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第二個月,岳悅還是遭受損失了。足足的四千塊錢啊,她那個心疼呀,很想把剛作為獎金發放到李澤揚手裡的現金給搶回來。
但是她控制住了自己,沒有去搶,誰讓她對他的能力不相信,誰讓她懷疑他那證是混來的,誰讓她擔心他會砸了她的招牌?歸根結底,就是她不想給他也接自己同樣的家居工作,她會因為不放心,要求他在她眼皮底下完成,他就可以進到她的家。
不行,這個月再不能有這個顧慮了,否則又是紅艷艷的血液流失,這種血流多了,會讓心因失血過多而變成干心的。
那怎麼辦?邀請他進入她家?他可是個大男人啊,在孤兒孤寡母家出入,還不帶得風風雨雨?還有,他會不會誤會她對他有企圖呢?
岳悅矛盾著,攤開雙手,一邊是錢,一邊是他的登堂入室,選哪個呢?
最後,還是錢佔了更大的比重,就讓他到家裡又何妨呢?當他是鐘點工、保姆、奴隸不就行了?反正自己給他付了工資的,這說得通啊!
總算自己用理由說服了自己。
但她卻不知怎麼開口,畢竟,她家除了她兒子,再沒有體積大過蚊子的雄性生物活著進出過。他那麼大個,總不能宰了拿進去吧?而且宰了也就沒有用了啊!
看吧看吧,看機會吧!
老天還是垂憐她的,主意才定下兩天,機會就來了。
這天,又是同接岳斐放學的日子,李澤揚送他母子到了樓下,正要像往常一樣安撫她兒子幾句後離去,不想岳斐把手腳都盤上了他的腿,耍賴的求他一起回家。
他倒是不忘她的叮囑,說他倆已經離婚不能再住在一起為由向岳斐解釋,只是他總給斐兒說他也捨不得斐兒的話。
岳斐一改以往的噘嘴無奈,仰起小臉理直氣壯的說離婚了只是不睡同一張床,可以進同一個家,還說離了婚也是可以重新結婚的。
結婚當然是不可能的,但讓他進她家門卻是可行的。這兩個月,他和岳斐的感情日漸深厚,有時見岳斐,會給他帶禮物;她給他買禮物的錢,他也不收;他給他講他最感興趣的食人族,要不是她以協議中寫明的不許他帶兒子去他家為由拒絕,他早帶他去看在食人族照的照片和帶回的物品。而每次送他們回來,他也是戀戀不捨的。
藉著兒子的哭鬧。岳悅裝著無奈的讓步,同意讓他送進家門,週日的陪玩也從室外換到了家裡。
對李澤揚的入室,岳悅一點兒都不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