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的朋友瑞瑞在購物中心閒逛,靠著二樓的欄杆往下看,一個色彩繽紛的攤子前,聚攏著一群人。我拉住瑞瑞說:「看!那是賣『蠟手』的。」瑞瑞一邊被我拖著往樓下湊熱鬧,一邊狐疑地問:「真是什麼都有得賣,還有賣『辣手』的?賣不賣『摧花』啊?」
這是已經流行了一陣子的新玩意,玩來玩去最好玩的還是自己,用溫熱的蠟鑄出一隻自己的手,再染上不同的顏色,可以做成相片架或是手機台,又或者是送給情人當成紀念。許多蠟手陳列在檯子上,有豎起大拇指的;比出V字形勝利手勢的,當然也有昂起中指的睥睨表情。
我想到的卻是那些在我的生命中經過的手,和我自己的手所經過的那些人。
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覺得手是人體中最有趣的部分的呢?一定不是當我坐在鋼琴前面,怎麼努力也彈不好的時候。我的手指比一般人都要柔軟許多,我在握筆和彈琴的時候總比其他小朋友吃力些,老師於是說,我老是心不在焉,並沒有察覺到我的異樣。後來,有些朋友握住我的手,眼中閃動著驚奇,啊,你的手好軟,我才知道自己的手確實與其他人不同。也是從那時候開始,我有意識地注意著別人的手:我悄悄打量那個男人骨節粗大的手,我注意著那個女人禿禿的指甲,我驚訝地發現那男孩的手比女人還秀氣。
我體驗到很多生命裡敏銳的感覺,是透過手傳遞而來的。愛著一個人的時候,我的知覺全被他攝了去,每次呼吸都有高危險的相思濃度,卻還不夠,仍企求更多,更多瀕臨崩潰的快樂和痛楚,永不饜足。直到在漆黑的暗巷裡,在人聲鼎沸的街道上,在電影播放著最煽情的片段,忽然,握住他的手。兩隻手的相遇,讓靈魂安定。我的另一個憂慮同時緩緩升起,被這樣牽著手的我,往往失去自己的主意,只想跟著這個人走到海角天邊。
世界上每個人的指紋都不一樣,我想像著每個時刻,自己在不同的地方留下了同樣的指紋。我的杯子和檯燈;我的電腦和檔案夾;我的風衣和情人,都是我的指紋,雖然看不見,卻存在著。
瑞瑞說過,她年輕時與摯愛的情人不得不分離,那一夜他們裸身相擁,沉沉睡去。男人的手掌猶為霸氣地握住一隻她的乳房,天明後他們醒來,男人的掌與她的胸已緊密貼合,彷彿皮肉在一夜之間交互滋生,男人的手掌抽離時,她痛得落下淚來。男人離去之後,她總覺得乳上猶存著男人的掌痕,時時發燙,還能感覺到脈搏的跳動,曾經她以為,這痕跡將永不褪除,已經成為身體的一部分。
於是我也想到我的身上遺留下來的那些指紋,那些愛過我的溫柔撫觸,深深淺淺,使我喜悅或令我疼痛的,肉眼看不見卻可能是永恆存在的指紋。當我死去之後,仍佈滿著我的身軀。我不知道究竟怎樣的人才能上天堂?人皆自私,人皆軟弱,人皆恐懼,但,愛與被愛的時刻,情人的手輕輕碰觸,我忽然覺得勇敢,變得堅強而慷慨。烙印著這些愛人與被愛的指紋,天堂之門,是否將為我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