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寧年間有關訓練保甲方鄉兵的情況大致如下:
熙寧二年(1069年)十一月,開始設立《府界集教大保長法》,用王中正,狄諮提舉府辦教保甲大保長;總合二十二縣建設教場十一所,大保長共二千八百二十五人,每十人學習一種武藝,設教頭一名。
總共禁軍教頭二百七十名,都教頭三十名。使臣十名。弓按八斗,九斗,一石分為三等,弩按二石四斗,二石七斗,三石分成三等;騎馬射擊按九斗,八斗分為二等,那些勇力超群的人作為超等。
熙寧三年,大保長武藝學成,便建立團教法,以大保長為教頭,教練保丁,凡是一都保相近的分成五個團,靠近該團都副保正所住的空地集合訓練他們。
用大保長中武藝學成的十人連續教練,五天輪一遍。將他們的壯丁分成五部分,用其中之一作為騎兵,二部分是弓,三部分是弩。
府界法修成,便推廣到三路,各設文武官員一名提舉;河北就是狄諮,劉之至;陝西就是張山甫;河東就是黃廉,王崇拯。
用儲備庫藏豢養義勇保甲的錢糧供給他們的費用,這年,引導府界武藝演成的保甲,由神宗皇帝親自檢閱,錄用能幹的人,其餘的賞賜錢帛。
熙寧四年,將五路義勇改成保甲,那年,府界,河北,河東,陝西路聯合考核保甲,都保共三千二六十六人;正長,壯丁共六十九萬一千九百四十五人;每年比過去費用節省緡錢一百六十六萬一千四百八十三,每年耗費緡錢三十一萬三千一百六十六,而集中訓練的賞賜錢一百多萬不算在內。
到熙寧九年,(公元1076年),義勇,保甲以及民兵共有七百一十八萬二千零二十八人。
王安石施行保甲法,成效顯著,開始時將保甲用做巡警,而盜賊都沒有了,之前在京城周圍的群盜,搶劫殺掠,每年動不動就有兩三百起,到這時就一個也沒有了;僅長野一縣,捕獲到京城附近被保甲趕出來的大賊,就有三十人。
接著是用他們做民兵,才開始訓練時,人們的議論沸騰,當教授的技藝學成後,竟能超過正規軍隊,獎賞所需要的錢,都是從往年的財政結餘以及禁軍缺額所節省出的錢中支出的,沒有費戶部一點錢;司農卿親自參與這事,督察檢查極為精細,縣令有人強迫保甲買服裝的,都予以處分,因此保甲法施行情況還算是可以的,獎勵既然豐厚,而且經過武試以後,武藝高強者可以陞官,或免除部分稅役。
另外保甲們去參加訓練,也沒有白去,每月供應錢三千,平均每天得錢百文,東京城裡打散工的苦力,每日的報酬最多也只是百文錢。
而且每日提供保甲糧食,官府給予兵器,戰袍,又準備好銀碟,濁酒作為犒賞。仕宦和有人力的家庭,子弟們都高高興興的前去了。
訓練時間是按各地的實際情況而定,通常是每年的冬季到來年春耕前的農閒時間,最大限度地減少了對農業生產的影響;可以說這是一舉兩得的好事,朝廷有了可戰之兵,百姓農閒時也有了額外的收入。
王安石的保甲法實行了十多年,元祐年間雖然被司馬光廢除了,但基本的根基仍在,所以到紹聖元年重新施行起來,就簡單了許多。
當然,保甲法本身也有很大的缺點,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家庭生活,而且它實行的是嚴密的戶籍管理,和連坐責任制,這會讓整個農村社會變得比較封閉,百姓生活在一種嚴密的體制裡面,人們的精神無形中處在一種壓力之中。
因此楊逸並不支持全面推廣保甲法,目前在河北、河東、陝西這些邊境地區,施行勉強算是利大於弊,但作為一個過度階段,保甲法是有必要在上述地區施行的,這些意見他都一一和章惇、蔡京闡明。
他最終的目標,是施行義務兵制度,在義務兵制度之上適當加入募兵制度。
內地的駐防部隊,一率由義務兵來擔當,從十八到二十二週歲的青壯中征招,服役期四年,服役期間免除家庭部分稅賦,開設文化課,教士兵識文算數、傳授相應的技術、技能。退役時朝廷給予相應的補嘗。
服役滿四年的義務兵,訓練有素、武藝高強的一部分募為僱傭兵,僱傭兵最高受雇年限為三十七歲,除非能晉陞為軍官將校,否則年滿三十七歲必須辭退。
京城的防禦和對外作戰,主要就由這部分募兵承擔。兵力保持在三十萬左右,這麼做主要是為了保證宋軍的整體戰力。
若能把這套方案實施下去,朝廷每年的軍費開支,就能壓縮在兩千萬貫左右,節省下來的幾千萬貫可投到國計民生上去。
要想順利實施義務兵制,這很難,但當初王安石推行保甲法,同樣非常難,反對的聲浪從未斷過,但王安石卻做成了。
還是那句話,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
朝廷只要先進行幾年的宣傳,頒布相應的法令,完善相應的配套機制,提高百姓的國家意識,改善軍人的社會地位,增加軍人的榮譽感等等,這樣才可能征到義務兵。這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但必須從現在做起。
有關這些情況,楊逸、章惇、蔡京三人整整討論到了一夜,其中也有爭得面紅耳赤的時候,第二天,三人都是頂著一雙兔子眼去上朝的。
政事堂的高級會議楊逸沒有資格參加,但這有什麼關係呢?現在第一步只是裁軍而已,至於義務兵制,那要慢慢來,不急。
第一天政事堂的會議結束之後,傳出四條最新詔令:
一,調西北兩萬禁軍入京。
二,皇宮用度縮減三成,今後一切郊祀、慶典用度從簡。
三,楊逸以天章閣侍講兼樞密院都承旨。
四,殿前司都指揮使李克史,遷兵部侍郎,秦鳳路經略安撫使王文振,調任殿前司都指揮使。
樞密院現在的正副使,分別是許將和潘銳,楊逸這個都承旨的官職,大致相當於樞密院的第三號人物,正五品上階,掌承宣旨命,通領院務。
樞密院共分十二房,分別是北面房、河西房、支差房、在京房、校閱房、廣西房、兵籍房、支馬房、小吏房,民兵房、吏房、知雜房。理論上各房的知事他也可以管管。
元豐改制時,樞密院可以算是唯一沒有動到的部門了,當時也有人上書請撤樞密院,將兵權交還兵部,神宗皇帝答道:「祖宗不以兵柄歸有司,故專命官統之,互相維制,何可廢也?」
樞密就此可得以保留了下來。
樞密院平時沒有一兵一卒,但卻掌握著全國兵馬的調兵權、發佈作戰命令。以及六品以上至三品以下之武職任命,遷補、考績,磨堪等事宜。極力非常大,整個機構近似於後世的總參。
憑楊逸的戰功兼任樞密院都承旨,誰也說不出什麼不是,至此,他就算正式介入軍方的核心部門樞密院了。
最新頒布的這幾道詔令,其實就是在為裁軍作準備。
特別是精先兩萬西北軍回京,就是為了為以防不測。這次裁軍將按幾個步驟進行,今年要完成第一步,全面淘汰禁軍老弱,只保留三十五萬人。
目前禁軍總人數為五十六萬,也就是說今年要裁軍二十一萬人。
第二步,到第二年要裁去京畿、河北、河東、陝西幾路共二十萬廂軍,地方防務暫時交由保甲鄉兵負責。(大致近似唐朝的府兵,有事就徵調。)第三步,到第四年全面裁撤廂兵,罷保甲,改征三十萬義務兵駐防地方。
不管是禁兵還是廂兵,裁撤下來後,一次性補償每人七十貫安家貫,由地方官府安置,提供土地,免稅五年。(湖南、湖北一帶目前地廣人稀,有大量肥沃的土地,正好讓他們去開發。)此外,還有一系列法規相配套,比如從新實行置將法,每將人數從一千人起不等,根據駐防地的實際情況而定,地勢險要的人數就多些。
置將法的好處在於,它改變了原來更戍法士卒輪換頻繁,勞民傷財、將不識兵、兵不識將的弊端。
置將法實施後,士兵和將領都固定下來,不用經常輪換,兵識將,將識兵,平時訓練在一起,戰時也是由熟悉的將領指揮;更重要的一點是,地方州府再無權干涉軍隊事務。像原來楊逸在環州時,可以指揮駐防環州的兵馬,實行置將法之後,便不行了;軍事防務將全由駐防將領負責,所有的軍隊只聽從樞密院調遣;地方官只管政務,不得再插手軍事,這就避免了外行指揮內行的荒唐事發生。
初步核定為,東南置十五將,主要負責江南及湖廣一帶的防務;禁軍兵力五萬。
京畿、河北共置四十將,禁軍兵力共計十五萬。
河東、陝西、四川共置四十五將,禁軍兵力也是十五萬。
今後兵制改革完成之後,義務兵再另外置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