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愛在身邊   創業篇 一百九十章,責任
    「嗯,有什麼事情打電話給我就是了,我的電話24小時開機的。」下車的時候,他跟我說,其實我還想再多帶他一段路,但是他非要要求下車。

    「記得,如果沒有什麼事,下午就回早一些。」開車的時候,我又重複了一遍,「其實在這裡,除了那個星期天擺的儺和花鳥市場,也沒有什麼好去的地方的。」我又給了些建議性的意見。

    「嗯,我知道了。」話音落,人走遠。

    「哇,老媽,這些狗身上全是跳蚤。」我一摸,那些跳蚤就到處爬,看得我都直起雞皮。

    「是不是,我拿藥來,你不知道上次,那些全部都爬在嘴上,你看這些毛就是被那些跳蚤給吃掉了。」她抓過來一隻小狗,擦著藥,指點著給我看。

    原來的八隻,除去人家拿去的兩隻,死掉一隻,五隻,都已經被媽媽弄得調皮得不得了。

    「上次給它們舒服了,你看,一弄它,都不動的,估計也是舒服得不得了。」媽媽弄著的那一隻,真的肚皮朝天,一點也不動彈,盡情享受媽媽的扶摸。

    每次來媽媽家,總是覺得時間過得飛快,她家的狗兒已經長大,只可惜,失去了媽媽。

    回到 狗場,已經是下午五點,可是老韋居然還沒有回來?

    算了,計較得再多,也於事無補,還不如放開了來得輕鬆。

    夜已黑,人卻還未歸。

    「老韋,你到哪裡了?」晚飯,總歸是要吃的,既然只有三個人,還是得問一下他的意見。

    「我快到了。」電話那頭,只有這短短一句話。

    實話,我已經怒不可言,也找不出什麼話來說他,只好旁敲側擊。

    「老韋,你今天玩哪裡去了,這麼晚才回來。」

    「我沒有去哪裡,只是一下子天就黑了。」

    「還沒有多久,天都黑了,才一下子?」我有時候覺得,他僅僅只是反應遲鈍麼?

    「我也沒有去哪裡呀,就這轉轉,那轉轉,之後又去了車站。」他弄著狗食。

    「其實如果下次像這樣的情況,你要出去的話,跟我說一聲,我晚一天去就是,狗場沒個人,一點也不安全。」這才是我想要說的主題。

    「沒有事的。」他嘻皮笑臉,卻是我最厭惡的。

    「我知道沒有事的,我早上出去的時候還跟你說過,中午早一些回來,你沒有聽到?還是風太大,把我的話都給吹走了?」我的怒火已經上升了不少。

    「我沒有聽到。」依舊的那副笑臉,如果可以,我真想扇他兩個耳光,然後說,不要再笑了,可惜,這樣的事情,我不能做。

    「你可能不知道,早在你來之前,我們這裡就丟過東西了,原來裝這個大門,我一直不太喜歡關門,直到有一天我去我媽媽那裡了,回來的時候,我姐的衣服連衣架都丟了。」其實丟的是內衣跟內褲,覺得跟一個陌生男人提這些東西好彆扭。

    「衣服全丟了?怎麼丟的?」他居然還是那副嘴臉。

    「我的重點不是告訴你,我具體丟了什麼東西,而是想要告訴你,事情的嚴重性!還記得前幾天晚上的事情麼?」

    「前幾天晚上?」他被我說得也有點丈二和尚了。

    「是呀,我姐夫他們剛剛走,之後就一直有人用石頭紮牆,我剛剛還以為是她們又回來了,因為以前我在房間上電腦,聽不到叫喊聲,他會這樣做過,我開了大門出來一看,根本就沒有人,所以狗再得叫凶,我也沒有理會。」

    「喲,你說得是那天呀,我在看電視,你和你老公起來,我知道。」

    「喲,你知道,可惜就是不知道我們為什麼起來的,是吧?狗場的事情,你也有份的,以後若再是如此,你應該起來看看,而不是需要我們叫你。」我沒好脾氣給他,這只是其一,其二是因為母狗要生了,中午卻還得餓肚子,而有氣不好發作。

    說起這件事情,其實,也是怪他們自己,有句話,請佛容易送佛難,就是我送給他們的。

    老康,是在老韋之前來的養狗工人,也愛酒,懶,短短的試用期,三天都沒有過,他自己不想要再堅持,最後陳雲的理由卻是,我不夠溫柔。

    當我聽到這句話的時候,我確實很奇怪,我為何要對他溫柔?他只是我們請的工人,卻還要求我煮飯給他吃不說,做一點事情,叫都叫不動,這樣的人,留有何用?

    可是,他卻記了仇,說,難道就這樣叫我走,連個路費都不給我麼?

    我告訴他,你連試用期都沒有過,哪裡來的工資。

    他帶走的,是我們給工人的工作服和借我的二十塊錢以及那個房間多餘的一個搖控器,真不懂,為什麼會對這些小東西感興趣。

    明顯的不服氣,晚上打電話過來,說是要報復。

    秦中華說,來吧,我不怕你。

    才會有了後來的這個事件。

    其實我們也一直在猜,這到底會是誰?

    直到第三天,他自己打電話過來炫耀。

    「我聽說,你那個妹,前天晚上嚇得要死。」接電話的是陳雲。

    聽說?這件事情根本就沒有傳出去過,除了我們這的幾個人,可能知道這件事情的,只有他了吧。

    接到這個電話,陳雲打給了他的外甥。

    「你舅如果再這樣,下回我們就直接當賊抓了的,打傷打殘你可不能怪我們?」

    說起來也算是後悔,因為,他在這裡之前,跟我拉到堯山,提到過那裡有一個看守所。

    「我在看守所裡呆了十五天。」他喝著酒,說著。

    我聽得心裡直發毛。

    「我都不知道看守所在哪裡?」這是大實話,我是真不知道。

    「就在那個山中央,哪天我帶你去。」

    鬱悶,這要的重要地方,會是人隨便想去就能去的麼?再說,對於看守所,我也不感興趣,那又不是什麼好地方,就算是去的人,也不會光彩到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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