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笑小說 正文 光榮的證言
    在雜煮店吃完一碟雜煮、喝了一瓶啤酒後,正木孝三踏上歸途。對他來說,這就算是週末最奢侈的享受了。今天是週六,他就職的金屬加工公司還沒有實行雙休日制度,週六不但要上班,還經常像今天這樣,為了趕交貨期限加班到很晚。他腕上廉價手錶的指針已即將指向十二點。

    他手插衣袋,雙眼盯著地面,弓著身子走在昏暗的路上。就算回到公寓,也沒有家人在等候。他今年已四十五歲,依舊孑然一身,從未結過婚,甚至連一個給她介紹親事的知心朋友都沒有。

    「你應該多出門和人打交道,不然哪能遇到合適的對象呢?你的性格太內向了。」

    公司的社長前些日子也這樣說過。社長心裡很厭煩他,這一點他自己也有數。聽說社長曾對別人抱怨,孝三這個人少言寡語,一句應酬話都不會說,性情也很陰沉。

    孝三其實並不討厭別人,只是和別人相處時,總苦於找不到話題,不知說什麼好。他常想,如果有人主動和他攀談,他也會打開話匣子,但根本沒人找他聊天。

    路上一個男人迎面而來,個子很高,年紀比孝三要輕,穿得也很時髦。孝三心想,這種男人一定很有桃花運。擦肩而過時,孝三刻意低下頭,免得四目相對時一個不小心,被對方尋釁找茬就慘了。他從小就沒和人吵過架。

    又走了一會兒,來到公寓附近時,孝三驀地聽到旁邊傳來異樣的響動。他停下腳步,循聲望去。旁邊有條小巷,聲音似乎就來自那裡。他將手插在工作服的褲兜裡,戰戰兢兢地張望。

    兩個男人正扭打在一起,一個瘦瘦的,另一個則很胖,粗重的喘息聲連孝三都聽得到。

    他們在爭吵。孝三如此判斷後,急忙離開現場。他酒量很淺,一瓶啤酒下肚就有點暈暈乎乎的,這時酒意全醒了。

    回到空無一人的房間,他脫掉上衣,鑽進隨便鋪著的被子,然後打開電視,把昨天借來的色情錄像帶放進錄像機。剛才在小巷目睹的一幕他已經漸漸忘了。

    屏幕上旋即出現一個年輕女人的特寫,他按下遙控器快進,知道出現激情場面才鬆手。

    不消片刻,他便按耐不住脫下褲子,內褲也褪了下來。

    次日早晨,他被嘈雜的人聲吵醒了,一看時鐘,才八點多。聲音是從窗外傳來的。他睡眼惺忪地搓著臉,從窗子俯視外面的動靜。他的房間在二樓。

    路上停著幾輛巡邏車,四周已擠滿圍觀的人。仔細一看,昨天他目睹兩人爭吵的小巷裡,警丅察正頻頻出入。

    孝三套著當睡衣穿的汗衫出了門,繞到看熱鬧的人群後面。

    「請問,到底出了什麼事?」他問前方一個主婦模樣的中年婦女。

    「小巷裡有人被殺了。」主婦說完,一看孝三這身打扮,急忙抽身走開。他這件汗衫已不知有多久沒洗,散發出一股怪味,難怪主婦避之唯恐不及。他平常也從沒和鄰居說過話。

    「被殺」

    孝三嚥了口唾沫。那條小巷有人被殺?該不會和昨晚看到的那一幕有關吧?

    「這一帶晚上挺危險的。」旁邊有人說。

    「是啊,路燈的管理也不到位。」

    「聽說那人胸口挨了一刀,多半是碰上了劫匪。如今經濟不景氣,這種案子也多起來了。」

    「可不是嘛。」

    聽著看似夫妻的兩人聊天,孝三伸長脖子望向小巷,但屍體已經運走了。

    到了下午,公寓的房東登門來收房租。房東是個年近七十的老者,他從玄關掃視了一遍房間,不由得皺起眉頭。

    「你也稍微打掃一下屋子好不好?到處都是灰,還有股怪味。」他一邊說,一邊吸著鼻子。

    「哦,對不起,我正打算今天打掃的。」

    「希望你說到做到,要知道住在這裡的可不止你一個。」房東板著臉說。

    付過房租,孝三試探著問道:「聽說出了命案?」

    房東點點頭,臉上仍然寫滿不悅。「如今這世道真不安全,這一帶的口碑眼看著越來越差了。」

    聽他的語氣,似乎是擔心公寓的空房會無人問津。

    「被殺的不知道是誰?」

    「據說是公交車道旁一家中餐館的老闆,我倒從沒光顧過。」

    孝三也沒去過那家店。

    「找到兇手的線索了嗎?」他問。

    「不清楚。聽說警丅察會來附近走訪居民,尋找目擊者,但希望應該很小。命案發生在昨天深夜,而這一帶一入夜就少有人跡了。」

    房東正要出門,卻被孝三抓住了手。「等等!」

    「幹嗎?」房東皺起斑白的眉毛。

    「警丅察來找過你嗎?」

    「還沒有。就算來了,我也提供不了任何線索,我每天早早就上床。」

    「那也會來這吧?」

    「這兒?誰知道,大概會來吧。你問這個做什麼?」房東不耐煩地說。

    孝三躊躇片刻,終於下定決心說道:

    「實際上,我看到了。」

    「看到?看到什麼?」

    「就是殺人現場。昨晚」

    「什麼?」房東瞪大眼睛,「此話當真?」

    「是啊。昨晚下班回來,約莫十二點左右,我在那條巷子裡看到的。」

    房東轉過身來望著孝三。

    「那你得告訴警方。這是很重要的證言,趕緊聯繫吧。」他的唾沫直飛到孝三臉上。

    「可是,說不定其實不相干」

    「相不想幹警丅察自己會判斷。你的證言很可能就是關鍵線索,行了,乾脆我幫你聯繫。」說完,房東便離開房間,下樓而去,連裝有房租的錢夾都忘在屋裡的鞋櫃上。

    三十分鐘後,兩名刑丅警趕到孝三的住處。其中一個四方臉,給人的感覺很嚴厲,另一個年紀很輕,眼神犀利。兩人都穿著灰色西裝。

    「請你詳細談談昨晚目擊的情形。」四方臉的刑丅警說,表情透著嚴肅。

    孝三略帶緊張地從頭道來。

    「我離開雜煮店後,一直走到小巷附近,那時應該是十二點左右。我聽到小巷傳出動靜,往那一看,巷子裡有兩個男人。」

    「他們在做什麼?」

    「這個嘛」

    正想說是在扭打,孝三又猶豫起來。要是對方緊接著詢問,既然看到兩人扭打,為什麼不進去阻止,還真不好回答。假如當時去拉架,中餐店的老闆說不定就不會遇害。

    「沒什麼特別的好像是站在那裡說話。」

    「兩人站在小巷裡談話,對吧?」四方臉的刑丅警認真確認道。

    「是的。」

    刑丅警認同地頻頻點頭。孝三見狀,覺得自己的證言應該沒什麼不自然,不由得鬆了口氣

    「你記得兩人的長相打扮嗎?」

    「一個胖胖的,矮個子,另一個很瘦,高挑身材。」

    兩名刑丅警同時點頭,看來其中一人與被害者的體形相符。

    「長相呢?你有印象嗎?」

    「長相啊當時只撇了一眼,記不得了。」

    年輕刑丅警明顯流露出沮喪的表情。孝三瞧在眼裡,不禁暗暗擔心,想必這樣的證言沒多大作用。

    「如果再見到那個人,你能認出來嗎?」年長的刑丅警問道。這對孝三不啻是根救命稻草。

    「嗯應該能認出來。」

    刑丅警點點頭,彷彿對這個答丅案表示嘉許,年輕刑丅警也狀似滿意地記著筆記。

    「你還記得其他特徵嗎?特別是那個瘦瘦的高個子?」

    「特徵是指」

    「比方說服裝什麼的。」

    「服裝啊」一定得想起點線索來,孝三焦急地想。之前的證言看來對刑丅警意義不大。

    就在這時,他腦海中的記憶忽然復甦了。「想起來了!」他一拍手,「穿的是條紋毛衣」

    「條紋?確定嗎?」

    「不會錯。是灰紅相間的條紋,對,就是這樣。」

    孝三清楚地回想起毛衣的顏色。但那是哪一個穿的?哪一個?

    「是瘦的那個。」他說,「是瘦瘦的男人穿的。」

    兩名刑丅警的眼神明顯和剛才不一樣了。年長的遞了個顏色,年輕的說聲「我先告辭」,匆匆出了門。

    「你還記得別的什麼嗎?」留下的刑丅警問。

    「別的?嗯,別的就沒多大印象了。不過,」孝三看著刑丅警,「我好像有點記得他的長相。」

    「長什麼樣?」

    「臉頰瘦削,眉毛很淡,留著長頭髮。」

    孝三不假思索地答道。為什麼會忽然記得這麼清楚,他自己也不明白。

    根據孝三提供的線索,警方在發現屍體的次日逮捕了山下一雄。

    山下符合兇手的全部條件。

    他是被害者下田春吉的徒弟,但不肯正經工作,老是向春吉借錢,前後借了將近一百萬。為此,最近春吉不斷責罵他。

    案發當晚十點左右,山下從同居女友的公寓出門,臨走前只留下一句「辦完事馬上回來」。女友證實,他當時穿的正是白色棉質長褲和紅灰相間的條紋毛衣。這件毛衣也在他住處尋獲。

    山下在審訊室裡矢口否認罪行。他聲稱,當晚他的確跟下田春吉見過面,但只是去歸還部分借款,見面地點在一個距離案發現場二百米的公園裡。將二十萬現金交給春吉後,兩人就分手了。

    被問到這二十萬如何籌來時,山下起初不肯回答,但可能是怕這樣下去嫌疑愈來愈深,終於坦白說是玩麻將賭博遊戲贏來的。這一點倒是有據可查,但山下的嫌疑並未因此而消除,因為下田春吉的遺物裡沒有發現二十萬現金。

    除了毛衣的條紋,警方對「兩人在小巷裡站著談話」這一證言也很重視,這說明兇手和被害者相識。

    幾次審訊無果後,偵查員將正木孝三傳喚到警局,請他透過單面鏡辨認審訊室裡山下的長相。

    「就是這個人。」孝三作證說。

    「我那天啊,原是樂呵呵地走在半道上。在雜煮店喝了杯啤酒後,想著:「啊,下周也要好好幹活」,一邊往公寓走。可是經過那條小巷時,聽到了奇怪的說話聲。要知道那種地方居然會有人在,實在很可疑,我心想到底是怎麼回事呢,不經意地瞥了一眼,就看見巷子裡有兩個人,一個胖胖的,一個瘦瘦高高的,面對面站著。可能是因為氣氛很緊張吧,我覺得有點不對勁,所以對兩個人都有印象。要是當時仔細看看那瘦子就好了,因為他就是兇手。嗯,對,穿的是紅灰條紋的毛衣。我那時看了還想,這人穿的可真花哨。可我做夢也沒想到,後來竟成了重要的證言。」

    孝三滔滔不絕地說著,連紙杯裡的咖啡都顧不得去碰。這時是工廠休息時間,聽眾都是打零工的大媽。

    「嘿,這可是大功一件呀。」一個大媽佩服地說,其他人也一致點頭。

    「哎呀,功勞談不上,只是湊巧碰見罷了。不過呢,要是我啥都想不起來,只怕這會兒兇手還逍遙法外。所以說,多少也算有點貢獻吧。」

    「不光是有貢獻,還是大大的貢獻。」大媽說。

    「是嗎?嗯,果然是這樣啊。」孝三怡然自得地喝起微涼的咖啡。

    這些打零工的大媽當中,也有人是第二次聽孝三津津樂道了,但他說的興高采烈、唾沫橫飛,誰也沒辦法打斷他的興頭。至於正式員工,即便在休息時間也不來這個休息處,因為從第一天起,他們就已經對他的目擊奇遇聽得不勝其煩了。

    「刑丅警先生對我說」孝三從口袋裡掏出香煙,存心賣關子似的慢悠悠抽完一根,「庭審時我也要親自去一趟。」

    「咦,去法庭?」

    大媽們露出單純的驚異表情,這話她們倒還是頭一次聽說。

    「這可是件大事,你這個證人果然很重要。」

    「應該是吧。警方全仰仗我的證言了,有沒有罪,都憑我一句話說了算。兇手雖說是個惡棍,要是判了死刑,過後想想還挺不是滋味的。想到這一層,心情就有點沉重。」

    孝三裝出愁眉苦臉的樣子,眼裡卻掩不住幸福。

    實際上這兩三天來,他過的日子用「光榮」來形容也不為過。只要一提起關於命案兇手被捕的證言,誰都願聞其詳,而且聽後又是感歎,又是佩服。

    這是他有生以來從未有過的體驗。過去誰也不注意他,都覺得他無關緊要,他本來還以為到死都不過如此了。

    然而,那起命案發生後,一切都來了個一百八十度大轉變。他的證言影響了很多人的命運,比方說,他只輕描淡寫一句「我看到他了」,那個人就受到了處罰。

    在公寓周邊,孝三作證的事也很有名,因為他每次去附近店裡購物時都會順便談起。

    「老實說,我目擊到了兇手,還被警丅察找去作證,真麻煩啊。」

    說到這裡,對方大多會嚇一跳,迫不及待地想聽下文,他就裝腔作勢地大談經過。不知是不是這一舉動的效果,最近附近的主婦碰到他時,也會衝他打個招呼,有時還會問上一句:「那個案子後來怎樣了?」每逢這種時候,孝三就隱隱覺得自己宛如明星一般。

    一遍又一遍講述的同時,內容也在不斷地整理。就連本來含糊不清的地方,也在不知不覺間得到補足。事實上,這純屬添枝加葉,他自己卻並沒有意識到。就在渾然不覺之中,他開始產生錯覺,把編造的內容當成了事實。

    案發一周後,又到了週六,孝三來到慣常光顧的雜煮店,爾後想起還沒與這家鋪子的老闆聊過目擊兇手的事。

    「那個兇手還沒認罪嗎?」他佯作不經意地開口問道。

    頭纏毛巾的老闆表情有點茫然。「呃,那個兇手?你在說什麼啊?」

    「就是那件事啊,在前面小巷發現屍體的命案。」孝三語帶責怪,似乎在說,怎麼這麼快就忘了?那麼聳動的案件,一般人一輩子也碰不到一回。

    「哦,是說那個案子啊,不曉得怎麼樣了。我沒看報紙,不太清楚。」老闆答道。看他的表情,明顯更關心鍋的火候。

    孝三很想咂嘴。才過了一周而已,為什麼就這樣漠不關心?這可是近在咫尺的殺人事件啊。

    但不光這位店主這樣,從昨天開始,工廠的同事,附近的鄰居,也都漸漸不再議論這件案子了。

    在他們看來,既然案子與己無關,自然不可能一天到晚掛在心上,隨著時間流逝慢慢淡忘也是理所當然。況且孝三的話也已經聽得夠膩了。

    然而,孝三並沒有察覺這個事實。正因沒有察覺,他開始感到焦急。在他心裡,已經把這起命案和他的存在價值聯繫到了一起,命案被淡忘的時候,也就是他被淡忘的時候,到那時,他又不得不回歸之前那種平凡、無趣而又鬱悶的生活了。

    「那個兇手啊,」孝三往杯裡倒上啤酒,喝了一口潤潤喉嚨,「我湊巧在現場目擊到了,然後把他的特徵告訴了警丅察,這才逮捕歸案的。」

    「咦,這樣嗎?」老闆看來著實吃了一驚。

    「是啊。我上周不是也來過這裡嘛,就在之後回公寓的路上看到的。」

    「真沒想到,這可是件很了不起的事。」

    頭一遭聽到這番密聞的老闆,反正正如孝三的期待。他當下絮絮談起這個故事,語氣已經熟極而流。老闆不時附和上一兩句「這真叫人吃驚」、「太厲害了」,於是他的口齒就愈發伶俐。

    比平常多喝了一瓶啤酒後,孝三起身離開雜煮店。晚風吹在發熱的臉上,好不舒服。

    他順著和上周同樣的路線回公寓,邊走邊想,當時壓根兒就沒想到,那不經意的一瞥後來竟如此重要。

    忽然,他停下腳步。

    他想起了某個情景。

    上周從雜煮店出來,還沒走到那條小巷的時候,他曾和一個男人擦肩而過。此刻這記憶驀然兜上心頭。

    孝三感到腦袋驟然發燙,心開始狂跳,鬢角流下一滴汗珠,冰冷得讓人噁心。

    接著腿也顫抖起來,幾乎連站都站不住了。他晃晃悠悠地邁出腳步。

    「紅灰條紋.....紅色條紋......」

    他像唸咒般一遍遍念著。

    紅灰條紋的毛衣,是那時擦肩而過的男人穿的。瘦尖的臉、稀疏的眉毛、長長的頭髮,也都是那個人的模樣。

    這些根本就不是兇手的特徵。在看到小巷裡發生的事情之前,他碰到過那個人,就此把他的特徵錯當成了兇手的。

    而且......

    那個與孝三擦肩而過的男人,就是山下一雄。

    與山下擦肩而過後,孝三才在小巷裡看到那兩個扭打在一起的人。

    山下不是兇手。

    毋寧說,孝三正足以證明他的無辜。

    得趕緊去找警丅察,孝三想,然後把真相和盤托出。

    可是,如果說出實情,別人會是什麼反應?

    孝三彷彿看到了警丅察怒髮衝冠的樣子。因為孝三的證言,他們才逮捕了山下,如今卻又跑去作證他是無辜的,他們不氣得發瘋才怪。

    周圍的人也肯定不再理睬自己了,孝三想。

    「誇誇其談得跟真的似的,結果居然是記錯了。」

    「什麼嘛,原來是這樣。其實我早就覺得奇怪了,那麼遲鈍的一個人,怎麼可能記得兇手的特徵?」

    「被他耍了的警丅察肯定也很頭疼。」

    「最鬱悶的還是被錯抓起來的人。竟然因為別人認錯了人而平白被捕,簡直是無妄之災。」

    「聽說這次他又證明那個人是清白的。」

    「那種話也能信?太蠢了。」

    孝三彷彿聽到了眾人的唾罵聲。輕蔑過後,等待他的一定是比以前還要冰冷、還要黑暗的無視。

    不能說出真相,孝三想,只能堅持原來的證言。我確實看到兇手穿著紅灰條紋的毛衣,但是不是山下就不知道了。雖然我說過他很像兇手,但並沒有百分百肯定。也可能是認錯人了。就算搞錯了,那也是警丅察的責任,怪不得我。如果山下不是兇手,只是剛好那晚穿著紅灰條紋的毛衣,那就純屬巧合。兇手也穿了,他也穿了,就是這麼回事。

    拖著沉重的腳步走向公寓時,孝三堅定了之後的應對方針:絕不向任何人透露自己記錯對象的事,絕不推翻先前的證言。

    不久,他走到那條小巷前,像那晚一樣往裡張望。巷子裡比他想像的還要幽暗。

    他驀地想起一件事,不由得屏住呼吸。

    這地方如此幽暗,根本就不可能分辨出人的衣著長相。他同時還想起,上周在這裡看到那兩人的身影時,也是暗得看不出一點細節。

    媽的,為什麼暗成這個鬼樣?他環顧四周,發現答案就在斜上方。電線桿上的路燈的螢光管早已老舊,光線微弱,閃爍不定。

    孝三隻覺胃裡像被塞進了重物一樣,兩頰也抽搐不已。他急急向公寓走去,一進房間就無力地跌坐在沒疊的被子上。

    他腦中一片混亂,拚命地思索著。

    警丅察知不知道路燈的事?

    他們好像沒在夜間勘察過現場,應該還不知道。

    可說不定哪一天就會知道。審判的時候,辯方也很可能提出反駁,強調在那樣昏暗的地方,不可能看清毛衣的花紋。

    孝三透過窗子俯視案發現場,那裡路燈依然昏暗。

    他顫巍巍地站起身,環視室內,最後目光停在流理台上方安裝的螢光燈上。這只燈管和路燈用的規格相同。

    與此同時,警方這邊事態也急轉直下,人人困惑不已。

    「到底怎麼回事?那傢伙才是真兇?」負責偵辦這起命案的警丅察朝著部下怒吼。

    「是的,看來是這樣。他對現場的情況的供述與事實一致,從他交代的拋棄凶器的地方也找到了帶血的刀,他還持有被害人的錢包。」部下答道。

    「錢包裡還裝著錢?」

    「對,有現金十萬出頭,其他的據說是花掉了。」

    「傷腦筋。」警部一臉掃興。

    讓他們陷入尷尬的,是今天其他警局逮捕的一個搶劫犯的口供。此人供認,下田春吉也是他殺的。他說自己和下田素不相識,只是正向找個有錢人打劫一把時,剛巧就碰到了他。

    「那傢伙作案時穿的什麼衣服?」

    「聽說是茶色夾克。」

    「那和目擊證人的說法對不上啊。」

    「是的,那個目擊者還說,兩人站在小巷裡說話,這也和兇手的供述相矛盾。」

    「傷腦筋。」警部又嘀咕了一次,嘎巴嘎巴活動著脖子,「普通老百姓的證言真真假假,就因為這樣才難辦。」

    「他們的話多少有點靠不住。我對您報告過路燈的事吧?」

    「聽說螢光管舊得很?」

    「是的。光線那麼暗,不太可能看得清巷子裡的人穿什麼衣服。那個聲稱看到了的人,只怕多半是看錯了。」

    等到十二點一過,孝三悄悄出了房間,手裡握著從流理台上方卸下的螢光管。

    來到安有路燈的電線桿下,他把螢光管插進腰帶,確認周圍一個人都沒有後,猛地躍上電線桿,然後手足用力,拚命往上爬。

    今晚一定要換掉燈管。

    這樣**或許就不會察覺了。

    不想被任何人覺得,自己的證言是信口開河。

    他平常難得運動,加上挺著個啤酒肚,要爬上電線桿實在是難如登天。他喘著粗氣,流著口水,拚命向上攀爬,汗水直滲進眼睛。

    終於爬到了伸手可以夠到路燈的高度,他竭力伸直左臂,卸下的就燈管叼在嘴裡,接著拔出插在腰帶裡的螢光管。

    他再度伸出左臂,正要把燈管裝到路燈上時——

    右手倏地一滑。

    往下直墜的時候,種種思緒掠過心頭。其中包括,不如就這樣死了算了。

    但他並沒有死,只是昏了過去,直到被附近***的**發現。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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