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過年,方芷若正想著到底回不回家。
怕死了老家的天氣,卻又想著一年到頭難得能相聚。
想著在外地讀書的妹妹,又想起年三十家裡的溫馨。
舉棋不定,她最怕的莫過於春運。
李偉翔的太太找上門的時候,已經是一月中旬。
這天,方芷若在李偉翔的家裡做著衛生。
她素愛乾淨,雖然自己並不常住,但是也喜歡把屋子收拾得僅僅有條。
門被打開的時候,她被嚇了一跳。
而對方見到她,並不驚訝,而是一臉笑容。
這是李偉翔的太太,分居已經2年有餘。
「你就是小若吧?我是偉翔的太太,叫齊美珍,我比你大很多,你可以喊我珍姐。」
正房遇到小三,沒有想像中的衝突,也沒有咒罵,這讓方芷若反而不安了起來。
不管從倫理還是道德上,她都是理虧的。
沒有任何小三能名正言順的高呼我這份是愛情,那是厚顏無恥。
法律既然承認是夫妻,那你任何一方的第三者,都是違背常理的。姑且不管兩夫妻之間有什麼問題,但第三者始終不被法律認可。
所以,方芷若看到齊美珍的時候,她慌亂了。
「珍姐!」
她低著頭,幾乎不敢抬起。
好像面前的人無比尊貴,自己在她面前不自覺的矮了一截。
「來,坐!我是專程來找你的。」
齊美珍其實長得挺美,只是年紀擱在那了,所以更顯得方芷若青春無限。
雖然不明白她來找自己做什麼,但方芷若還是乖乖的坐下。
按理說,齊美珍才是這間屋的女主人。
「對不起!」
方芷若不知道為什麼,就從口中說了這番話。
「你沒有對不起我!偉翔跟我分居那麼久了,我們各自有各自的生活。即使沒有你,他也會有別人。但我情願是你,因為我感覺他自從跟你在一起以後開心多了。」
這樣的話淡定的出自一個大房口中,不會讓人覺得安心,反而是惶恐。好像千錯萬錯已經是錯,對方選擇原諒你,而你自己卻感覺無地自容。
方芷若就是這樣的感覺,她望著齊美珍,不知道說什麼。
「名義上我們還是夫妻,其實已經到了可以辦離婚的時間了。因為已經分居兩年以上。」
還是不明白為什麼對方來跟自己說那麼多,所以方芷若依然選擇沉默。
人家來找自己,自然有她的理由。
話說得越少越好,為了不必要的誤會。
只是這樣的場景,很是尷尬,讓人動彈不得。
「小若,你不要以為我是來找你示威的!我沒有那個意思!我只是很想見見你,除了我之外,你唯一一個能近他身邊的女人了。」
這番話,好像說得很怪異。方芷若猜不出其中的意思,為什麼?這真的是一個很奇怪的事情。
「珍姐,我並不是很理解你最後這句話。你跟偉翔在一起應該很多年了吧?為什麼要分居呢?還有為什麼說我是唯一能接近他的女人?」
一連串的問題,因為方芷若真的很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