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嘩,已是十時了。」阿楚看表,方才驚覺時間無聲地流洩,再也回不來了。
「如花?」我只好到處找她去。
阿楚分頭叫:「如花!」
她怎麼了?究竟是找到,抑或找不到?我漸漸地擔憂,是不是迷了路?是不是發生了意外?何以銷聲匿跡?
這樣地喚了半晚,攜手行遍了片廠的南北西東,都是枉然。
裡面有叱喝、呼喊、求饒、送命的各式聲音,不時夾雜了NG、咳和導演的罵人粗話。不久機器又軋軋開動。只有我和阿楚二人,於淒寂無邊的廠外,焦灼地找一個鬼。
終於我們找不到她。她一直沒有再出現了。永遠也不再出現。自此,她下落不明。
竟然是這樣的。
竟然是這樣的。
竟然是這樣的。
我們於黑霧蟲鳴中下斜坡,叢林中有傷心野煙,淒酸絃管。偶然閃過一片影,也許是壽衣的影,一忽兒就不見了。
我總誤會著,如花正尾隨我們下山。就像第一晚,她躡手躡足在身後。但,這只不過是我感覺上的回憶。無論我怎樣回憶,她都不再出現了。是的,她一定見到自己癡等五十多年的男人,她一定認得他。也許她原是明白一切,不過欺哄自己一場,到了圖窮匕現,才終於絕望。一個女人要到了如斯田地方才死心?就像一條魚,對水死了心。
她也欺哄了我一場。我上當了。
二人步出影城,過馬路,預備到對面截的士出市區。在等過馬路的當兒,我心頭忽然一陣恐懼,一切都是假的嗎?
一切都是騙局?
我怕猛回頭,整座的影城也不見了!
直至安全抵達彼岸,才放下心頭大石。
它還在!
我才曉得惆悵。
的士來了,我和阿楚上車。那車頭插了束白色的薑花。薑花是殯儀館中常見的花,那冷香,不知為了什麼,太像花露水的味道了。
收音機正廣播夜間點唱節目,主持人介紹一首歌,他說,這歌叫做《卡門》,唱得很驕傲:
「愛情不過是一件普通的玩意,
一點也不稀奇。
男人不過是一件消遣的東西,
有什麼了不起?」
阿楚問我:
「什麼人唱的?」
「我不知道。」
「什麼年代的歌?」
「我不知道。」
「卡門是誰?」
「你別問來問去好不好?我怎麼知道?總之那是一個女人。」我不耐煩地發脾氣。我從未因為這種小事發過脾氣。
阿楚略為意外地轉過頭來。沒有再問下去。她無事可做,又想下台,只好依偎著我。她也從未因為這種小事而肯不發睥氣。
灑脫的歌猶在延續:
「什麼叫情,什麼叫意?
還不是大家自己騙自己。
什麼叫癡,什麼叫迷?
簡直是男的女的在做戲。
……
你要是愛上了我,
你就自己找晦氣。
我要是愛上了你,
你就死在我手裡!」
聽著聽著,不寒而慄。不知誰死在誰手裡。
摸摸口袋,有件硬物,赫然是那胭脂匣子,她不要了!我想一想,也把它扔在夜路上。
車子絕塵而去,永不回頭。
當我打開今天的報章時,才發覺自己多糊塗,那尋人啟事還沒有取消。在那兒一字一字地躥入我眼簾,輾轉反側:
「十二少:老地方等你。如花」
很可笑,明天一定取消了。
一路看過去,是一些車禍、械鬥、小販走鬼滾油燙傷小童的新聞。大宗的圖文並茂,小件的堆積在一個框框中,寫著「法庭簡訊」。
什麼弱智而性慾強之洗衣工人邱國強,在葵湧區狎弄一名八歲女童及掠走其身上三元。為警拘捕,被告認罪,入獄半年。
什麼休班警員王志明涉嫌於尖沙咀好時中心寫字樓女廁做瞥伯,當場被捕,控以遊蕩罪,罪名成立,入獄三月。
突然地,毫無心理準備,我竟見到一個熟悉之極的名字:「陳振邦」。
它這樣登著:
「陳振邦,七十六歲,被控於元朗馬田村一石屋內吸食鴉片煙,被告認罪,法官念其年邁貧困,判罰款五十元。」
是他?
我竭力地追憶,是他?但,他是誰?
他太老了,混在人叢,毫無特徵,一眨眼便過去。世上一切的老人和嬰兒,都是面目模糊的——因太接近死亡的緣故。
看,他快死了。她回去稍候一下,他也就報到。算算時日,也許剛好在黃泉相遇。前生的糾葛,順理成章地帶到下一生去,兩個嬰兒,長大了,年紀相若的男女……
今生的愛戀,莫不是前生的盤點清算?不然也碰不上。也許我與阿楚,正是此番局面。
阿楚下來找我了。「楚娟」,哈,簡直是妓女的名字!我懷疑我的前生是「豆粉水」,難道她不會是如花的「同事」?我失笑起來。
「你笑什麼?邪裡邪氣的!說!」她纏住我,不斷追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