一段時間。水手們很快就得知了我最近的行程,他們好奇地詢問我航海及生活經歷。我隱瞞了絕大部分,盡可能編了一個簡短而可信得故事。我在荷蘭認識不少人,能捏造我父母的名字,假說他們是蓋爾德蘭省出身的卑微百姓。我本要付給船長(一個叫德奧德拉斯·凡格魯爾特的人)去荷蘭的應付船費,但當他得知我是個外科醫生後,稱只要我願意在本行業方面為他服務,他只收我半價。在我們開船以前,有幾名水手一再問我可曾舉行過上述那種儀式。我總是含糊敷衍:我已滿足了天皇和朝廷的各種要求。然而,一個漁船船長心懷不軌,他指著我向一位官員報告,說我還沒有踐踏過十字架,但對方已接到指示放我通行。這個流氓因此被鞭笞了二十下肩膀,此後再沒人敢用諸如此類的問題來煩我了。

    一路上無事,我們一帆風順地駛到好望角,在那兒稍作停留,取了些淡水。一七一○年四月十日,我們安全抵達阿姆斯特丹,途中三人死於疾病,一人在離幾內亞海岸不遠的地方從前桅上失足墜落海裡之外。不久,我就坐上一艘阿姆斯特丹的小船回往英國。

    我們於四月十六日抵達唐茲錨地,次日清早我上了岸,在整整飄泊了五年半之後,我再次見到了親愛的祖國。我直取瑞贅夫,當天下午兩點鐘就到達了,我見到了妻子和家人,大家都安然無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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