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藥(葬禮上的命案) 正文 十三、山重水復
    專案組全部回到公安局後,郭鋒迅速寫了一份報告呈交市委辦公室,報告中重點指出市委應該重視農村法律知識的普及工作,建議成立專責辦公室,組織普法宣傳隊伍,深入農村,切實做好法律普及工作。

    張愛華回來後感覺身心俱疲,但她沒有直接回家,而是請了假,在娘家休息兩天,第二天晚上將丈夫吳慶約了出來,地點在某茶館。

    吳慶對此一點都不意外,他非常瞭解妻子的性格及難處,同時他也瞭解母親的性格及心態,兩種瞭解在他心裡化成兩顆巨石,反覆撞擊,撞擊的結果並沒有帶給他解決的火花,而只有一次次沉悶的震盪。

    茶館幽靜,他們卻沒有幽會的心情。張愛華很久沒有這樣靜靜觀察她曾經深愛的男人了。她看到吳慶的髮際間多了幾根白頭髮,這一發現瞬間將一年來逐漸堅硬的心崩崩瓦解。

    張愛華問吳慶,我們之間還有愛情嗎?

    吳慶搖搖頭,說,我只知道我還是一樣愛你,從沒變過。

    你更愛你媽,張愛華鬱鬱地說。

    沉默了一會,吳慶問她,我們沒辦法挽回了嗎?

    張愛華搖頭,說,我暫時不想辦離婚了,不過,我會搬出去,也許離開一段時間對我們都好。

    吳慶點著頭,他知道妻子決定的事情,從來都只有她自己能否定。不過,他鬆了口氣,畢竟不用馬上離婚了。

    張愛華猶豫著,是否現在告訴他懷孕的事情。她知道一旦說出來,丈夫是無論如何不同意她搬出去的。

    愛華,聽說你們這次進山很驚險,是麼?吳慶突然問。

    這麼快傳出去了?張愛華奇怪地問。

    吳慶笑了,說,沒有傳出去,是法院小張來我們事務所談你們這案子法律援助的事,順帶講了起來,他也是道聽途說。

    張愛華問,怎麼?馬桂英的辯護律師指派給你們事務所了嗎?

    吳慶說,如果我們有律師願意的話,這可是義務的。

    張愛華看著吳慶,問,如果是你,你願意嗎?

    吳慶沒有回答,只是望著她,不過他心裡明白,如果張愛華提出要求,他一定義無反顧,這一年來,他一直渴望能為她做點什麼。不過,他不能問,妻子的倔強有時會刻意與理智對抗。

    張愛華想了想,說,吳慶,我給你講這幾天在山裡的事,你想聽嗎?

    吳慶還沒來得及說想或不想,張愛華就自己講開了。

    吳慶聽得非常認真,後來簡直是入迷了,很簡單,專案組這幾天的經歷令每一個當事人都是終生難忘的,即使張愛華已經是盡量輕描淡寫。

    第三天上班後,張愛華被指派為土家寨投毒案的起訴材料小組負責人。最後一批檢驗報告出送到了張愛華的手裡,馬桂英交待出來的毒藥,被證明是與米飯裡發現的毒藥為同一批。

    下一步是嫌疑人及各方證人的證詞收集整理。

    張愛華帶著小偉來到市人民醫院,主治醫生首先向她介紹了三位傷者的治療情況,朱向貴由於失血過多,另外很重要一點是他所用的止血草藥裡含有大量麻痺神經成分,對中樞神經系統造成了一定的損傷,因此處於間歇性昏迷狀態,並且間歇時間非常的不確定,穩定病情至少需要半個月的時間,期間可能要施於幾次神經修補手術,否則很有可能陷入長期昏迷,即俗稱的植物人。

    醫生隨後遞過來一份資料,還提供了一個令張愛華很意外的照片,是醫生從朱向貴身上拍下來的,準確地說,是從朱向貴背後拍下的,是一個紋身圖案,張愛華一見驚訝了一下,這圖案有些眼熟,馬上她想起來了,正是馬桂英常常使用的「小蝌蚪」圖,也是土司洞外的遠景圖案,只不過,和馬桂英的布袋一樣,紋身上有十幾個小蝌蚪,無序地排列在一起。

    這圖案有含義嗎?小偉問。

    張愛華說,不清楚,據目前所知,村民們將它視為妖鬼的象徵,馬桂英抓鬼時常常用到它,是一種神鬼符號。

    (特提供此圖供讀者參考,作者提示:此圖在後面有極重要作用,請關注故事發展。)

    如圖

    另外兩人呢?張愛華問。

    醫生遞過來兩份資料,說,朱向發傷勢比較輕微,中蛇毒後他自己採取了一些簡單的自救,擠出了大量的蛇毒,並且該蛇毒性不大,即使未作自救也不至於危及生命,今天便可以出院。

    另一位傷者劉翠花肋骨兩處骨折,這是X光片,你看,這裡和這裡,沒有完全折斷,只是裂紋,不需要動手術,應該也會在兩天內出院。這可是不幸中的大幸啊。

    醫生的後一句話讓張愛華奇怪,問,為什麼這麼說。

    醫生告訴她,劉翠花已有四個月的身孕。

    告別醫生,張愛華和小偉去探望了三位傷者,醫院已經幫朱向貴洗乾淨了臉,看著他靜靜躺在病床上,鼻孔裡插著管子,又目緊閉,右臉上一塊失去皮膚的皺肉,張愛華心裡有些許感慨。小偉突然說,他們兄弟倆倒是很像啊。

    見到劉翠花的時候,朱向發也在旁邊,兩人正打瞌睡,劉翠花躺著,朱向發坐著,把身子趴在劉翠花腿上,病房大窗子漏進來的陽光輕輕覆蓋著兩人。張愛華和小偉對看了一眼,不知道是否應該吵醒他們。

    這時,張愛華的手機響了,她趕緊按了電話並快步走出病房。

    電話是吳慶打來的,他以通知的口吻說,我已經是馬桂英的辯護律師了。

    張愛華奇怪地問,我還沒報上檢察院,更沒到法院,怎麼就有援助律師了?

    吳慶說訴她,我不是指派的援助律師,我現在是馬桂英的私人律師,唯一不同的是我不收當事人的費用。

    為什麼?

    因為,我發現此案有疑點。

    張愛華笑了,說,你見過你的當事人了?

    是的。

    可是警方證據還在我手裡,你現在說這話是不是太早了。

    我現在在公安局,我只見到了一個證物,就找到了疑點。

    張愛華有點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問是什麼疑點?

    吳慶說,要不晚上回家我和你說說。

    張愛華恍然大悟,原來是想騙我回家啊。

    吳慶說,這是其一,其二是你們根本沒辦法證明那毒藥是我當事人下的。

    張愛華說,是嗎?那我這兩天錄完證詞後會移交檢察院,到時我在法庭上再聽你高論吧。

    放下電話,張愛華心裡有些許不快,不過吳慶的話她不能不重視,她瞭解吳慶不是一個隨性的人,沒有一定把握的話是不會說的,重要的是,他至今還沒有輸過官司。

    讓張愛華安慰的是,工作至今,她們刑偵隊也沒抓錯過一個罪犯。

    對證人的取證工作異常順利,證人包括村長及案發當天的倖存村民,其中對朱向發的詢證讓張愛華印象較深,她後來在日記中寫道:

    朱向發個子不高,很瘦很黑,連串的打擊統統寫在他臉上。他話不多,我有些同情這個男人,不知道一個人生活在這樣的一個家庭是什麼樣的感覺,也許正是鍛煉了他的韌性,如此巨變最終也沒擊倒他。

    我先開了一下他的玩笑,說,你留下的毒藥和紙條我們看到了,你承認自己是兇手嗎?他竟然想不猶豫點頭,還伸手說請戴手銬吧。我正色告訴他,人民警察是不會冤枉一個好人的,你這麼做是妨礙公務,也是一條罪。他有些慌亂,我說你的自作聰明是沒用的,包毒藥的報紙日期顯示為案發第二天,並且我們找到了賣給你毒藥的人,但是我感興趣的是,你為什麼這麼做,你已經知道兇手是你母親了嗎?

    這個男人不再說話了,開始抽泣,我還是第一次看見男人哭得如此絕望和壓抑,對於他,我們也沒有更多的話要問了,讓他在證詞上按過手印後,便讓他先回家,家裡還有父親及兒子等他回去埋葬。

    臨走的時候,我告訴他一個好消息,你老婆懷孕了,四個月。這個消息相信能讓他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我從他的眼睛裡感覺到這個喜訊帶給他的震撼。

    一個新生命代表一個新的希望,我深有同感,也許,明天我該回家把新生命的希望帶給吳慶,畢竟他是孩子的父親,有權利知道。

    張愛華沒想到的是,她還沒有機會告訴丈夫喜訊,丈夫卻先告訴了她一個極其意外的消息——吳慶確信,馬桂英不是兇手。

    他還說,直覺告訴我,兇手另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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