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李春梅獨自坐在客廳的沙發上心不在焉地看著電視。下午在物業辦公室,將近五點的時候格格說錢旭請她聊聊,順便吃個晚飯,冬梅囑咐她注意安全,格格答應著就去了。透過物業的窗戶,李春梅看到接格格的不是錢旭,而是王春偉,她心裡想:「整個兒一個碎催!什麼事他都摻和!人家錢旭約格格,他湊什麼熱鬧!也不知安的什麼心,真是皇帝不急太監急!」
早在幾年前金大勇就很少回家了,他的應酬很多,大部分時間住在飛達公司,春梅並沒有過多干涉大勇。李春梅的時間則多是在「響水左岸」度過的,早晨天一亮她就來到這裡,離開物業的時間並不固定,夏天晚一些,冬天則較早,原則就是盡量趕在「天黑之前」。有的時候她也在這裡過夜,遇到這種情況,她肯定要找一個伴兒,一般是田保苗,偶爾格格也在這裡陪她。春梅喜歡小區裡的那棵大銀杏樹,在「那件事」發生之前,每當她心情不好的時候都去那棵大樹下,她感覺大樹是有靈性的,是會幫她的。每逢天氣乾旱的時候,春梅還會想辦法給它澆澆水。讓她沒有想到的是,在她遇到人生最大的挑戰時,有靈性的大樹真的幫了她,可是幫助的方式卻給她帶來了巨大的恐懼,和無法癒合的創傷。
李春梅是個急脾氣的女人,這兩年她感覺自己脾氣變得更壞了,有時會莫名其妙地發火,有時又會突然地恐懼。最近她還會突發心絞痛,硝酸甘油她總是裝在兜裡。她討厭年輕的女性,尤其是漂亮的女孩子,所以物業公司裡沒有三十五歲以下的女性。有時她甚至討厭金格格和金大勇親近,警告格格:「你已經大了,和父親應該保持一些距離。」她有時還會對格格發脾氣,可是靜下來後又十分後悔。
工作!工作是李春梅最大的精神寄托,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在過去,當她帶領突擊隊完成一個又一個的工程時,上級的誇獎、隊員們的稱讚給她帶來了很多快樂。最關鍵,春梅覺得這樣能夠幫助金大勇解決難題,她是以這樣的方式表達對大勇的愛。
現在,她的樂趣幾乎也來自工作,當她看到自己負責的項目一項項地完成時,那種喜悅是任何事情無法代替的,當她看到公司的人們和村民向她投來臣服和羨慕的目光時,那種感覺是在其他任何事情上找不到的快感。現在她的工作只為自己,不再為任何人。工作,不是為了掙錢,錢對於現在的春梅來說是最容易得到的東西,工作,是為了心情,為了自己缺失的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