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文萱住在報社大樓後邊一幢高層住宅樓上,叫海星大廈。房子是租的,租金在這個城市來說並不低,但她覺得節省了上班時間,而且此處既安靜又安全,報社每天截稿時間在凌晨一點,她常常在最後一刻才交稿,如果住得太遠,那是不安全的。
呂文萱一直認為自己是個完美主義者,她理解中的完美主義是:讓自己的每一件事情留下最少的遺憾。這到底是不是完美主義的正確詮釋,她不在乎,但也為此困惑過。比如與柳左的交往,如果按正常的社會標準,女人感情上的完美應該是,兩個相愛的人,才貌相當,年齡相仿,你情我願,最後結婚生子。但她不這麼認為,聽過太多婚姻中湊合出來的完美,她感到可悲,她認為,感情應該是純粹的,哪怕只是帶著結婚生子的目的,也是有目的的感情,那就是遺憾,而且是伴隨終生的遺憾,不可謂不大。那麼,完美的感情應該是什麼樣的呢?她也說不清楚,但有一條是肯定的,對方一定是在她認識的人裡面最能讓她心動的,彼此最牽掛的,而且,這份感情只在感情範疇內醞釀和碰撞,不需要邏輯,不用講道理。感情有道理可講麼?
帶著這種完美主義觀,呂文萱幾乎沒有讓柳左費什麼勁就鑽進了被窩。當然,彼此都明白,他和她的身份都只允許讓激情控制在這套居室裡面,呂文萱能滿足柳左的任何要求,她覺得這種滿足對方的形式正是能令她得到最大滿足的途徑。為了讓柳左得到最大的滿足,呂文萱用的方法很特別,她的方法是:讓柳左永遠得不到最大的滿足。換句話來說,就是讓柳左認為最大的滿足在下一次,永遠的下一次。
呂文萱的這一招非常厲害,其厲害之處在於,以柳左的聰明,在三兩次之後就看穿了她的詭計,卻無力反擊,欲罷不能,只能心甘情願地往她的詭計圈套裡鑽進鑽出。
說男人是貓,無非是說貓愛吃腥,這是一種低級的比喻。男人不是貓,而是男人心裡都揣著一隻貓爪子,不撓的時候啥事也沒有,一旦撓起來,那正應了一句老話「痛可耐而癢不可耐」,這句話的下一句「苦可忍而酸不可忍」是對女人說的。
柳左出事那幾天,他原本認為是可以避免的,但想到如果有人一心要陷害他,肯定避免不了,不過是時間問題。
呂文萱死的那天晚上,他的確上了她家。那時是晚上八點,按往常一樣,他先去電與呂文萱確認好時間,呂文萱當天不用趕稿子,七點回到家,洗完澡大概就八點了,柳左正好到達。晚飯是柳左去酒樓打了包,兩人從不到外邊一起用餐,都是買回家裡慢慢對飲聊天,這種情調其實比在哪裡都有味道。紅酒呂文萱家裡有的是,拉上窗簾,鎖好門窗,呂文萱熱菜的時候,他去洗澡,出來時菜已上桌,酒也擱在冰桶裡了。兩人對著坐下來,聊的話題五花八門,兩個精明人兒在一起,不可能缺乏話題的,大多數時間裡還針鋒相對。比如柳左認為胡蘭成如果選擇從商,哪怕庸俗一些,張愛玲可能會更幸福,原因是,在那個時代,從政的風險太大,生活也顛沛流離,並且以胡蘭成搖擺的個性,實在不能給予張愛玲愛情的避風港,三年即離婚對張愛玲的一生打擊是巨大的。呂文萱就完全持相反態度,她認為,假如胡蘭成是個庸俗的商人,沒有亂世中的男人激情,沒有獨特政見所賦予他身上的個人魅力,張愛玲根本就不會愛上他,連結婚都不可能,更何況三年婚姻。
「可他的獨特政見,讓他變成漢奸,影響了張愛玲的聲譽。」柳左認為。
呂文萱搖搖頭,反駁說:「女人啊,愛起一個人來,是不管對方是否是漢奸,政見是否正確的,她關心的是,這個男人身上有沒有讓她動心的氣質,具不具備征服她的條件。」
柳左沉默了,呂文萱的話他無法反駁,女人傻起來的確是沒譜的。以他的經驗,包括對眼前這個女人的經驗,愛情中「追求」一詞是沒有意義的,追求成功者,往往在第一次見面時就已經注定,所謂苦苦追求,不過是女人的臨死掙扎。她要是不喜歡你,或看不上你,苦苦一輩子也沒戲。
柳左不想爭辯下去了,咧嘴一笑,壞壞地問:「看來,我身上是具備了征服你的氣質了?」
呂文萱一樂,反問:「你不覺得是我在征服你嗎?」
柳左跳過去一把抱起她嬌小的身子,狠狠地說:「行,看看是誰征服誰?」
呂文萱毫無懼色,挑釁地看著他的臉,說:「咱打個賭。」
「說吧。」
「一會在整個過程中,誰也不准哼聲,先哼聲的一方算輸,敢不敢?」
柳左樂了,他知道呂文萱身體敏感,總是在那事兒的時候喊得山崩地裂山河變色,於是說:「這可是你說的啊,先問一下,輸了咋辦?」
「嗯,」呂文萱在他懷裡歪著腦袋想了想,想不出來,就說,「一個無條件的要求,沒有期限,輸的一方必須無條件答應贏方的要求。」
「行,就這麼辦。」柳左興奮地將她往床上一扔,看著這只野貓在大床上顫動的身體,腹內躥起一股猛烈的邪火,佛經說的「無能勝金剛火」,大概就是這個了。
此處就省略約千字吧,反正這場賭局是呂文萱贏了,是不是很意外?其實沒什麼大不了的,女人發起狠來,咬緊牙關的功力是男人想像不到的。所以,與女人交往,千萬不要將她逼到需要咬緊牙關的份上,柳左就是個活例子。
大約十二點,柳左離去了,那時候呂文萱剛從凌亂的床單上爬起來要去洗澡,柳左一看時間不早了,決定回家再洗澡,反正就算在這裡洗了,回家為避免真真產生懷疑,還是要到衛生間轉一趟抽根煙的。
警察鑒定出呂文萱的死亡時間在凌晨十二點到兩點之間,柳左勉強夠格成為嫌疑人,因為從停車場的柳左汽車出入記錄和他家小區停車場的出入記錄都顯示他沒有說謊。但那些記錄根本不重要,因為呂文萱是中毒身亡的,柳左完全可以臨走時投毒,而呂文萱在他走之後才喝那杯下了毒的水。
因為柳左在審訊過程中非常堅持自己的清白,警察一度在調查方向上去尋找他走之後是否還有人去過呂文萱的家中。反覆在現場取證後,沒有找到第三者指紋,而這幢住宅樓也沒有安裝閉路監控系統,門口連保安也沒有配備,兩個保安都聚在停車場專職收取停車費。雖然保安一再表示他們其實有留意進出人士,停車場的崗亭距大門僅五米,十二點以後出入的人極少,如果有陌生人進出,至少他們會有點印象,而那天晚上,他們都表示沒有見到任何一個陌生可疑分子。
其實就邏輯上來說,是不能完全排除有第三者在柳左之後去過呂文萱家中的可能性的。但這僅僅是邏輯範疇,一味按這種邏輯推理下去的話,呂文萱也不能排除自殺的可能嘛。
最後定案,將兇手鎖定在柳左的原因是,柳左與呂文萱的最後一次幽會後,第二天一早就出差了,兩天後才回來。他的工作極少出差,這次出差也是他自己爭取來的,似乎有些心虛的嫌疑,最重要的是,在他的辦公桌抽屜裡找到了一沓照片,照片內容是他與呂文萱在室內的一些私密照片,決定性的一點是,裝照片的文件袋上有毒藥的殘留,殘留物與呂文萱所中之毒完全吻合。
柳左的證詞裡說,他是在當晚離開呂文萱家時,在自己的汽車擋風玻璃上拾到這個文件袋的,不知道是誰放在那裡,他當時打開看到後,判斷為有人想勒索他,但他相信此人不是呂文萱,她要錢不需要這麼幹,開個口,他會滿足她的。他也想不出是誰在呂文萱家裡偷裝了攝像頭,當時想返回去和呂文萱商量,可是又想到,反正事情已經發生了,他不想讓呂文萱一起擔心,乾脆安靜等幾天,等到勒索者主動來接頭了再說,沒想到當晚呂文萱就出事了。
柳左這份證詞既無證人也無證物。警方是從另一個角度判斷的,呂文萱的確在勒索他,因為最可能在她家裝攝像頭偷拍的人正是她本人,並且,警方從照片的拍攝角度上分析,鏡頭正是來自呂文萱電腦桌的方向,從成像質量分析,也可以確認照片是出自呂文萱電腦上的那個視頻攝像頭。而柳左身居官職,明白一旦事發必然身敗名裂,殺人動機就產生了。殺人行為的推理也顯得合情合理,並且還有證據支持,這就由不得柳左再三地聲稱清白了。
柳左明白形勢後,選擇了沉默,之後接受了審判,律師循例問他是否需要上訴,反正「上訴不加刑」,他拒絕。應該說,在這種情形下,他作出的還是最佳選擇,先保命,否則真有水落石出的一天,自己早就成了地府老員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