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豪門千金 第2卷 第六四章  錄音筆
    姚律師微微一笑:「證據,當然有!審判長,我請求呈上證據……」

    「准!」

    證據就是一隻小小的錄音筆,姚律師拿起錄音筆四下展示了一下,田致遠的律師心下一沉,田致遠有些茫然。

    田母卻不知道一支筆能當什麼證據,她想大聲說話又怕被趕出去只好和邊上的人低聲道:

    「筆有什麼好看的?十根筆我都能給他弄來。」

    「就是,弄根筆當證據,糊弄誰呢~」

    ……

    錄音筆一出現庭下就是一片嗡嗡聲,審判長不得不再次敲響了法槌:

    「肅靜,肅靜,法庭之上不得喧嘩!」

    姚律師看著田致遠的茫然正色道:

    「我的另一個當事人田一米,今年十四歲,還是個初中生,放暑假的時候跟老師去京城玩,小孩子對電子產品很有興趣,在老師的陪同下買了不少電子產品,包括當前剛上市沒多久的筆記本電腦、隨身聽、軟盤、各種遊戲碟片、數碼相機等等,當然也包括了這支——錄音筆。」

    「小孩子好奇心強,想拿回去跟自己母親顯擺顯擺,誰知剛回家就遇到被告與其家人在家裡大鬧,我的當事人田一米在與被告爭執時不小心打開了錄音筆,錄下了這段錄音,現在請大家聽一聽。」

    隨著錄音筆裡清晰的爭吵聲再現,法庭裡靜謐一片,只能聽到或急或緩的呼吸聲。

    錄音聽完,田致遠臉色慘白一片,田父田母田致恆田二嬸都是一臉不可思議,他們根本不明白,為什麼一支筆也能錄下別人的話。

    田致遠的律師又叫反對,審判長准了:

    「《XX法》第XX條xx規定,以非法手段獲得的影音材料不能做呈堂證供,這只錄音筆並不符合法律程序。」

    「審判長,我想代表我的當事人問原告幾個問題。」

    「准!」

    「謝謝審判長大人。」

    「請問被告,您與第三者白詠華事發的當天我的當事人之一田一米是否在場?您只需要回答是與不是,請不要說與本問題無關的話。」

    「……沒有。」

    「請問被告,我的當事人之一田一米學習成績是不是非常好?人是不是很聰明?」

    「……是。」

    「請問被告,您是否有考慮把您與第三者白詠華的關係在未離婚時告訴自己的女兒?」

    「……沒有。」

    「請問被告,您現在所住房屋是否是祝庭瑜用做生意的錢在你和你的父母都反對的情況下堅持購買?」

    「反對,這個問題與現在要說的證據沒有任何關係,不符合法律程序。」田致遠的律師差點氣死,再這樣下這官司不用打就輸了,還什麼都得不到,要知道對方的當事人之一可是個孕婦,這種情況下法庭都會偏向原告的。

    「反對無效,原告律師請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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