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日子,準確地說,是一個月零三天,我與妻與女兒維持著友好的情誼。
週末她們都會一起出門。我去接她們回來,在我家吃完飯,我再送她去那棟小屋。
妻給我們開車門,笑問我,這麼下去,你不會愛上她吧?
我轉過臉笑問女兒,這麼下去,你會愛上我嗎?
女兒總是白我一眼。
送她到小屋,我們坐在沙發上,她枕在我腿上,聽著爵士女聲。
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她不聽SHE了。
可能是樓下那個男人喜歡爵士,以前常聽到樓下放爵士的。
一個叫SOLVERGSLETTAHJEII的挪威女歌手用一種隨時會斷氣的聲音哼唱著。
當然會動情,有時候我會坐著躬下身去,把她的臉完全籠住。
她就開始練習閉氣。
我不屑地抬起臉看著她。
她示威似的繼續閉氣,我捏住她鼻子,她自動抿住嘴。
我得意洋洋地望著她,她雙腳亂蹬,白眼翻飛,終於張嘴深吸一口氣。
誰說那個時候我不想吻她呢?
可是她愛的男人生的小孩在邊上地毯上爬。
音響裡放著她愛的人愛的曲子。
我從不在那裡過夜,再晚,晚上九點必然回去。
我也從不讓她為我做飯。
那具有某種可怕的象徵意味。
我與妻會約她一起看電影。
我們一起看過一場《花樣年華》
在電影院裡,妻坐中間,我與她坐兩邊。
看到一半,我去洗手間,出來的時候,她也正好走過來。
我到今天也不能確定她是否有意在我上洗手間的時候也上洗手間。
我只記得我們擦肩而過的瞬間,我在她耳邊問。
好看嗎?
她踹我一腳,飛快地跑向洗手間。
由於大家都上廁所,回來的時候,就妻抱著大爆米花桶,我和她各自探出手去拿。
有時候手就會碰到。
那天晚上,我和她吵了一架。
事情是這樣的,在我們在爆米花桶裡手碰到之後。
也就是電影散場之後,我們一起走出來。
她說她打車回去。
那時電影剛散場,打車的人很多。
妻說我們送你,她堅持不要。
我當然知道為什麼。
那情形尷尬極了。
你再客氣我不睬你了!妻說。
女兒飛快地看了我一眼。
我朝她微微點頭。
她吸口氣,笑,好啊,歡迎來玩。
於是我們去她家了。
那個我為她買的家。
打開門,我誇張地叫。
你家好棒。
我們坐在沙發上,她為我們端出煮好的咖啡。
我兀自在那裡左顧右盼,讚不絕口。
讚了半天,所有歌功頌德的詞全部用光了。
我就坐在那裡傻笑。
女兒突然說了一句我差點摔下去的話。
要不要看我的相冊?
妻大為興奮。
好啊好啊。我要看。
於是她捧出相冊。
那時,我幾乎心跳停止。
她這邊有我們許多合影。
妻打開相冊,一張張照片翻過。
合影全部沒有了。
全是她單人照,在遊樂場裡,在學校裡,在一些商店前。
當中好多張萬分熟悉。
因為是我拍的。
當時她隨口講解,這張是哪裡拍的,那張是哪裡拍的。
好像和我完全沒關係。
我突然又誇張叫起來。
拍得真好!技術真好!
她抬起頭,笑罵,神經病。
送走我們,回到家,妻洗澡,我打電話給她。
她沒有接。
睡到半夜,我悄悄起來。
開車到她家,用鑰匙打開門。
她正坐在地上哭。
我走過去,從背後摟住她。
她瘋狂地踢我。
對不起,我說。
你以後不要再來這裡了。安靜下來後,她說。
什麼?
你以後不要再來這裡了,房子的錢我會慢慢還給你。
你怎麼還?你拿什麼還?!三秒鐘後,我跳起來朝她吼。
你不用管。
你別鬧了你別鬧了你別鬧了。
你很享受嗎?她大叫,你為什麼從來不顧別人的感受?
我若不顧你感受,我就不會過來了!我也衝著她喊。
你腦子真是豬一樣!我不是說我!我是說她!
我呆呆望著她。
你說什麼?
她!她!她!
如果我是她,我會死的!我會自殺的!她對我喊。
我理屈詞窮。
雖然設想過千萬次,但我沒想到先造反的竟是她。
好。掙扎良久,我吐出這個字。
累得半死。
但你答應我,無論如何,你不許幹那種事。
什麼事呀?她突然又調皮起來,笑問我。
我抽了她一耳光。
打我後,我自己也呆住了,她也呆住了。
我從來沒打過她。
我開玩笑的。她低下頭輕道。
我抱住她,反覆說,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在印象中,那個晚上,我說了無數聲對不起。
好像真的沒有機會再說了。
她似乎也明白了,我已決定真的不再來,於是任我抱著。
一個小時後,我走了。
回到家,妻迷迷糊糊地問我去哪裡了。
我說明天提案的資料忘在公司裡。
妻恩了一聲,把腦袋蹭在我懷裡又睡了。
這個理由差到極點。
我決定不再找女兒了,也就沒力氣編更好的理由了。
第二天下班回到家,桌子上有一張紙上寫。
不要來找我。
我怔怔地站在當地。
真覺得在做夢。
噩夢總是連著一個噩夢,永遠做不醒一樣。
天漸漸黑了。
終於有人敲門,我衝過去開。
是女兒。
那時我失去理智,拽住她喊。
你跟她說了什麼!
她只是怔怔望著我說。
孩子失蹤了。
她從口袋裡掏出張照片。
那是相冊中的一張,是三年前拍的。
當時我們都沒有注意到。
她的背後,有一面鏡子。
鏡子裡那個人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