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與火之歌3:冰雨的風暴 正文 第十一章 詹姆
    詹姆最先發現客棧。主建築坐落在彎道南岸,又長又低的廂房伸展到河面上,好似要擁抱過往旅客。客棧底層由灰石砌成,上層用了石灰粉刷的木材,頂棚則鋪上石板。它帶有馬廄,還有座爬滿籐蔓的涼亭。「煙囪沒煙,」接近後他提示,「窗戶也沒亮光。」

    「上回經過時,客棧還開著,」克裡奧·佛雷爵士道,「這地方的麥酒不錯,或許我們可以去酒窖裡找找。」

    「不行,裡面恐怕有人,」布蕾妮說,「要麼躲起來,要麼是死了。」

    「幾具屍體就嚇著你了,妞兒?」詹姆道。

    她朝他怒目而視。「我的名字是——」

    「——布蕾妮。好啦,你就不想在床上睡一宿,布蕾妮?不管怎麼說,總比待在開闊的河面上安全吧?依我之見,咱們先瞧瞧究竟怎麼回事,再做打算不遲。」

    她沒回話,但不一會兒,卻轉舵朝老朽的木碼頭駛去。克裡奧爵士趕緊手忙腳亂地收帆,待船輕輕地靠在墩子上,他又爬出去繫繩子。詹姆跟隨他行動,動作因鐵鐐而顯得笨拙。

    碼頭遠端,一根鐵柱上搖晃著一面脆弱的招牌,依稀看得出畫了一位下跪的國王,雙手合攏,以示臣服。詹姆一眼瞧去,不由得笑出聲來,「妙,這客棧太妙了。」

    「有何特別之處?」妞兒疑惑地問。

    克裡奧爵士作答:「小姐,這裡便是『屈膝之棧』,建在最後一位北境之王向征服者伊耿屈膝臣服的地方。我想,招牌上畫的應該就是他。」

    「當托倫帶著大軍南下時,河灣王和凱巖王已在怒火燎原之役中一敗塗地,」詹姆道,「他親眼目睹伊耿的巨龍和軍隊,於是便作出了明智的選擇,彎下自己結冰的膝蓋。」突然傳來一匹馬的嘶鳴。「哎,馬廄裡居然還有一匹馬,真不簡單。」一匹便足以讓我遠走高飛。「哈哈,讓我們瞧瞧這是誰的家?」不等回答,詹姆便拖著叮噹作響的鐐銬衝下碼頭,肩膀靠在客棧門上,用力一推……

    ……正對著一把上好彈藥的十字弓,一個約莫十五、又矮又胖的男孩端著它。「獅子,魚,還是狼?」這小子盤問。

    「我想要閹雞呢。」同伴們走到詹姆身後。「我說,十字弓是懦夫的武器。」

    「別動,否則我射死你!」

    「來啊,你裝不上第二發就得被我表弟捅個透心涼。」

    「小心,別亂嚇唬孩子啊。」克裡奧爵士忙喊。

    「我們不會傷害你,」妞兒說,「吃的喝的都會付錢。」她從口袋裡掏出一個銀幣。

    男孩懷疑地瞧著硬幣,又打量詹姆的鐐銬。「他幹嗎帶著鐵傢伙?」

    「這還用問?宰了幾個放冷箭的唄,」詹姆道,「有麥酒嗎?」

    「有。」男孩把弩放底一寸。「把劍帶解開,讓它們自己掉下來,或許能為你們弄點吃的。」他小心翼翼地轉圈,來到鑽石形狀的玻璃厚窗前窺探,大概想確認外面的狀況。「船帆是徒利家的。」

    「我們從奔流城來。」布蕾妮鬆開劍帶的系扣,「嘩啦」一聲,它落在地上。克裡奧爵士也照辦。

    一位形容憔悴、滿臉麻子的男人從地窖裡走出,手握一柄屠夫切肉用的大刀。「你們一夥就三個?三個還好,馬肉夠了,老馬倔脾氣,肉還算新鮮。」

    「有麵包嗎?」布蕾妮問。

    「有硬麵包和放陳的燕麥餅。

    詹姆咧嘴笑道:「難得難得,今個居然碰上一位誠實店家。你瞧,上哪兒都給端些變質麵包和生硬老肉,卻從沒聽他們親口承認過喲。」

    「我不是店家。我在房子後面埋了他,連著他的女人。」

    「這麼說,他倆都是被你殺的囉?」

    「媽的,殺了我會承認嗎?」男人吐口唾沫。「算了,狼仔幹的好事,又或是獅子干的,有什麼區別?反正我和我老婆發現兩具屍體,這地方就順理成章歸咱們嘍。」

    「你老婆在哪兒?」克裡奧爵士問。

    男人懷疑地瞅著他,「問這麼清楚幹嘛?她不在這兒……你們仨也不該在這兒,除非銀錢的滋味能討我喜歡。」

    布蕾妮把硬幣擲過去。他伸手接住,咬了咬,塞進兜裡。

    「她那兒還有,」端十字弓的小男孩宣佈。

    「她那兒是有。孩子,去,到下面拿些洋蔥。」

    這小子把十字弓放到肩膀,又慍怒地瞧了瞧他們,方才跑去地窖。

    「你兒子?」克裡奧爵士問。

    「我和我老婆撿的小子。我們有過兩個兒,一個讓獅子殺掉,一個死於天花。這小子他娘被血戲班抓去了,如今的年月呀,睡覺時得有人照看才安心。」他舞動砍刀指指桌子。「你們先坐。」

    壁爐已冷,詹姆挑了最靠近灰燼的位子坐下,把長腿伸展開,每動一下都伴隨著鐵鐐的響聲。真煩人。等事情完結,我要把這堆東西絞到妞兒的喉嚨上,瞧她會不會喜歡。

    不是店家的男人烤好三大塊馬肉,並用培根油炸洋蔥,算是彌補那難吃的燕麥餅。詹姆和克裡奧喝麥酒,布蕾妮則要了一杯果酒。小男孩坐在果酒桶子上,跟他們繼續保持距離,蓄勢待發的十字弓放於膝蓋。他的養父倒是端著一大杯麥酒過來談話。「奔流城那邊有什麼新聞?」他問克裡奧爵士——很明顯,他把佛雷當成了頭。

    克裡奧爵士瞥了布蕾妮一眼方才回話。「霍斯特公爵不行了,但他兒子堅守紅叉河的渡口,對抗蘭尼斯特。兩軍多次交戰。」

    「嗨,到處都在交戰。打算上哪兒去啊,爵士?」

    「去君臨。」克裡奧爵士邊說邊揩嘴角的油脂。

    他們的主人嗤之以鼻。「你們仨都是傻瓜不成。上次聽人說,史坦尼斯國王已經兵臨城下啦,帶著十萬大軍,手持一把魔劍。」

    詹姆握緊手銬,暗暗擰了擰,希望把它弄斷。媽的,讓我試試史坦尼斯的魔劍伎倆。

    「如果我是你,會避開國王大道,」男人續道,「聽說路上糟透了,不僅有成群的狼仔和獅子,還有無數遊蕩的『殘人』,照誰都搶。」

    「寄生蟲而已,」克裡奧爵士蔑視地宣稱,「不敢來打攪全副武裝的正派人。」

    「請原諒,爵士,可我只看見一位有武裝的正派人,雙拳難敵四手,況且他還要照顧女人和帶鐵鐐的囚犯。」

    布蕾妮陰沉地望著對方。妞兒害怕被人提醒是個妞兒,詹姆心想,一邊再擰了擰手銬。鐵環又冷又硬,毫不動搖,反倒把他手腕磨破了皮。

    「我打算沿三叉戟河直到海邊,」妞兒告訴他們的主人,「在女泉城買馬,然後沿暮谷城、羅斯比一路南下,應該不會遭遇戰爭。」

    他們的主人搖搖頭。「你到不了女泉城,離這兒不到三十里,有兩條船被燒掉後沉在水裡,堵住了河道,有群強盜守在那兒打劫。再說,即便你過得了這關,下游的跳石灘和紅鹿島也是相同狀況。還有閃電大王,他到處出沒,隨意穿越河流,一會這頭一會那邊,從不停止。」

    「誰是閃電大王?」克裡奧爵士詢問。

    「您不知道,爵士?就是貝裡伯爵啊。他打起仗來迅雷不及掩耳,猶如晴空中的閃電,所以得了這個外號。人人都說他是不死之身。」

    一劍下去,誰都會完蛋,詹姆心想。「密爾的索羅斯還跟著他?」

    「是啊,紅袍巫師本領高強呢。」

    沒錯,能跟勞勃·拜拉席恩來個一醉方休的本領確實高強。詹姆曾聽這個索羅斯向國王誇口,之所以選擇當紅袍僧全因這身袍子能隱藏葡萄酒的痕跡,勞勃聽了轟然大笑,喝下去的麥酒全噴在瑟曦的銀絲披風上。「或許我沒資格反對,」他說,「但依我之見,走三叉戟河似乎不妥。」

    「正是如此,」他們的主人附和,「就算過了紅鹿島,中間也沒碰上貝裡席伯爵和紅袍巫師,前面可還有紅寶石灘呢。聽人說,那裡由水蛭大人的狼仔把守,但那是很久以前的消息了。也許現在換成了獅子,或是貝裡伯爵,或是其他人,誰知道呢。」

    「或許沒有人,」布蕾妮堅持。

    「我不會把寶壓在這上面,小姐……如果我是您,就從這裡離開河流,穿越陸地,如果遠離大道,躲在不見天日的樹林中,小心隱藏……啊,我可不想跟你們一起走,但這樣至少還有機會。」

    肥妞兒露出懷疑的神色。「這麼說,也得有馬才行。」

    「這裡有馬,」詹姆指出,「我聽見馬廄裡的聲音。」

    「沒錯,這裡有馬,」不是店家的店家說,「正好有三匹,但它們是不賣的。」

    詹姆沒法忍笑,「那當然嘍,但瞧瞧總可以吧。」

    布蕾妮皺起眉頭,而那位不是店家的男人目不轉睛地望著她,過了一會兒,她勉強道,「去瞧瞧吧。」於是人們一起離開飯桌。

    馬廄很久未經清理,空氣中全是糞便的味道,黑色的大蒼蠅群聚在稻草堆邊,嗡嗡響著飛來飛去,停靠在隨處可見的馬屎堆上。目光所及只有三匹馬,組成一個不太協調的三重唱;一匹遲鈍的棕毛犁馬,一匹半瞎的老白馬,還有一匹騎士的坐騎,深灰色斑紋,挺有精神頭。「無論多高的價都不賣,」所謂的業主宣佈。

    「你打哪兒弄的?」布蕾妮想弄清楚。

    「我和我老婆來客棧時那匹拉犁的就在這了,」男人說,「和你們剛才吃的那匹待在一起。白馬是晚上自己遊蕩過來的,那匹快的則是被男孩逮到,上面的鞍子和韁繩都好好的呢。在這兒,我給你瞧。」

    取出的鞍具上裝飾著銀釘,褥子的顏色原本是粉紅與墨黑相間的方格,現在幾乎成了褐黃。詹姆認不出是誰家花色,但能輕易發現褥子上的血跡,「好啊,總之不會有人來認領了。」他檢查犁馬的腿,然後掰開白馬的嘴巴計算。「灰馬給一塊金幣,若他肯附送馬鞍的話,」他勸告布蕾妮,「犁馬算一塊銀幣。如果我們把那白畜生帶走,他還該倒找錢咧。」

    「別這麼評論自己的坐騎,爵士。」妞兒從凱特琳夫人給的錢包裡拿出三枚金幣。「每匹一個金龍。」

    男人眨眨眼,伸手去夠金幣,手到半空又猶豫起來,縮了回去。「我不知道……想走的時候,不能騎金幣,餓的時候也不能吃。」

    「我們的船也是你的,」她說,「走上游還是往下游,隨你挑。」

    「讓我嘗嘗金子。」男人從她掌心攫過一塊金幣,咬了咬。「嗯,不錯不錯,十足真金。那麼,三塊金龍加上小船?」

    「他敲你竹槓呢,妞兒。」詹姆親切地說。

    「我還要足夠的食物,」布蕾妮不理詹姆,繼續和主人攀談,「有什麼要什麼。」

    「我有燕麥餅。」男人把剩下的兩枚金幣一把撈過,捏在手中揉搓,陶醉在它們發出的聲響裡,「呃,還有熏醃魚——這個得用銀幣付帳,床位也一樣。你們該要住一宿吧?」

    「不,」布蕾妮毫不含糊。

    男人皺起眉頭,「女人,你該不會想騎著一匹陌生的馬,深夜在荒山野地遊蕩吧?那才傻咧,剛買的馬要麼陷進泥潭,要麼就是摔斷腿。」

    「今晚月光足夠,」布蕾妮說,「我們找得到路。」

    主人仔細衡量她的話,「沒銀幣的話,多給幾個銅板也可以提供床鋪,外加一兩條毛毯暖身子。呃,如果您明白我的意思,我不想趕客人走。」

    「這還差不多,」克裡奧爵士道。

    「真的,毛毯剛洗過,我老婆離開前專門弄的。絕對一隻跳蚤都沒有,我向您保證。」他又笑著揉揉錢幣。

    克裡奧爵士動了心。「在床上睡一覺對我們有好處,小姐,」他勸告布蕾妮,「精力充沛,方能好好趕路。」他望向表哥,懇求幫助。

    「不,老表,妞兒說得對。我們有諾言必須遵守,而路還長著呢,不應多做逗留。」

    「可是,」克裡奧張口結舌地道,「你自己剛才不是說——」

    「剛才是剛才,現在是現在。」剛才我以為這是間廢棄的客棧。「填飽肚皮之後,正需要騎行散步幫助消化。」他沖妞兒一笑。「看來,小姐你打算把我當麵粉扔給犁馬馱嘍?腳踝連在一起,我還真不知該怎麼騎。」

    布蕾妮皺緊眉頭,打量著鐵鏈。不是店家的男人則摸摸下巴,「馬廄後有個鐵匠鋪。」

    「帶我去,」布蕾妮道。

    「快去吧,」詹姆說,「越快越好。這裡馬屎太多,不是人待的地兒。」他銳利地看了妞兒一眼,不知她明白不明白他的暗示。

    他希望雙手也能獲得自由,但布蕾妮終究放心不下。她拿來鐵匠的錘子和鑿子,朝腳鐐中央用力幾敲,將其弄斷。當他建議=手銬也照此辦理時,她沒理他。

    「往下游六里,您會看見一個被燒燬的村莊。」主人一邊幫他們整理鞍具、裝載包裹,一邊說話。這回他直接向布蕾妮提建議。「道路在那兒分叉。往南走會經過沃倫爵士的石塔樓,但爵士他出去打仗死掉了,所以我不知現今誰佔住那兒,你們最好避開它。依我之見,應該跟著小道進森林,往東南方向走。」

    「好的,」她回答,「我們感激你的幫助。」

    感激個鬼,詹姆心想,我們被他大敲了一筆。但他沒把話說出口,因為厭倦了被這頭醜陋的肥母牛不搭不理。

    她自騎犁馬,把好馬讓給克裡奧爵士,而在她威脅下,詹姆只得牽走一隻眼的畜牲,盤算了半天的狠命一踢、決塵而去的念頭統統落了空。

    男人和孩子目送他們離去。男人祝他們好運,也祝好日子早早降臨,歡迎他們再來作客。孩子則一言不發,胳膊夾著十字弓。「找根長矛或者棒槌,」詹姆告訴他,「對你來說更好。」男孩露出懷疑的神色。不識好人心,他聳聳肩,調過坐騎,再也沒有回頭。

    克裡奧爵士一路抱怨,不停哀歎錯過的床鋪。他們順著月光照耀的流水,朝東南行去。紅叉河在此已非常寬闊,不過很淺,岸邊污泥中長滿蘆葦。詹姆的馬沉重而平緩地前行,這可憐的老東西,行不了直線,走著走著就往好眼睛的那邊偏。雖然如此,但重回馬背的感覺實在不錯,自從在囈語森林,被羅柏·史塔克的弓箭手射掉坐騎後,他就再沒騎過。

    經過焚燬的村莊,兩條陌生的小道路擺在眼前,它們都很窄,不過是和平時期農民運收穫到河邊的途徑,路面上印著深深的車撤。其中一條向東南方延伸,消失在遠方的樹叢裡,另一條狀況比較好的路筆直地朝向南方。布蕾妮稍作考慮,便策馬向南而去。詹姆有些驚喜,這妞兒還不算太傻。

    「店家明明警告過我們別走這條路。」克裡奧爵士反對。

    「他不是店家,」她騎馬的姿勢毫不優雅,卻很穩健,「對於我們選擇道路的事上過於熱心。森林裡……到處有強盜出沒。我認為,他可能想騙我們踏進陷阱。」

    「聰明妞兒。」詹姆沖表弟一笑。「我敢打賭,那條道上有我們主人的朋友,正是他們的馬給馬廄留下了難以磨滅的芳香。」

    「關於河上的狀況,他可能也在撒謊,為了讓我們買馬,」小妞道,「但我不敢冒險,紅寶石灘和十字路口一定有士兵把守。」

    很好,很好,她醜是醜,但沒蠢透頂。詹姆不由自主地朝她笑笑。

    石塔樓頂層的窗戶發出朦朧的紅光,警惕他們原離此地。布蕾妮領大家穿越田野,直到碉堡在身後消失無蹤,方才拐回來,回到道路上。

    他們馬不停蹄地走了半夜,妞兒終於認定可以稍作歇息,這時三人早在馬背上累散了架。他們在淺溪邊找到一處橡樹和芩樹的小叢林,妞兒不許生火,所以夜宵只好吃硬燕麥餅和鹽醃魚。夜晚奇特地寧靜,群星環繞著半個月亮,高掛在漆黑的天幕中。遠方,隱約傳來陣陣狼嗥,引得一匹馬緊張踢打。除此之外,一點聲音也無。戰火沒有觸及這片土地,詹姆心想,待在這裡是一種幸福,活下來是一種幸福,我馬上就可以回到瑟曦身邊。

    「我值頭班,」布蕾妮告訴克裡奧爵士,不一會兒,佛雷便打起了鼾。

    詹姆靠住一棵橡樹,想著瑟曦與提利昂。「你有兄弟姐妹嗎,小姐?」他問。

    布蕾妮疑惑地掃視他,「沒有。我是我父親惟一的……孩子。」

    詹姆吃吃笑道,「你想說『惟一的兒子』,對吧?告訴我實話,他拿你當兒子看待?哎,女人做到你這份上真是絕了。」

    她一言不發地別過頭,指節摳緊劍柄。好可憐的傢伙,一時間他竟莫名其妙地聯想到了提利昂,儘管乍看上去他倆有天差地別,卻又有說不出的相似。或許正是對弟弟的思念使他又開了口,「我沒有冒犯的意思,布蕾妮,請你原諒。」

    「你的罪惡不可原諒,弒君者!」

    「又來了。」詹姆懶散地擰著鐵鐐。「你究竟哪裡不對勁?假如我沒健忘的話,我可不曾傷害過你呢。」

    「你傷害過很多人,很多你誓言守護的人。弱者,無辜之人……」

    「……以及國王?」沒錯,什麼都會扯上伊裡斯。「別對不瞭解的事妄下評判,妞兒。」

    「我的名字是——」

    「——布蕾妮,剛才說過,我不健忘。可你呢,就不肯好好審視?沒發現自個兒既丑脾氣又差嗎?」

    「你千萬別把我惹火了,弒君者!」

    「噢,我當然會,我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為何你要起誓?」她突然問,「為何你明明對白袍所代表的意義不屑一顧,卻還要穿上它?」

    為何?我的遭遇,你這姑娘能懂嗎?「當時我還小,才十五歲,年紀輕輕就成為御林鐵衛是一份莫大的榮耀。」

    「這不是答案,」她輕蔑地說。

    真相你是不會喜歡的。沒錯,他穿上白袍全是為了愛。

    父親帶瑟曦進宮裡那年她才十二歲,他計劃讓她攀上一門王親,為此拒絕了所有求婚,把她鎖在首相塔裡。在君臨的宮廷,她長大了,變得更有女人味,也更加漂亮。雖然從前和雷加訂婚的計劃遭到失敗,但父親還有小王子韋賽裡斯作目標,而且雷加的妻子——多恩的伊莉亞身體一直不好。

    與此同時,詹姆身為侍從在薩姆納·克雷赫伯爵手下干了四年,最後在剿滅御林兄弟會一役中因作戰英勇而受封騎士。回凱巖城途中,他抽空去君臨一趟,主要想見見姐姐。瑟曦把他拉出去,悄悄告訴他泰溫公爵打算讓他娶萊莎·徒利,事態已進展到邀請霍斯特公爵過來談嫁妝的地步……但若詹姆穿上白袍,就可避開婚姻,還能時時見她。老邁的哈蘭·格蘭德森爵士在熟睡中去世,算是應證了自家的睡獅紋章。伊裡斯想選位年輕人接替職位,既然如此,怒吼雄獅為何不能代替睡獅呢?

    「父親是不會同意的,」詹姆提出異議。

    「國王不會徵求他的意見,而等木已成舟,父親要反對也來不及,至少不能公開反對。你瞧,伊林·派恩爵士就因無心說了一句『首相大人才是真正的七國統治者』,就被伊裡斯拔掉舌頭。他可是首相衛隊的隊長啊,而父親大人一句也不敢問!你這事兒,他就更無法干涉了。」

    「可是,」詹姆道,「那麼凱巖城……」

    「你要岩石?還是要我?」

    他時常想起那個夜晚,彷彿發生在昨天一般歷歷在目。他們在鰻魚巷找了個破旅館,遠遠避開監視的眼線,瑟曦照著酒館招待打扮,讓他興奮無比。詹姆從未見過比那晚更熱情的她。每當他想睡,她就會弄醒他,等到黎明,凱巖城已經微不足道。他親口許下諾言,由她去完成手續。

    一月之後,烏鴉飛到凱巖城,通知他他已被正式選為御林鐵衛,應立即前往赫倫堡的比武大會,面見王上,立下誓言,穿上白袍。

    詹姆的新職位使他擺脫了萊莎·徒利,除此之外,一切都同計劃差之千里。父親雷霆震怒,他不敢公開反對——這點瑟曦說對了——但以一堆微不足道的借口辭去了首相職位,回到凱巖城,並帶走女兒。與夢想中的接近恰恰相反,瑟曦與詹姆只不過換了位置。

    他孤身一人處在宮廷,守護著那位瘋王。父親走後,連著有四位短命的首相,來來去去,以至於詹姆記住了他們的紋章,卻對他們的面孔毫無印象。巨號首相和獅鷲首相遭到流放,錘子與匕首閣下被浸進野火,活活燒死,最後一個是羅薩特伯爵,國王賜予他燃燒火炬的紋章,以暗示前任的命運。火術士是國王昏庸的根源之一。我該淹死羅薩特而非戳死這惡棍。

    布蕾妮還在等待他的回答。詹姆緩緩地說:「當年你太小,不明白伊裡斯·坦格利安……」

    這不是她期待的答案。「伊利斯既瘋狂又殘暴,天下人人皆知。但他是你的君主,塗抹七聖油的國王,你發誓為他獻身。」

    「我記得自己發過的誓言。」

    「你也記得自己做過什麼?」她站起來,足有六尺高,滿臉的雀斑、皺緊的眉頭和暴露的馬牙上都寫滿不屑。

    「沒錯,我記得清清楚楚,我還記得你做過什麼。如果傳言非虛,這兒有兩位弒君者。」

    「藍禮不是我害的。誰敢造謠,我就殺了誰!」

    「請便,請從克裡奧開始。接下來你的工作還很艱巨,依他的說法,知道這事的人數不勝數。」

    「那是謊言!陛下遇害時凱特琳夫人在場,她親眼看見一道陰影。蠟燭搖晃,空氣變冷,然後是血——」

    「噢,太棒了。」詹姆哈哈大笑。「不得不承認,你反應倒比我快。當他們發現我站在君主的屍體前面時,我可沒說:『不,不,這不是我幹的,是一道陰影,一個可怕的冰冷的影子殺手。』」他長笑不止。「告訴我實話,弒君者之間不該有秘密,到底是史塔克家還是史坦尼斯收買你去割藍禮的喉嚨?莫非藍禮拒絕你的求愛?還是你那個來了?千萬別在女人腿上流血時把刀子塞給她呀。」

    他以為妞兒就會動手。來啊,上來一步,讓我抓住你腰帶上的匕首,一刀結果你。他把一條腿收到身下,準備起跳,可妞兒終究沒有動。「身為騎士是多麼珍貴稀罕的榮譽,」她說,「御林鐵衛的騎士更是猶有過之。世上只有很少人能被授予這份光榮,這份為你嘲笑和玷污的光榮。」

    一份你想到心坎裡,卻又永遠得不到的光榮,妞兒。「騎士稱號我憑本事掙來,並非出自別人打賞授予。我十三歲那年,雖然剛當上侍從,卻已成為團體比武的冠軍;十五歲那年,隨亞瑟·戴恩爵士討伐御林兄弟會,被他親手在戰場上封為騎士。我老實告訴你,玷污我的正是這身白袍,別無他物。總而言之,省省你的嫉妒吧,是諸神不願賞你一個雞巴,不是我。」

    布蕾妮的眼神裡充滿無比嫌惡。她想把我剁成碎片,卻受那寶貝誓言的約束,詹姆心想,妙極,我也受夠了她弱智的虔誠和天真的評論。等妞兒大步離開,他蜷進斗篷,渴望夢見瑟曦。

    誰知閉上眼睛,見到的卻是伊裡斯·坦格利安。國王獨自在王座廳內踱步,那雙長滿疙瘩、浸染鮮血的手不住絞動。這蠢貨常被鐵王座上的倒鉤和尖刺弄得鮮血淋漓。詹姆靜靜地走進來,身穿黃金戰甲,利劍在手。黃金戰甲,不是白的,但從沒有人想到過。我該把那可恨的袍子也脫掉。

    伊裡斯看見劍上的血,想知道那是不是泰溫公爵的血。「我要他死,這叛徒。我要他的腦袋,你快把他的腦袋獻上,否則我將你一起燒死!和所有的叛徒一起燒死!羅薩特說敵人進了城,他會好好招待他們的。說!這是誰的血?誰的!?」

    「羅薩特的,」詹姆回答。

    那對紫色的眼睛陡然睜大,那張高貴的嘴巴因震驚而張開。他完全發了瘋,轉過身去,奔向鐵王座。在高牆上無數巨龍的空洞眼窟注視下,詹姆把末代龍王拖下台階,聽他像豬狗一般地尖叫,聞到屎尿齊流的惡臭,然後用黃金寶劍切開國王的喉嚨。好簡單啊,他時時憶起那一時刻,國王不該就這樣死去吧?羅薩特雖是個無能的火術士,至少還想反抗呢。也真奇怪,他們從不問誰殺掉了羅薩特……唉,怎會有人關心呢?他出身低賤,僅當了兩個星期的首相,不過是瘋王的又一瘋行罷了。

    伊利·維斯特林爵士、克雷赫伯爵及父親麾下其他騎士剛好在這時衝進大廳,所以詹姆既沒辦法消失,也沒給牛皮大王們留下盜竊讚美或譴責的機會。只有譴責!看見他們的眼神,他立刻就明白了……還有恐懼。是啊,不管他姓不姓蘭尼斯特,終究是伊裡斯的七衛之一。

    「城堡屬於我們了,爵士,市區也一樣,」羅蘭德·克雷赫告訴他,但這並非完全屬實。在螺旋梯上,軍械庫裡,坦格利安的死黨仍舊頑抗,格雷果·克裡岡和亞摩利·洛奇正加緊攀登梅葛樓的牆壘,而奈德·史塔克和他的北方人正從國王門魚貫而入。這些克雷赫都不清楚,他甚至對伊裡斯的死也無動於衷:詹姆十多年來都是泰溫公爵的兒子,身為御林鐵衛才不過一載,有什麼好奇怪的呢?

    「告訴大家瘋王已死,」他命令,「放下武器的,就饒過性命。」

    「是否宣佈新王誕生?」克雷赫問。詹姆懂他的暗示:是你父親,是勞勃·拜拉席恩,還是另立新的龍王?他想到逃去龍石島的小王子韋賽裡斯,想到雷加的幼兒伊耿——這時還在梅葛樓他母親懷中呢。一位新的坦格利安君主,重新當上首相的父親。如此一來,狼仔們該如何嗥叫,而那風暴之王又該如何來嚥下怒火啊。剎那間,他被迷住了,直到再度看見腳下的屍首,那泓血池正越變越大。「他」的血也流在他倆身上,詹姆心想。「你他媽愛怎麼宣佈就怎麼宣佈,」他告訴克雷赫,接著爬進鐵王座,劍陳於膝,安坐高堂,要看看誰前來領走王國。最後,來了艾德·史塔克。

    你也沒資格評判我,史塔克。

    在他夢中,死人在燃燒,纏繞著熊熊綠火。詹姆手握金劍在人群中穿梭,剛砍倒一個,立刻便有兩人浮現,怎麼也殺不完……

    直到肋骨挨了布蕾妮一踢,他才從夢中醒來。四週一片漆黑,空中充滿雨的氣息。早餐仍是燕麥餅和醃魚,好歹克裡奧爵士找到一點黑莓。太陽升起之前,他們重新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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