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結】總裁令:女人哪裡逃 第3卷 第一百三十章 休想和我離婚
    「以身相許,怎麼樣?」

    霍歡一臉戲謔的看著他,果不其然,就看見下一刻,馮遠航的臉一陣紅一陣白的,那臉上的表情更是無比的尷尬。

    「好了好了,逗你玩的,讓你做我孩子的乾爹,這次你總沒有問題了吧。」

    使勁的揉了揉他的發,霍歡低低的笑了。

    純情小男生哦,調戲一下的感覺果然沒錯。

    「孩……孩子,干……乾爹?你不是已經……」

    馮遠航語無倫次的說著,那眼睛瞪的比銅鈴還要大。

    「演戲嘛,總要逼真一點才真實不是嗎?」

    在一旁的沙發上坐下來,揉捏著眉心,她一臉苦澀的笑了,「不過,要替我保密哦。」

    「沒問題,只是接下來你準備怎麼辦?」

    馮遠航輕聲問道,突然很期待看到陸天揚知道這件事的反應會是什麼樣的。

    都說女人心海底針,這次他是真的領教了。

    「盡快的離開這裡,不瞞你說,這個地方我連多一秒種的時間都不願意呆。」

    霍歡很平靜的說著,手下意識的撫向小腹,當初,她差一點就要失去她的孩子了。

    她所遭受的傷害她會一一的還回來,但是不是現在,她現在最重要的就是把這個孩子平平安安的生下來,除此之外,她已別無所求。

    「那天揚那邊你打算怎麼辦?他是不會讓你離開的。」

    想想陸天揚那臭的要死的脾氣,馮遠航突然不敢想像自己的下場是什麼。

    「放心吧,我自有辦法對付他。」

    抬起頭看向他,她的笑容無比的自信。

    或許讓一個人愛上自己很難,但是讓一個人討厭自己非常容易。

    一個禮拜的時間又在指縫間悄然滑過,當霍歡出現在陸天揚的面前時,那個滿臉胡茬不修邊幅的男人正埋首於一堆公文之中。

    「叩叩叩……」

    輕輕的叩了叩門,霍歡大搖大擺的走了進去,將包包往他的桌上一扔,人也順勢在他面前的椅子上坐了下來。

    「陸總有時間嗎?」

    抬起頭看到來人是她,陸天揚臉上的慍怒很快被一陣狂喜所取代。

    「你來了,是不是想我了?」

    唇角勾起一抹上揚的弧度,他的笑顯得格外的妖冶,那雙貓眼中更是幻化出一道道琉璃般的光芒。

    「就沒見過比你更自戀的男人,今天有空嗎?」

    斜睨了他一眼,霍歡無聲的歎了一口氣。

    「有啊,只要是和你在一起,就算國家領導人接見也得往後排排不是。」

    說話間,陸天揚笑嘻嘻的站起來走到了她身旁,長臂一伸,登時將她抱了個滿懷。

    「少來這套,你這招對付別的女人或許行,但是對我不行,所以別費力氣了。」

    霍歡一臉不屑的說道,說完,一把將他推開,理了理自己微顯凌亂的衣服,轉而從包包裡拿出一張紙遞到了他的面前。

    「這是什麼東西?」

    狐疑的看了她一眼,陸天揚從桌上將那張紙拿了起來,下一刻,就看見他的臉色變了。

    離婚協議書,五個大字黑體大字一瞬間晃得他的眼都疼。

    「想和我離婚?我告訴你,想都別想。」

    將手中的離婚協議書撕得粉碎,陸天揚惡狠狠的說道,臉上的笑就那樣成功的僵在了臉上。

    「你隨便,不過我想覬覦你的女人也不少吧,像你這樣的鑽石錢櫃,有多么女人倒貼都願意,你又何必把著我不放呢,累人累己,何苦來著?」

    她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可是怎奈一旁的人臉色越來越難看,那咬牙切齒的模樣連吃了她的心都有。

    「你休想離開我。」

    死死的攥著她的手臂,陸天揚一字一頓的說道。

    在她說出要離開他的時候,他的心竟然莫名的發慌。突然間,他害怕以後再也見不到她了。

    那種即將要失去的感覺仿若她在重症監護室的日子,讓他的心一抽一抽的疼,心口好像被壓上一塊巨石,連呼吸都讓人覺得困難。

    「呵呵,何必呢,好聚好散,再說,我真的不記得你了,和這樣的我在一起,你覺得有意思嗎?」

    強忍著心頭的怒火,霍歡輕聲說道,前塵往事都如過眼雲煙,很多事情不是她不計較,而是她要等待一個最好的時機。

    從來她都是一個睚眥必報的人,這一次也不例外。

    「那我就讓你重新記得我,霍歡,我告訴你,我不准你離開我,絕對不准。」

    用力的搖晃著她的肩膀,陸天揚一迭聲的喊道。

    他不會讓她走的,絕對不會。

    「你不准?」

    深吸一口氣,霍歡一臉嘲諷的笑了,「腿長在我自己的身上,我想走你管得著嗎?」

    「你試試看,那樣的話,我就把你的雙腿打斷,我看你還怎麼走?那樣你就會永遠呆在我身邊了。」

    溫熱的指腹輕輕的撫摸著她的手背,那樣輕柔的語氣吐出來的卻是一連串殘忍的話語。

    她或許不知道吧,她曾經答應過他的,在看到他眼睛的那一刻,他們這一輩子就必須糾纏在一起了。

    「你試試看啊,看看我到底還能不能走得掉?陸天揚,我告訴你,只要我的腿還能走路,我就一定會離開你,你不簽字是嗎?可以,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夫妻之間只要兩年分居法律就會認定離婚,那我們就等吧,等到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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