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兩份遺囑
「你父親在活著的時候,有沒有跟你們說過有關財產的事情呢?」
「沒有說過。」
「你們姐妹四人,包括四個女婿,也沒有關心過嗎?」
「我爹對我們四個女兒都非常好,從來都不願意讓任何一個人受委屈,我爹這碗水,什麼時候都是端得平平的。我們四個女兒私下裡都發過誓。」
「發過什麼誓?」
「永遠都不去想我爹百年以後的事情,免得他老人家心裡不痛快。別說百年之後了,爹在我們還沒有出嫁的時候就準備好了另外三處房子,該想的和不該想的,他都為我們考慮好了,我們要是再多想,這不是傷他老人家的心嗎?」
原始檔案裡面確實提到了這件事情。
「你爹是一個好父親啊!」歐陽平有感而發,他大概是想到了自己的身世,他很小的時候,母親就病死了,父親不久續了弦,他就跟著奶奶相依為命,他的父親什麼時候為他的未來考慮過啊!
「看到遺囑的時候,我們才知道,他怕我們嫁錯了郎,沒有把產權寫在我們名下,萬一有負心漢辜負了我們,我們也好有一個依托,你們看他想到有多周到啊!」
「你父親在遺囑中是怎麼說的呢?」
「她百年之後,三處房產自動轉到我們的名下。他還給我們每人留了五百塊銀元和一萬塊錢。「
陳耀祖是一個經營古董文物的商人,他知道銀元的價值;一萬塊錢可不是一個小數目啊!如果放到現在,這一萬塊錢確實不算什麼,可是,在一九六幾年的時候,一般工人的工資只有十幾塊錢,不要小看十幾塊錢,區區十幾塊錢就能養活一大家人。大家還記得嗎?在文革結束以後不久,什麼樣的人才能算得上是有錢人呢?萬元戶,有一萬塊錢,就是有錢人了。而此時相對於一九六六年,一九過去了十幾年。
「遺囑一共有兩份。」
「怎麼會有兩份遺囑?」
「一份是給大家看的,還有一份是給我們姐妹四個人看的。」
陳耀祖不愧是一個生意人。
「給大家看的就是關於房產的那份遺囑嗎?」
「對,五百塊銀元和一萬塊錢是大姐給我們的,第二份遺囑就放在大姐的手上,這份遺囑,四個女婿都不知道。你們在談話的時候,千萬不要跟四個男人提啊!」
陳耀祖像是一個非常高明的棋手,他走一步看三步,為了女兒一生的幸福,真是用心良苦啊!
「第一份遺囑還在嗎?」
「在。」
「在哪裡?」
「在大姐的手上,還有一份在二叔的手上,一共有兩份遺囑。」
於是,歐陽平讓李文化到後院去找陳梅要遺囑,在這個案子裡面,這樣東西是不能少的。「
一分鐘以後,李文化走進古董店,手上拿著一張紙——紙已經泛黃。
歐陽平展開遺囑,紙張長三十公分左右,寬二十公分左右,字是豎著寫的,內容從右到左。左下方有三個印章,應該是當事人和公證人的印章。