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會的地點選在市區最繁華的街道,小唐人自助餐廳。這是個有4百平方米的大餐廳。進門,大廳中間的檯子上整齊擺放各種菜式,水果,和海鮮。還有各種調料。圍著大檯子的四周是一個個放著火鍋的飯桌。我到時,已經有很多同學在那裡等著了。這次的聚會規模龐大。幾乎聚集了當時高三一班的所有同學。班長李力,副班長劉蘭,學習委員鄭娜娜。勞動委員郭靖鵬,還有我這個文藝委員。班幹部全部到齊。更難得的是班長李力是從北京回來的,學習委員是從鄭州趕過來的。其他人雖然都不是太遠,但也不像我們這些留在本地的同學那麼容易到齊。是誰有這麼大的魅力,能夠讓同學們全部聚齊呢?我開始納悶起來。環顧四周,同學們三三兩兩的聚在一起,看,那個是吳慧慧,她以前上學的時候很瘦,現在居然變的這麼胖。這邊這個是劉季,當年他坐在我的座位後面,總是拉我的頭髮。還有形樂樂,她是最愛笑的女生。成敏,團支部書記。沉默寡言的女生。那個角落裡的好像是齊菲,跟我同名的女孩,她的長發現在怎麼變成短髮了?……最終我的目光落在了一個人身上,這個人比原來明顯蒼老了,頭髮已有些許花白,面容滄桑,以前挺拔的身姿變得佝僂。他是我最敬重的語文老師。吳老師。我激動的跑過去,擁抱他。我終於知道是誰有這麼大的魅力,可以召集到全班同學。我的老師,他也激動的擁抱我,他說,菲,看見你真好。我說,真好,老師。我們激動的熱淚盈眶。
記得當年,他代我們高一一班的班主任。那時他剛剛30出頭,穿乾淨的白色襯衣,筆挺的西褲。經常從校園的路上筆挺的昂著頭走過。嘴裡唱著趙傳的,我是一隻小小鳥。不知迷死過多少我們這些情篤初開的少女。而我仗著一手好文筆得他另眼相看。他把我的作文貼在校園牆報上公開展覽。還在上語文課的時候經常表揚我。我理所應當的當上了語文課代表。也順利成章的坐上了文藝委員的寶座。那時我經常聽鄧麗君的歌,對宋詞達到了癡迷的地步,有時候上語文課,我們會彼此爭論對某一首詞的見解。偶爾也會氣的他棄案而去,但他依然對我欣賞有加。記得當年我有一篇作文,寫的是我的爺爺,全文只有不到500字,但他看過後給的評論有2000字左右。他說,菲,你在文學上的造詣已經相當高,是老師心目中的才女,你一定要往這方面好好發展。我會一直關注你。希望你一定不要讓我失望……他還讓我參加全國高中生作文競賽,只可惜那次我沒有發揮好,只得了二等獎。然而,也是我這個老師心目中的才女讓老師失望了。當年我高考沒有考中,變的心灰意冷不再補習。他去過我家找過我幾次,但都失之交臂。
往事重提,歷歷在目,不禁百感交集。我說,老師,我讓你失望了,但我一直沒有放棄我所鍾愛的文學,我一直在寫。他拍拍我的肩膀。說,只要有夢想就有希望。只要你有希望就會努力。老師會支持你。
我們吃自助餐,聊以前在學校的趣事。比如誰給誰寫情書了,誰又被誰暴打了。誰抽屜裡的零食被誰偷吃了等等。笑的人前仆後仰。我一時心血來潮,問了一句,你們當時誰都暗戀咱們老師了?通通招來!誰知道幾乎所有的女生都舉手。所有男生全都做恐怖狀向後倒去……
當年的一群活波可愛的調皮鬼,都已經成家立業,大部分都有了自己的兒女。而歲月也給我們臉上刻上了滄桑。
我去夾菜,有個人跟著過來,是榮進,他說,菲,聽說你離婚了。我說,是。他說,我也早四年前離婚了。我回過頭看他。我怎麼沒聽說過?他說,你一直不跟我們這些人接觸,也總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而且總是忙碌。像個蝸牛,有殼兒,忙碌,難以靠近。他的比喻讓我失笑。不過他說的倒是真的。我們夾了菜找了個偏僻的地方坐好。我不想讓更多的人知道我的狀況。他說,菲,還記得我寫給你的那封情書嗎?我笑,當然記得,觸目驚心。可是,不寫還好,寫了倒把你嚇跑了。我說 ,嚇跑我的不是那封信,而是寫信的人。用血寫信,你真想的出。他也笑了,讓我看他手上的傷疤,深深的一道疤,在食指上橫臥著。這是年少輕狂所做的傻事。
當年,我們還在高一一班的時候,他是我的同桌。身材矮小,消瘦。頭髮梳成三七分。當時的四大天王是郭富城,劉德華,張學友,黎明。而大街上到處可見郭氏頭型。不但如此,他還極喜歡模仿郭富城的招牌表情。先用右手梳理一下額前的頭髮,然後小眼輕蔑的看向你,偏著頭向後一甩,那剛才還遮著眼睛的頭髮就被他甩到後面去了。那小鼻子還會輕蔑的向上皺起,嘴巴隨著節奏一撇。他雖然學的惟妙惟肖,然而我看的卻是渾身不自在。每次他用這個表情的時候我都會把臉偏向旁邊。卻在心裡暗笑。他學習極糟,上課的時候喜歡睡覺,但我們坐在第一排,所以不敢明目張膽的睡覺。他把書打開立在課桌上,裝作正在專心聽講,卻用下巴掛在課桌邊上,閉著眼睛睡覺。有時候睡的酣暢淋漓,還會流口水。有一次我們小考的時候,他就是用這個姿勢睡完了一節課。下課老師收卷子的時候發現他的卷子上全是口水,提起一角那口水就順著卷子的另一角滴滴答答的流到地上。這件事最後成了我們全班同學課餘時間的笑資。
那封信是高二的時候寫的。那時,我已經不是他的同桌。他坐在我右手的後面一排。有天早上我剛放下書包坐好,發現課桌裡躺了一封信,打開一看,差點嚇暈過去。那張信紙上居然觸目驚心的用血寫這個五個字,菲兒,我愛你,後面五個大大的感歎號。那血因為時間關係已經發黑,而且還有一股腥味。還好署名是用圓珠筆寫的。我嚇的要死。趕快把它拿到教室外垃圾筐裡扔掉。但心還在砰砰砰的跳。再看他的手,果然用紗布包著。而我做這一切的時候他一直站在他的座位上看著。從此以後我再見他頭就發暈,再也不敢跟他說一句話。後來,他還曾給我寫過幾封信,大意是我如果不答應他就離家出走云云。但我一直沒有再搭理他,而他居然也沒有離家出走……
當年的幼稚青年,現在坐在我的對面,他比以前長高了許多。身材也比以前魁梧了。多了一股子成熟男人的魅力。而且還穿著阿迪的運動套裝。據說他現在開了一家樓板廠。算是事業有成。但卻不知道他四年前離婚的事,我沒有多問,不想揭人傷疤。他笑問,菲,以前我們是太幼稚,不過現在我們算不算是有緣?讓我們彼此都經歷過一段傷心的往事後再重逢。不知道現在的你能不能接受我?我笑,你是成熟了,也改變了不少,但衝動的個性卻沒變。十幾年沒見,你怎麼知道我現在是什麼樣子?何況我也不瞭解你。你跟我說這些話太欠缺考慮了。他說,但我可以等,等你瞭解我。至於你,在我心裡你永遠都那麼優秀。我相信,時間只會給你身上增添更多的魅力。呵呵,可是我……我不知道應該怎麼說。所以打住。別可是了,又不要你現在接受我。以後有的是時間。好了,我們回到大部隊裡去吧,要不然會有人說閒話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