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勇,她的愛人,對於春梅來說那是一種「痛」!她喜愛這位比她大兩歲的男人,濃眉大眼,高大粗壯、充滿了力量,在他彪悍的外表下卻有細緻的內心。大勇喜歡學習,善於思考,還具有非常符合他外貌的膽量。年輕時的他,是當時很多姑娘們的偶像。但春梅有著其他女孩所不具備的有利條件。首先,她特別能戰鬥,幫助大勇解決了許多難題。有一次連續暴雨,大勇率領村民搶險,眼看就要支持不住了,有些人準備逃跑了,那樣的話可能給整個村子帶來很大的損失,關鍵時刻是李春梅帶領著她的「三八」突擊隊衝了上去,解救了處在危險中的金大勇,所以大勇對春梅是非常感激的,兩人的友誼牢固而深厚。其次,是有老書記保媒,王永來對金大勇有知遇之恩,大勇對他的主意言聽計從,絕沒有二話。
雖然大勇遲遲沒有提出結婚,可春梅並沒有感覺到什麼異常,確實工作太多,兩個人都是那種「工作狂」,「反正他金大勇又跑不了。」春梅這樣想。
直到那個女孩的出現,才讓李春梅感到巨大的壓力。她和金大勇第一次見面,李春梅就在旁邊,當兩個人的手握在一起時,李春梅的心裡莫名地一縮,雖然她不是那種感情豐富的人,但畢竟是女人,看到兩人握手時的眼神,女人的直覺告訴春梅可能要有麻煩。
那個女孩的確很美,美得用二楞子他姑的話說:「連女人都想抱她兩下兒」。洗澡的時候,春梅仔細端詳了她美麗的身體,優美的曲線,嫩得可以掐出水來的肌膚潔白而光亮,李春梅確實有想過去抱抱她的衝動。女孩被分在春梅的「三八」突擊隊裡實習一個月,別看這麼個美人兒,可是一點都不嬌氣,走路登山比隊裡的其他隊員還強,只是比不過李春梅。據她自己說,從小學到高中一直都是舞蹈隊的,她們每天都練習長跑。雖然力氣活兒比大家差得遠,但她從不惜力,盡自己所能。還有一點就是她有文化,經常出一些主意,按照她的辦法去做能夠多快好省地完成任務。她還很會打扮自己,那個年代雖然已經改革開放,但能夠供女孩子們打扮自己的化妝用品還是少得可憐,而且從事體力勞動,大家也沒有過多地注意這些。可是她總能利用一些簡單的物件就能把人打扮得很出眾,在勞動的空閒時間隊員們都讓她幫著裝飾自己。一個月的實習期,女孩跟大家的關係處得都很好,雖然春梅同她也是有說有笑,可是心裡卻總是有種不踏實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