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九
我被警察們帶到審訊室,兩個警察讓我坐到屋中間的一張堅實的木椅子上,對我說:「按理,我們要對嫌疑人實施人身控制。但是,考慮到你是老師,也一直比較配合我們,就不把你鎖到椅子上,希望你接下來繼續配合我們的調查、詢問。」我這才注意到自己坐的這張椅子並不是普通的木椅子,除了比普通椅子更堅固,在扶手上還橫著一塊木板,木板是活動的,另一邊扶手上有一個鎖孔,可以把坐著的人完全鎖在椅子上動彈不得。
審訊室的氣氛也格外莊嚴,我正對面的牆中間掛著一個盤子一般大的警徽,警徽的兩邊分別寫著「坦白從寬、抗拒從嚴」,靠牆擺放一張碩大的辦公桌,桌上除了一盞檯燈外什麼也沒有。我心裡直打著鼓:這地方是審訊人犯的呀?我這是犯罪了嗎?我已經是人犯了嗎?這個念頭閃過,冷汗就不斷地冒出來。我不知道該怎麼辦,也不知道為什麼在派出所、教育局都已經調查過後,還要由公安局刑警隊直接調查,就這麼點小事,犯得著如此興師動眾嗎?
負責主審我的是一名四十多歲的警察,他夾著文件夾坐到我對面的辦公桌後,打開文件夾,拎著筆在文件夾內的紙上勾畫著。兩名年輕警察並排站到我身後,我掏出煙正欲分發,其中一名喝我一聲:「坐下,不要動!」我猛然一驚,嚇得雙手哆嗦,煙盒裡的煙也抖落在地上,橫七豎八的到處都是。
「我們是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刑偵科,現在向你調查關於你涉嫌故意傷害他人的事情。在詢問過程中,你有權不回答我們提出的問題,但是你的一切回答都將完整地記錄在案,而你在詢問過程中的表現也會作為結果處理的參考,你是否聽清楚了?」中年警察一本正經地說。這個架勢完全是審訊罪犯的樣子,我不再存一絲僥倖,或許我不坐牢華他們是真的不甘休了。好吧,既然如此,我也只能認命,該來的就都來吧,暴風雨過後誰說不是晴天呢。
「我聽清楚了。請繼續。」我的回答令中年警察感到意外,他抬起頭瞟了我一眼,繼續問著我的姓名、性別、住址、職業等一些明明白白的無聊的問題。這些問題問過以後,接著問那天晚上喝酒在什麼地方、有哪些人、為什麼喝酒,再後來問起了發生衝突的一些細節,最後說:「我將問你的問題和你剛才回答的問題向你重複一遍,如果沒有遺漏,你就簽字。」
「警官。」我打斷他的話說,「我還要向你反映為什麼打架,這是你沒有問到的。」
「哦?」中年警察再次抬起頭看著我說,「你說說看。」
「謝謝警官。」我說,「其實我和華打架並不是偶然。他之前塞過我寢室的鎖孔、刺過我摩托車的輪胎,多次挑釁我。打架之事發生以後,還有不明身份的人威脅我。」
「不是偶然?我記下了。」中年警察說,「你說的這些事都有證據嗎?或者有誰可以證明這些事的確是華所為?」
「這——這不是他是誰?肯定是他。」我一時語塞,但又十分肯定地說。
「我們講究的是證人證據。你剛才所說打架不是偶然,那就可以理解為你是蓄意。而你所說的糾紛則無證人證據可以證明,只是你自己的猜測臆斷,不能為本案提供任何有益的幫助。現在,我向你重複所問的問題和你的回答,沒問題的話,簽字吧。」中年警察說完,一一念出剛才審訊我的記錄。
我簽完字,中年警察示意兩名年輕警察左右夾著我,並說:「現在事實清楚、過程明白,依據相關法律,我們將暫且對你實施刑事拘留。你跟我們到辦公室簽《刑事拘留裁決書》。」中年警察的話音剛落,一名年輕警察拿出手銬將我拷上。我舉起帶著手銬的雙手,在警察們面前晃晃說:「剛才不是說不鎖的嗎?」中年警察冷笑道:「哼!剛才是詢問,現在是拘留。你聽說過拘留有不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