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九章:蝸婚(279)【12月11號第二更】
想到此,垂頭喪氣了下來,收起手機,昂首挺胸,二十二樓到了,我跟著幾個人一起走出電梯,在這棟商業寫字樓裡,這樣的公司太多,來此工作的都是這個城市裡高級白領,我看著身邊一個個化著精緻的妝容的白領,覺得自己灰頭土臉的像個鄉下來的村姑。
找到了之放的公司,前台小姐問我找哪位,我說找楊之放,她問我有提前預約嗎?我說沒有,她馬上就說楊先生現在不在公司,在出席新唱片發佈會。
「我是他的未婚妻,我想這不需要預約的吧。」我擺明自己的身份。
前台小姐用非常不可思議的眼光打量著我,從頭到腳,就像是見到太空人一樣,又或者是我瘋了說出這樣的狂言,旁邊的一個小姐更是誇張,聽了我說出的話後,瞪大了眼睛,眼珠轉了轉,左手驚訝地摀住了嘴。
眷需要這樣子的明目張膽毫不顧忌我的感受表露出不可思議嗎?
我鎮定,我對自己說切莫焦躁,要鎮定,我還是裝作很二很十三點什麼表情都沒看到一樣,很平靜,我想如果不是我這樣子表現的真這樣子的冷靜說出我是楊之放的女朋友,她們一定會叫保安把我轟出去或者直接撥打隨家倉精神病院的電話的。
前台小姐強忍著不友好的笑說:「請問您剛才說什麼,您是楊先生的粉絲嗎?」
今我有這個衰嗎?難道還是我看起來像楊之放的媽!
「我是楊之放的未—婚—妻!」我最後三個字是一字一句說的。
對方看著我的眼神有幾秒後,說了一句:「嗯,好的。」
這算是什麼意思呢,我掏出口袋裡的手機,裡面有之放的照片和之放的電話號碼,我就是想證明我是楊之放的女朋友未婚妻。
前台小姐掃瞄了一眼,將信將疑地說:「可是楊先生現在真的不在公司,您要不就在公司等一下,要不我打電話幫您問一下楊先生,當然,您說您是楊先生的未婚妻,你可以自己和楊先生聯繫這樣會更方便一點。」
「你告訴我,他在哪裡,我相信公司的活動安排你應該是清楚的,我自己去活動現場找他,我不想驚動他。」我淡定地說,將手機放入挎包裡。
「你——?你是來查楊先生和那個叫麥樂的女歌手嗎?」旁邊的小姐小聲神神秘秘地說。
「此話怎講?」我假裝什麼都不知道反問道。
「天啊——你如果是他的女朋友你不會還蒙在鼓裡吧,不過也對,現在的成功男人都是家裡的糟糠之妻,外面彩旗飄飄。你難道只干家務你都不看電視的嗎?他們前天那麼高調在一檔娛樂節目裡承認了相戀的事實,你真不知道還是假不知道啊。」對方驚訝極了。
「我想我算是假不知道吧,算了,這些都是緋聞,不可能是真的,我對之放有絕對的信任。」我說著,微微一笑很大度的樣子。
「哇,你可真是夠心平氣和的。不過我們挺你噢,我們都不喜歡那個叫麥樂的女歌手,又是個破新人還不是倚靠背後有個大導演上位,還唱歌,又是想靠攏楊之放的歌來出名,我說她的歌不是唱的好,而是楊之放寫得好,尤其是新專輯裡的那首歌《心湖》,那麼好聽的歌,給哪個會唱歌的人去唱都會火,何況是他們倆一起參與這首歌的MV拍攝,還濕身拍攝,據說楊之放也是半.裸上身,首度這麼大尺度,看來這首歌一定火了。」
「是啊,真討厭這個麥樂,還得我們週末還要加班,就是為了她新專輯,煩死了,長得難看歌唱得一般,還非要說是什麼原生態女歌手,我看大猩猩也是原生態的風格了。最可惡的是,麥樂還愛耍大牌,進公司還身後跟著兩個黑衣保鏢,進來看都不看我們這些人一眼。」
「你說起這個耍大牌我還想起來一點,上次我拿著本子讓她給我簽名,她居然從鼻子裡哼了一聲,看都不看我一眼,真是氣死人了,想想就來氣。」
她們倆是你一言我一語地開始著抱怨,我想我自己真的是疏忽了,今天是週末,他們很可能是真的不在公司,在哪裡做活動呢,這兩個女人是肯定知道的,要怎樣才能讓她們把實情告訴我呢,我靈機一動,想想不妨來套套她們的話。
「那個麥樂不是外界傳聞很漂亮唱歌很有氣質很空靈的歌手嗎?她還會耍大牌啊?我也聽說她和我們家之放的傳聞,說真的,我還真是不敢相信呢,我一直都覺得麥樂這個女生人挺好的,又年輕又事業有成,應該不會那麼隨隨便便拿感情開玩笑吧。」我隨意地說,目的就是為了讓面前的兩個女人說出事實真相。
「什麼——你來,我告訴你。」她招呼我走近她身邊,可能週末公司裡沒有什麼人,不然她們也不會有這麼大的膽子議論這些是非。
我走到她們倆最近的距離,她開始捂著嘴小聲說:「那個麥樂真不是好貨色,靠潛規則唱歌想出名,這個唱片公司旗下有十幾個簽約女歌手,你知道為什麼今年新年一過就開始大捧她嗎,就是傍上了陳導啊,陳導和她是絕對有一腿,剛開始坊間都流傳陳導和她是潛規則,有傳聞說陳導夜宿女歌手單身公寓說的就是麥樂,可是前天楊之放和麥樂高調宣佈戀情,陳導又和楊之放是生死之交,所以麥樂和陳導的緋聞才漸漸平息,不過換做是我,我也選擇楊之放,那個陳導又老又黑,哪裡好了。」
PS:接下來會向大家展現一個叫麥樂的女歌手,你們會討厭她嗎?嘿嘿,繼續第三更。想看之放的繼續看下一更,閱讀愉快。
第二百八十章:蝸婚(280)【12月11號第三更】
「是這樣啊——可是之放從來都沒有向我提起她的存在,他一直把她當作一個新人歌手來帶,也許這其中是有誤會,如果真的是麥樂做了小三,那我也沒有辦法了,我只能是退出,她是大明星,我只是一個普通的女子,我爭不過她的。」我故作低落無助消沉的樣子說。
「你怕什麼——你別看那個麥樂像個狐媚的狐狸精一樣,其實她啊,沒有幾個男人真的會把她當回事的,誰願意娶那樣一個女人回家啊,說白了,不知道被潛規則了多少次,她那張嘴巴啊,唱歌不咋的,但真是被千人舔萬人嘗了。」前台小姐擺了擺手,顯得很晦氣,似乎極厭惡麥樂。
女人的嫉妒心是這樣的可怕,卻也可以理解這兩個女人對麥樂的羨
慕嫉妒恨,同樣是女人,同樣在一家公司,一個是受萬人矚目高高在上目中無人鼻孔朝天,一個是朝九晚五低聲下氣週末還要加班看別人心情的小白領,除了最初的崇拜過後,剩下來的都是日積月累的怨氣。
眷「我倒不是怕她,我還真的是很相信之放的,我要是見到麥樂,我就要當著她的面挽著之放的手臂,然後讓之放親口告訴她我是誰,告訴她我和之放的關係,給她一個沉痛打擊,你們說這樣是不是會很過癮,她會不會是顏面掃地。」我故意這麼說,等待著對方入圈套,把活動現場的地址告訴我,但說真的,我是不會這麼做的,真的挽著之放的手對著麥樂逼問之放愛不愛我,這樣對之放是一種侮辱。
他愛誰,他自有分寸,如果愛的是我,不需要我逼問,一樣站在我身邊,只要我一出現,他就會不由自主走向我。
「看著她走向你,那幅畫面多溫馨。」這句歌詞要變一變,要變成看著他走向我,那幅畫面多溫馨。
今「對噢,就該這麼做,最好是在很多很多的媒體面前,哇,那樣明天報紙的頭版頭條一定會是這樣的一段話,著名女歌手淪為小三,正牌女友現身大比拚,麥樂露出狐狸精的尾巴——」說得確實是很火爆的話題。
「我告訴你他們在哪裡舉辦活動吧,不過你可千萬別說是我們告訴你的。」前台的女孩說著望了望身邊的女人笑了一下對我說:「你知道,我們告訴你,本意也是看你焦急成這個樣子,也是出於好心和對小三的憤恨,你可千萬別把我們抖出來,那我們真是好心沒好報了,吃力不討好的事,你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別手軟,我最討厭這種小三女人了,真是夠沒道德的,你找到他們,一定要好好給點顏色瞧瞧。」
「對對——不能手軟,絕不姑息。今天是週末,公司裡沒人,監控也沒有開,我們才和你說這些的。我把地址寫在這張紙上,你自己去找,活動時間在下午六點之前結束。」說著遞過來了一張白紙,上面寫下了一串地址。
我接過地址,連聲道謝著說:「真是多謝你們,謝謝你們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我都不知道怎麼感激你們了,等我和之放感情和好後,請你們倆吃飯,多謝你們。」我說著拿著地址就趕緊準備下樓。
「沒事,不謝,有空常來啊——」前台的小姐還不忘補上一句,不過我想在我轉身走入電梯之後,她們一定就開始背後說三道四,至少要說我是個傻逼。
我不是傻瓜,至少我現在還有一點點理智和冷靜。
要到了地址,不是為了去攪局,如果是攪局,我早就破口開罵了。
出了大廈,陳朗的車還在遠處,我上車,將地址交給了程朗,說:「今天是週末,好像有一個宣傳新專輯的活動要做,地址在上面,活動下午六點之前結束,他們明天要去上海做宣傳,所以晚上必須要找到之放。」
程朗看了一眼上面的地址,說:「好,我知道這個地方,馬上過去。」
賢芝好奇地問:「剛才公司裡沒什麼人嗎,我還一直握著手機就等你的一個電話拿著凶器就衝上去給你幫忙打架,我就準備要把那個叫賣啥玩意的臉給劃花掉,看她好的不學學那個秦湯湯學人做小三!」賢芝從身後掏出了一大根大半截的甘蔗。
「你真以為你是黑社會啊,動不動就舞刀弄槍的,還劃花人臉,你個笨蛋,你不曉得毀人容是重罪嗎?你拿個甘蔗做什麼啊?」我看著賢芝手裡的甘蔗不解。
「你上去之後我坐在車裡就不放心啊,我就想我沒個凶器萬一你在上面和賣啥玩意的發生衝突我好拿個凶器做你的強大後盾啊,我下車轉了一圈沒找到什麼適合的,看到有賣甘蔗的,五塊錢一根,我買了一根,準備當凶器。」賢芝說。
「是叫麥樂,別老一口一口喊著賣啥玩意的,甘蔗五塊錢怎麼就這麼一點,還有一截呢?」
「我吃了——在這裡。」賢芝指指肚皮說。
我咬著甘蔗,說:「你放心,我比你還平靜,沒什麼衝突會發生,大不了最壞的打算就是拍拍屁股走人,我不會那麼皮厚再為一個男人和別的女人打架鬥毆了,以後這樣我還真嫁不出去了。」我玩笑的口吻說,我想讓自己放鬆下來,在上面聽了那兩個女人的描述,我有了很不好的預感,儘管她們把麥樂說得和大猩猩一樣,但我更預感到這一次我的對手將是非常的強大,強大到讓兩個女人嫉妒成這樣。
「素素,你真的成熟了好多啊,你越來越淡定了,你真是有本事,甘蔗甜嗎?」賢芝說。
PS:在活動場地會出現什麼樣的情況呢,麥樂和之放是什麼關係,那些媒體面前,之放會作何解釋呢,季素真的能淡定下來嗎?請看十二號的三更。閱讀愉快。
第二百八十一章:蝸婚(281)【12月12號第一更】
「甜——甜滋滋的,待會我要嘴巴也放甜一點,對了,你包裡有沒有化妝工具,我要趕緊化個妝,我這個樣子真像是一棵曬過太陽的大白菜。」我說。
拿著賢芝的化妝工具對著鏡子開始趕緊修補我的菜臉,濕巾打濕臉之後,不上妝,極淡的妝容,淺淺的眉,覺得臉色過於蒼白了,又掃上了薄薄的腮紅,看著鏡子裡的自己,這才有了一點生氣。
其實自己還是足夠有一點魅力去抗衡外來者的入侵,我抿了一下嘴唇,有些干,有點掉皮,這樣的嘴唇幾個男人會有吻下去的念頭呢,還是擦點唇蜜。
做完了這一個工序,自信心還真是爆棚,我望著賢芝嬌滴滴地說:「芝姐,我美嗎?我看起來,是不是很年輕的樣子呢,像二十八歲的女人嗎?」
眷「不像——像十八,要是笑的時候沒有魚尾紋的話就更像十八了。」賢芝捏了捏我的眼角。
這個時候還有心思開玩笑,我想我真是夠能裝的了,只有這樣才可以讓自己稍稍放鬆下來,車一路在開,行駛在路上,周圍的建築都很熟悉,是南京最繁華的地帶,以前和溫安年還夢寐以求就是在這裡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
時間變化的可真快,再一次走在這裡,卻完全顛覆了曾經的夢寐和憧憬。
見其實還是挺殘忍呢,我看著窗外,靜了下來。
車停的時候,我還沒有回過神來,很詫異怎麼這麼快就到了,開了二十分鐘的路程,車停在一個高級會場門口,我們下車,我推了推肩膀上的包,覺得壓力很大。
腳上的皮鞋,都是灰,本想拿出紙巾彎身擦一擦的,想想似乎也不需要了,我看我穿成這個樣子,真不知道這個會場給不給我進,賢芝穿得更是隨意,我們倆站在門口,程朗大步走了過來。
「走吧,一起進去。在二樓大廳。」程朗抬頭看了一眼二樓說。
「我們穿成這樣子保安會讓我們進去嗎?」賢芝也感覺到了保安站在一邊投來的犀利目光。
「跟著我。」程朗身上是筆直的西裝,識貨的人一看就明白程朗非富即貴,再加上那輛名車,跟著程朗,想必沒人懷疑我和賢芝的來歷。
「我們是楊之放先生和麥樂女士邀請來的朋友,這是我的名片。」程朗從西裝口袋裡拿出名片夾,遞上了一張名片。
「您好,請上二樓大廳。」保安接過名片一看立刻就很恭敬的引領著我們進入,原來程朗在名片下放了幾張百元鈔做小費,到底是有錢好辦事,再加上程朗的旅行社是南京最大的旅行社,幾乎都家喻戶曉。
我們一行三人上了二樓,這是一個商務行大型接待會所,相當豪華,進了二樓大廳,在豪華的水晶吊燈照耀下,一排排的藍色座椅上,坐著的都是脖子上掛著記者證的記者,來自各個不同的媒體。
還有一些攝影師站在最後面進行攝影和拍攝。
場面很氣派也很壯觀,是一個非常商業化的發佈會,平時我也只是在電視上看到這樣的場景。
腳下厚重的地毯讓我站立不穩,有些眩暈,加上華麗的吊燈,我的眼睛有些刺眼,我瞇起了眼睛,看見了對面最中心的台上,坐著的一對人。
那一對人,當然不是別人,男的正是我日思夜想盼來盼去夢中的男子,我的楊之放,他說他是我的丈夫,是楊小放的爸爸。
他戴著棒球帽坐在台上,很低調很隨和的樣子,目光專注,他並沒有看到我,他此時的眼裡,除了身邊的女人,還會容得下誰呢?
他身邊的女人,是麥樂,極短的頭髮,幾乎比之放的頭髮還要短,穿著黑色的皮衣,裡面是深紅色的蕾絲長衣,黑色的胸衣若隱若現,突兀的胸部幾乎呼之欲出,這樣的女人,有幾個男人可以拒絕。
我注意看著麥樂的嘴唇,有些微厚,很豐腴很性感,不是那種很傳統的美,但是越看越有味道,我站在台下,遠遠地望著他們,我心裡竟然很平靜,平靜得連我自己都不敢相信。
因為這一幕場景我並不陌生,上一次在電視上看到他們這樣曝光,我有些措手不及,但這一次雖然是親臨現場「觀摩」,不能說我是心如止水,但可以說是心如死灰。
我不覺得我自己還有什麼好說的。
我的目光注視到之放的身上,他穿著淺藍色的襯衣,上面有亮片刺痛著我的眼睛,他的臉上都是溫柔的笑容,一副很幸福的樣子,只是眼神裡有捉摸不透的東西,是什麼呢,像是低落的樣子。
他沒有看到我,但他的目光是看向這邊的。
我低下了頭,伸手用袖子擦了擦眼淚。
賢芝幾乎是摀住了臉,她是驚得無話可說了。
一個記者舉手問麥樂。
「請問麥樂小姐,您這次和楊先生高調宣佈戀情,是不是為了給新專輯作勢呢?還是您和楊先生真的是在音樂創作的過程中互相產生感情呢。」
「這個問題——我想你們可以看得出來,我們很相愛。」麥樂驕傲地回來,放在台上的手握緊了之放的手。
之放的手在那一瞬間有那麼一點想掙脫,但是被麥樂緊緊地握住了。
他們握著手坐在一起,看來還是很般配呢,都是音樂路上的佳偶天成。
PS:今天是週末,大家是不是都出去玩了呀,似乎等更新的並不多噢,不過我依舊是奉上三更給大家。
第二百八十二章:蝸婚(282)【12月12號第二更】
之放瘦了呢,其實才短短的十幾天,我覺得他瘦了好多,如果不是眼前他和另一個女人手握著緊緊坐在一起,我真的會心疼他,怎麼瘦了這麼多,可看著他和另一個女人相依為命般握住了雙手,我忽然又很噁心,那雙手,也曾撫過我的臉頰。
陌生又熟悉。
麥樂臉上一臉的燦爛,出了新專輯,感情又有了歸宿,是名利雙收,也是愛情豐收,怎麼能不開心呢,只是得意的樣子有些太過於張揚了。
「請問楊先生,您能簡單談談您對新專輯銷量的看法嗎,還有就是您眼中的麥樂是怎樣的呢,不妨說出來讓歌迷分享一下。」記者繼續提問。
眷我回頭看著站在我身後的程朗,他也正好在看著我,多麼奇妙,我看著台上的男人握著另一個女人的手,而我身後的男人也正在看著我。愛來愛去,就是不能愛到一起去。
程朗的眼裡,有可憐有同情有無奈有憤懣,他的拳頭握在了一起,似乎怕我會暈倒,做好了攙扶我的準備,也像是隨時待命只要我揮一揮手程朗他就會衝上台去脫掉之放的帽子揪著之放的衣領一陣暴打和咆哮。
我向程朗搖了搖頭,我想告訴他,我並不想他那樣,我還想再往下看看,在之放沒有看到我的前提下,我很想知道他會說些什麼。
見「關於新專輯銷量,我想大家自己等著看銷量數據吧,據說每天都在成倍的上升,我有信心,尤其是主打歌《心湖》,相信會俘獲很多歌迷的芳心。而對於麥樂,我想麥樂是一個很率真的女生,也會如同她的嗓音一樣感性,她對音樂的靈感和敏銳捕捉,是天賜的美好,我很喜歡這類的女子,就像喜歡她的嗓音一樣。」之放一本正經地介紹著。
「可是之前有傳聞說楊先生您有一個女朋友是嗎,而且還是離異過的女人,年紀很大,姿色平庸,還生育了她前夫的孩子,您難道對這個傳聞一無所知嗎,您對此有什麼要向大家解釋的呢?」記者的問題是一針見血。
我幾乎忍耐不住了,居然把我貶低成這個樣子,離異的女人,年紀很大姿色平庸,倒不如直接點就說我是個二手貨,年老色衰,還有一個前夫的孩子,真是氣死我了,賢芝倒樂了,這個沒良心的女人,這個時候虧她還有心思笑出來。
我拿腳踩了踩賢芝的腳尖,她疼得抬起腳站到一邊說:「我不是笑話你,只是這個記者說話真的好有意思,也不曉得從哪裡道聽途說把你描繪成這樣子,你比他說的要好多了,真的,我保證,以我胸部的硅膠保證,如果騙你,硅膠爆炸。」賢芝信誓旦旦地說,不過說話的音量控制在很小。
「這個問題,我不作任何回答,既然你也說是傳聞了,那何必求證。」之放淡定地說,原本被麥樂握著的手抽了出來,雙手抱在懷裡,壓低了帽簷。
「那您的意思是默認了這個傳聞嗎?您真的對此不做任何聲明嗎?」記者窮追不捨。
之放,你這麼說是什麼意思呢,你是說,我們之間,真的就是一場傳聞嗎,我覺得像在做夢一樣,那個對我繾綣柔情的男人此刻高坐在上面,受人矚目,面對這鎂光燈,他淡定從容,簡單地說只是一個傳聞,難道他對我的那些用心都僅僅是傳聞二字來解釋嗎?
男人的心,如此的深,是我淺薄了,還是他蟄伏許久,可我有什麼值得他蟄伏在我身邊的呢,他就像是一枚定時炸彈,突然間爆發然後消失不見,那些感情的碎片都最後化成了灰,風化掉,挫骨揚灰般的傷。
到最後真的要蹦出相忘於江湖的話語來嗎?
「我補充一下。」麥樂插了一句話說。
「之放的性格向來是放蕩不羈玩世不恭,這個傳聞只是一個傳聞,我是之放的搭檔兼女友,我並沒有聽聞這樣的事,你們又能想像一下,一個這樣完美的音樂才子會愛上一個你們媒體所謂的姿色平庸的離異帶孩女人嗎,這個謠言也編的過於荒誕,你們想是不是?所以這件事大家不要再議論,當然這也不會影響到我們的幸福。」麥樂燦爛地笑著說,嘴角上揚,有著好看的弧度,那樣的嘴型,還真的很像之放。
我注意到,之放冷冷地看著麥樂一眼,但很快就偏過了頭,看來他還是很介意麥樂這樣說我的,我心裡稍有了一點安慰。
賢芝沒有再笑了,轉化成了巨大的憤怒,賢芝湊到我耳邊小聲說:「我看著這個大嘴巴的女人我就想上去撕爛了她的嘴,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她不是想出名嗎,我們就鬧得她臭名昭著,看以後還有誰會買她的專輯,噁心扒拉臭不要臉。」
身後的程朗沉默不語,臉色鐵青。
「這個混蛋想幹什麼,被迷暈了腦袋嗎,我恨不得上去暴打他一頓,想出名想瘋了嗎,變得我都快認不出來他了。」程朗說著,頎長的個子在人群中有點眨眼,附近的記者回頭注意著他。
我趕緊朝他擠擠眼,讓他低下頭,別被人聽到了,我不想暴露身份,也不想之放看到我在這裡。
「你們倆小點聲,沒有我的態度你們不許胡鬧,這是我的事,是我和之放之間的事,我們自己會解決,你們要是衝動就出去!」我給了賢芝一個下馬威,儘管我知道他們都是為我好,為我抱不平,我一來不想連累他們,二來我真的還有一點尊嚴,我不想被鎂光燈拍著說我就是那個年老色衰的女人。
PS:第二更上傳,接下來第三更,大家深夜等文辛苦了,明天過後,我會盡量提早在上午或中午更新三更,因為有人說等蝸婚更新結果上班遲到了,還是要休息好,不想大家因為我影響日常生活。謝謝你們。
第二百八十三章:蝸婚(283)【12月12號第三更】
賢芝沒有作聲,臉上都是委屈,我懂,是替我委屈。
「那麼這個傳聞是空穴來風嗎?麥樂小姐請解釋一下,當然我們歌迷還是希望楊先生對此有一個聲明發表一下。」記者盤根究底。
「也許不是純粹空穴來風,我想可能那個女人只是我們的一個小粉絲,是喜歡我們的歌,也許過於狂熱,造成了一些媒體的混淆視聽,大家其實只要理智一下,可以分清楚事實真相。我就想反問這位記者,如果換做是你,一個是我麥樂——算是一個女歌手,一個是一個姿色平庸離異帶孩的小粉絲,你會選擇誰。」麥樂巧妙地回答,並且貶低了我,抬高了自己。
「當然是選擇麥樂小姐你咯。」記者答道。
眷「好了換下一個話題,抓緊時間配合一下好嗎?」之放抬手看了一下手腕上的手錶,看著時間說。
那個手錶,是我們在回北京之前買的一對情侶手錶,我手上的仍戴在手腕上,他也沒有摘下來,我不知道他是否還記得他給我戴上這個手錶時許下的承諾,他說手錶就是時間,此後我們的時間就是一樣的,他將把此生的時間都交與給我做主。
說得多好聽呢,他的時間,都是屬於我的,是嗎?現在的他,又是把時間交給了誰呢?
見我不想追究原因,不管他是不是真的對麥樂動了心,我總覺得,他缺我一個說法。
至少也要告訴我為什麼和結果,為什麼會離開我和麥樂在一起,他最終選擇的結果是什麼,如果他只是為了宣傳而像那些明星一樣製造噱頭,那至少也該向我解釋一下。
就這樣一聲不響高調和麥樂宣佈戀情,這算是什麼呢,有沒有一點點尊重我理解我的意思呢。
「請問專輯主打歌《心湖》的創作靈感是什麼呢,是怎樣找到了和麥樂小姐音質的契合點呢,你們之間有什麼故事呢,請楊先生回答,謝謝。」
之放幾乎都沒有思索,回答到:「創作靈感是來自於我的一次麗江之行,在那裡,我遇見了我一生中最寶貴的,所以,有感而發寫出了這首曲子,麥樂無意間看到這個詞譜,很喜歡,於是她先試唱,效果不錯,有如量身定做的歌曲,沒有太多的故事,就是這樣。」
「麗江之行,果然是很美麗的背景下創作的動人歌曲,楊先生您所謂的一生中最寶貴的,是什麼呢?是在那裡發掘了麥樂小姐這塊原生態女歌手的璞玉嗎?」
把麥樂比作一塊璞玉。
之放說是麗江之行遇見了一生中最寶貴的,是指我嗎?他還記得我們的那一次相逢嗎?
既然還記得相逢,又為何有離別。
倒是要把我陷入怎樣的兩難境地呢,讓我捉摸不透也猜不明白。
麗江那段柔軟的時光,我怎麼能忘,他的這首《心湖》不是為了紀念我們相識寫下的除夕夜之歌嗎,我仍記得第一次聽著一首歌是他在電話裡唱給我聽的,如今倒成了麥樂的歌。
好像他是為麥樂而寫的歌了。
「一生中最寶貴的,當然是會珍藏於心,不會輕易道明瞭。」之放大方地迴避問題。
台下的記者開始嗡嗡地議論起來。
有的直接都在自言自語擬著標題:著名音樂才子楊之放自曝麗江遇見最寶貴的珍藏,緋聞女友麥樂爆真相,暗戀大公步。
——「請問麥樂小姐您是什麼時候喜歡上楊先生的呢,他對你做過的哪一件事最讓你感動呢?」
「呃,這個問題我想我不妨直說,其實——其實我第一眼見到之放,我就在心底裡喜歡上他了,這個問題很多媒體採訪我都有提及,我這次是首度爆料,我第一眼見到他,就覺得他很完美,很有才情,很深情,也喜歡他創作的歌,那時我還是一個新人,什麼都不是,是他像帶孩子一樣教會我很多,很感謝他,直到前段時間的新歌MV拍攝,一個場景,我不慎跌入游泳池,我不會游泳,他救了我,所以,我向他表白,我才知道,原來——原來他也喜歡我。」麥樂說著長長一串,臉上緋紅,竟害羞了,嬌滴滴的媚態,和她的短髮成不一樣的風格。
你有見過幾個寸頭的女生唱搖滾的女人會害羞嗎?
我憑女人的直覺我察覺到了麥樂是真的對之放動了情,這樣子的嬌羞,是喜歡一個人到了一定的程度才會不經意流露出來的,是偽裝不了的。
「那真是恭喜你們了,麥樂小姐看起來很幸福,有了小鳥依人之態,有楊先生這樣的男友,又可以照顧你,又可以給你寫歌,真是全能型的超人男友啊。」記者這樣說,說得刺痛了我的心,是深深地刺痛了。
有幾個場景,都直戳到我的心腹,之放救了落水的麥樂,他們是不是貼身肉搏,還有全能型的超人男友,是啊,他很喜歡掉入水裡幫人忙很喜歡做超人嗎?
「還剩餘二十分鐘,是和場上歌迷互動的時間,請歌迷爭取機會,有問題可以舉手發言,之後就散會,要簽名的請自動排隊,不接受合影。」坐在最左側的黑衣男人似乎是主辦方的人,普通話說得極標準。
我舉起了手,舉得很高,我咬著嘴唇,等待著主辦方點我,我低著頭,只是高舉著手臂。對呢,我是他們的小粉絲,我還真的有很多問題想問他們。
PS:季素會被點到提問嗎?她會問什麼樣的問題,之放會作何反應,現場會亂成何樣,請關註明天的更新。(我不是誘惑你們,我只是做內容預告。)嘿嘿。
第二百八十四章:蝸婚(284)
我把手舉得高高的,我忍住眼眶裡要掉下的眼淚,我想一定要點到我,不是說我是他們的小粉絲嗎,我現在多像一個優秀的粉絲,狂熱的態度高舉著手臂只為是得到一個提問的機會。
之放坐在高高的台上,台下人群湧動,他是一定沒有看到我的目光吧。
那樣子高大的男人美好的形象,漸漸變得模糊,還是我眼裡的淚隔離了我的視線。
「那個最後一排手舉得最高的女士,請你舉手提問,抓緊時間,只有一分鐘的時間噢,麻煩把麥克風傳過去。」主辦方的工作人員說。
眷我回頭看看周圍身邊的人,目光都聚集在我的身上,我拿手指指了指自己,有些驚訝,嘴型成O型,是我?果真是我,賢芝手肘拐了拐我,麥克風傳到了我的手上。
我看著台上的之放,他的眼神並沒有看過來,帽簷壓得很低,很低調的樣子,只是側耳傾聽著問題,等待最後一場互動,並沒有看著我。
他並不知道此刻拿著麥克風站在台下的女士,不對,是狂熱的小粉絲是我。
攪我握著麥克風,有些哽咽,輕輕咳了一聲,別過了麥克風。
「這位女士,請抓緊時間。」主辦方工作人員善意地提醒道。
我想了想,拿著話筒說:「我想問楊先生還記不記得季素是誰?」
這個話,如同一個炸彈灌入人群中,當然也包括台上的之放,他抬了抬帽簷,驚異地目光投了過來,那一剎那我們四目相對,隔得很遠,我不確定他是否看清楚我眼裡的淚光,但我肯定,他是和我目光交匯的。
我想了好幾個問題,比如我想問他是不是一個信守承諾的人,比如我想問他是不是真的愛他身邊坐著的這個叫麥樂的女歌星,比如我想問他到底那些話是真的還是假的,到最後,我冒出了一句,我只是想問他,還記不記得一個叫季素的女人?
只是想得知,他是否還記得我,如果還記得我,那麼他還記得他說過的那些話嗎。
「記得,一直沒忘。」他看著我,認真地回答。
那一秒鐘,我的心好像塵埃落定了一般。
開始有媒體把鏡頭調對了過來,我臉上的兩行熱淚,讓這些狗仔隊靈敏的嗅覺覺察了過來,有人開始試探性地向我發問。
「請問你為什麼在現場會問及這個叫季素的名字,請問你和楊先生是什麼關係?」
「請問你是不是季素本人,是不是那個離異的緋聞女友,還有為什麼你會現場落淚,是否楊先生和麥樂的感情讓你很傷心?」
「請你接受採訪,我們是XX娛樂週刊的記者,您對麥樂小姐有何看法。」
緊接著,鎂光燈在不停地閃,我刺得眼睛更加痛,眼淚花花地往下流,措手不及,我擋住了雙眼,賢芝挺身而出站在了我的面前,用手臂護著我,賢芝的大嗓門豪邁地喊道:「不許拍——不許拍!公民有肖像權!娘的,你還拍,拍你老母去!德性,拿過去拿過去。」
人群中的聚焦都轉移了過來,迅速有人圍著賢芝開始發問,眾多的記者像是一窩蜂一樣,巴不得從我們嘴縫裡掏出一點點的和八卦。
「現場迅速失控,兩名不速之客會將整個事件推入高.潮,眼前的女人會是傳聞中的離異女主角,面對情敵麥樂,她熱淚盈眶,而一個不明身份女子的站出,讓這層關係變得更加撲朔迷離,現場將會怎樣的結局呢,請關注隨後更新。」一個女記者對著鏡頭報道著說,說完又立即轉移身子繼續圍著我和賢芝。
於是人群被分成了三撥,一撥圍著之放和麥樂,一撥圍著我,一撥圍著賢芝。
賢芝被幾個記者堵在了角落裡,我們被排擠開來,我捂著臉,最後被擠到牆角,我低下頭,蹲了下來,我不想說任何話,我討厭這些照相機不停地閃啊閃,又要把自己推到了風口浪尖上,只是一個問題,怎麼會出現這麼多的波折。
娛樂圈如果是這樣的無聊,我寧願選擇安寧的日子。
「請問您叫什麼?」記者把麥克風生生塞進了我的懷裡。
「季素——夠了吧!」我有氣無力地說,只好站起身子,與其做縮頭烏龜,不如直立起來,我想我怕什麼呢,我不怕曝光,也許曝光了我以後會更難嫁出去了,算了,豁出去了。
「請問季士,楊之放是否和你有過一段不曾曝光的戀情。」記者連吞口水的機會都不給我,繼續逼問。
我看著遠處的之放,他和麥樂被一群記者圍著,主辦方並沒有試圖去迂迴,隨著媒體在家長裡短肆意渲染。
他也在遠遠地看著我,他和麥樂被擠在了一塊,他的目光一直都投射了過來,他的眼神裡都是關切和愛憐,也有內疚和自責,我躲避著他的眼神,這些天,我們陌生了好多,看著他的眼睛,我有了躲閃,是我,給他添了亂帶來了麻煩了嗎?
我搖搖頭說:「沒有,沒有,別問我了,我什麼都不知道,我出現在這裡是打擾了,根本就是個錯誤,抱歉,請讓開,我要回家。」我試圖要推開這十餘個記者,當然還包括一群花癡歌迷目瞪口呆像在動物園看動物一樣看著我的眼神,不是動物,是怪物。
「請問你對楊先生是否有感情,你是不是很難以面對勁敵麥樂,是否會退縮,會自卑嗎?」
「你和楊先生交往多久了,傳聞你有一個孩子是你前夫的,是否有可能是楊先生的呢?」
「您覺得您是憑借什麼得到楊先生的親睞的呢,是不是您有自己的獨到之處,為什麼楊先生會弱水三千隻取一瓢呢?」
「您願意接受我報獨家專訪的話,我們將為您提供獎品和現金,我們只是想為您撐腰,討回公道,您看是否可以考慮合作呢?」
「您有信心從麥樂小姐那裡搶回來楊先生嗎?您和楊先生之間交往是多長時間了?對於新歌《心湖》您有什麼看法?覺得好聽嗎?」
這些唾沫星子像是雪花一樣飄飛了過來,幾乎是要把我淹死,我喘不過氣來,在人群中變得很渺小和無助,我的嘴邊都是麥克風,五顏六色的麥克風上面有不同的報社和媒體,我幾乎不敢張嘴,一張嘴那些麥克風將要飛入我的嘴中。
我閉嚴實著嘴,看著之放,他看著我,卻肩膀靠得麥樂那麼近,一個人擠著要和麥樂合影,之放的手下意識的擋了一下。
我看得心疼,肉疼,眼疼,骨頭疼。
我搜尋著程朗,卻沒有看到他的身影,當我轉向一邊看著賢芝的時候,我幾乎要暈厥,剛才還憤怒揚言恐嚇著記者的賢芝,此刻竟然端坐著白色軟沙發上,文靜地坐著,雙手交叉放在腿上,開始接待著記者的提問,她還真是夠能裝,那麼熟女的樣子。
那些記者都坐在下面有的還蹲在一旁腿上放著紙盒筆還有舉著錄音筆的在記著。
「我是季素的好朋友,應該說是最好最好的朋友,好到可以穿一條褲子。對於季素和楊之放的感情,沒有誰比我更瞭解清楚更有發言權了,所以你們採訪我是採訪對了,我告訴你們,我跟你們講噢——其實啊,這個叫賣什麼玩意的,就是一個小三,我敢保證是這個叫賣什麼玩意的勾.引之放的。」賢芝說著,手輕佻地擺了擺,還撐了一下左臉。
「噢——」人群中散發出異口同聲的噢字,還拖著長長的音,似乎賢芝的答案就是他們追求想要的結果。接著就是刷刷的記錄聲,都在埋頭記著賢芝說的每句話,賢芝特有面子地揚著下巴。
「果然著名歌星麥樂是小三,當初的判斷並沒有錯,那麼請問賢芝,據你的觀察和瞭解,季素和楊先生的關係已經是到了哪一步了?」一個穿藍色馬甲的記者問及。
我幾乎要跳出來阻止賢芝繼續說下去,我扯著嗓門喊賢芝別說別說,賢芝充耳不聞,坐在那裡饒有興趣地繼續回答。
「他們都要訂婚了,孩子也有了,那個孩子是楊之放的親身骨肉,我想楊之放這樣和賣什麼玩意的在一起實在是不負責任,你們媒體要加強輿論評價好好譴責譴責,總不能喜新厭舊和這個女明星在一起連孩子都不要了吧,這種人還配做偶像嗎?尤其是那個男不男女不女嘴唇厚的像熱狗的賣什麼玩意,麥樂對吧,真是夠不要臉的,我勸她的粉絲都不要再喜歡這種女人了,就是一個爛貨!」賢芝越罵越激動,越說越過分起來。
「麥樂做小三橫插一刀,楊之放神秘女友的好友現身大爆料,楊先生的神秘女友為楊生育有一子,而楊之放此時反轉女友身份,是否始亂終棄移情別戀呢?請繼續關注後期採訪,暫先為觀眾現場報道。」
視頻報道都搬了上來。
我還沒有緩和幾秒好,從賢芝那邊又過來了記者,這些記者更加興奮,都像是喝了幾十瓶紅牛飲料一樣衝動而急躁,圍著我,團團圍著,像是鬥雞一樣激動。
「季素小姐,請問你朋友口中你和楊之放已生育有一子是什麼情況,是你前夫的還是楊之放的,孩子的名字叫什麼?」
我真不想再聽到「請問」這二字,我似乎是捅了馬蜂窩,原本是要打算和之放好好對質的,也是想氣氣他嚇嚇他免得他那樣得意,沒想到狐狸沒逮著惹了一身。
「我的孩子和楊之放沒有任何關係,是我和我前夫所生,請你們不要混淆視聽,把這個誤會鬧得更大,我只想說,楊之放曾是我的未婚夫,至少半個月之前是,來南京和麥樂參與一次MV的合作,就變得這樣,我只是想尋找一個答案,而他並沒有給我。」我淡然地說,看著之放也頹敗的樣子,心裡莫名其妙有了過癮的滋味。
是很過癮呢。
最過癮的是看到麥樂那張大嘴幾乎要哭了出來。
這些記者從賢芝的嘴裡得知麥樂是小三插足後,輿論開始轟然,矛頭直指麥樂,有些歌迷當場情緒失控,大聲指責麥樂不要臉,有的開始往麥樂的頭上扔礦泉水瓶,更直接的,有直接唾棄吐口水。
這個社會是怎麼了,是小三過街,人人喊打嗎?
這些歌迷也真夠不堅定的,剛一秒還高舉著麥樂的海報大聲喊著麥樂我愛你,蜂擁上去要簽名要合影,一見麥樂被指控是小三,立即變得群攻而唾棄,這些歌迷變成了反小三聯盟軍,我是不是看起來很可憐很像一個弱者,這些歌迷紛紛站在了我的一邊,還有的歌迷給我送來了紙巾和礦泉水,拍拍我的肩膀說:「沒事別怕,我們都是有正義感的人,我們會為你做主的,孩子和你都會得到公道的。」
PS:這一更是長更噢,更新了四千字,所以這一更就等於平時的兩更,所以下一更就兩千字噢送走了朋友,我開始恢復白天更新,免得大家等待太久,閱讀愉快。
第二百八十五章:蝸婚(285)
那些歌迷偏激地將責怨都轉嫁到麥樂的身上,可見大多數的人都是愛惜弱勢群體的,他們眼中也許把我看成無辜而可憐的黃臉婆,在和一個驕傲的女明星來爭丈夫和孩子的爸爸,自然是天平都偏向了我這一邊。$忘-塵http://www.WcZ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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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動著,忘記了我身邊一群群裡三層外三層包圍著的娛記們。
賢芝還翹著二郎腿在接受專訪一般,她享受著無比的恭敬。
我真是鄙視這個有胸無腦的女人,難怪都說胸大無腦。
眷「楊之放說過會娶我們季素的,沒想到這次拍MV就變得很冷漠,一定是這個麥樂的狐狸精誘惑的,我希望大家討伐這個外表清純實則無恥的女人,我們的季素真的很可憐,你們要為她主持公道,她帶著孩子多不容易,一路都支持這楊之放,其實那首《心湖》也是楊之放寫給我們季素的,男人心變化得可真快啊,我們的季素和寶寶好可憐啊——」賢芝說著,還潸然淚下,擠出了幾滴眼淚,我望著賢芝,疑惑不解,她的那淚是真的動情還是偽裝的,如果是偽裝的,未免也太逼真了。
「觀眾朋友們,現在為您發回現場報道,歌迷們的情緒變化巨大,一時無法接受敬仰的女歌手麥樂身為小三的事實,主辦方在極力挽回和辯解,但看當事人朋友的哭訴,我們可以相信,這是一個現代陳世美版本的故事,我們記者在現場也覺得義憤填膺,起初楊之放和麥樂高調宣佈戀情,現又被爆出有妻室,這是在愚弄歌迷呢還是為新專輯炒作預熱呢,我們會進行進一步的跟蹤採訪,精彩內容不容錯過,請鎖定XX台XX欄目實時娛樂報道專線。」
我居然要麻木了。
攪主辦方站在最高處用音響在努力挽回局面,到底他們主辦方開這場宣傳見面會的目的是為了宣傳麥樂的新專輯和炒作,起初見有些內容可以吸引眼球可以炒作覺得可以任意下去,眼見著勢頭不對,歌迷的情緒暴躁不安,變成了正義對小三這一現象的人人喊打,主辦方在努力平息做最後的挽回。
「大家稍安勿躁——稍安勿躁,請聽我說一句。」
人群有了片刻的安靜,鎂光燈還是在不停地閃耀,我下意識地閉上了雙眼任由拍照。
「這件事還有待調查,不能僅憑一家之言就可以斷定和懷疑我們麥樂的人品和歌品,麥樂的原生態嗓音純淨有如天籟之音,有這樣美妙嗓音的麥樂又怎麼會是第三者,這其中肯定是有誤會,當然也不排除是有公司派人惡意中傷,我不清楚對方公司給了她們倆多少錢來演這場戲,但我也正在派人調查,這件事一定要追究到底,還麥樂小姐和楊先生一個公道。」主辦方說的是義正嚴詞呀,一下子就讓我和賢芝變成了別的公司派來演戲搞破壞中傷麥樂的了。
果然是高,口才比賢芝的那一招一哭二鬧三上吊還牛。
我拿過一個麥克風,我站在人群中,我只說了一句:「我是不是別的公司派來的,我想沒有人比楊之放更清楚,我只想問楊之放一句,你是要我,還是要麥樂。如果你要麥樂,那我馬上走。」
多麼直接的還擊,要我,還是要她,不是我走,就是她走。
我盯著之放幾秒,所有的人都看向了他,就在等待他還給大家一個真相和事實。
「之放,你說話啊,你告訴他們,告訴他們你對我的愛是真的,你愛的人是我,你要是不說,我就完蛋了,我就完蛋了你知道嗎?——」麥樂幾乎要哭了出來,臉上的妝花掉了,很狼狽的樣子,空洞的大嘴巴無力地說著最後的努力。
其實做出決定並沒有那麼難,只在於他的一念之間。
人群中,還有歌迷在往麥樂的身上扔東西。
不明飛行物砸向了麥樂的臉,是一雙紅色的高跟鞋,不偏不歪,正好砸在了麥樂的顴骨上,鞋跟砸的,麥樂躲閃不及,差一點點的距離就要砸到麥樂的眼睛。
其實我看清楚了,那雙紅色的高跟鞋,不是別人的,是賢芝的鞋。
我看了一眼賢芝,她的嘴角閃過一抹得意的笑。
說起陰謀與暗算,到底還是賢芝比我略勝一籌。
但是賢芝這鞋一丟,真的丟的不是時候。
麥樂的顴骨被犀利的鞋跟砸得頭向後一仰,顯些仰倒在地,之放身後抱住了她,她整個身子都在之放的懷裡,麥樂捂著臉,那樣子的無助和無辜,大嘴巴幾乎就要哭了開來。
一個大嘴巴的女人,哭起來的樣子該有多難看,至少,比我哭的樣子要難看的多。
之放看著我,又看著懷裡剛站穩還捂著臉的麥樂,他鬆開了懷抱,雙手別在身後,低聲說:「我選擇麥樂,沒什麼好說的,別問我,不想解釋。」
那些記者和歌迷一時間說什麼的都有。
我呆愣在那裡,任由周圍的人擦身而過衝向之放和麥樂。
「麥樂,跟我走——」之放看著麥樂,給麥樂傳遞了一個堅定的眼神,牽著麥樂的手臂,大步撥開人群要走。
人群喧嘩唏噓一片。
我像是一個木偶一樣站在原地。
滑稽的是,這是大廳的音響裡傳來了一首歌,是蕭亞軒的《類似愛情》
「我在過馬路,你人在哪裡——」
之放,我們之間,難道僅僅只是類似一場愛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