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離婚女人的血淚史  第3卷 第一百一十三節
    榮伯母和好多親戚朋友都站在警察局門口。我過去一問,才知道是因為我跟榮進分手的事情。他心情不好,今天晚上喝醉了酒。在飯店裡跟人打架,結果把人家的腿打殘了。

    啊!聽到這個消息我差點暈了過去。

    榮進,他怎麼會做出這樣的事情?他還有孩子和母親。如果他進去了他們怎麼辦?這一切都是我害的啊。此刻我真的覺得自己就是一個罪人。

    我跟警察要求進去看看他,但他們說有規定,現在不能探視。我覺得現在最主要的問題是安撫受害人和他的家屬。所以跟在場的榮進的朋友榮進的媽媽還有楊一起去了醫院。到了醫院我不僅倒吸了一口冷氣。那個人還正在搶救之中。大夫說,他的腿可能保不住了。榮伯母一聽當時就暈了過去。大家趕快又找大夫搶救。手忙腳亂。我的腦中頓時一團亂麻。這一切的根源都是因為我。我真是後悔不迭。為什麼要跟他說分手?為什麼?

    一夜未眠。第二天,我找受害人家屬談判。想要私聊。但他們家人把我堵在門外:「我們不會私聊。不要以為你們有幾個臭錢。我們也不缺錢。我們現在要的,就是讓他坐牢。我們嚥不下這口氣。憑什麼打我兒子呀,他沒招誰惹誰。憑什麼打他,還把他打成這樣。我們一定要找好律師對他嚴判。受害人的母親在屋裡嚎哭……」

    他們不願意私了,這就意味著榮進要去坐牢。我打電話問了個律師,他說,像這種情況除了要給受害人看病以外,還要被判3年以上,10年以內的徒刑。聽完律師的話,我拿手機的手不由的顫抖。賠償款我並不害怕,可是,榮進如果進去了。他的母親和兒子軍軍怎麼辦?他是一家之主啊。我能就這樣不管不顧嗎?最少3年時間,這段時間誰來照顧軍軍和他奶奶?我能夠推卸責任嗎?

    我去了醫院,給榮進的母親交了住院費。把一切安排妥當,老人還在昏睡。這次打擊對他來說太大。我囑咐護士照顧一下老人,便回榮進的家裡把軍軍接到我了家裡。然後再馬不停蹄地的趕到醫院。對於我來說,一切就好像噩夢一樣。到現在還覺得不真實。但一切只能面對。

    生活一下子被攪亂。每天醫院,家裡,律師事務所,來回顛簸。我已經沒有時間去管理我的店。我幫榮進找了個律師,他姓葉,他說:「像這種情況,他只能說盡最大的努力輕判。不可能免刑。」可我又能有什麼辦法呢。我說:「那就麻煩您了。」

    然後去醫院給受害人交了住院費。

    這件事情出來以後,我每天早上給桃兒和軍軍做好飯,然後送他們上學。然後再馬不停蹄地的趕到醫院。給榮伯母帶早餐,中午回來再給她煲湯,做午飯。現在只有我能照顧他們。

    楊始終沉默。他默默的幫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但我們之間溝通的卻很少。他從來不打擾我做自己的事情,也從不發表意見,只是我偶爾看得見他眼裡的疼惜。

    榮伯母終於被查出來有嚴重的心臟病。必須住院。而榮進也最終被判刑3年。開庭的那天,我看見他低著頭站在被告席上,眼裡是空洞的茫然。他一直不看我,不看任何人,像只木偶一樣聽憑發落。最終我看著他被警察帶走。淚從我的臉上滴落,掉在地上碎成一片片。

    從法院出來,門口站著一排榮進廠裡的工人,個個垂頭喪氣。我說,我會把榮進欠你們的工資補發給你們,廠子就暫時關閉吧。等榮進回來,我相信他還會叫你們回來上班的。

    有工人說:「嫂子,我們不是來要工資的,只是榮廠長對我們一直都很好,我們只是來問問他的情況,你告訴他,等他出來了,我們還來給他打工。」

    我說:「我替他謝謝你們了。我會轉告他你們說的話的。」

    這時:「張戰軍走了過來說,菲,以後有困難就找我。只要我能辦到,就一定會幫你。」

    我說:「我知道了。有事情我就找你。」

    他說:「那我們就先回去了。」

    「嗯」我說,我衝他們揮手。看著他們走出我的視線。

    楊說:『菲,我們回家吧。」

    我說:「好。」

    我每天給榮伯母燉湯,然後送到醫院裡照顧她喝下。但她始終對我態度不好。我知道她在記恨我。恨我把他兒子害成這樣。

    有一天她問我:「軍軍呢?」

    「他很好,在我家裡每天跟桃兒玩的很好。」

    「進進現在進去了,我也成了這樣,你就應該照顧他。你要知道,是你害的進進這樣的。這一切都是因為你。」她開始哭了起來。

    我坐在那裡不發一言。

    等她哭夠了,我說:「大夫說讓你控制情緒。要不然會加重病情,你要是死了。軍軍就沒人照顧了。你不怕我虐待他呀?」

    她看了看我,開始喝我給她燉的湯。喝完她說:「不要以為你給我燉湯,在醫院照顧我,我就應該感謝你。這些都是你應該做的。」

    我不說話,默默收拾碗筷。

    她每天這樣,我已經習慣。而且,她說的也是事實。我也不想辯駁。我甚至在接受自己良心的審判。

    最近我一直在思考我跟楊的問題,現在情況成了這樣。我不知道該何去何從,跟楊在一起已經顯得不可能。榮進的母親和孩子我必須照顧。我不能撇下他們不管,否則我會良心不安。我想起銘,當年他為了一個女人跟人打架,進了局子以後,那女人卻嫁給了別人。導致銘到現在都對女子心存恐懼。我不能做那樣的女人。雖然,這件事情跟銘的那件事情不太一樣,但榮進也是因為我的關係才去喝酒,才會跟人打架的。我怎麼能置身事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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