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斯手豬毛,鼓手瘋子,電子琴陸游,電吉他洋蔥,主唱北歌。
這便是他們的樂隊。
一個無名卻帶著五個少年一腔熱血的樂隊。他們的夢想,是有一天能夠站在燈光四溢的舞台上,開自己的演唱會。
也許是享受那種被萬眾景仰的虛榮,也許是渴望體內的音樂有朝一日能夠完全迸發,但他們愛音樂,這是不容爭辯的事實。
曾經為了求得一個晚上的酒吧駐唱他們被無數次拒之門外,並且被人惡言相向。直到有一天他們來到沙雪酒吧,那時的老闆是個四十多歲的男人,看上去容光煥發,風度翩翩。
北歌他們來到他的辦公室,他沉默地看著他們。帶著些挑釁的意味。北歌向來不是愛低頭的人,他揚起他一貫驕傲的頭和他靜靜對峙。
「你們都會些什麼歌?能保證客人會喜歡聽麼?」他問。作為商人,他不是什麼樂善好施者,在招納任何一個人事首先考慮的都應當是利益。
北歌眼神凌厲地回答:「只要是我們傾心的音樂,我們定會全力投入歌唱。」
那人笑而不語,仔細地打量起眼前這個青年來。他酒紅色的頭髮在燈光下異常妖冶,然而眼神卻出奇地冷靜,像是冰封千年的冷劍,透著銳光。他知道,他該是一把即將開光的劍。他該給他一個用武之地。
然而他卻說:「你尚可投入唱,怎知觀眾會投入聽?」
「我相信一切傾盡心思的歌唱都會博得聽眾。」
「哈哈哈——」那人突然失笑,一隻手搭上北歌的肩膀,說:「年輕人,你儘管去唱。我相信你會有很多聽眾。」
就是這句話,如同救命草一樣將已經食不果腹的五人從黑暗中救起。五個人同時展開笑容,鞠躬道:「謝謝您。」
那一天,北歌他們的首次演唱,博得了滿堂彩。酒吧裡的人全都為這個新來的駐唱樂隊大聲鼓掌。
那也是,他們第一次,得到這麼多人的肯定。
從那以後,越來越多的人晚上來到這裡聽他們唱歌。酒吧老闆對他們也十分寵愛,每次演唱完,就會給他們一個包廂,讓他們休息。酒水全都記在老闆賬上。
那些年,北歌他們初嘗被人喜愛的感覺,內心的自信以磅礡的姿態迅速成長。他們不再如往常那樣卑賤,惶惶終日而不得安寧。有時甚至還要靠撿垃圾來維持生計。
這是他們的夢想,他們行走在夢想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